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級作文我與一本書的故事
⑴ 《 我與一本好書的故事 》作文700字急急急!!!
書是人類精神的食糧;書是醫愚的良葯;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的,書是人類的好朋友,讀書可以明理,讀一本好書可以讓人受益終生。
說起讀書,我不由得想起一件往事。
周日完成作業後,我正尋思如何放鬆一下,恰好小華打電話約我到公園去騎自行車玩。我欣然答應了。
我騎上心愛的自行車,迫不及待地向公園飛去……
一進公園大門,遠遠地,我就看到小華早到了。他正坐在一個石凳上看書呢!這好動的傢伙,今天竟能這樣安靜地看書?真是難得呀!
我扯著我的雷公嗓對他喊道:「小華,我來了!」可小華竟然任晴天霹靂而巋然不動。
天哪!這傢伙看書也太入迷了吧!平時同學們都說我這雷公嗓一出聲,地球也要抖三抖,可他……是一本什麼書讓他如此著迷呢?
直到我飛車到小華身邊大力拍了拍他肩膀,他才如夢初醒。他連忙把書隨手放在石凳上,向我笑了笑說:「真是抱歉!現在我們開始騎車吧!」
於是,我們騎著自行車在偌大的公園里自由馳騁。我們一會兒來一次競賽,一會兒按自己喜歡的路線獨自去尋歡。就這樣我們一路歡歌,時而分,時而合,真是「騎」樂無窮呀!
同騎了一會兒,我們又分開了。驀地,我發現自已騎到了剛才小華看書的那個石凳邊,那本書映入了我眼簾。它大大激發了我的好奇心。我心裡想:究竟是一本具有什麼魔法的書讓他如此入迷呢?我停下來,彎腰拿起書。
「哇!《小故事、大道理》?!這可是我夢寐以求的一本書呀!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對了,讓小華先借給我一睹為快吧。可是,看他剛才沉迷期間的神情,他會借給我嗎?」
突然,一個讓我心跳的念頭在腦海里冒了出來:悄悄將書拿走!雖說這行為與老師平時對我們的教育不相符,可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已不是說過「讀書人竊書不算偷」么?
我向四周張望,沒看到小華的影子。於是,我神差鬼使地將書塞進懷里,故意騎上自行車在公園里與小華擦肩而過。我告訴他,我突然想起一件緊急的事要辦,得先回去了。小華微笑著點了點頭,說他還要騎一會兒。聽他這樣一說,我就做賊心虛地騎著自行車飛快往家裡趕……
回到家裡,我一進門便遇到了媽媽。她說:「你懷里鼓鼓囊囊的,放了什麼東西呀?」我結結巴巴地說:「沒……沒什麼……」然後頭也不回地鑽進我的書房。
我等自己狂跳的心稍稍平靜下來,便迫不及待地打開《小故事、大道理》看起來。
不知什麼時候,我發現媽媽竟站在我面前不動聲色地看著我。她越不說話,我越是惴惴不安。過了許久,媽媽終於開口了:「孩子,《小故事、大道理》,這是一本挺不錯的書嘛!告訴媽媽,這本書哪來的?」
「找同學……不……到圖書館借來的……」我吞吞吐吐地說。
媽媽皺了皺眉,摸了摸我的頭說:「說實話吧,孩子!你的眼睛早已向我泄露了你的秘密。」
最終,我一五一十地向媽媽講清了事情的經過。媽媽語重心長地對我說:「孩子,愛讀書是一件好事。記得有這樣一句名言『讀書可以明理』。可是,你為了讀書卻犯了不該犯的錯,這樣做對嗎?這本書你讀起來還能明什麼理呢?你沒經過別人的同意卻悄悄拿走別人的書,這不合情理呀!快!快把書送給小華並請求他原諒吧!」
聽了媽媽的一番話,我後悔莫及。我什麼也沒說,合上書本,跑出家門,騎上自行車向公園飛奔而去……
⑵ 我與一本書的經歷作文
我和書的故事書,是一位知己,時刻陪伴著我。書,是一位優秀的老師,告訴我許多知識。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一盞我心中的明燈,照亮我的前程。我與書有著密切的關系。可以說,從我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我就與書結下了朋友。小時候,因為小,所以媽媽每天晚上為我講故事,而我總是默默地聽,讓故事伴著夢走進夢鄉。上幼兒園的時候,認識了拼音,我就擁有了許多拼音版的書。當上一年級的時候,我認識了漢字,便讀起了真正的文字書,我常常看書看到忘了吃忘了睡的地步。有一次,我得到了一本新書,我愛不釋手。立刻跑進屋,津津有味地讀了起來,入迷到媽媽叫我吃飯我都沒有聽見。當我讀完第一章後,媽媽叫我,我才聽見,放下書走出卧室。吃飯時,我還在想書中的內容呢!因為看書,我的作文也好了。最近,我在網站上投了一篇作文,獲了銀獎。我非常高興。我愛書!
⑶ 我和爺爺奶奶同讀一本書作文,600字左右,急急急~
今天,我與媽媽同讀一本書,叫《增廣賢文》,使我學會了許多做人的道理。
書中有句話「少年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令我印象最深刻。
書中有個故事,我最愛看。這個故事說的是:宋代有具神童叫方仲永。小的時候有人叫他定題目,他立刻作詩。可是,他長到13歲的時候,他學過的知識完全忘記,因為他沒有花時間學習,加上他驕傲自滿,以為自己很了不起。所以他才會把所學的知識給忘了。讀完這個故事,讓我深深明白,只有堅持付出不懈的努力,才會擁有更豐富的知識,不然就會一無所獲。
媽媽看到「不患老而無成,只怕幼而不學」這句話,感觸最深。這句話也來自於一個故事。這個故事講的是:李白以前的時候很貪玩,而且經常逃學。一天,他偷偷溜出去,走到河邊看見一個老奶奶用力去磨鐵棒,他就問:「老奶奶,你磨鐵棒來干什麼?」奶奶說:「我要把它磨成綉花針。」李白又問:「鐵棒這么粗,什麼時候磨成綉花針?」奶奶說:「只要下功夫,總有一天會磨成的!」李白受到啟發,從此以後,他發憤讀書,最後成為一名大詩人。看完後媽媽對我說:「兒子,你得向李白學習學習,不要顧著玩,時間不等人呀,所謂『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呀。」我聽了媽媽的話,現在我做每一件事,都不會像以前那樣,總是拖到最後才做。
今天,我和媽媽讀了這本書,受益匪淺。
⑷ 《我和書的故事》一這個題目寫一篇作文
書 拿起一本書來,先不必研究它的內容,只是它的外形,就已經夠我們賞鑒了。 那眼睛看來最舒服的黃色毛邊紙,單是紙色已經在我們的心目中引起一種幻覺,令我們以為這書是一個逃免了時間之摧殘的遺民。它所以能倖免而來與我們相見的這段歷史的本身,就已經是一本書,值得我們思索、感嘆,更不須提起它的內含的真或美了。 還有那一個個正方的形狀,美麗的單字,每個字的構成,都是一首詩;每個字的沿革,都是一部歷史。飆是三條狗的風,在秋高草枯的曠野上,天上是一片青,地上是一片赭;中疾的獵犬風一般快地馳過,嗅著受傷之獸在草中滴下的血腥,順了方向追去,聽到枯草颯索的響,有如秋風卷過去一般。昏是婚的古字:在太陽下了山,對面不見人的時候,有一群人騎著馬,擎著紅光閃閃的火把,悄悄向一個人家走近。等著到了竹籬柴門之旁的時候,在狗吠聲中,趁著門還未閉,一聲喊齊擁而入,讓新郎從打麥場上挾起驚呼的新娘打馬而回。同來的人則抵擋著新娘的義兄,作個不打不成交的親家。 印書的字體有很多種:宋體挺秀有如柳字,麻沙體夭嬌有如歐字,書法體娟秀有如褚字,楷體端方有如顏字。楷體是最常見的了。這裡面又分出許多不同的種類來:一種是通行的正方體;還有一種是窄長的楷體,稜角最顯;一種是扁短的楷體,渾厚頗有古風。還有寫的書:或全楷體,或半楷體,它們不但看來有一種密切的感覺,並且有時有古代的寫本,很足以考證今本的印誤,以及文字的假借。 如果在你面前的是一本舊書,則開章第一篇你便將看見許多硃色的印章,有的是雅號,有的是姓名。在這些姓名別號之中,你說不定可以發見古代的收藏家或者是名傾一世的文人,那時候你便可以讓幻想馳騁於這朱紅的方場之中,構成許多縹緲的空中樓閣來。還有那些朱圈,有的圈得豪放,有的圈得森嚴,你可以就它們的姿態,以及它們的位置,懸想出讀這本書的人是一個少年,還是老人;是一個放盪不羈的才子,還是老成持重的儒者。你也能藉此揣摩出這主人翁的命運:他的書何以流散到了人間?是子孫不肖,將它舍棄了?是遭兵逃反,被一班庸奴偷竊出了他的藏書樓?還是運氣不好,家道中衰,自己將它售賣了,來填償債務支持家庭?書的舊主人是這樣。我呢?我這書的今主人呢?他當時對著雕花的端硯,拿起新發的朱筆,在清淡的爐香氣息中,圈點這本他心愛的書,那時候,他是決想不到這本書的未來命運。他自己的未來命運是個怎樣結局的;正如這現在讀著這本書的我,不能知道我未來的命運將要如何一般。 更進一層,讓我們來想像那作書人的命運:他的悲哀,他的失望,無一不自然的流露在這本書的字里行間。讓我們讀的時候,時而跟著他啼,時而為他扼腕太息。要是,不幸上再加上不幸,遇到秦始皇或是董卓,將他一生心血嘔成的文章,一把火燒為烏有;或是像《金瓶梅》、《紅樓夢》、《水滸》一般命運,被淺見者標作禁書,那更是多麼可惜的事情啊! 天下事真是不如意的多。不講別的,只說書這件東西,它是再與世無爭也沒有的了,也都要受這種厄運的摧殘。至於那琉璃一般脆弱的美人,白鶴一般兀傲的文士,他們的遭忌更是不言而喻了。試想含意未伸的文人,他們在不得意時,有的采樵,有的放牛,不僅不異於庸人,並且備受家人或主子的輕蔑和凌辱;然而他們天生性格倔強,世俗越對他白眼,他卻越有精神。他們有的把柴挑在背後,拿書在手裡讀;有的騎在牛背上,將書掛在牛角上讀;有的在蚊聲如雷的夏夜,囊了螢照著讀;有的在寒風凍指的冬夜,拿了書映著雪讀。然而時光是不等人的。等到他們學問已成的時候,眼光是早已花了,頭發是早已白了,只是在他們的頭額上新添了一些深而才的皺紋。 咳!不如趁著眼睛還清朗,鬢發尚未成霜,多讀一讀「人生」這本書罷! 給我分。。。
⑸ 以 我與一本書的故事 為題作文
書,不但是我們的朋友,也是我們的老師。書,是一把金鑰匙,能打開智慧之門。
記的內有一次,爸爸帶我去容買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本書,名叫《狼王閃電》,這本書講述了有一隻白色的公狗,因為出去溜達了一圈從而使主人家的羊被狼咬死了幾只。主人就把它的一條後腿打斷了,主人的孩子因為心疼它,半夜吧它放走了,它逃進了叢林和一群狼待在了一起,並且和一頭名叫佳佳的母狼有了孩子。可是因為頭狼疑心太重就在人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把那隻公狗咬死了。幾個月後一窩小狼崽誕生了,這裡面有一隻小狼崽很特殊,它背上有一道閃電的圖標,所以打家都叫它閃電,它一個月大時就可以捕捉到一隻打雪兔,它長大後見過它的獵人沒有一個活著。
我從討厭看書變成喜歡看書,都是因為書實在太吸引我了。學習虛要的知識實在太多了,這正好證明了拉普拉斯說的話:我們知道的知識是有限的,而我們不知道的知識是無限的。」
所以我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使書成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⑹ 我們如何讀一篇文章作文
書籍中汲取知識和力量,是人生之必需。每個人從一出生開始,就在不停地學習各種各樣的知識,以便將來在社會上更好的立足。
我覺得讀書就如同一個科學家去讀當代文學作品,一個詩人去讀某個考古學家的記錄一樣,讀是因為喜歡,讀是源於興趣,有一句話說的好:「閱讀不能改變人生的長度,但它可以改變人生的寬度。」正是這種興趣的閱讀,讓我的生活豐富多彩。
讀書已經成為我的一種習慣,小學時最愛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種各樣的「閑書」,從爸爸媽媽給訂閱的兒童雜志,到一些文學名著,我都照單全收。即使是上中學以後,也是依然愛讀書,也要在繁忙間隙讓自己的心靈得到些許的休憩。拿起一本喜愛的書籍,就好像隨手推開一扇窗戶,欣賞窗外美麗的風景。這風景或粗獷豪放,或細膩委婉,或雄偉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渾然忘卻了學習中的煩惱與不快,彷彿排徊在青山綠水之間,呼吸著新鮮的空氣,揮著思想的翅膀,感受著生命的美好。
書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書的海洋里漫遊,從中得到了莫大的快樂,更使我的知識面也寬廣了不少,在生活中,書還幫了我不少的忙呢。
記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裡做作業,鄰居家的小孩到我家來玩。我的作業還沒完成,就讓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會兒,竟然端
⑺ 我想找一本作文書,封面是深藍色的,很厚,裡面還有一個盲人的故事,聽到高跟鞋的聲音,問阿姨學校在哪
自己回憶一下你的人生哪個第一次比較有意義,就寫那個,自己的經歷要表達好真情實感和意境,寫出來的文章就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