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小故事400
1. 魯迅讀書的故事400字
魯迅小的時候,愛買書,愛看書,愛抄書,把書看作寶貝一樣。
還在進「三味書屋」前,他在自己的啟蒙老師——一位遠房叔祖父那裡看了不帶圖的書。這位老師曾經告訴他,有一部繪圖的《山海經》,畫著人面的獸,九頭的怪物……可惜一時找不到了。這么一部有趣的書,可把魯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夢寐以求,把他的保姆長媽媽也感動了。長媽媽不識字,她探親回來時,就設法給魯迅買回了這部書。一見面,長媽媽把一包書遞給魯迅,高興地說:「哥兒,有畫的《山海經》,我給你買來了!」
一聽這消息,魯迅欣喜若狂,趕緊把書接過來,打開紙包看了起來。
這是魯迅最初得到的心愛的書。後來,識字漸漸多起來了,他就自己攢錢買書。過年,有種習俗,大人往往給孩子一點錢,叫做「壓歲錢」。魯迅得到壓歲錢後,總是捨不得花,攢起來買書看。
魯迅小時候,不僅酷愛讀書,而且還喜歡抄書,他抄過很多書。顯然,抄書使他得益匪淺。他的記憶力那麼好,讀過的書經久不忘,這與他抄書的愛好是密切相連的。
魯迅小時候對書籍特別愛護。他買回書來,一定要仔細檢查,liuxue86.com發現有污跡,或者裝訂有問題,一定要到書店去調換。有些線裝書,很容易脫線,他就自己動手改換封面,重新裝訂。
看書的時候,他總是把桌子擦得乾乾凈凈,看看手指臟不臟。臟桌子上是不放書的,臟手是不翻書的。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書頁上一刮,使書角翹起來,再捏住它翻頁的習慣。他還特意為自己准備了一隻箱子,把各種各樣的書整整齊齊地放在裡面,箱子里還放了樟腦丸,防止蟲蛀。
魯迅小時候養成的愛書如寶的好習慣,貫穿了他的一生。他讀過的書浩如煙海。他購置的書,僅據《魯迅日記》上的「書賬統計」,從1912年至1939年,就有九千多冊。他收藏的書,總是捆紮得井井有條。魯迅一生清貧,最大的財產,就是他的這些寶貴的藏書了。
2. 魯迅的故事400字的
魯迅的故事:
一、理發
在廈門大學教書時,魯迅先生曾到一家理發店理發。理發師不認識魯迅,見他衣著簡朴,心想他肯定沒幾個錢,理發時就一點也不認真。對此,魯迅先生不僅不生氣,反而在理發後極隨意地掏出一大把錢給理發師——遠遠超出了應付的錢。理發師大喜,臉上立刻堆滿了笑。
過了一段日子,魯迅又去理發,理發師見狀大喜,立即拿出全部看家本領,滿臉寫著謙恭,「慢工出細活」地理發。不料理畢,魯迅並沒有再顯豪爽,而是掏出錢來一個一個地數給理發師,一個子兒也沒多給。
理發師大惑:「先生,您上回那樣給,今天怎麼這樣給?」魯迅笑笑:「您上回馬馬虎虎地理,我就馬馬虎虎地給;這回您認認真真地理,我就認認真真地給。」理發師聽了大窘。
二、稿費
大家知道:標點符號雖然其貌不揚,但在文章中卻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呢。可當年的出版界對標點符號不重視,在支付稿費時,往往把它從字數中扣除,不給稿費。一次,魯迅應約為某出版社撰寫書稿,由於事先探知該出版社不支付標點符號的稿費,因此他的書稿通篇沒有一個標點符號。
編輯看了書稿後,以「難以斷句」為由,回信要求魯迅加上標點符號。魯迅回復:「既要作者加標點符號分出段落、章節,可見標點還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標點也得算字數。」那家出版社沒辦法,只好採納魯迅的意見,標點符號也折算字數支付稿費了。
三、辣椒
魯迅先生從小認真學習。少年時,在江南水師學堂讀書,第一學期成績優異,學校獎給他一枚金質獎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樓街頭賣掉,然後買了幾本書,又買了一串紅辣椒。
每當晚上寒冷時,夜讀難耐,他便摘下一顆辣椒,放在嘴裡嚼著,直辣得額頭冒汗。他就用這種辦法驅寒堅持讀書。由於苦讀書,後來終於成為我國著名的文學家。
四、兩個妻子
1906年6月,25歲的魯迅正准備在日本東京開始他的文學活動,忽然不斷地接到催他回國的家書,信里說,他母親病得很重,想見見自己的長子。等到魯迅焦灼不安地回到家裡,才知道這是一場騙局。原來在他家鄉有一種謠傳,說魯迅跟日本女人結了婚,還生了孩子,有人看見他領著妻、兒在東京街頭漫步。
族人變著法子把他騙回來完婚。新娘朱安是魯迅本家叔祖周玉田夫人的侄孫女,媒人是周玉田的兒媳婦。按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舊禮俗,魯迅的母親魯瑞沒有徵得魯迅同意,便把這門婚事定下了。
現在,看到這個場面,魯迅當然很生氣,但出於對母親的孝順,他沒有發作。
完婚的第二天,魯迅沒有按老規矩去拜祠堂。晚上,他還是像往常一樣獨自睡進了書房。第三天,他趁著家人不注意,悄悄地從家中出走,又到日本去了。而朱安則跟著婆婆魯瑞一塊過日子。學成歸國後與一景仰自己的女青年相戀後結婚,她就是許廣平。
五、早
魯迅自幼聰穎勤奮,三味書屋是清末紹興城裡的一所著名的私塾,魯迅十二歲時到三味書屋跟隨壽鏡吾老師學習,在那裡攻讀詩書近五年。魯迅的坐位,在書房的東北角,他使用的是一張硬木書桌,現在這張木桌還放在魯迅紀念館里。
魯迅十三歲時,他的祖父因科場案被逮捕入獄,父親長期患病,家裡越來越窮,他經常到當鋪賣掉家裡值錢的東西,然後再在葯店給父親買葯有一次,父親病重,魯迅一大早就去當鋪和葯店,回來時老師已經開始上課了,老師看到他遲到了,就生氣地說:十幾歲的學生,還睡懶覺,上課遲到。
下次再遲到就別來。魯迅聽了,點點頭,沒有為自己作任何辯解,低著頭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第二天,他早早來到學校,在書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個早字,心裡暗暗地許下諾言:以後一定要早起,不能再遲到了。
以後的日子裡,父親的病更重了,魯迅更頻繁地到當鋪去賣東西,然後到葯店去買葯,家裡很多活都落在了魯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裡的事情,然後再到當鋪和葯店,之後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課。雖然家裡的負擔很重,可是他再也沒有遲到過。
3. 魯迅的小故事
有一天,魯迅穿著一件破舊的衣服上理發院去理發。理發師見他穿著很隨便,而且看起來很骯臟,覺得他好像是個乞丐,就隨隨便便地給他剪了頭發。理了發後,魯迅從口袋裡胡亂抓了一把錢交給理發師,便頭也不回地走了。理發師仔細一數,發現他多給了好多錢,簡直樂開了懷。
一個多月後,魯迅又來理發了。理發師認出他就是上回多給了錢的顧客,因此對他十分客氣,很小心地給他理發,還一直問他的意見,直到魯迅感到滿意為止。誰知道付錢時,魯迅卻很認真地把錢數了又數,一個銅板也不多給。理發師覺得很奇怪,便問他為什麼。魯迅笑著說:「先生,上回你胡亂地給我剪頭發,我就胡亂地付錢給你。這次你很認真地給我剪,所以我就很認真地付錢給你!」
理發師聽了覺得很慚愧,連忙向魯迅道歉。
4. 魯迅故事,魯迅故事400字百字
魯迅故事來400字百字
早
魯迅自幼聰穎自勤奮,三味書屋是清末紹興城裡的一所著名的私塾,魯迅十二歲時到三味書屋跟隨壽鏡吾老師學習,在那裡攻讀詩書近五年。魯迅的坐位,在書房的東北角,他使用的是一張硬木書桌,現在這張木桌還放在魯迅紀念館里。
魯迅十三歲時,他的祖父因科場案被逮捕入獄,父親長期患病,家裡越來越窮,他經常到當鋪賣掉家裡值錢的東西,然後再在葯店給父親買葯有一次,父親病重,魯迅一大早就去當鋪和葯店,回來時老師已經開始上課了,老師看到他遲到了,就生氣地說:十幾歲的學生,還睡懶覺,上課遲到。
下次再遲到就別來。魯迅聽了,點點頭,沒有為自己作任何辯解,低著頭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第二天,他早早來到學校,在書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個早字,心裡暗暗地許下諾言:以後一定要早起,不能再遲到了。
以後的日子裡,父親的病更重了,魯迅更頻繁地到當鋪去賣東西,然後到葯店去買葯,家裡很多活都落在了魯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裡的事情,然後再到當鋪和葯店,之後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課。雖然家裡的負擔很重,可是他再也沒有遲到過。
5. 魯迅的小故事
魯迅的故事
魯迅十三歲時,他的祖父因科場案被逮捕入獄,父親長期患病,家裡越來越窮,他經常到當鋪賣掉家裡值錢的東西,然後再在葯店給父親買葯。有一次,父親病重,魯迅一大早就去當鋪和葯店,回來時老師已經開始上課了。老師看到他遲到了,就生氣地說:「十幾歲的學生,還睡懶覺,上課遲到。下次再遲到就別來了。」
魯迅聽了,點點頭,沒有為自己作任何辯解,低著頭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來到學校,在書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個「早」字,心裡暗暗地許下諾言:以後一定要早起,不能再遲到了。
以後的日子裡,父親的病更重了,魯迅更頻繁地到當鋪去賣東西,然後到葯店去買葯,家裡很多活都落在了魯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裡的事情,然後再到當鋪和葯店,之後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課。雖然家裡的負擔很重,可是他再也沒有遲到過。
在那些艱苦的日子裡,每當他氣喘吁吁地准時跑進私塾,看到課桌上的「早」字,他都會覺得開心,心想:「我又一次戰勝了困難,又一次實現了自己的諾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個信守諾言的人。」
後來父親去世了,魯迅繼續在三味書屋讀書,私塾里的壽鏡吾老師,是一位方正、質朴和博學的人。老師的為人和治學精神,那個曾經難魯迅留下深贏得記憶的三味書屋和那個刻著「早」字的課桌,一直激勵著魯迅在人生路上的繼續前進。
魯迅從青年時代起,就立下了「我以我血薦軒轅」的宏偉志向。他成為共產主義者之後,便更加自覺地把自己的一切獻給民族解放和社會解放事業。他對敵人毫不留情,對祖國和人民懷著真摯的愛。「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這一廣為傳誦的名句,正是他的愛國主義精神和崇高人格的生動寫照。為了使祖國擺脫凌辱、人民得到解放,他一生毫不懈怠地進行戰斗,一直站在時代潮流的最前列。徹底的愛國主義精神,使他堅決背叛所出身的封建士大夫階級,看清中國資產階級的軟弱性、動搖性,堅信只有無產階級和社會主義才能拯救祖國。中國知識分子的「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崇高氣節,中國人民決不甘受外人凌辱、為維護民族尊嚴而進行英勇斗爭的光榮傳統,在魯迅身上得到集中體現,後來又由於共產主義世界觀的指導而得到升華,獲得了全新的性質和時代內容。他無私無畏,吃的是「草」,擠出的是「奶」,是沖鋒陷陣的模範,是徹底為人民服務的模範。魯迅逝世以後,上海人民和全國各地人民為他舉行隆重葬禮和悼念活動,上海民眾代表在他的靈柩上覆蓋了寫有「民族魂」三個大字的旗幟。「民族魂」棗這正是中國人民對於自己偉大代表的最中肯貼切的評價。
6. 魯迅小時候為理想奮斗的故事400字
偉大——這就是我對魯迅先生的第一印象。他「俯首甘為孺子牛」日夜為改變民族的命運而忙碌著。身體瘦弱的他卻是文學上的巨人。魯迅先生幽默,且不乏親切。他憎恨黑暗如魔鬼,而且處處為他人著想,淡化自己。在我看來,他是平凡而偉大的人!
魯迅先生逝世的時候,終年才55歲,卻寫出了無數經久不衰的書:《阿Q正傳》、《狂人日記》、《彷徨》、《墳》等作品廣為流傳。但被世人所敬仰的魯迅先生卻總覺得自己做得還不夠。每當夜幕降臨的時候,魯迅先生的房間必定是最「熱鬧」的時候,他正演奏著「文字交響曲」希望這一首首動聽的曲子能喚醒麻木不仁的中國人。
魯迅先生在日本學醫時,意識到中國人「中國人的病不在身體上,而是在心理上。」於是他決定拿起筆,通過自己的文章來呼籲所有的中國人,所以有的人說:「魯迅先生的筆是同黑暗作斗爭最厲害的武器。」
人們把魯迅先生譽為「民族魂」,原因是魯迅先生或者是為了多數人更好地活。他給人民當牛做馬,卻毫不驕傲,更不曾騎在人民的頭上高呼:「啊!我多麼的偉大!」所以,群眾們把他舉得很高,很高。魯迅先生從不突出自己的地位,賣弄自己的知識。他只是默默地接受人們給他的榮譽和贊賞。
就像魯迅先生所說的:「有一分熱,發一分光。」魯迅先生,魯迅先生的文章永遠是中國歷史上最璀璨耀眼的光芒。
7. 魯迅的小故事
魯迅有一個踢鬼的故事。是他到村邊發現有一個鬼魔鬼樣的人,他一腳踢得上去,原來是一個盜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