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故事1000字
❶ 誰能講講商鞅變法的故事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三年),商鞅人秦,向秦孝公進言強國之策,陳說變法圖強的道理,深得孝公賞識,當即封為左庶長,商鞅開始第一次變法。
這次變法主要有四個方面:一、實行編戶制和連坐制。新法規定,生者登記,死者注銷以控制農戶和徵收賦稅,按五家為一伍。十家為一什進行編制,建立相互告發和同罪連坐的制度,一人犯罪,如果同一伍,同一什的人不檢舉、不告發的與犯人同罪;告發者有獎。二、廢除舊的貴族世襲制,獎勵軍功,禁止私鬥。按軍功的大小封給官位和爵位,無論宗室與貴族,如無軍功,一律消除其貴族身份,不能享受相應的待遇。這項改革,大大加強了國家的中央集權,同時,大大打擊了舊貴族勢力,因而,也使得很多舊貴族對其懷恨在心。三、重農抑商,獎勵耕織。商鞅把農業看作本業,而把商業看作末業,他認為農業才是國家富強的根本保障。因此,新法規定,凡糧食和布帛生產多的人,可免除勞役和賦稅;棄農經商,懶惰至貧者,全家為官府的奴婢。商鞅抑商,旨在防止商人損害小農經濟。
新法推行幾年後,秦國百姓安居樂業,無一私鬥。秦國的經濟、政治、軍事都有了空前的發展,使原來落後的秦國,一躍而成了六國的第一強國。
公元前352年(秦孝公十年),商鞅因變法業績顯著而升為大良造。相當於宰相地位。公元前350年,商鞅進行第二次變法,進一步改革經濟和政治。主要措施有廢井田,開阡陌。承認私有,允許土地買賣,解除了井田制對封建經濟的障礙;廢除分封,設立縣治。將全國的鄉、邑合並為三十一個縣,由國家直接派出官吏,建立了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將國家的政權和兵權都集中到了朝廷:統一度量衡,頒布度量衡的標准器,成為了後來秦始皇統一天下度量衡的基礎和標准。
第二次變法後,使得秦國更加的國富兵強,稱雄於六國。但變法後不久。舊貴族公子虔就故意犯法,刁難商鞅。商鞅再一次毫不留情地鎮壓了舊貴族勢力。割掉了公子虔的鼻子。兩年後,魏軍馬陵之戰失利,秦軍乘機伐魏。商鞅假意敘舊,寫信邀魏公子飲酒,魏公子如約而至,不料卻中了商鞅的計,秦軍大敗魏軍,只得將河西地歸還秦國。商鞅也因此受封於、商等十五個邑,號為商君,此後,人們稱之為商鞅。
商鞅的兩次變法不論是對當時的秦國還是後世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後世的保甲制度就是根據商鞅的編戶制和仕伍制演變而來;他的郡縣制也為後來的歷代王朝所沿用。
但所有的變法都必然會影響舊勢力的利益,商鞅在變法的過程中也與大批舊貴族結下了冤讎。因而,在秦惠王登基後,當初被嚴懲的貴族公子虔為報宿怨,誣告商鞅謀反,而秦惠王也向來對商鞅不滿,於是,立刻下令將商鞅逮捕,並處以酷刑。將其車裂而死。
❷ 商鞅的故事有哪些
城門立木、商鞅變法
❸ 商鞅變法的故事
商鞅第一次變法在公元前356年,而不是公元前359年,楊寬《戰國史》185頁有這樣一段說明: 電視連續劇《大秦帝國》中的商鞅
「《史記秦本紀》說:秦孝公三年『衛鞅說孝公變法修刑……孝公善之。甘龍、杜摯等弗然,相與爭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為左庶長。』據此,秦孝公三年已『用鞅法』,六年因『百姓便之』,提升衛鞅為左庶長。但是《史記商君列傳》說:孝公『以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據此則下令變法,應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衛鞅任左庶長之後。兩說相較,當以後說為是。《戰國策·秦策》一說:『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孝公行之十八年,疾且不起,欲傳商君,辭不受。』《韓非子和氏篇》又說:商君之法,『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國以富強,八年而薨,商君車裂於秦。』王先謙《集解》認為『八』上脫『十』字,是對的。從秦孝公六年(即公元前356年)衛鞅『為左庶長,卒定變法之令』以後,到二十四年孝公去世,首尾19年,以整年來計,正是18年。」據此,商鞅第一次變法應在公元前356年。 商鞅(劇照)
公元前340年,衛鞅奉秦孝公命令攻打魏國,魏將公子昂原是衛鞅在魏國時的朋友,衛鞅就請公子昂和談,公子昂及友情毫不懷疑,結果衛鞅在會談後生擒魏將公子昂,趁機大破魏軍,迫使魏國交還過去奪走的河西之地。魏惠王說:「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商鞅因此大功,受封於商(今陝西省商洛市丹鳳縣商鎮)15個邑,號為商君。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駟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發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憑證,告以商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曾生擒公子昂,拒絕他入境。他回到自己的封邑商,舉兵抵抗,結果失敗戰亡,而後被下令車裂其屍。 商鞅第一次變法在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這次變法的主要內容有:(1)頒布法津,制定連坐法商鞅把李悝制定的《法經》帶到秦國,加以公布實行。並把"法" 改為"律",增加了連坐法,從而把秦獻公時實行的什伍制變成相互監督糾發的連坐制。商鞅的法律規定什伍間要"相牧司連坐",即一家有罪而九家相揭發。若不揭發,則十家連坐。 受到連坐的罪十分重。商鞅制定的法律規定:不揭發檢舉的"腰斬",檢舉揭發的同斬敵人首級一樣受到賞賜,窩藏有罪的人與投降敵人同罪。降敵罪的懲罰是本人斬首,全家罰為刑徒作苦役。 (2)獎勵軍功,禁止私鬥,頒行按軍功受賞的二十等爵制為鼓勵秦人作戰勇猛,商鞅規定國家的爵位按將士在戰場上斬獲敵人首級的多少來計算。斬得敵人甲士首級一顆的,賞給爵一級。願做官的,任以年俸50石的官職。官爵的提升與斬首級數相稱。爵位從一級到二十級,愈高享受的待遇、特權愈優厚。如升到第十級"五大夫"時,賞賜給300戶人家的稅地。爵位在五大夫以上,除享有600戶人家的租稅供他食用外,還有權收養賓客。有爵位的人,犯了法,還可以減免,"爵自二級以上,有刑罪則貶,爵自一級以下,有刑罪則已。"④貶是指降低爵位,"已"是取消爵位。 官職和待遇的獲得一律取決於軍功,使過去的舊貴族,雖是國君的宗室族人,沒有軍功也不能獲得爵位。"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即不能靠出身就獲得爵位,享受特權。這就嚴重打擊了舊貴族的勢力。(3)重農抑末,發展農業生產商鞅把李悝"盡地力之教"的措施帶到秦國,在社會生產中,特別重視農業生產領域。商鞅根據秦國地廣人稀、荒地多的特點,把重點放在開墾荒地,擴大耕地面積來發展農業生產方面。他在變法中規定:"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本業"就是男耕女織的農桑業。"末利"是指製造和經營奢侈品的奇技淫巧、刻鏤紋綉的一類手工業和商業。商鞅並不一般地反對工商業,在《商君書》的《去強》和《弱民》篇中,都稱"農、商、官"為"國之常官"。"常官"是指國家固有的正常職業分工。他所反對的是商業中的"虱官",即販賣華麗、好玩的物品,即被他稱為"美"、"好"的這兩種"虱官",也就是"末利"。"末利"並不是指一般的商業和手工業。 商鞅為了發展農業生產,除制定"復其身"的獎勵措施外,還規定:凡是一家有兩個以上的成年男子,必須分家,各立戶頭,否則就要出加倍的賦稅和勞役,以鞏固和發展封建生產關系。把大家庭分割成小家庭,成為戶頭的成年男子就不能再在大家庭的掩護下,游手好閑。戶主為了不被"舉以為收孥",就只有努力耕織。 商鞅發展秦國農業生產的另一個措施是招徠地少人多的"三晉"之民,來秦國墾荒,為此他制定"徠民"政策。他用法令規定:三晉(韓、趙、魏三國)民眾來秦國定居,就有地有房,三代免除徭役,不用參加戰爭。墾荒的特別優待,10年不交納賦稅。"令故秦兵,新民給芻食",讓秦國人當兵打仗,新來的人種田解決糧食問題,從而使秦國的兵源和糧食問題都得到解決。 農業是古代社會中最重要的一個部門,是人們衣食之源,立國之本。 (4)建立郡縣制,由國君直接派官吏治理。加強中央集權。 商鞅在變法中,制定獎勵發展農業生產的法令和措施,使秦國的農業得到大發展,秦國也由此更加強盛起來。 商鞅初次在秦國變法,觸犯了舊貴族的利益,引起他們的強烈反對,國都中"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但是在秦孝公的有力支持下,新法得到推行。由於變法的成功,秦國在對外戰爭中不斷取得勝利,秦孝公十年,商鞅由左庶長升為大良造,相當於中原國家中的相兼將軍的官職。
❹ 關於 商鞅變法 的小故事(字數盡量少些) 謝。
商鞅變法故事商鞅變法故事商鞅變法故事 齊威王當了霸主以後,燕、趙、韓、魏等國怕他三分,紛紛前來朝貢。只有西方的秦國沒有來。原來,當時秦國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都比較落後,中原各國叫它「西戌」,把它看作野蠻民族,瞧不起它,很少跟它來往,還不時派兵侵奪它的土地。 周顯王八年(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他感到秦國外受強鄰的欺壓,內有貴族的專橫,日子很不好過,決心奮發圖強,改變國家落後的面貌。為了尋求改革的賢才,就下了一道命令:「不管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誰有好辦法使秦國富強起來,就封他做大官,賞給他土地。」不久,一個叫衛鞅(yāng)的年輕人應征從魏國來到秦國。 衛鞅姓公孫,名鞅,原是衛國的一個沒落貴族,所以大家管他叫衛鞅。他看衛國弱小,不足以施展他的才華,就跑到魏國,在魏國當了好些時候的門客,也沒受重用。衛鞅正在鬱郁不得志的時候,忽然聽到秦孝公招聘人才,他決心離開魏國到秦國去。 衛鞅到了秦國,託人介紹,見到了孝公,衛鞅把他的一套富國強兵的道理和辦法給孝公講了一遍,他說:「一個國家要富強起來,就必須重視農業生產,這樣,老百姓有吃有穿,軍隊才有充足的糧草;要訓練好軍隊,做到兵強馬壯;還要賞罰分明,種地收成多的農民、英勇善戰的將土,都要鼓勵和獎賞,對那些不好好生產、打仗怕死的人,要加以懲罰。真能做到這些,國家沒有不富強的。」 孝公聽得津津有味,連飯都忘了吃。兩個人議論國家大事,談了好幾天,十分投機。最後,孝公決定變法,改革舊的制度,推行衛鞅提出的新法令。 這個消息一傳開,貴族大臣們都一起反對。不少大臣勸孝公要慎重,不要聽信衛鞅那一套。孝公心裡非常贊成衛鞅的主張,覺得不變法就不能使秦國富強起來,但是看到反對的人那麼多,又感到為難,就把許多大臣召集到一起,讓他們辯論。一個叫甘龍的大臣首先發言,他說:「現在的制度是祖宗傳下來的,官吏做起來得心應手,老百姓也都習慣了。不能改!改了准會亂!」另外一些大臣也跟著說:「新法是胡來」,是「謬論」,「古法、舊禮改不得!」衛鞅理直氣壯地駁斥他們說:「你們口口聲聲講什麼古法、舊禮,請問這一套能使國家富強起來嗎?從古以來就沒有一成不變的法和禮。只要對國家有好處,改變古法、舊禮有什麼不對?墨守成規只能使國家滅亡!」 衛鞅從古到今,舉出大量事實,說明變法的必要,把那些大臣駁得啞口無言。孝公聽他說得頭頭是道,把反對變法的大臣一個個都駁倒了,非常高興,對衛鞅說:「先生說得對,新法非實行不可!」說罷就拜衛鞅為左庶長(古時候一種官名),授予他推行新法令的大權,叫他抓緊把變法方案制訂出來。並且宣布:誰再反對變法,就治淮的罪。這樣,那些大臣都不敢吭聲了。 衛鞅很快就把變法方案制訂出來了。孝公完全同意。衛鞅怕新法令沒有威信,老百姓不相信,推行不開,就想了個辦法。他叫人在都城的南門豎了一根三丈來長的木頭,旁邊貼了張告示說:「誰能把這根木頭扛到北門去,賞他十金。」不多會兒,木頭周圍就圍滿了人。 大夥兒心裡直犯嘀咕:這根木頭頂多百把斤,扛幾里地不是什麼難事,怎麼給這么多的金子呢?或許設了什麼圈套吧?結果誰也不敢去扛。衛鞅看沒人扛,又把獎賞提高到五十金。這么一來,人們更疑惑了,都猜不透這新上任的左庶長葫蘆里到底賣的什麼葯。這時候只見一個粗壯漢子分開人群,跨上前去,說:「我來試試。」扛起木頭就走。許多看熱鬧的人,好奇地跟著,一直跟到了北門。只見新上任的左庶長正在那裡等著呢。他誇獎那個大漢說:「好,你能夠相信和執行我的命令,真是一個良民。」隨後就把准備好的五十金獎給了他。 這事兒很快就傳開了,大家都說:「左庶長說話算數,說到做到,他的命令可不是隨便說說的啊!」
❺ 1000字的劇本
商鞅變法
時間:公元前356年
地點:秦國都城咸陽
人物:商鞅 士兵 農民甲,農民乙,農民丙,阿獃,母親
旁白:秦孝公任命商鞅變法,商鞅為獲取民心,在咸陽南門口立了一根木頭,凡將此木移至北門口者,賞金10兩
第一幕 咸陽左庶長府內,商鞅低頭踱步
士兵:報告大人!南門之木已立三天,尚未有人將其搬至北門口!
商鞅:什麼?都三天了,還沒有人搬它嗎?
士兵:是的,大人。
商鞅:(若有所悟)可能是賞金太低了。傳令下去,凡將此木移至北門口者,賞金50兩!
士兵:是,大人。(士兵退下)
商鞅:這回應該有人搬了吧!
第二幕 咸陽南門,人們議論紛紛
農民甲:聽說有個叫公孫鞅(商鞅)的當了左庶長。
農民乙:是啊,你看,還在這兒放了根木頭,說是誰把它搬到北門賞金50兩,這誰信啊?
農民丙:城裡面的人這幾天都在說他,說他好像要變法。
農民乙:那他豎著根木頭干什麼?
農民甲:不知道。
農民乙:而且這木頭似乎我們都扛得動啊!
農民丙:看看再說吧!
旁白:這時,人群里走出了一個結實的小夥子(阿獃),肌肉倒是挺發達,不過呆頭呆腦的。
阿獃:娘——娘——!阿獃去把它搬到北門,我想我行的!
母親:阿獃啊,好好想想,就扛這根木頭走段路,會給你50兩黃金?
阿獃:啊?這個……那也要去試試嘛!好不好啊?娘——!
母親:好吧好吧,小心點啊!
(阿獃上前,摩拳,擦掌,彎腰,踢腿)
阿獃:呀!哈!我來了!(說完他扛起圓木,一直扛到北門口,人群中一片歡呼)
第三幕 左庶長府內,士兵來報
士兵:報告大人,有一人將圓木搬至北門口!
商鞅:哦?快快請來!
士兵:帶阿獃——!
(士兵下,阿獃上)
阿獃:拜見大人!
商鞅:呵呵,你就是那位勇士?不錯,不錯!來人啊,賞黃金50兩!
旁白:阿獃這回真呆了,眼睛盯著那金燦燦的黃金不放。
阿獃:謝謝大人,謝謝……謝謝……
商鞅:哈哈哈哈………………!
旁白:商鞅立木賞金的這件事很快就在咸陽城裡傳開了,老百姓們議論紛紛,大家都說:「咱們左庶長可真講信用,以後,他讓我們干什麼,准沒錯!」就這樣,商鞅得到了老百姓的擁護,變法也得以開展起來。
全劇終
❻ 請給我短一點的商鞅的故事
商鞅變法
商鞅變法是商鞅於前361年在秦國實施的改革,對秦國的崛起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各國改革中最徹底的改革。
變法背景
秦在春秋時期,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關東各大國。反映並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的賦稅改革,也遲於關東各國很多。如魯國「初稅畝」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國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後186年。可是這時,秦國已使用鐵農具,社會經濟發展較快,這不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產生過程,而且還引起社會秩序的變動。公元前384年,秦獻公即位,下令廢除用人殉葬的惡習。次年又遷都棟立,決心徹底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孝公任他為左庶長,開始變法。
變法的主要內容
商鞅變法是分兩次進行的。第一次開始於公元前359年,第二次開始於公元前350年。變法涉及內容很多,今歸納如下:
1. 政治方面
商鞅對政治的改革是以徹底廢除舊的「世卿世祿」制、建立斬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為重點。他在這方面的貢獻遠遠超過李悝和吳起。主要內容有如下三點:
(1)制定二十級爵 制定二十級爵的作法,意味著廢除舊世卿世祿制,今後根據人們的軍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從有軍功爵的人中選用。二十級爵:一級曰公士,二級曰上造,第十九級曰關內侯,二十級曰徹侯。各級爵位均規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數量標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獎勵軍功,嚴懲私鬥」的辦法。獎勵軍功的作法是:將卒在戰爭中斬敵首一個,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之官:斬敵首二個,授爵二級,可為百石之官。宗室貴族無軍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勞的,可享受榮華富貴;無功勞的,雖家富,不得鋪張。嚴懲私鬥的作法是:為私鬥的,各以情節輕重,處以刑罰。
(2)實行縣制 廢除分封制,以縣為地方政區單位。分全國為四十一縣,縣設今以主縣政,設丞以副縣令,設尉以掌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後來秦在新佔地區設郡,郡的范圍較大,又有邊防軍管性質,因之郡的長官稱守。後來郡內形勢穩定,轉向以民政管理為主,於是郡下設若干縣,形成秦的郡縣 制度。
(3)實行什伍制度 秦之都鄉邑聚原來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點。至此時,均作為基層行政單位。居民登記於戶籍,分五家為一伍,兩伍為什,同於後代的保甲制度。為了加強管理和統治廣大居民,規定什伍之內各家互相糾察,「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
2.經濟方面
商鞅對經濟的改革是以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為重點。這是戰國時期各國中唯一用國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國范圍內改變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內容有如下三點:
(1)廢井田,開阡陌 在全國范圍廢除井田制度,實行土地私有制度。廢止「田裡不粥(鬻)」的原則,准許民間賣買田地。此後秦政府雖仍擁有一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田、山林川澤及新占他國土地等,但後來又陸續轉向私有。
(2)重農抑商政策 獎勵耕織,凡努力耕織、生產多的,免除徭役。凡從事末業(工商)及因懶惰而貧窮的,全家沒入官府,罰為官奴婢。
(3)統一度量衡 統一斗、桶、權、衡、丈、尺,並頒行了標準度量衡器,全國都要嚴格執行,不得違犯。如今傳世之「商鞅量」,上有銘文記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監造,「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為升」。知此量為「升」。由這件量器及其銘文可知,當時統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嚴肅認真的。
3.社會方面
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於增殖人口、征發徭役和戶口稅等。具體規定:凡一戶有兩個以上兒子到立戶年齡而不分居的,加倍徵收戶口稅。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與保守派的斗爭
商鞅變法,侵犯了貴族們的利益,因之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師公孫賈還教唆太子駟公開出來反對。商鞅在孝公的支持下,加強思想統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駟繼位,是為惠王。公子虔等乘機發動反攻,誣陷商鞅以「謀反」的罪名,將他逮捕並車裂。
商鞅雖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孫都繼續實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國勢繼續發展,為後來秦滅六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如果沒有商鞅變法,中國社會將如何發展
成功的商鞅變法,在中國歷史上是具有里程碑一樣的意義。它擺脫了一個舊時代,開創了一個新時代。在戰國那個群雄逐鹿,戰亂頻仍的年代,商鞅變法能夠取得成功,不能不讓我們對其進行深入的思考。
首先,改革要等到時機成熟,適時而動,方能取得成功。而要做到水到渠成,還要重視變法以前的准備工作,化劣勢為優勢。.
商鞅入秦之時,秦國還很落後。秦晚至春秋才立國,又偏處西陲,民眾襲用戎狄習俗,「父子無別,同室而居」,貴族身亡,以人殉葬,一人犯罪,誅及三族,中原各國鄙視秦國,不讓它參加「會盟」。秦國長期內亂,戰備不修,魏國乘虛而入,奪去了肥沃的河西之地。面對如此嚴峻的內外形勢,秦孝公於公元前361年繼位伊始,就下令「求賢」,公開承認「諸侯卑秦,丑莫大焉」,並且誠心表示:「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可見事實而言秦國有變法的需要,秦孝公有變法的想法。否則,秦國有亡於戰國其它強勢對手之下。
另外,當時形勢瞬息萬變,楚有吳起變法,魏有李悝改革。當別人大踏步前進時,弱小的秦國也需要短期而有實效的強國之策。所以,商鞅「帝道」「王道」「霸道」三「道」治國之策中的「霸道」,內蘊嚴厲的發家思想,正合孝公之意,兩人「語數日不厭」。經過這次長談,秦孝公決定重用商鞅,實行變法,以圖富強。
商鞅根據李悝的《法經》,調查了秦國的情況,於公元前359年提出了變法的設想,可是遇到的阻力很大。就連孝公也猶豫不決,便召集廷議。當時舊勢力的代表甘龍、杜摯反對變法,強調用舊法治國,官吏熟悉,人民習慣,即「緣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杜摯甚至說:「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編輯:泡菜草堂博客法古無過,循禮無邪。」面對這種情況,商鞅看清形勢,針鋒相對,指出:「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商湯、周武不循古法而興盛,夏桀、殷紂不改變舊禮而滅亡的歷史打動了秦孝公的心,因而商鞅的主張得到他的肯定和支持。商鞅也因這次辯論達到了變法前的級別最高的輿論宣傳。
面對不同的形勢,採取不同的策略,合理利用對手的情況,達到預定的目的。所以,商鞅利用秦國的危急形勢和孝公的急切心理,利用了和眾反對者的直面交鋒,做好了變法前的准備工作。以後變法的發展也是在這些基礎之上順利進行的。
其次,變法或改革都要取信於民,並且還必須以法治為輔助。由於變法或改革的受眾是廣大的民眾,取信於民有利於獲得廣泛的支持和信任;由於變法或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保持改革的順利進行和改革的成果,法制的確保是關鍵。人治,只會帶來人亡政息的後果。
變法之初,恐民不信,商鞅把一根三丈之木立於國都之南門,然後宣布能將此木徙置北門者賜10金。搬動一根木頭,何須如此重賞,人們自然不信,於是他又下令,將賞金加至50。有人將信將疑把木頭搬到北門,即賞50金,以示不欺。於是商鞅在人們心目中樹立了令出必信,法出必行的印象。毛澤東早年在評論「徙木立信」這段故事時指出:「商鞅之法,良法也。......其法懲奸以保人民之權利,務耕織以增進國民之富力,尚軍功以樹國威,孥貧怠以絕消耗。此誠我國從來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憚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於是知執政者之具費苦心也」。移動一根木頭並非難事,關鍵是以此而樹立的千金難買的威信。
商鞅以重法著稱,他極力主張以「法」代「禮」,反復告誡國君「不可以須臾忘於法」。他認為,法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具有「定分止爭」和「興功禁暴」的作用。「緣法而治」是法家的基本主張,最早由商鞅在秦國付諸實施。他認為:「利天下之民者莫大於治,而治莫康於立君,立君之道莫廣於勝法」,「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而名地作矣」。因此商鞅變法所以較成功,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強化法治。他把變法中行之有效的措施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強制貫徹,或者通過制定法律改變舊有的經濟關系和某些階層的特權,保證變法有效地進行,並鞏固它取得的成果。如果不以法治,而以人治,那麼隨著統治者的變化,變法就有可能終止或廢棄。商鞅雖死,其法未廢,改革仍在延續,就是由於法律保障的緣故。
對於商鞅變法在這方面的成功,張居正改革的最終失敗可以說是一個很好的反例。編輯:泡菜草堂博客張居正以理財為監察的中心,整頓官府,使新政得到財政收益。而且注意不拘一格大膽使用人才,培植改革的中堅力量。以均賦役作為改革的中心,厚商利農,發展社會經濟。萬曆九年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將各種稅收合並為一種,並將力差歸入田賦,一律按田畝核算,減化手續,統一徵收。並可改折銀兩,允許被征調的差役出銀僱人代役。這就擴大了貨幣流通的范圍,削弱了人身依附關系,使商販和工匠獲得了人身自由,這對商品經濟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張居正生前的改革,搞得是有聲有色,很有效果,大有挽狂瀾於衰世的情形。但由張居正個人主導的改革,成功的背後卻也隱伏這巨大的危機,那就是沒有以法律的形式把改革鞏固下來,而導致最後的人亡政息。所以張去世後,被滿門查抄,至於他一腔心血建樹的新政,更是付諸流水。
再次,不論變法或改革,都要有創新的精神。從實際出發的創新能夠立足現實,能夠突破陳規。
商鞅從小就受法家思想的影響,但他在秦國主持變法時,並不是完全照搬李悝的主張,而是從實際出發進行的。如耕戰政策,當時許多政治家都在各個諸侯國實行過,然而只有秦國的效果特別顯著。其中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商鞅能夠從秦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出獎勵軍功等一系列具體的行之有效的辦法。以軍功晉級原則取代官祿世襲制度,庸碌無為的世襲奴隸主貴族喪失了政治特權和經濟特權,調動了地主階級和下層民眾從事農業生產和參軍作戰的積極性,使土地日漸開墾,物資日漸豐富,秦國從而逐漸富強起來。因此,改革很有成效。編輯:泡菜草堂博客http://www.epaocai.com/blog/據《史記》記載,商鞅在秦國推行改革十年之後,「秦民大悅,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亍私鬥,鄉邑大治。」
最後,在改革和變法中,主持者要富於斗爭精神。因為,無論任何的改革都是對社會財富和權力的再分配,都會遭到一些即得利益者的堅決反對與阻撓。面對這些,就需要改革者沖破層層迷霧,承擔著來自於上級和下級的種種壓力與不理解。
在推行新法過程中,商鞅也是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困難的。商鞅變法的實質是消滅舊的制度,發展新的制度,是歷史的一大進步。因此,新法的制定與頒行,必然要遭到舊的習慣勢力,特別是舊奴隸主貴族的阻撓和反對,激烈的廷議就是明證。另外,新法頒布不到一年,以太子駟的老師公子虔和公孫賈為首的一批人,唆使太子故意觸犯法令,破壞新法的推行。面對上層的阻力,作為國君繼承人的太子不可直接施刑,於是就「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他敢於同舊勢力作斗爭,為維護封建統治毫不動搖。歷史上許多改革家之所以失敗,並不完全是因為改革的內容不符合實際,有的改革方案甚至很理想,但一觸犯權貴的利益和特權,就不敢繼續堅持下去,使改革成為紙上談兵。商鞅卻能以極大的勇氣推行新法,不畏權貴,不達目的誓不罷休。所以說,改革是有風險的,需要有膽識與魄力。否則,改革是不會成功
盡管商鞅先為變法入秦,後卻以殉法死秦,但這始終不能阻止植根深厚的商君之法在秦的延續不該,為弱秦變強秦開辟了一個堅實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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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國在春秋時期,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關東齊、楚、燕、趙、魏、韓這六個大國。其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和賦稅改革,都比關東各國晚了很久。如魯國 「初稅畝」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國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後186年。可是這時,秦國已使用鐵制農具,社會經濟發展較快,這不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產生過程,而且還引起社會秩序的變動。公元前384年,秦獻公即位,下令廢除人殉的惡習。次年又遷都棟立。秦孝公即位以後,決心徹底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秦孝公任他為左庶長,開始變法。
春秋戰國時期是奴隸制崩潰、封建制確立的大變革時期,在這一時期,鐵制農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廣,導致奴隸主的土地國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隨著封建經濟的發展,新興地主階級的經濟和政治勢力越來越大。新興地主階級紛紛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發展封建經濟,建立地主階級統治。各國紛紛掀起變法運動,如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等。商鞅變法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發生。這種社會變革、變法運動體現了生產關系必須適應生產力發展、上層建築必須適應經濟基礎變化的規律。
經濟措施
商鞅對經濟的改革是以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為重點。這是戰國時期各國中唯一用國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國范圍內改變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內容如下:
1)廢井田、開阡陌
商鞅在經濟上推行的重大舉措是「廢井田、開阡陌」。《史記》記載:商鞅「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戰國策》說商鞅「決裂阡陌,教民耕戰」 ,廢止「田裡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則。所謂「阡陌」,指「井田」中間灌溉的水渠以及與之相應的縱橫道路,縱者稱「阡」,橫者稱「陌」。「封疆」就是奴隸主貴族受封井田的界限。「開阡陌封疆」就是把標志土地國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廢除奴隸制土地國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從法律上廢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規定,允許人們開荒,土地可以自由買賣,賦稅則按照各人所佔土地的多少來平均負擔。此後秦政府雖仍擁有一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田、山林川澤及新占他國土地等,但後來又陸續轉向私有。這樣就破壞了奴隸制的生產關系,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
2)重農抑商、獎勵耕織
商鞅推行重農抑商的政策。規定,生產糧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勞役和賦稅,以農業為「本業」,以商業為「末業」。因棄本求末,或游手好閑而貧窮者,全家罰為官奴。商鞅還招募無地農民到秦國開荒。為鼓勵小農經濟,還規定凡一戶有兩個兒子,到成人年齡必須分家,獨立謀生,否則要出雙倍賦稅。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這些政策有利於增殖人口、征發徭役和戶口稅,發展封建經濟。
3)統一度量衡
商鞅變法前,秦國各地度量衡不統一。為了保證國家的賦稅收入,商鞅製造了標準的度量衡器,如今傳世之「商鞅量」,上有銘文記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監造,「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為升」。從「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規定的1標准尺約合今0.23公尺,1標准升約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銘文可知,當時統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嚴肅認真的。商鞅還統一了斗、桶、權、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國人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違犯。
度量衡的統一的意義
第一、全國上下有了標準的度量准則,為人們從事經濟、文化的交流活動提供了便利的條件。
第二、對賦稅制和俸祿制的統一產生了積極作用;
第三、有利於消除地方割據勢力的影響;
第四、為後來秦始皇統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礎。
政治措施
商鞅對政治的改革是以徹底廢除舊的世卿世祿制、建立新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為重點。他在這方面的貢獻遠遠超過李悝和吳起。主要內容如下:
1)勵軍功,實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為私鬥爭,各以輕重被刑」,以獎勵軍功而禁止私鬥。規定爵位依軍功授予,宗室非有軍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榮華」。 就是說有功勞的貴族子弟,可享受榮華富貴;無功勞的,雖家富,不得鋪張。
制定二十級爵的作法,意味著商鞅徹底廢除了舊世卿世祿制,今後將根據軍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從有軍功爵的人中選用。二十級爵:一級曰公士,二級曰上造,第十九級曰關內侯,二十級曰徹侯。據《漢書》記載:「商君為法於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欲為官者五十石」。 也就說明了獎勵的做法:將卒在戰爭中斬敵人首級一個,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之官:斬敵首二個,授爵二級,可為百石之官。各級爵位均規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數量標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謂私鬥,並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鎮,被奴隸主所佔有。奴隸主之間為了爭奪土地、財產,經常發生爭斗。新法規定不準私鬥,目的在於削弱奴隸主的勢力,加強封建中央集權。嚴懲私鬥的作法是:為私鬥者,各以情節輕重,處以刑罰。
由於推崇戰功,秦國軍隊的戰鬥力大大增強。秦國在對外戰爭中,國力進一步增強,從而扭轉了長期以來被動落後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與魏惠王在杜平相會,結束了秦國長期不與中原諸侯會盟的被動局面,提高了秦國的地位。秦國還用武力逐步佔有了土地肥沃、農業發展水平較高的巴蜀地區和盛產牛馬的西北地區,社會生產得到迅速發展,從而奠定了秦統一的物質基礎。
2)除世卿世祿制,鼓勵宗室貴族建立軍功
《史記》記載,秦國規定「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即依軍功大小定貴族身份之高低。該規定沉重打擊了奴隸主舊貴族,因而,招致了他們的怨恨。《史記》記載:「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貴戚多怨望者」。歷史上任何一次變法,不僅是一種治國方略的重新選擇,而且是一種利益關系的重新調整,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戶籍制度,實行連坐法
秦國的都、鄉、邑、聚原來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點。商鞅為了加強封建專制的統治,管理廣大居民,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輕罪用重刑。將魏國李悝的《法經》頒布實行,還增加了連坐法。主要內容是:居民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將什、伍作為基層行政單位。按照編制,登記並編入戶籍,責令互相監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須連舉告發,若不告發,則十家同罪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發「奸人」的與斬敵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這與後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時規定,旅店不能收留沒有官府憑證者住宿,否則店主也要連坐。
4)推行縣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鄉邑聚為縣」,以縣為地方 行政單位,廢除分封制,「凡三十一縣」 (也有史書認為是41縣或36個縣)。縣設縣令以主縣政,設縣丞以輔佐縣令,設縣尉以掌管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商鞅通過縣的設置,把領主對領邑內的政治特權收歸中央。該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廢井田、開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證了土地私有。鞏固了中央集權的封建統治,削弱了豪門貴族在地方的權力。
後來,秦在新佔地區設郡,郡的范圍較大,又有邊防軍管性質,因之郡的長官稱郡守。後來郡內形勢穩定,轉向以民政管理為主,於是郡下設若干縣,形成秦的郡縣制。
5)定秦律,「燔詩書而明法令」
商鞅的該措施是為了排除復古思想的干擾。然而,商鞅開創的「燔詩書」的高壓政策,不僅極端壓制了人民的思想,對於中國文化典籍也是一種摧殘。
[編輯本段]【商鞅變法的目的及作用】
目的:富國強兵
作用:出現了「家給人足」的繁榮景象,全國百姓以私下斗毆為恥,以為國家立下戰功為榮,國家戰鬥力不斷增強,富國強兵的秦國,成為戰國後期最強大的國家。
❽ 我心中的文化名人商鞅1000字作文
種子破土而出,成為了各種各樣的植物。然而有的種子沒有像出土發芽的種子一般,自身埋在了土裡,沒有了精彩的一生。
張騫,清末的文狀元,但他並沒有像歷史上狀元一樣從官治國,而走了另一條路——實業救國,同樣的狀元,走了不同的路,實現了他們不一樣的精彩。這就是一樣的開始,不一樣的人生。
那麼為什麼一樣的開始會有不一樣的人生?人就像是一塊玉原石,經過開石刀的洗禮才成了美玉。若是沒有那萬般磨練,那也只不過是塊頑石。精彩的人生要靠自己去追尋,去拼搏。若不是孔子周遊列國,哪來的他那至聖之稱?若不是李白立於逆境,拿來他那「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若不是蘇軾遭那烏台詩案,哪來的「也無風雨也無晴」?
一個人怎麼會有精彩的一生?我認為用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以求得發展。安徒生選擇了童話用自己的一生去書寫童話,寫出了靈魂。斷臂鋼琴師劉偉雙臂斷後用雙腳來彈鋼琴,彈出了精彩的人生。「戊戌六君子」一心為國變法,赴法場還吟道「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留在人間一絲清氣。歷史上凡成為大家者,皆為窮其一生,研其一道者。
一個人出生的時候,只是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嬰兒。長大以後到了各行各業,展現出自己的光彩。同時也有些人成為了社會的蛀蟲,他們的人生不是精彩而是黑暗與腐敗。前者是與命運拼搏的人,後者是被命運打壓的人。我們要找好自己的位置,只要自己在地球上,就不要把自己看得太大;只要你的腳還在地上,就不要把你自己看得太輕。同時,你所在的位置只是一因素,更重要的是你所朝的方向。
人生的種子已經生長,有的長成了參天大樹,高大且寬厚;有的人成了小草,平凡卻堅韌;有人成了花朵,光彩而亮麗;而那些未發芽的種子不是害了病壞了其他植物,便是平庸的終其一生。
❾ 搜集有關商鞅的故事
商鞅變法:
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開始變法。內容有:
①國家承認土地私有,准許自由買賣;
②獎勵耕織和軍功。生產糧食布帛多的人,可免除徭役;因從事商業而貧窮的人,全家罰做奴隸;根據軍功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廢除沒有軍功的舊貴族的特權;
③建立縣制,由國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④統一度量衡,在秦國頒布度量衡的標准器。這些措施使秦國的封建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封建國家。商鞅變法為秦統一六國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