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字浪漫愛情故事
1. 一個超傷感的愛情故事,400字。
仙人掌 外表再張牙舞爪,仙人掌的內部,還是柔軟的汁液。
她和他是鄰居,從小青梅竹馬的長大,已經到了該牽著手一起風花雪月的年紀。他們像童話中的王子公主一樣般配。他們一直在一起長大,熟悉彼此,更知道怎麼傷害彼此。
他們總是做讓對方傷心的事情,好像那是他們之間一種痛並快樂著的游戲。
他在小學的時候就當著她的面去親一個女生,她望著他那得意的樣子,很想哭,卻牽著另外一個男孩子的手扭頭走掉。
這種壞習慣一直持續到他們長大,他們傷害彼此,也不斷地傷害了周圍的人。
他們都愛著對方。然而他們都是仙人掌,總是用刺去傷害對方;也只有他們自己,才明白這是表達愛的方式。在他們的意識里也清楚,自己是屬於對方的。
但他們漸漸長大,這種壞習慣不斷地給他們和周圍的人帶來麻煩。小學時曾經被他吻過的那個女生,很不幸地從那時開始就成為他的同學,一直到大學——那個女生喜歡他,卻也一直成為他們之間愛情的犧牲品。我們就叫她路人甲好了。他總是在跟她斗氣的時候故意和那個路人甲好。
總之這兩個青梅竹馬的冤家就是這樣讓人看了著急。他們可以當街指著對方的鼻子大罵,完全不在乎路人的目光,卻就是不能小聲地說出對彼此的感情。
但他們不能永遠這樣下去,雖然他還是和她斗爭到底,卻慢慢地因為她的傷害而變得憂傷。在他20歲生日的那天,他終於想明白了幸福要自己去爭取。他用了很長時間在鏡子面前練習,然後他敲開她的門,用難得的非常溫柔的語氣對她說:「今天晚上希望你過來參加我的生日晚會。」接著他低著頭,一把拉過她的手,說:「今天晚上,我要告訴大家誰是我最重要的人。」
她一下子也紅了臉。心撲通撲通地跳。
她趴在窗檯上一個人偷笑,看著朋友們陸續來到他家——忽然,她看到了路人甲拿著大大的蛋糕走了過來。
她一下子覺得自己是個笨蛋,他們這樣斗爭了十幾年,她怎麼還會因為他的惡作劇高興?憑她的經驗,他一定會宣布路人甲是他最重要的人,然後對著她得意地笑。
她立刻撥通了一個電話:「你說過希望我成為你的女朋友吧,我考慮好了,我願意。」
很快一個男生就趕了過來,我們叫他路人乙好了。
所有客人都到齊的時候,她出現在門口,挽著那個路人乙。
她對他說這個路人乙是她的男朋友,她把頭靠在他肩膀上。
這次和以前任何一次都不一樣,一個充滿期待的人,總是脆弱得多。他被她得意的笑容刺傷了。比以前任何一次都要厲害。
他也拉過路人甲的手,帶到她面前——「正好昵,今天晚上我想告訴大家,這是我的女朋友,對我來說,她是我最重要的人。」
於是這個晚上她和他徹底地傷害了彼此。
為了讓對方生氣他們就對兩個可憐的路人非常好。
就這樣他們之間的誤會越來越大,他和她也越來越覺得看著對方難受,便各自搬了家,分別住在城市的兩頭。眼不見心不煩。
就這樣過了十年。
十年裡他們都結婚了。他和路人甲結婚,她的男朋友換了一個又一個,但好歹還是和某個人結了婚,在得到他結婚的消息後。
又過了十年,他們被邀請參加大學同學會。他和她都去了,路人甲沒有來。
喝了很多酒以後有人開始哭,大家都開始說年輕時候那些悲傷的事情。他哭得很傷心,問:「你們知道我為什麼結婚嗎?」
她的嘴角露出輕蔑的微笑,心想,為了氣我吧。
他哭得亂七八糟。他說,曾經那個路人甲,和他交往了五年後,忽然哭著對他說,我知道你根本不愛我,你愛的是她,還是回到她身邊吧。 他發現那麼多年路人甲一直都愛他,而他只把她當成一個和別人作對的工具。
他覺得自己爛得一塌糊塗,他根本沒有資格傷害這么善良的路人甲。他決定用一輩子來彌補這十多年來對她的傷害,所以他娶了路人甲,而且發誓一定要讓她幸福。
她驚訝地望著他那張悲傷的臉,終於明白自己和他的故事早就在他們任性的游戲中結束了。這個世界不斷地變化,現實而殘酷。他們各自去了再也不能回來的路。
外表再張牙舞爪,仙人掌的內部,還是柔軟的汁液。
少年時對彼此的傷害,再也不能復原,只在對方心中留下一個巨大的傷疤。
她面無表情地回到家中,坐在沙發上,望著什麼節目都沒有的電視機,然後慢慢地在沙發上沉沉睡去——夢中她回到小時候,那一天他親了路人甲,小小的她望著他,放下驕傲肆無忌憚地哭了起來;他臉上得意的笑容不見了,彷彿一個做錯事情的孩子,蹲在她身邊安慰她。
她卻越哭越厲害,淚水大滴地湧出來,整個世界都一片潮濕,她把這20多年的眼淚,都在那個夢里,全部哭出來。
2. 以青春為主題寫一篇小故事 (親情、友情、愛情的都行)300.400字就行 嘻嘻
以青春為主題的作文
如果說童年是天藍色的――因為它的純潔與明凈;如果說暮年是黑色的――因為它是漫漫人生道路的盡頭。那麼青春是什麼顏色的呢?
青春是粉紅色的。因為在青春的歲月里,有著太多太多的希望和夢,那是粉紅色的夢――浪漫、清新而瑰麗。那夢,沒有飽經風霜後的滄桑與深沉,沒有久歷世事後的成熟與理性,沒有無情歲月的束縛和羈絆。只是那熱情明朗、無拘無束的粉紅色。暮年時期的果戈里就曾說過:「不說別的,光是擁有未來,青年們就夠幸福的了。」然而,我們這些正擁有青春的人,似乎沒有感到如此幸福。很多人只是把青春的資本沉浸在青春的夢中,而不去為這些夢奮斗,乃至這些夢猶如肥皂泡一般,隨著青春的流逝而消失得無影無蹤。
青春是綠色的。你見過那在明媚的春光下生長的新綠的幼苗嗎?你見過樹捎頭那一簇簇在春風中輕舞的嫩芽嗎?青春的綠色,是春天裡幼苗的綠、嫩芽的綠,朝氣蓬勃,生機飽滿。李大釗說:「青春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華也。」英國物理學家麥克斯韋15歲轉載自百分網http://www.oh100.com,請保留此標記發表第一篇科學論文;王維17歲就寫出了《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這樣膾炙人口的詩篇;恩格斯17歲就學會了25種外國語言……正是這青春時期的播種與耕耘,正是這青春時期綠色的激-情,造就了這些科學家、文學家、政治家們偉大的一生。
青春也是灰色的。因為我們缺乏理性,我們稍有收獲便沾沾自喜;我們一次又一次地犯錯誤;十字路口,我們常常徘徊不定……當然,上帝是容許年輕人犯錯誤的,因為正是一次次的犯錯誤,我們得到學習,得到成熟,得到理性。
其實,每一個人青春的顏色都是這三種顏色的混合色。只因三色各自的分量不同,從而配出不同的色彩。這是人生中獨一無二的色彩,我們怎能視而不見、不去珍惜它呢?
有這樣一首詩:「別等太陽已經高掛,才進入今天;別等花已凋謝,才來珍惜;別等機會遠去,才來痛心。等,只會等白我們的少年頭;等,只會讓我們錯過播種和收獲的季節……」 我要加上一句:別等青春已經流逝,才睜開眼睛尋找青春的顏色;等,只會讓我們蹉跎一生,後悔莫及。
3. 該怎麼向別人推薦一本書
一本書的價值,不在於推薦人言語上附庸華麗。書的自身價值已經決定了它的讀者群。
首先,你看這是那個出版社的。再次是主編。
當然你向別人推薦此書,先借用書自身的價值。例如:此書是誰個名人的序、誰個名人也喜歡讀這書,這書是你的那個朋友推薦你的。或者這書是哪位作家喜歡讀的、那個明星也讀。看你向誰推薦,他感興趣什麼你就說什麼。
再次,是你讀這本書過後整體的一個提升。比如說吧,我看了方文山《素顏韻腳》對後現代歌詞有了個概括性的了解,知道了他是開創一代詞人先河的大師,並從中知道了怎麼寫那樣的歌詞。在比如說,我看了昆德拉的一系列,知道了生活中的真知啊什麼什麼的。在比如說,大概讀了《文心雕龍》知道了文章要為情而坐,理性分析、知性寫作。
反正總歸一句話:說之以理,動之以情,記住你的目的是把書推薦給別人。是推薦一種知識,一種認識,一種文化。再說好東西一同分享。
你覺的有點用,把分給我吧。。。
4. 誰能給我一個400字的小學愛情故事
他的故事
他和她是同桌,從上學的第一天起,就是這樣。不知道從哪天起,每次他回到座位上,都會發現用過的鉛筆全都被重新削好,整齊的放在鉛筆盒中——也許,從開學的第一天起就是如此,只是他從來都沒有注意到。他知道是誰幫他削好的鉛筆,只是他從來沒有說過一聲謝謝。他的成績很好,各種科目都沒問題。他知道她的數學不好,每天上學,他總是第一個來到教室,將寫好的作業放在她的課桌內。
他每天中午都在學校吃午飯,家裡給帶的保溫飯盒,在那個年代很流行。他活潑好動,每天中午都是跟一群小夥伴湊在一塊兒吃,大家嘻嘻哈哈,談天說地。他注意到,她每次都是一個人靜靜的吃飯。他很想把她喊過來一起吃,家裡給帶好菜的時候,也總是想分給她一些。可是,他從來都沒有開口,只是偶爾,在小夥伴們圍成的縫隙中,遠遠的看她一眼,還總是怕被她看見。
他喜歡踢球,還喜歡畫畫。每次班級之間的比賽,他總是最積極的一個,因為他知道,給他們加油的同學中,總是會有她的身影,雖然他從來不曾看見。每次踢完球,他總是會發現,書桌上擺著一瓶汽水,他知道是誰給他買的,他總是一口氣把它喝完。他經常會送給她一些畫,上面畫著她喜歡的天使,長著翅膀的天使,因為她說過,這代表著美好。
他們之間沒有「三八線」,卻總是很自覺。每年元旦,他總是會買很多賀卡,送給好多朋友。他總是會把最漂亮的一張偷偷藏起來,等到沒人的時候,才在上面寫下祝福的話語,還有她的名字。他不敢直接送她賀卡,總是等到她不在的時候,悄悄的塞進她的書包里,然後立即離開。他不知道她看了沒有,也不知道她高興還是不高興,因為他總是沒有看到她的表情。
不知道從何時起,放學後總是會出現三三兩兩的「一對」,男同學總是與固定的女同學一起回家,盡管他們的家可能不再一個方向。他也很想跟她一起,走路或是騎車,可是他不知道,要怎樣做她才會同意。他的好朋友已經不跟他一起回家了,因為好朋友找到了一起回家的女同學。他曾經聽隔壁班的大個兒說過,她不肯跟大個兒一起回家,大個兒問她為什麼,她說她只想跟他一起。聽到這話的時候,他心裡挺甜。
照畢業照的時候,他站在最後一排。他想留下些什麼,就在攝影師按下快門的一瞬間低下了頭,隔著兩排遙望著她的背影,他想記住這美好的瞬間,他想記住她的一切。多年以後,每次看到這張照片,他總是會回想起削好的鉛筆,想起汽水,想起賀卡,想起與她有關的一切。
很多年後,他去了重點中學讀書,又考上了大學,他有了女朋友,卻不是她。他偶爾會想起從前的事情,也跟女友講述了這個故事。過年回家的時候,他給女友看畢業照片,還帶著女友一同回到小學,在不再纖細的白楊樹下,溫習了當年比白紙還要潔白的初戀。
她的故事
她和他是同桌,從上學的第一天起,就是這樣。每次課間的時候,她總是一個人待在座位上,把同桌用過的鉛筆拿過來,一個接一個的削好,放好——從上學的第一天起就是如此。她每次都是先將他的鉛筆削好,才有時間削自己的,每次,她削的都很仔細。她的數學總是不好,不論怎麼努力,作業總是做錯。不知道從哪天起,她發現課桌內總是有一本寫好的作業,於是她每次都是對照著這本作業,將自己算錯的題目重新改過來,然後把兩本作業一齊交上去,當然不會放在一起。
她每天中午都在學校吃午飯,家裡給帶的保溫飯盒,在那個年代很流行。她生性文靜,每天中午都是自己在書桌上獨自一人,安安靜靜的吃午飯。她注意到,他每次都是好多人一起吃飯,很熱鬧。她很想加入他們,大家一起吃,家裡給帶來好菜的時候,也總是想分一些給他吃。可是,她從來都沒有行動,每次吃飯,她都裝作不經意的,從人群的縫隙中看他一眼,還總是怕被他看見。
她喜歡看他踢球,喜歡他畫的畫。每次班級比賽,她總是會藏在加油的同學中,她不敢大聲的喊加油,卻總是在心裡祝福,因為她知道,他一定是最積極的一個。每次比賽完,她總是匆匆離去,從辛苦攢下的錢里拿出五毛,買一瓶汽水放在他的課桌上,她喜歡看他一口氣喝完的樣子。她總是會收到一些畫,上面畫著美麗的天使,她喜歡他畫的一切,這代表著美好。
他們之間沒有「三八線」,卻總是很自覺。每年元旦,她總是只買一張賀卡,送給一個朋友。她總是會挑便所有的攤位,翻遍所有的賀卡,才能挑到最讓自己滿意的一張,她相信,他也一定喜歡。她總是會把賀卡拿回家裡,悄悄的寫上他的名字,第二天上學的時候,趁他不注意,夾在他的課本里。她知道他看了很高興,因為她雖然裝作不在意,卻一直偷偷注視著他。
不知道從何時起,放學後總是會出現三三兩兩的「一對」,男同學總是與固定的女同學一起回家,盡管他們的家可能不在一個方向。她好想跟他一起回家,走路或是騎車,可是她在等待,等待他的邀請,她心理一萬個同意。她知道,他現在孤單一人回家了,因為他的好朋友總是跟另外一個女同學一路。隔壁班的大個兒曾經邀請過她,可是她不同意,她說,我只想跟他一起。說這話的時候,她心裡挺甜,也挺苦。
照畢業照的時候,她站在第一排,她想留下些什麼,卻不敢回頭。她拿到照片的那一刻,就發現了他低頭的樣子,她有些遺憾,因為這是他們唯一的「合照」,她也很開心,因為她知道他在想什麼。多年以後,她總是會想起書桌內的作業本,想起天使的翅膀,想起賀卡,想起與他有關的一切。
離開他後,再也沒人教她功課,她沒考上大學,她快要結婚了,那個人不是他。她經常會想起從前的故事,卻始終將其埋藏在心底,那是她最寶貴的秘密,誰也不告訴。她在小鎮工作了,經常會一個人回到小學,佇立在褪色的單杠面前,回味那純真如水的年代。
5. 以青春為主題寫一篇小故事 (親情、友情、愛情的都行)300.400字!拜託大家了,是小故事。
真誠——友誼的橋梁
「老師——老師——」
伴著一聲聲清脆的呼喊,
兩個小
姑娘手拉手氣喘吁吁地跑進來,
剛剛在操場上玩出的汗珠亮
晶晶的沾在紅撲撲的小臉上。
看著她們澄澈的眼睛,
我不禁
又想起了一周前發生的事情„„
喬依和李婉婷是班裡形影不離的一對好朋友,可是那
天,
我卻發現做完值日的兩人卻一前一後走出教室,
隔著老
遠也不說話。
這可和平時的兩只小麻雀大不相同。
第二天經
過詢問才了解她們倆之間發生了誤會,
雖然沒什麼大事,
可
女孩子的小脾氣讓她們誰都不肯先開口。
看著她們下課時躲
閃的眼神和放學後的茫然,
我的心裡有些著急。
坐在辦公室
不經意地翻開同事的品德書,
《怎樣交朋友》?我的眼前一
亮。與教品德的佟老師合作準備了一節特殊的課。
我作為佟老師的特邀嘉賓前來聽課,
而佟老師很快就以
小組討論的的形式將課題引到了學生中,
我注意到,
那兩只
小麻雀微低著頭,並沒有參與到同學們熱切的討論中去。
2
分鍾後,一個小組舉起了手,陸陸續續大部分同學把
手都舉了起來。
「我們是經常一起上學,
一起玩兒,
逐漸成了好朋友。
」
「我認為朋友之間應該是同甘苦,
共患難。
不分你我,
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
同學們哈哈大笑起來„„
接著,佟老師又拋出了「當友誼出現了誤會」
「關於友
情的格言」等幾個題目,我發現,兩個人開始認真地傾聽身
邊的聲音,偶爾還偷偷地瞄一眼對方,
佟老師說:
「真誠,是溝通心靈的橋梁。誤會有時使友
誼蒙上了陰影,敞開心扉,與朋友坦誠相待,友誼反而更顯
可貴。心與心,也就因此而靠得更近,連得更緊。最後請陳
老師送我們一段話好嗎?」
我深深地看著孩子們說:
真正的友情是一株成長緩慢的
植物。
它需要我們精心地去培養,
經常用關心呵護的水輕輕
地澆灌,
給它充足的諒解和寬容的陽光,
讓它漸漸地成長為
我們心中最美的風景。
說完,
我看著那兩雙暗淡了好幾天的
眼睛開始亮了„„
瞧!這不又瘋到一起了嗎?„„
6. 幫忙給一個英國的經典愛情故事,英語短文,400字以內,100分!
In the narrative of Livy, who was a man of fine imagination,
these stories retain much of their genuine character. Nor could
even the tasteless Dionysius distort and mutilate them into mere
prose. The poetry shines, in spite of him, through the dreary
pedantry of his eleven books. It is discernible in the most
tedious and in the most superficial modern works on the early
times of Rome. It enlivens the lness of the Universal History,
and gives a charm to the most meagre abridgements of Goldsmith.
7. 一個國王的愛情故事概括400字
故事描述了國王愛德華八世(溫莎公爵)和沃利斯`辛普森夫人(溫莎公內爵夫人)的一段特別的愛情容故事。國王雖然永遠不會是獨自一人但他總是感到孤獨,每時每刻總會有人注視他——有時是他的保鏢,有時是街上成千的民眾。他永遠不會獨自一人;每個人都認識他的面孔,他做事必須檢點,因為他的所作所為是無法保密的。他說話得謹慎,因為他說話總有人在聽。因為他每時每刻都是國王。他的壓力很大也很孤獨,甚至是從小開始,從未和其他的孩子一起玩過,他也沒有朋友。他住在英國最漂亮的房子里——(白金漢宮),卻總感到寂寞、悲傷。在他年輕的時候想要的東西都能得到。「但我並不快樂,因為我的內心裡是空虛的。」直到國王遇見了沃利斯一切都變了。他為了她放棄了一切,甚至放棄了自己的王位!
8. 我愛讀書 作文400字 要寫一個故事
我 愛 讀 書
從書籍中汲取知識和力量,是人生之必需。每個人從一出生開始,就在不停地學習各種各樣的知識,以便將來在社會上更好的立足。
我覺得讀書就如同一個科學家去讀當代文學作品,一個詩人去讀某個考古學家的記錄一樣,讀是因為喜歡,讀是源於興趣,有一句話說的好:「閱讀不能改變人生的長度,但它可以改變人生的寬度。」正是這種興趣的閱讀,讓我的生活豐富多彩。
讀書已經成為我的一種習慣,小學時最愛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種各樣的「閑書」,從爸爸媽媽給訂閱的兒童雜志,到一些文學名著,我都照單全收。即使是上中學以後,也是依然愛讀書,也要在繁忙間隙讓自己的心靈得到些許的休憩。拿起一本喜愛的書籍,就好像隨手推開一扇窗戶,欣賞窗外美麗的風景。這風景或粗獷豪放,或細膩委婉,或雄偉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渾然忘卻了學習中的煩惱與不快,彷彿排徊在青山綠水之間,呼吸著新鮮的空氣,揮著思想的翅膀,感受著生命的美好。
書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書的海洋里漫遊,從中得到了莫大的快樂,更使我的知識面也寬廣了不少,在生活中,書還幫了我不少的忙呢。
記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裡做作業,鄰居家的小孩到我家來玩。我的作業還沒完成,就讓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會兒,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來了,他那麼小,萬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趕忙連連擺手:「別玩墨水啊……」話還沒說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灑在了小孩的淺色襯衣上,他驚叫起來,嚇傻了,接著竟哇哇大哭起來。我急得六神無主:可怎麼辦那?闖禍了!我連忙跑到水龍頭前去洗,可是使盡力氣,墨漬怎麼也搓不掉。正急得沒主意的時候,我的目光無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識雜志》一書上。我一拍腦門,不是剛看過嘛!上面介紹過,衣服上沾上了墨漬,可以先用飯粒塗在墨漬上用勁搓,在浸到肥皂水裡洗,然後用干凈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實踐一下呢!於是,我一把拉過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襯衫,跑到廚房裡,拿來了一勺飯,倒在污漬處,然後用力搓啊搓。過了一會兒,墨跡果然淡了,再使勁揉搓一會兒,墨跡只有銅跡大淡淡一塊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沖洗了一遍並絞干後,交給了鄰居小孩說:「回去曬曬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跡了,可以穿了。」他瞪著驚奇的眼睛問我:「你怎麼知道米飯能洗掉墨漬呢?」我得意地說:「書告訴我的唄!」
讀書使我增長知識,正因為有了書,我才知道有神機妙算的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為有了書,我才發現世界有這么多的故事,有這么多的人。我喜歡書中的內容,幽默的,悲傷的,凄美的······
我愛讀書,讀書使我的人生充實而從容,悠閑而舒適,安靜而豐富,讀書使我快樂。
我愛讀書
在這個世界上,書像天上的繁星,數不勝數!我就愛這「滿天的繁星」!
好書籍是全世界的營養品。偉大的詩人杜甫說:「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這些關於讀書的名言時刻激勵著我。由於爸爸媽媽小時候讀書不如願,所以,他們就把希望寄託在我的身上了,決心好好培養我讀書。白天,爸爸媽媽一同出去務農,晚上回來後,不管有多疲勞,都會拿出舊書或舊報紙在燈下夜讀。爸爸和媽媽讀書的興趣感染了我。所以,我也不時會拿出一本課外書來閱讀,慢慢地我對書產生了興趣。現在,我已經時時刻刻都離不開書了。媽媽為了讓我學到更多的知識,專門給我買了四冊少兒網路全書。要知道這買書的錢,還是媽媽從牙縫里擠出的錢買的,如果不買這四冊書的話,媽媽還可以買 好幾件衣服呢。所以,我決心好好品嘗這「美味佳餚」。當我大概了解了這四冊書的內容後,我感受到:一本好書,蘊涵著許多豐富的知識和美好的情感。閱讀一本好書,就是要跨越時間和空間,同睿智和高尚的人對話,這是多麼美妙的事情啊!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珍惜。為了看書,我還鬧了一個笑話。有一次,媽媽叫我去買鹽,我走的時候還拿了一本書,在路上,我看入迷了,當我正看得津津有味時,突然,汽車的喇叭生把我嚇了一跳,書都掉到底下,我一看,原來,我已經在過馬路了,可是,我卻沒看左右的車輛,所以,我差點被撞了。司機罵了我,我只當沒這一回事兒,我繼續看書了。回到家,媽媽問我買的鹽哪去了,我才發現,自己看書忘了買鹽了。我和媽媽都哭笑不得。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歡閱讀,並善於從書中西吸取營養,從而走上了成功之路,讓我們養成閱讀的好習慣,一生都與好書相伴吧!
讀書真美麗
一首輕快的樂曲為心情插上翅膀,像蝴蝶一樣飛上天空;一幅絢爛的圖畫為眼睛洗去塵埃,像鑽石一樣折射出人生的七彩陽光;一本引人入勝的書使頭腦踏上想像的旅程,像乘坐時空穿梭機在過去與未來之間暢游……
讀書是美麗的。「讀一本好書,就像與一個高尚的人在談話」。書能引導我們與最優秀的人物為伍,使我們置身歷代偉人巨匠之間,如聞其聲,如觀其行,如見其人,使我們同他們情感交融,悲喜與共。
讀書是美麗的。皮日休說:「惟書有色,艷於西子」。讀書恰似溪間潺潺的流水,猶如天上散淡的白雲,無羈無絆,閑適飄逸。讀書不再是漂泊者飢渴時的一杯水,也不是夜行人黑暗中的一盞燈,它是農夫收獲後在金色田野中的愉悅,是一家人在斜陽中共進晚餐的溫馨。
讀書是美麗的。古人司馬遷說:「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在浩瀚的知識海洋中我們更認清自身的渺小與淺薄,從而讓自己更發奮更努力。生活中可以缺少功名利祿,但不能沒有書,我們可以錯過豪華盛典,但不能失去讀書的機會。
讀書是美麗的。美麗不僅在於聽書傾訴,與書交流,讓書答疑解難,美麗更在於燈光親吻書頁時的脈脈溫情,風兒吹拂書頁時的沙沙聲響,人讀書頁時心無旁騖的安寧。
讀書令整個世界一起美麗。生命也因讀書而美麗。
同學們,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全身心地投入到讀書活動中,徜徉於書的海洋中,讓書香陪伴我們度過每一天!讓我們從中外名著中懂得人生的意義,做人的道理;從童話寓言中學習做人的智慧;從唐詩宋詞中領略祖國壯美的山河,博大精深的文學歷史;從散文小說中感受生活的絢麗多彩……
最後,讓我們再次響起讀書口號:與經典同行,打好人生底色。與博覽同行,開拓廣闊視野。腹有詩書氣自華,最是書香能致遠。
我愛讀書
如果有人問我在我得了絕症的時候我想干什麼,我會毫不猶豫地說:「讀書!」 是的,我很愛讀書。 我從小就愛看書。小的時候,我喜歡童話,喜歡童話里那浪漫的愛情;喜歡童話里那賦有正義感的玫瑰花精;喜歡童話里那美麗善良的的白雪公主;喜歡童話里那高大帥氣的白馬王子;更喜歡童話的粉色夢幻…… 是的,我很愛書。 開始上小學的第一天,媽媽送給我的開學禮物是一本厚厚的作文書,我不敢接,媽媽用期待的目光看著我,我只好膽怯地接過那本厚厚的作文書。 從那時起,我意識到:我長大了,不能再沉迷於童話中的夢幻世界,我要開始看那有著密密麻麻的字的作文、網路書了。 翻開媽媽送我的那本厚厚作文書,我很快被裡面的內容吸引了,裡面也有童話故事,不過少了幾分童年的稚氣。裡面的抒情篇、描景篇、寫人篇和記事篇……都深深地吸引著我。抒情篇讓人感動;描景篇讓人身臨其境;寫人篇讓人覺得那個人好像就在自己身旁;而記事篇悲傷的讓人感到悲傷,快樂的讓人感到快樂…… 每當別人問我為什麼這么愛讀書的時候,我會說:「書對人有益,我的生命已經和書溶在一起,再也無法分開了! 是的,我很愛書。 印象中有一次,我和媽媽去動物園看動物。在路上時,我看見一個書店,裡面擠滿了人,我一下子把要和媽媽去動物園看動物的事拋在了腦後,擠進書店抽出一本書坐在書店的地上如痴如醉地看起書來了。 過了很久,我的頭發被人拉了一下,我疼得一躍而起,往後一看,竟然是媽媽!我對媽媽說,「幹嘛拉我的頭發嘛!人家還沒看夠呢!」 「還沒看夠?不是說好去動物園看動物的嗎?怎麼坐在這里看書了?我還以為是我走得太快了你跟不上呢!原來你在這兒看書啊!真是嚇死我了!」媽媽撅起嘴巴說,「好啦,別看啦,去動物園吧!」說完拉起我就走。 「等一下,我要買下這本書!」 到了動物園,我覺得動物園里怪沒意思的,書癮又犯了,背著媽媽悄悄的跑到動物園門口,坐在門檻上又看起書來了! 又是媽媽拔了一下我的頭發,我才從「書海」里醒來!「你看看你,又看書,裡面的雜技你都沒看到,多可惜啊!」媽媽又開始嘮叨了…… 是的,我很愛讀書。 書,是一朵剛剛盛開的花朵,有著甘甜的知識花蜜。 書,是一個好導游,帶領我們走進知識的世界。 書,是一艘小船,承載我們進入知識的海灣。 我愛書。
我愛讀書
彈琵琶、唱歌、跳舞、畫畫。。。。。。,人們在業餘生活中,各有所好,各得其樂。而我的樂趣大部分是泡在書海里。 書是我的好朋友,在我小的時候,爸爸講過了《小貓釣魚》的故事,講的是小貓和媽媽一起去釣魚,小貓一會兒捉蜻蜓,一會兒捉蝴蝶,結果什麼也沒得到。第二次,小貓不捉蜻蜓和蝴蝶了,認認真真地釣魚,最後釣上了一條大魚。從這個故事裡我體會到了,做什麼事都不能一心二用,要認真地去做,這樣才能完成得很好。 我漸漸長大了,會看小人書了,那生動的內容吸引了我,《小紅帽》、《賣火柴的小女孩》、《灰姑娘》等,我最喜歡《白雪公主》這篇故事,一位皇後在生女兒前許了兩個願望,希望女兒的皮膚像雪一樣白,嘴唇像血一樣紅。女兒生下來後不久,皇後就死了,於是皇帝又娶了一位新皇後,新皇後看公主那麼美,非常嫉妒,就吩咐手下在森林裡把公主殺掉,手下人不忍心殺公主,就要公主跑到森林裡不要回來,公主遇到了七個小矮人,並且住在小矮人家。新皇後有一面魔鏡,她每次都問魔鏡誰是世界上最美的人,魔鏡回答是白雪公主。皇後想了幾次方法害死公主,都沒成功,最後王子和公主結了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從這個故事中我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不能嫉妒他人,別人犯了錯我們不能嘲笑他,而是要鼓勵他,做什麼事都要和平共處。 歲月如流水,漸漸地我已經閱讀過《科學故事》、《童話故事》、《外國科學家的故事》。。。。。有一位科學家叫愛迪生,他發明了一千多種東西,有電影,有留聲機,有電燈里的燈絲等,他刻苦鑽研,永不滿足,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尊敬和愛戴,他在做實驗的時候,硫酸燒毀了衣服,硫酸還差點弄瞎了他的眼睛。從這些文章中我體會到了要想取得優異的成績,就要付出艱苦的勞動,古人有言:「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許多小事中,都包含著深刻的道理。我要學習他頑強進取的精神,勇於實踐,時刻准備為祖國的科學事業奮斗,當一名科學家。 書是我的好朋友,我愛你!
9. 精品書吧推薦一本書 400字原創
400字的書?
《三字經》
如果要400W的,那麼
無排名先後。
1.天行健;
2.聖徒;
3.北京 戰爭;
4.鬼吹燈;
5.一個普通中國人的家族史;
6.滄海,昆侖;
7.悟空傳;
8.紫川;
9.英雄志;
10.缺月梧桐(你死,我活;武林舊事,都不錯,但都未完本)
11.輸贏;
12.獵命師傳奇;
13.尋秦記;
14.褻瀆;
15.連城訣;
16.若星漢天空;
17.球形閃電(三體也不錯,畢竟人的名樹的影);
18.史上第一混亂;
19.五胡錄;
20.圍城;
下面略差一些些吧(不要拍我)
21.魔法學徒;
22.傭兵天下;
23.貨幣戰爭;
24.都市妖奇談;
25.每晚一個靈異故事;(這個名字可能不對,但是大差不差)
26.無限恐怖;
27.師士傳說;
28.隨波逐流之一代軍師;
29.誅仙;
30.赫氏門徒;
31.回到明朝當王爺;
32.飄渺;
33.慶余年;
34.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35.大唐雙龍傳;
36.盜墓筆記;
37.超模殺帝國(這個也許可以放在上面)
38.如果宅;
39.飛升之後;
40.冒牌大英雄;
41.萬曆十五年;
42.蔣介 石傳(一個美國人寫的,不同於正統觀點,看起來比較真實)
43.蟻賊;
44.尋找人類。
10. 美麗的民間傳說作文400字
民間故事400字:
牛郎織女的故事
七夕節始終和牛郎織女的傳說相連,這是一個很美麗的,千古流傳的愛情故事,成為我國四大民間愛情傳說之一 。
相傳在很早以前,南陽城西牛家莊里有個聰明.忠厚的小夥子,父母早亡,只好跟著哥哥嫂子度日,嫂子馬氏為人狠毒,經常虐待他,逼他干很多的活,一年秋天,嫂子逼他去放牛,給他九頭牛,卻讓他等有了十頭牛時才能回家,牛郎無奈只好趕著牛出了村。
牛郎獨自一人趕著牛進了山,在草深林密的山上,他坐在樹下傷心,不知道何時才能趕著十頭牛回家,這時,有位須發皆白的老人出現在他的面前,問他為何傷心,當得知他的遭遇後,笑著對他說:「別難過,在伏牛山裡有一頭病倒的老牛,你去好好喂養它,等老牛病好以後,你就可以趕著它回家了。
牛郎翻山越嶺,走了很遠的路,終於找到了那頭有病的老牛,他看到老牛病得厲害,就去給老牛打來一捆捆草,一連餵了三天,老牛吃飽了,才抬起頭告訴他:自己本是天上的灰牛大仙,因觸犯了天規被貶下天來,摔壞了腿,無法動彈。自己的傷需要用百花的露水洗一個月才能好,牛郎不畏辛苦,細心地照料了老牛一個月,白天為老牛採花接露水治傷,晚上依偎在老年身邊睡覺,到老牛病好後,牛郎高高興興趕著十頭牛回了家。
回家後,嫂子對他仍舊不好,曾幾次要加害他,都被老牛設法相救,嫂子最後惱羞成怒把牛郎趕出家門,牛郎只要了那頭老牛相隨。
一天,天上的織女和諸仙女一起下凡游戲,在河裡洗澡,牛郎在老牛的幫助下認識了織女,二人互生情意,後來織女便偷偷下凡,來到人間,做了牛郎的妻子。織女還把從天上帶來的天蠶分給大家,並教大家養蠶,抽絲,織出又光又亮的綢緞。
牛郎和織女結婚後,男耕女織,情深意重,他們生了一男一女兩個孩子,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但是好景不長,這事很快便讓天帝知道,王母娘娘親自下凡來,強行把織女帶回天上,恩愛夫妻被拆散。
牛郎上天無路,還是老牛告訴牛郎,在它死後,可以用它的皮做成鞋,穿著就可以上天。牛郎按照老牛的話做了,穿上牛皮做的鞋,拉著自己的兒女,一起騰雲駕霧上天去追織女,眼見就要追到了,豈知王母娘娘拔下頭上的金簪一揮,一道波濤洶涌的天河就出現了,牛郎和織女被隔在兩岸,只能相對哭泣流淚。他們的忠貞愛情感動了喜鵲,千萬只喜鵲飛來,搭成鵲橋,讓牛郎織女走上鵲橋相會,王母娘娘對此也無奈,只好允許兩人在每年七月七日於鵲橋相會。
後來,每到農歷七月初七,相傳牛郎織女鵲橋相會的日子,姑娘們就會來到花前月下,抬頭仰望星空,尋找銀河兩邊的牛郎星和織女星,希望能看到他們一年一度的相會,乞求上天能讓自己能象織女那樣心靈手巧,祈禱自己能有如意稱心的美滿婚姻,由此形成了七夕節。
白蛇傳
據史學家探源考證,《白蛇傳》的故事起源於北宋時期,發源地在今河南鶴壁黑山之麓、淇河之濱的許家溝。黑山又名金山。早在魏晉時期,左思就在《魏都賦》中記載了「連眉配犢子」的愛情故事:「犢子套黃牛,游息黑山中。後與連眉女結合,俱去,人莫能追。」後來這一故事衍化為「白蛇鬧許仙」的故事,故事主人公也由「連眉女」衍變為白蛇。相傳,白蛇鬧許仙里的白蛇精,當年曾被許家溝一位許姓老人從猛禽口中救生。白蛇為報答許家的救命之恩,嫁給了許家後人牧童許仙。婚後,她經常用草葯為村民治病,使得附近「金山寺」的香火逐漸冷落。黑鷹轉世的金山寺長老法海和尚十分惱火,決心破壞許仙的婚姻,置白娘子於死地,於是引出了人們熟悉的「盜仙草」、「水漫金山寺」等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