我和手機的故事作文600字
㈠ 初三語文作文《手機的故事》600字
一天下午放學,我獨自走在回家的路上.忽然發現前面有一東西在閃亮,上前一看,原來是一個手機.我拿起手機,心想:平時爸爸媽媽不肯給我買手機,現在可好,天上掉下個大餡餅給我。我把它小心翼翼地放在書包里,一路上又蹦又跳地朝家回去,高興極了.
回到家裡,我才想起今晚是爸媽規定要查書包的一晚,要是被爸媽知道該怎麼辦?我害怕得不得了,連忙躲進房間,拿出手機,想著藏哪兒好呢?藏書櫃,媽媽拿書的時候會發現.藏衣櫃,媽媽收拾衣服會發現.藏桌子,萬一不小心掉了怎麼辦?藏口袋,更不行,待回兒我洗澡的時候可能會被發現.最終我想了一個辦法,藏在花瓶裡面,再用花把它蓋住,爸爸媽媽就看不見了。幸虧想出了這個好辦法,我高興得一蹦三尺高。
「小佳,快來吃飯.」媽媽催促著。我說:「來啦......馬上就來。」吃完晚飯,只見爸爸手拿水壺,我問爸爸干什麼,爸爸回答得倒乾脆,澆花,「啊」一聲尖叫,爸爸澆著,突然聽到手機在響,天哪,我這才想起忘了關手機了!這時,爸爸以為是他的手機在響,就連忙去拿,我趁機把手機拿出來,不料被媽媽發現,媽媽生氣地問我:「這是誰的手機?」我只好如實回答:「是在外面撿到的。」媽媽又說:「小佳,東西不是你的就不能拿,你想,丟了手機的那個人,他心裡是多麼著急,而你,卻在暗暗地高興好像撿到了一個大餡餅。你應該把它交給派出所,等丟失手機的人來認領。」我低聲說:「喔,我知道了,我馬上拿到派出所交給警察叔叔。」
吃過飯爸爸陪我送到派出所,警察叔叔說:「你真是好孩子。」聽了警察叔叔的話,我心裡卻高興不起來,慚愧的心情油然而生。從這件事中我懂得了拾金不昧的道理,無論今後在外面撿到什麼東西都要交給警察叔叔,而不是偷偷拿回家.
㈡ 《我和手機的故事》 作文,600字左右。
初中的時候對手機完全無概念,只是局限於常常拿著手機跟MM發發簡訊,打打電話聊聊天。
高中的時候見識了當時比較牛逼的symbian。好像是Nokia 6188,然後是N70。這兩台手機可以說顛覆了我對手機的理解,我第一次明白原來手機可以這么玩。
07年,我入手了第一台智能手機Nokia N73,當時各種折騰,先是什麼主題啊設置啊字體啊,接著是裝了一堆游戲啊軟體啊。後來發現有「許可權」「簽名」這一回事,又去搞了證書。接下來為了避免證書帶來的麻煩,我乾脆直接破解了N73。就從那個時候,我才算是真正地玩起了手機。只可惜,symbian的可玩性確實比較差。
後來來到了大學,當時幾乎人手一部NOKIA,幾乎每個人都是S60V3系統。我幫著不少人破解了同屬於S60V3的FP1型手機,因為那時候的N-gage還在運營,只有破解了手機,才能順利地玩上N-gage的游戲。接著FP2機型也出來了,但那時候還不普及,所以我也沒有想過去研究。那個時候我已經接觸了Python,不過僅僅只是了解。
N73作為第一台S60v3的手機,它的經典沒有人忘記,可「江山代有才人出」,很快,這台手機就已經滿足不了我的需求了。主要是後來它常常給我死機,特別是接電話的時候就死機,這是一件讓人非常頭疼的事情。所以,我咬牙換上了N97mini- -因為當時我不夠錢買N97,悲劇。。觸屏的手機讓我感覺到新鮮,可symbian系統太無趣了,玩來玩去都是那個樣子,就到了後面的symbian3也是一樣。
一次無意中我看到了HTC的hero,也就是G3,就接觸了Android,老實說,我那時對Android的理解相當膚淺,對觸屏手機的理解相當膚淺。因為我那時候更為關注PC,也就比較關注微軟,微軟花了十幾年的時間都沒能讓用戶養成拿著一支筆在屏幕上點點戳戳的習慣,所以我覺得觸屏終端很扯淡。結果蘋果的喬布斯卻以模糊的多點觸控贏得了用戶的青睞,大大推動了觸屏手機的發展。果然,摸清楚用戶的使用習慣是很重要的。也就是這個時候我開始關注安卓和iOS,但是蘋果我一直沒太大好感,當然可以理解為我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哈哈。
11月中旬我入手了第一台安卓手機,HTC Desire,土名G7。結果就踏上了無止境的折騰之路。回頭想想,我玩手機大概是四個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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