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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法制小故事200字

發布時間: 2021-01-05 18:27:09

1. 法制小故事周記200字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大家應該都不陌生。因為我們生活中有許多事情都和法律有關。可以說,我們生活在一個法制社會,因為法律、法規的約束,才得以讓我們生活的井然有序,如此安定。
比如說交通法規與我們的日常活動息息相關,也時刻關繫到我們的生命安全。記得有一天,爸爸帶我出去玩,快到一個十字路口時,只見那裡圍了許多人,旁邊停著好多輛電動車,原來是在查非機動車違章。我們的車剛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志願者攔住了,爸爸驚奇地問:「怎麼了?」那名志願者指了指我說:「電動車不許帶人。」爸爸感到莫名其妙,說道:「你是不是搞錯了,非機動車可以帶一名12周歲以下的小孩,你不知道嗎?」志願者一愣,這時交警過來了,交警對志願者說:「12周歲以下的小孩是可以帶的。」志願者一臉的不好意思連著說:「對不起對不起。」爸爸笑著說:「沒事,都怪現在的小孩長得又高又大,你們也是為我們好。」我這才知道原來非機動車只可以帶一名12周歲以下的小孩,等我滿了12歲就只能坐公交車了。後來上網一查,才知道騎車帶人的危險,應為自行車的載重量有限,制動性能差,帶人後方向不易掌握,在遇到緊急情況容易發生危險。我還知道了12歲以上就允許自己騎車了,看來我要提前學騎車了。
社會是一個大家庭,法律是一個國家的根本。我們人人都要進行法制教育,讓我們每位小學生都從自身做起,嚴於律已,遵紀守法,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2. 關於法律的小故事200字

父母從潮陽來廣州做生意後,阿龍就跟著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對這個孫子又百依百順。
2002年,父母把14歲的兒子接到廣州來生活。由於長期缺少溝通,阿龍的父母和兒子已經沒什麼話可說,只要見兒子有做得不對的地方,夫妻倆就嚴厲斥責,早被奶奶寵慣了的阿龍哪裡受得了,沒幾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後,阿龍離家出走了。
當年1月30日,阿龍在外面和同學的弟弟、10歲的小文一起玩時,發現身上的錢花得差不多了,阿龍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龍把他帶到白雲區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後把屍體扔到旁邊的沙井裡。
第二天上午,阿龍撥通了小文家裡的電話,要小文家長拿1000塊錢來贖人。最後壓低到600元,在約定地點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隨即報警。
阿龍幾次變換交錢地點,最後約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現金放在廣州中醫葯大學附屬醫院門口左側垃圾桶里。當晚10時,阿龍取出垃圾桶裡面的錢,然後直奔麥當勞。飽餐一頓後,阿龍在麥當勞門口被警察抓住。阿龍幾次接受審訊都坦然承認是他乾的,為了說服警察相信他,阿龍帶著警察找到小文的屍體。
阿龍的行為犯了故意殺人罪,考慮到阿龍犯罪時沒有滿18周歲,廣州中院從輕判處阿龍15年有期徒刑。

3. 徵文我與憲法小故事200字

寫作思路:如果是通過幾件事寫人的,可以採用詳寫一件事,略寫另幾件事的寫法,幾件事需並列寫的,則可按時間先後順序來寫。抓住特徵描寫,才能給讀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正文:

今天我們放眼看去我們的社會有正常的秩序,我們有若乾的法律法規,保護我們幸福快樂的生活。從小就聽爸爸、媽媽說要學文化,要遵紀守法,那時不知什麼是紀什麼是法,後來上學了老師給我們講了許多關於法律法規的很多知識,知道了一個國家和一個民族如果沒有它的法律,那麼就會亂做一團,矛盾和戰爭不斷。

媽媽告訴我,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是《漢穆拉比法典》,因為有了這部法典,希臘成為最早的文明古國。許多的國家參照了這部法典制定了他們自家的法律。

法律應該是約束我們行為的一種規矩吧,我想就是因為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才能得以和平吧,經過我一直的觀察,我的結論是正確的,因此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學習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為一個公民,我們要遵守我們國家制定的法律,老師告訴我們,我們國家的法律是越來越健全了,我們兒童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他們老師有《教師法》,還有保護每個公民的各種法規,只有法制健全的國家,才是文明、發達的國家,我們都知道美國是一個發達國家,它就是有健全的法律法規,讓人民的生活得以保護。

因為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們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樂,現在就是爸爸、媽媽也不能隨意體罰我們的,要是傷害我們,我們就去告他們,他們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們要學習法律,好讓自己的人生權利得到保護。

但是,我們有很多的人,卻不願遵守法律,做違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親人難過。在我們家裡,我的舅舅就是不尊重法律,沒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吸毒的路,他不但違反了法律,而且自己的身體遭到了巨大的傷害。

我們全家因為他吸食毒品,經常提心吊膽的,我的外公和外婆因為他也氣壞了身體,他自己因為無視法律,被毒品折磨得不不成人樣了,十年的青春都被那可惡的毒品吞食了,我從小看著他走上這條路,讓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訓,因此我深深地知道我們要遵守法律,不要讓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

法律是我們行為的約束,也是我們自由的保障,這句話是我的媽媽給我說的,媽媽說,如果我舅舅受法律的約束,他今天就不會在勞教所里受獄,所以我們要尊重法制,心藏法制。

作為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我國憲法除確立了國家治理的基本結構和基本機制等內容外,更詳細地規定了我國公民擁有的諸多基本權利和義務。憲法賦予了每個公民一系列的基本權利!

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設立國家憲法日為12月4日。

事實上,設立"國家憲法日"是法律界由來已久的呼聲。12月4日是中國的"全國法制宣傳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因為中國現行的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的要求,全國人大便擬以立法形式設立"國家憲法日"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憲法的生命力和權威也在於實施。"憲法不是為了印在紙上、掛在牆上給人看的,但是多年來,憲法的實施和保障是不完備的。"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凌駕於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從內容上來講,憲法是人民權利憲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

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

讓我們用憲法規范自己的行為,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全面深刻理解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充分認識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增強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和民主法治意識,大力弘揚法治精神。不僅自己遵紀守法,還要把法制意識宣傳給周圍的人,真正做到憲法在我們的一言一行之中,憲法更在我們的心中。

讓我們共同為祖國現代化建設、構建和諧社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4. 小學生法制教育小故事200字

法制安全教育小故事
一天,學生小麗放學以後,正在校門口等她媽媽來接她回家。這時,一名陌生男子騎著自行車到小麗身邊,說:「你在等媽媽接你回家是嗎?」小麗點點頭。那名男子接著說:「你媽媽在單位里正開會,讓我接你回家。」小麗聽這人說得有板有眼的,沒有半點猶豫,就跨上了自行車。但是,當車子騎出去不遠,小麗發現不對了——回家可不是這條路!啊!她知道上當了,大聲地哭道:「放我下車,我要回家!」喊聲驚動了行人。行人圍攏過來,問明了情況,將騎車人扭送到派出所。原來,此人是專門拐賣兒童的罪犯。
【反思】:
現在社會上有騙子、壞人。他們抓住小學生年紀小、單純、易於上當的特點,用一點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壞事或騎到外地拐賣你,或騙到幽靜的地方侮辱你,或作為人質敲詐錢財,這樣,小朋友的身心受到傷害,還危及生命,給家長帶來痛苦傷心,使學校老師擔心。
我們小學生一定要學會自我保護,遇事動腦不上當受騙,不要讓壞人得逞。對來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問幾個為什麼,不聽信花言巧語,不輕易行動。遇事可請老師、家長幫忙。我們在外面是隨時可能遇到壞人,在家時也不能放鬆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長個心眼,不要上當受騙,因為壞人是無孔不入的。

5. 交通安全小故事200字

中國素有「禮儀之邦」的美稱,它有五千年的傳統美德。然而,禮儀是什麼?我們又做到了什麼?禮儀就是在別人幫助你時說一聲「謝謝」;在不小心碰到別人時說一聲「對不起」;在向別人借東西時說一聲「請」。
孔子尊師
公元前521年春,孔子得知他的學生宮敬叔奉魯國國君之命,要前往周朝京都洛陽去朝拜天子,覺得這是個向周朝守藏史老子請教「禮制」學識的好機會,於是徵得魯昭公的同意後,與宮敬叔同行。到達京都的第二天,孔子便徒步前往守藏史府去拜望老子。正在書寫《道德經》的老子聽說譽滿天下的孔丘前來求教,趕忙放下手中刀筆,整頓衣冠出迎。孔子見大門里出來一位年逾古稀、精神矍鑠的老人,料想便是老子,急趨向前,恭恭敬敬地向老子行了弟子禮。進入大廳後,孔子再拜後才坐下來。老子問孔子為何事而來,孔子離座回答:「我學識淺薄,對古代的『禮制』一無所知,特地向老師請教。」老子見孔子這樣誠懇,便詳細地抒發了自己的見解。
回到魯國後,孔子的學生們請求他講解老子的學識。孔子說:「老子博古通今,通禮樂之源,明道德之歸,確實是我的好老師。」同時還打比方贊揚老子,他說:「鳥兒,我知道它能飛;魚兒,我知道它能游;野獸,我知道它能跑。善跑的野獸我可以結網來逮住它,會游的魚兒我可以用絲條縛在魚鉤來釣到它,高飛的鳥兒我可以用良箭把它射下來。至於龍,我卻不能夠知道它是如何乘風雲而上天的。老子,其猶龍邪!」
漢明帝敬師
漢明帝劉庄做太子時,博士桓榮是他的老師,後來他繼位作了皇帝「猶尊桓榮以師禮」。他曾親自到太常府去,讓桓榮坐東面,設置幾杖,像當年講學一樣,聆聽老師的指教。他還將朝中百官和桓榮教過的學生數百人召到太常府,向桓榮行弟子禮。桓榮生病,明帝就派人專程慰問,甚至親自登門看望,每次探望老師,明帝都是一進街口便下車步行前往,以表尊敬。進門後,往往拉著老師枯瘦的手,默默垂淚,良久乃去。當朝皇帝對桓榮如此,所以「諸候、將軍、大夫問疾者,不敢復乘車到門,皆拜床下」。桓榮去世時,明帝還換了衣服,親自臨喪送葬,並將其子女作了妥善安排。

6. 真實自我保護小故事 200字左右.

小故事:甜甜是個很懂事由孩子,每天放學總要幫爸爸媽媽做些家務。這天,爸爸做飯,甜甜幫著打下手,一會兒拿碗拿筷,一會又端菜端飯。一碗香噴噴的湯做好了,甜甜雙手端著湯,從廚房往外走。沒想到腳下一滑,一個趔趄,滾燙的湯撒在手上,疼得她直跺腳,眼淚都出來了。爸爸一把將甜甜拉到水池間,打開水龍頭,讓涼涼的水,慢慢地流到甜甜的手上。等她覺得不疼了,爸爸又找來一件干凈的軟軟的衣服蓋在了她的手上,父女倆急忙去了醫院。
小故事:班級足球聯賽進入決賽了,可是中鋒小強卻上不了場,真急壞了「雛鷹隊」的全體隊員。小強這個主力隊員的膝蓋處挫傷已經一周了,一走動傷口就流血,打上綳帶腿又不能彎,怎麼能奔跑搶球呢?現在普通學校里的操場大都是瀝青或水泥鋪成,很少草地的。這種場地又硬又滑,一年四季都容易使學生摔跤。同學在運動時衣服穿得很少,短褲、短裙、短袖衫,裸露部分很多,一旦挫傷,往往是在關節部位,又會相當厲害,很不易癒合,尤真是漆部。除了摔傷,其它意外事故也是常見的。
小故事:初一(l)班的同學正在景山公園舉行班會----模擬軍事活動。同學們滿山遍野地跑,人人都要爭當勇士。朱文彬發現樹後有一「敵萬密探」,想一把把他擒獲,沒想到,腳下石塊一硌,只聽「哎喲」一聲,朱文彬跌坐在山路上——他的腳葳了。同學們立即從四面八方圍過來,有的同學趕緊幫他脫下了鞋子、襪子,有的飛快跑到冷飲部,買來了冰鎮的礦泉水,用冷水浸濕毛巾、擰干給他冷敷止痛,有的幫他擦去額頭上的汗,安慰他不要著急。休息片刻之後,大個子同學背著他,周圍有眾多同學護衛著,下山去了醫院。經醫院診斷,他的踝骨沒有骨折,只是韌帶撕裂。大夫給他開了兩周的免體育的假條。
小故事:暑假裡,曉瑩與同學趙蘭去游泳。到了游泳池,曉瑩換上泳裝,草草沖了下便跳進了泳池。趙蘭則沖淋浴,做操,活動身體。等到曉瑩游完50米,她才下水。 在游第2個50米時,曉瑩感到不對勁了,她的小腿越來越沉得,抽開筋了。最後小腿竟伸不能伸,屈不能屈,疼得她側身抓住池壁,被趙蘭扶上了岸。經醫務室醫生做了按摩,才恢復正常。
小故事:一位四年級的同學,不慎掉進了河裡,河不深,但水流很急。他嚇壞了,被水沖著,順流而下。流經一個大河灘,本來他可以趁機站起來,因為水只有小腿那麼一點深,但他沒有抓住這個機會。經過的大石塊、樹樁,他都沒能利用。結果,他被沖進了一個大水庫,淹死了。

7. 跪求有關法制教育的中學生小故事,50~200字的!

一位司法工作者曾十分動情地講了一個真實的故事:一天,我在少年管教所接見內室里,見到一容群剛剛入監不久,身上痞氣猶存、欲隱還現的少年犯。這時有個年約十六、七歲的男孩,看看我身上的著裝,走上前來,拉著我的手說:"叔叔,救救我吧。我不是個壞孩子,我不是個壞孩子呀!"我低頭看看他那稚嫩、天真的臉蛋,聽著他那誠摯、悔恨的請求,一種悵然若失的感覺湧上心頭。隨著男孩的呼喚聲,我發現坐在他身邊的一位雙目失明、年近花甲的老人站起來。他右手撐著一根手杖,臉上掛著淚水,用震顫沙啞的喉嚨說到:"同志,孩子犯法我們家長有責讓啊!因為俺不懂法,不會用法來教育孩子,所以才……"他說到這里便哽咽了,他是男孩的爸爸,老伴半身癱瘓,他是讓不滿十歲的小女兒牽手引路,一跛一顛走來的。看著眼前這一老兩少的場面,我匆忙攙扶著老人坐下,此刻我的心也隨著這老少兩代的抽泣而震顫了。孩子的呼喚,老人的心聲,作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能說些什麼呢?
這個故事,使我不禁思緒萬千,久久不能平靜。是的,他們天生並不是壞孩子,至少他們原來大多不是壞孩子,可是他們犯罪了。中學生違法的犯罪問題給我們留下了太多的深沉的思考。
我找的~~~正好我也在找,順便復制給你了

8. 真實法律小故事100~200字

故事一 在校勞動受傷誰負責?

孫小明是某中學初一學生,不久前,他在學校參加勞動時受了傷,心情很郁悶。

小明所在學校是一所農村初中,其中幾間教室年久失修,學校決定利用寒假將這些教室拆除重建。為了省錢,學校讓初一兩個班的全體男生來學校參加「義務勞動」,勞動的內容是搬廢墟的碎磚。勞動中,由於沒有老師在現場指揮,小明在休息時與同學追逐打鬧,同學將一面尚未拆完的牆推倒,將小明砸傷。後來小明家長找學校提出賠償,學校卻認為小明不是在勞動時受的傷,而是因為沒有遵守勞動紀律,與同學打鬧受的傷,應由那個同學的家長賠償。

故事二 為老師打開水被燙怎麼辦

那天早自習前,初一學生小孟被班主任老師叫到辦公室,老師讓他幫忙打兩暖瓶開水。哪知道因為地剛擦過特別滑,小孟不慎滑倒,暖瓶摔碎,小孟被開水燙傷。

小孟的傷勢雖然不重,但醫生為了防止傷口感染讓小孟休息了半個多月,小孟家長為孩子治傷花費了不少錢。

事後,班主任老師承擔了賠償責任,可小孟家長認為學校也應該承擔責任。

故事三 被老師鎖在屋子裡的學生

那天下午放學後,初二年級舉辦籃球比賽,小冬看完球賽准備回家時,突然想起水杯還在教室里,就回教室取。說來也巧,小冬剛進教室不久,老師就來鎖門,因為小冬的座位在靠門一排的最後一個,粗心的老師沒有發現小冬還在教室里,就把門鎖上了。要不是晚上10點鍾學校組織例行夜巡,小冬恐怕要在教室里過夜了。

事後,雖然老師向小冬道了歉,小冬還是覺得別扭。

故事裡的法律保護

第一個故事,小明受傷的責任要由學校來承擔。學生參加義務勞動應該提倡,但組織者一定要選擇未成年人力所能及的勞動,而且要充分保障其安全。小明所在學校為了省錢,讓學生參加建築勞動,這本身就不合適,何況在勞動中又沒有老師看管。從這一點來看,學校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如果因此造成學生重傷、死亡或多名學生受傷,學校領導就可能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

第二個故事,小孟打開水是班主任老師指派的,而不是學校規定的,因此小孟被燙傷,班主任要負完全責任。當然,學校也要對老師進行教育,不能讓學生從事有一定危險性的勞動。

第三個故事,班主任的粗心導致小冬被鎖在教室里,其責任在班主任,如果小冬因受到驚嚇而致病,老師就要承擔賠償責任,這可不是道歉就能了斷的。

9. 紅岩中的一個小故事200字

小蘿卜來頭宋振中遇害時年僅源9歲,但是,他在敵人的監獄里被關押了8年。他是在敵人的監獄里長大的,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麼樣。在敵人殘酷迫害下,小蘿卜頭是吃霉米飯長大的,不知道糖是什麼味兒。他和所有的孩子一樣,渴望到學校里去讀書,但是,他是「政治犯」,敵人不讓他讀書,經過地下黨的斗爭,他才在監獄里上了學,由地下黨員和愛國志士作他的老師。小蘿卜頭稍微大一點以後,就懂得了誰是壞人,誰是好人。他特別痛恨國民黨反動派,在敵人的監獄里幫助地下黨做了許多成年革命者不能做的革命工作,為打倒國民黨反動派,建立新中國,立下了不可磨滅的功勞。正因為如此,重慶解放後,小蘿卜頭宋振中被追認為革命烈士。他是我國,也是世界上最小的烈士。

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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