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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關法律的故事

發布時間: 2021-02-04 23:43:20

① 關於法律的故事

古時,泥鰍、鱔魚太多,在田堪上、禾苗根下打洞,影晌田間保水和收成。常有農內人捉了丟到別人田裡引容起糾紛而告到官府。一年,新任縣太爺命糾紛雙方將造成糾紛的泥鰍鱔魚捉來,言次日請全體農人到堂,當眾判決,次日,農人依令來者甚多,卻久不見縣太爺上堂,至太陽西沉,大家腹中早空,此時,縣太爺命人抬上大桶稀湯,農人一蜂喝個精光。
縣官:此湯如何?
眾人:好鮮美也!
縣官:此乃糾紛元兇,已處死,萬解爾等恨否?
自此再無鰍鱔糾紛也

② 遵守法律的名人故事有哪些

1、西漢張釋之

其後有人盜高廟坐前玉環,捕得,文帝怒,下廷尉治.釋之案律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奏當棄市.上大怒
曰:「人之無道,乃盜先帝廟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為差。

今盜宗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

大意是有人在把劉邦廟里的玉環偷走了,漢文帝大怒要治罪,張釋之認為論罪當斬.漢文帝很生氣說受不了這貨太過分了,我讓你辦案就是要判誅族,結果你按照法典回答我,這搞不成。

張釋之說律法的規定就是這樣,罪惡本身是一樣的,怎能以對陛下您本人的忤逆與否而做出區別判罰?在宗廟里偷個禮器就要族誅,那如有百姓在劉邦墳上取了一捧土走了,該如何判罰?

2、唐周時期狄仁傑

儀鳳元年(676年),武衛大將軍誤砍了唐太宗陵園內的柏樹,狄仁傑說他應該被免職.但唐高宗說要殺掉,狄仁傑又說不行,罪不當死.唐高宗用了和漢文帝一樣的理由,說砍老爹陵園內的柏樹讓我不孝,必須死.狄仁傑就用了上面張釋之的例子和魏文帝曹丕與辛毗的例子來說明。

總結說,陛下的法典,各種罪名判罰都不同,哪有犯了非死的罪名卻一定要死的?法如果變換不定,那麼百姓將無所適從.如果陛下一定要改變法典(意味把這事定位死罪),那麼從今日開始(你先定了死罪,以後就都是死罪了,但武衛將軍不能死,因為此時你還沒改法律)。

3、北宋包拯

包公自幼父母雙亡,全靠兄嫂撫養成人,供養讀書,科舉中第,步入仕途。兄嫂惟一的獨子包冕作為地方官,利用職務便利,貪污用來賑災的糧錢,後被人舉報。作為監察官的包拯,親自審理此案,查明事實真相後,下令處死自己的親侄子包冕。

臨行刑時,面對嫂子的責罵,包拯表明自己不是「忘恩負義」的小人,而是因為職責所在,要嚴格執法,「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為了解脫自己的道德煎熬,包拯跪地直呼「嫂娘」,願代替侄子為她「養老送終「。

③ 中國古代趣味法律故事有哪些

宋代宣來和年間,宋徽宗源趙佶下令元宵節前後皇城對平民開放。人們可以在大街上燃放焰火與鞭炮,還可以連續幾天觀游燈展。京城一時間熱鬧繁華到了極致。元宵節當天就更熱鬧了,天子在宣德門上觀燈聽戲曲,百姓則在城樓下的大街小巷上狂歡,每個人還可以領受到宮廷的賜酒一杯。
正當趙佶為皇城一片與民同樂的景象而高興的時候,有人來報告稱有一名女子,她品用完了御賜的美酒後還想把金杯占為己有。就這樣,這名女子被警覺的侍衛押到宋徽宗面前接受處罰。

宋徽宗見那女子表現鎮定,問她是否知道自己的盜竊行為違反大宋律法。聰明的女子誦《鷓鴣天》詞回答了宋徽宗:

「月滿蓬壺燦爛燈,與郎攜手至端門。貪看鶴陣笙歌舉,不覺鴛鴦失卻群。天漸曉,感皇恩。傳宣賜酒飲杯巡。歸家恐被翁姑責,竊取金杯作照憑」。

面對皇帝的威儀,這女子竟然從容誦詞以答。徽宗大喜,以金杯賜之,衛士送歸。

就這樣竊杯女子憑借機敏和才華,把一場可能讓自己和家人名譽掃地的危機不但頓時化解,而且還留下這樣一段佳話和一首委婉自然充滿民間趣味的詞~

④ 古代法制小故事100字數

1、鼠獄
張湯在西漢武帝時曾任廷尉、御史大夫,一生主持審判許多重大案件,用法嚴酷。他小時候即已顯露出作法官的潛質。一次他父親外出,他一人在家,老鼠將肉偷走。他父親回來,很生氣,動手打了他。張湯遂挖掘鼠洞,將老鼠捉拿歸案,老鼠偷的肉還沒有享用完,「鼠」贓俱獲。張湯按正式審判程序,審訊老鼠,記錄供詞,寫成文書,最後定罪判決,處老鼠以磔刑。其父回家看到他寫的供辭文書如同出自一個老練的獄吏之手,大為驚訝。以後遂讓張湯書寫判案文書。
2、三尺法
杜周是西漢時有名的酷吏,為人持重少言、內心陰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漢武帝對他頗為欣賞。什麼原因呢?一是因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獄,專以皇帝旨意為准。皇帝所討厭的人構訟,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開釋的人,他就網開一面,找借口釋放。有人就此責問他:「君為天下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旨為獄,獄者固如是乎?」所謂三尺法指的是寫在三尺長竹筒上的法律條文。對這樣的責問,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詞地說:「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應該說,杜周道的是實情,說出了封建社會里十分普遍的執法心態和現象。杜周能坦率承認這一點,還有幾分可愛之處。
3、太守斷牛
於仲文曾任北周時安國太守。他任太守時,有任、杜兩家各失其牛。後來任家得到一頭牛,兩家都說是自己家的牛,各執一詞,州郡長期不能斷決。益州有一位官員說:於太守必有主意。於仲文接手此案後。說「此易解耳。」他令兩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驅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認領的牛放出來,結果要認領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於仲文先前又令屬吏悄悄微傷要認領的牛,藉此觀察兩家的反應,任家見到後心疼不已,而杜家則無所謂。於是於仲文便據此下判將牛斷給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4、法當有常
狄仁傑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歷經高宗、武後兩朝。他任大理丞時,一年之中斷滯獄一萬七千人,時稱平恕。有一次,武衛大將權善才誤砍昭陵柏樹,狄仁傑奏罪當免職。唐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誅權善才。狄仁傑又奏權罪不當死,高宗說:「善才陷我不孝,必須殺掉他才解我心頭之恨。」左右的人聽到這里,都朝狄仁傑使眼色,叫他離開殿廷,狄仁傑卻不慌不忙地說:「臣聞逆龍鱗,忤人主,自古以為雄,臣遇以為不然。居桀、紂時則難,堯、舜時則易。臣今幸逢堯、舜,不懼比干之誅。陛下作法,懸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豈有犯非極刑,即令賜死?法既無常,則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變法,請從今日為始」。一番說既婉轉得體,又顧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態度才緩和下來,善才倖免一死。

⑤ 古代關於法的事例

王安石變法,商鞅變法。還有張居正變法

宋代宣和年間,宋徽宗趙佶下令元宵節前後皇城對平民開放。人們可以在大街上燃放焰火與鞭炮,還可以連續幾天觀游燈展。京城一時間熱鬧繁華到了極致。元宵節當天就更熱鬧了,天子在宣德門上觀燈聽戲曲,百姓則在城樓下的大街小巷上狂歡,每個人還可以領受到宮廷的賜酒一杯。
正當趙佶為皇城一片與民同樂的景象而高興的時候,有人來報告稱有一名女子,她品用完了御賜的美酒後還想把金杯占為己有。就這樣,這名女子被警覺的侍衛押到宋徽宗面前接受處罰。

宋徽宗見那女子表現鎮定,問她是否知道自己的盜竊行為違反大宋律法。聰明的女子誦《鷓鴣天》詞回答了宋徽宗:

「月滿蓬壺燦爛燈,與郎攜手至端門。貪看鶴陣笙歌舉,不覺鴛鴦失卻群。天漸曉,感皇恩。傳宣賜酒飲杯巡。歸家恐被翁姑責,竊取金杯作照憑」。

面對皇帝的威儀,這女子竟然從容誦詞以答。徽宗大喜,以金杯賜之,衛士送歸。

就這樣竊杯女子憑借機敏和才華,把一場可能讓自己和家人名譽掃地的危機不但頓時化解,而且還留下這樣一段佳話和一首委婉自然充滿民間趣味的詞。

一個小故事
講述了宋徽宗趙佶如何法外施恩的趣事。宣和年間,宋徽宗下令元宵節前後皇城對平民開放。人們可以在大街上燃放焰火與鞭炮,還可以連續幾天觀游燈展,京城真是熱鬧繁華到了極致。元宵節當天就更熱鬧了,天子在宣德門上觀燈聽戲曲,百姓則在城樓下的大街小巷上狂歡,每個人還可以領受到宮廷的賜酒一杯。正當趙佶為皇城一片與民同樂的景象而高興的時候,有人來報告稱有一名女子,她品用完了御賜的美酒後還想把金杯占為己有。她也被警覺的侍衛押送宋徽宗面前接受處罰。

宋徽宗見那女子表現鎮定,問她是否知道自己的盜竊行為違反大宋律法。聰明的女子誦《鷓鴣天》詞回答了宋徽宗。「月滿蓬壺燦爛燈,與郎攜手至端門。貪看鶴陣笙歌舉,不覺鴛鴦失卻群。天漸曉,感皇恩。傳宣賜酒飲杯巡。歸家恐被翁姑責,竊取金杯作照憑。」這段詞說了些什麼呢,我試著給大家做翻譯。

她聰明地為自己辯解道:「今夜明亮的月亮懸照在夜空,精緻的花燈也十分光彩耀眼。今天我和夫婿手拉手一起去觀燈,一路上有說有笑,一直逛到了宮殿南正門,小女子因為迷戀貪看那些白衣女子表演的歌舞,想不到我們被人群擠散了,自己平時很少出門,一時間又找不到回家的路,一個人在人群里轉來轉去,眼看天就要亮了,正在焦急無奈間,突然聽到傳宣說皇帝嘗賜每人一杯酒,於是我也擠上前去爭得一杯喝了,並將金杯揣入懷中,原因是害怕回家被翁姑責問,想以此作個證明。」面對皇帝的威儀,一般的小女子大概早就魂飛魄散,跪倒求饒。可是這女子竟然從容誦出《鷓鴣天》。結果徽宗大喜,以金杯賜之,衛士送歸。

就這樣竊杯女子憑借機敏和才華,把一場可能讓自己和家人名譽掃地的危機不但頓時化解,而且還留下這樣一段佳話和一首委婉自然充滿民間趣味的詞

⑥ 國不可一日無法,古代有關法律的故事有哪些

1、鼠獄

張湯是杜縣人。他父親當長安縣丞,有一次出門去,張湯當時是小孩,父親就讓他在家看門。父親回家後,看到老鼠偷了肉,就對張湯發怒,用鞭子打了他。

張湯掘開鼠洞,找到偷肉的老鼠和沒吃完的肉,就舉告老鼠的罪行,加以拷打審問,記錄審問過程,反復審問,把判決的罪狀報告上級,並且把老鼠和剩肉取來,當堂最後定案,把老鼠分屍處死。

他父親看到這情景,又看到那判決辭就象老練的法官所寫,特別驚訝,於是就讓他學習斷案的文書。

2、作法自斃

商鞅變法,首先取消了貴族的特權,規定重新按軍功大小給予爵位。貴族由此失去了無功受祿的特權,對商鞅十分不滿。但商鞅有秦孝公支持,貴族雖懷恨在心,仍然毫無辦法。

秦國經變法以後,很快強盛起來,生產率大大提高,國庫充盈,將士作戰勇猛,威震六國。商鞅因變法有功,受封商地十五邑,號商君,人們從此稱公孫鞅為商鞅。

變法過程中,太子的老師觸犯了法律,貴族和朝臣對這件事抱著幸禍態度,看商鞅怎樣解決這個棘手的難題。商鞅為了新法能得以實施,請示孝公,依法嚴厲地作了公正處置。

太子曾為老師說情,但無濟於事,太子對商鞅開始恨之入骨,必欲除之而後快。孝公在位二十二年駕崩,太子嗣位,史稱惠文王。

貴族們知道惠文王痛恨商鞅,便紛紛製造流言蜚語,有人甚至誣陷商鞅謀反。惠文王十分清楚商鞅沒有謀反的動機,更沒有謀反的可能,但是為報恩師之仇出氣(一說惠文王是為了攬權,且暫時麻痹秦國老氏族),下令逮捕商鞅。

商鞅自孝公死後,自知失去靠山,不敢久居京城,返回自己的封地。當他風聞有人誣告他謀反的消息後,情知早晚必罹殺身之禍,便隻身逃出家中,打算潛往它國,躲災避禍。

天色漸漸暗了下來,寒鴉背著夕陽余輝,結隊歸林。商鞅急於逃離秦境,匆匆趕路,來到關下,不想被守關軍士攔住,聲稱「商君有令,黃昏後非公事不得出城。」商鞅這才意識到必須投宿住店。他來到一家旅店,要求住宿。

老闆走出來說:「既是客人我們當然歡迎,請問您是誰,弄不清身份,我會被殺頭的。這是商君的法令,違背不得呀。」商鞅當然不敢承認自己的身份,走出旅店,仰天長嘆: 「我這是作法自斃呀!」

商鞅後來被車裂而死。那刑罰十分殘忍(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指為謀反,戰敗死於彤地,其屍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後示眾。),即用五輛車分別用繩索縛住受刑者的頭部與四肢,然後驅趕著馬,將人活活撕成六段,令人耳不忍聞。

惠文王殺了商鞅,卻繼續執行商鞅的政策。秦國日益強盛,為趙政(秦始皇)統一六國奠定了經濟與軍事基礎。

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指為謀反,戰敗死於彤地,其屍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後示眾。

3、太守斷牛

南北朝時期,於仲文曾經擔任過北周時安國太守。郡里有一家姓任的、一家姓杜的,都說自己家丟了牛。

後來,任家找到一頭牛,杜家卻說牛是自己的,兩家各執一詞,告到州郡(jùn),州郡長官審來審去,判斷不出到底誰在撒謊,案子也一直拖著。

益州有一位官員替他出主意說:「你去向於太守求助,太守一定有辦法。」州郡長官照辦了。

於太守聽了聽案情,說:「這案子很容易解決。」他讓兩家各把自己的牛群趕到郡衙(yá)前面,又讓人把要認領的牛放出來,松開繩子。要認領的牛慢騰騰地走進了任家的牛群。

於太守之前又命令屬吏悄悄把要認領的牛身上弄出了一點兒傷,藉此觀察兩家的反應。任家見到牛的傷口後心疼不已,杜家卻一副無動於衷(zhōnɡ)的樣子。於太守據此判決,將牛斷給了任家,杜家服罪而去。

4、巧斷命案

向敏中在西京任職期間,發生了這樣一個案件,有名和尚路經一村落,見天色已晚,就央求屋主請求借住一宿,但被屋主婉拒,不得已,和尚只好暫且棲身屋主停放在屋外的車廂里。

到了半夜,和尚突然驚醒,看見一名賊人背著一名婦人,手上提著包袱翻過屋牆後,匆忙離去。和尚不由在心中盤算道,早些時屋主拒絕我入屋借宿,如今若這屋主發現妻子跑了,財物也不見了,明天一定會找我算帳,不如趕緊離開此地。

不料和尚因心慌沒留意,竟誤墜一口枯井中。墜入枯井後。才發現那位隨強盜翻牆逃逸的婦人,已被強盜滅口,棄屍井中。

第二天,屋主果然循著腳印追蹤至到井邊,把和尚送進官府,和尚百口莫辯,只好供認,自己先誘拐婦人攜帶財物與自己私奔,但因害怕屋主派人追捕,只好殺了婦人再投井棄屍,而自己也因不小心而落井,至於放在井邊的財物,則不知是何人取去。

獄卒將報告呈送府台,府台認為罪證確實,應即宣判。只有向敏中認為贓物遺失非常可疑,於是單獨審問和尚,終於得知實情,於是派密探到各地訪查。

一天,密探走進村落中一家小吃店吃飯,老闆娘聽說他從府城來,就問他:「和尚殺人的案子,現在有沒有新的發展?」密探故意騙她說:「昨天已判刑處死了。」

老闆娘問:「如果現在抓到真凶會怎麼樣呢?」「這件兇殺案已結案,和尚也處死了,即使抓到真凶也沒有差別,官府不會再過問了。」

老闆娘說:「這話聽了真難過,那婦人是我們村子裡一個叫某甲(人的代稱)的年輕人殺的。」接著把某甲的住處指給密探看,密探於是循所指方向將某甲逮捕並取出贓物,某甲坦承罪狀,和尚也無罪釋放。

5、斷案如神

張詠做杭州知府時,有一個名叫沈章的人,告他哥哥沈彥分家產不公平。張詠問明事由,說道:「你兩兄弟分家,已分了三年,為甚麼不在前任長官那裡告狀?」

沈章道:「已經告過了,非但不準,反而受罰。」張詠道:「既是這樣,顯然是你的不是。」將他輕責數板,所告不準。

半年後,張詠到廟里燒香,經過街巷時記起沈章所說的巷名,便問左右道:「以前有個叫沈章的人告他哥哥,住在哪裡?」左右答道:「便在這巷裡,和他哥哥對門而居。」

張詠下馬,叫沈彥和沈章兩家家人全部出來,相對而立,問沈彥道:「你弟弟曾自我投告,說你們父親逝世之後,一直由你掌管家財。他年紀幼小,不知父親傳下來的家財到底有多少,說你分得不公平,虧待了他。到底是分得公平呢,還是不公平?」

沈彥道:「分得很公平。兩家財產完全一樣多少。」又問沈章,沈章仍舊說:「不公平,哥哥家裡多,我家裡少。」沈彥道:「一樣的,完全沒有多寡之分。」

張詠道:「你們爭執數年,沈章始終不服、到底誰多誰少,難道叫我來給你們兩家一一查點?現在我下命令,哥哥的一家人,全部到弟弟家裡去住;弟弟的一家人,全部到哥哥家裡去住。

立即對換。從此時起,哥哥的財產全部是弟弟的,弟弟的財產全部是哥哥的。雙方家人誰也不許到對家去。哥哥既說兩家財產完全相等,那麼對換並不吃虧。弟弟說本來分得不公平,這樣總公平了罷?」

⑦ 求3篇有關法律的故事

故事一

昨天早晨8點多;張女士剛起床,就聽見我們院里一片嘈雜:原來是他們院子一個老爺子由於年歲已高,反應稍慢,騎自行車壓了別人的一條小狗,牽狗人不依不饒;非得逼老爺子賠償。其實也沒有大問題,就是稍稍碰了那條畜生一下!張女士看到這種情況就穿衣下了樓,問清了壓狗的時間後;對那人說:「第一;我們需要你出示合法的養犬證、第二;您遛狗的時間不對,遼寧省有關法律規定是晚7點以後至第二天早7點之前!第三;您應該慶幸的是您的狗沒有把老爺子晃摔了,否則後果您自己合計吧!」聽了張女士的話,牽狗人也自覺理虧,搭訕了幾句就走了!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點兒法律常識;確實可以達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離家較遠,平時回家較少,大多是通過電話與家裡聯系。有一天,他正在單位上班,父親打來電話說:「昨天我和你二叔因為自留山的劃分問題吵了一架,吵得很兇,你二叔說准備找人揍我。」過了幾天,父親又來電話:「自留山的事沒有擺平,新問題又來了。」王先生一聽心裡直打鼓,連問咋回事,父親說:「我和你二叔因堂屋問題又吵架了,我准備揍你二叔,到時候萬一把他弄得哪兒不合適,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還問王先生把人打傷要判幾年刑。

王先生趕緊說:「你這次無論如何也得聽我的,不能急。」父親說:「你快講,廢話少說。」王先生告訴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傷了還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還是和解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屬《民法通則》調整的范疇,但裡面還涉及到《繼承法》的有關法條,一時半會兒在電話里很難說清楚,於是,王先生就把有關《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及解決中需要的相關證據給父親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後,父親來信說:「我與你二叔的糾紛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大家都沒啥異議。近些日子,我們的關系在逐漸好轉。」據說從那以後,父親有空兒就給親戚朋友講他學到的一點法律知識。後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有興趣,村子裡發生什麼事,他總會打電話向王先生咨詢。

這個故事說明:法律看似遙遠,其實非常貼近生活,解決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

故事三

自從小冀考上機車駕照後,就變成了一個以車代步的人,平時出門, 無論是五分鍾的路或是五十分鍾的距離,只要沒下雨,他都習慣以車代步。 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車去上學了,只好認命地拿著雨傘, 搭車上學去.到了中午休息時間,小冀突然發現下午要交的報告竟然放在家裡忘記帶了! 於是他決定回家一趟.
小冀習慣地走到自己常停車的地方, 找了半天才記起今天並沒有騎車來學校.這時小冀發現有一台機車的鑰匙還插在車上,沒有被拔下來。小冀好心地把鑰匙拔下來,本想把鑰匙交給學校的警衛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剛好又沒有騎車,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計了一下往返的時間,大概半小時內就可以回到學校了,到時再替車子的主人將鑰匙交到警衛室,說不定車子的主人還不知道自己的車子曾被人借騎過呢! 在騎車回家的路上,剛好碰上警察巡檢,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駕照來讓他檢查,沒有駕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釋,他只是借用一下這部機車而已,並沒有要偷竊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辦的法官證明他並沒有不法的意圖,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說詞,那麼他的行為就不會處犯刑法上的普通盜竊罪。但因為有無不法的意圖是屬於個人的主觀意識,要舉證說明自己沒有不法的意圖是很困難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東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護, 以免惹禍上身卻不自知。

法律故事網

法律故事網,用法律視頻講述中國法律成長故事。

參考資料:http://www.lawstory.cn/
70回答者: 張學攀 - 見習魔法師 三級 2007-8-1 17:44

⑧ 法律的故事有哪些

經典的法律電影有:《沉默的羔羊》《十二怒漢》《失控陪審團》《魔鬼代言人》《糖衣炮彈》等,電視劇有《金牌律師》《律政狂鯊》《律政俏佳人》《美女上錯身》(這兩部比較輕松)等,你先看著吧

⑨ 有什麼關於古代法律的感人故事嗎

鍘美案
陳世來美家境貧自寒與妻子秦香蓮恩愛和諧,十年苦讀的陳世美進京趕考,中狀元後被宋仁宗招為駙馬。秦香蓮久無陳世美音訊,攜子上京尋夫,但陳世美不肯與其相認,並派韓琪半夜追殺。韓琪不忍下手只好自盡以求義,秦香蓮反被誤為兇手入獄。
在陳世美的授意下,秦香蓮被發配邊疆,半途中官差奉命殺她,幸為展昭所救。展昭至陳世美家鄉尋得人證祺家夫婦,半途上祺大娘死於殺手刀下,包拯找得人證物證,欲定駙馬之罪,公主與太後皆趕至阻擋,但包拯終將陳世美送上龍頭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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