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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說法欄目記錄一個法治故事和對自己的啟示200字

發布時間: 2020-11-22 22:35:58

① 全國十佳法制欄目是哪幾個

全國十佳法制欄目:

一、中央電視台《大家看法》;

二、山東電視台《說事拉理》;

三、北京電視台《大家說法》;

四、天津電視台《今日開庭》;

五、長沙電視台《政法報道》;

六、湖北省廣播電視總台《咵天》;

七、杭州電視台《警界41》;

八、成都廣播電視台《真相30分》;

九、貴州電視台《法治第一線》;

十、秦皇島電視台《法制民生》。

(1)在今日說法欄目記錄一個法治故事和對自己的啟示200字擴展閱讀

正法報道以群眾身邊的真實案例為切入點進行普法宣傳,作為社會大背景下法制故事的講述者,這個講述者根據一定的敘述方式給觀眾「講法律故事」,並且穿插情景再現和采訪目擊者或知情人的畫面來把觀眾牢牢吸引住。

從「講故事」的方式來看它採用不同的敘事方法,多為倒敘或是作鋪墊,在節目開頭設置懸念,拋出疑問等,使電視敘事文本具有可看性,也讓觀眾不再被動地接受法律知識。

節目最後的專家點評也是亮點,從法理情等不同角度對案情條分縷析,往往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

② 法制欄目的 觀後感

ME有2篇 你看看行不行
一位八旬夫婦四十年前由於傳統觀念作怪,雖然生育了兩個女兒卻又領養了一個男孩,對這個孩子可說是關愛有加,溺愛倍至,甚至自己親生的女兒也無法得到這樣的待遇,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由於溺愛使這個孩子變的任性,粗暴,冷酷,動不動就對父母拳打腳踢,他帶給這個家的就是一場噩夢.

長期以來對父母的虐待,鄰居和親屬都看在眼裡,急在心上,特別是自己的兩個已經結婚的女兒更是每天為父母耽驚受怕.由於父母的忍讓,被虐待後從不報警,助長了養子的氣焰.養子曾對八旬的養父說:"你不是我爹,我是你爹!"

在他四十一歲的一個晚上,他又野獸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親,拳腳相加,老婦人爬在老翁身上求饒.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親眼目睹了禽獸不如的弟弟如此對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時候用斧頭將他砍死而後去自首.

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件,可最後的結果卻是我們無論如何沒有想到的,我當時覺得故意殺人就是有自首情節最少也要判處二十年徒刑啊!可這起故意殺人案,一是有自首情節,二是死者有長期虐待老人的事實,二百多名鄰居聯名集體向法院請求寬大處理,最後判決的結果僅僅是判處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這個判決絕對在中國的審判史上開了先例.

為什麼這個案件會這樣判決哪?老人是弱勢群體,兒子如此禽獸不如,這樣的判決其實是給那些長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響了警鍾,兔子急了也要咬人的,而法律真正的保護了這個群體的弱者,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情啊!

我為那位姐姐而慶幸,這樣的法律是能夠讓人們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們也應該從這個案件中獲取教訓.對虐待老人的絕對不能饒恕,同時也提醒我們在教育子女方面一味的溺愛其後果是極其嚴重的,"慣子如殺子,"父親從小就教育我的這個道理得到了驗證.我們不能說這小子死的活該,不過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謂人不報,天也要報啊!
上上周吧,看完央視一套《道德觀察》,心口就像是堵了一塊巨石,壓得我透不過氣來,「責任」這兩個字一下子占據了我全部的思維,讓我於焦慮中驚恐,於驚恐中不安。寫出來或許會輕鬆些,僅以此做討論。 重慶市實驗中學初三女生因為遲到,被老師叫進了辦公室。本來,違反了紀律老師教訓一下理所當然,可是這位汪姓老師是怎樣訓誡得呢?她的訓誡工具是一塊木板,還有她那番惡毒的理論: 「你長得又矮又胖,以後坐台都沒人要!」 「就算以後傍到一個大款,大款都會很快變心去找別人!」 …… 我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這是一個靈魂工程師說出的話嗎?簡直是對下一代的荼毒! 女生上課時哭了很久,3個小時後留下了一封遺書,跳樓自殺了。而遺書上竟赫然寫著:「汪老師,您說得對……」 悲哀,已在震驚的餘波中變得蒼白,我甚至看到了女生那雙無助的眼睛,是對自身的絕望,是對未來的絕望。然而令人悲憤事情還遠沒有結束! 女生出事後,家長將汪某告上了法庭,在庭審時,她竟然置事實於不顧,對自己駭人聽聞的教育方式矢口否認。更令人憤然的是,汪某打罵女生時就在辦公室,裡面還有很多旁觀的老師,可是面對法庭和鏡頭,竟沒有一個人站出來為含恨的孩子說句公道話! 該校的校長助理在接受采訪時,不僅不檢討自己學校管理無方,反而把責任推給因抑鬱症離世的已故巨星,指責出事的女生心理灰暗,說受巨星的影響女生跳樓的當天重慶有三個小孩跳樓…… 聽著這位校長助理的滔滔大論,看著她一張一合振振有詞的嘴,我突然感覺到了無力,悲哀和驚恐傾泄著,猛然攫取了我的心。如果說那位汪姓教師的言行僅僅代表著她個人,那麼這位校長助理的高論,就不能不讓人對整個學校,乃至整個重慶的教育現狀感到深深的憂慮。學生不堪老師對其人格的侮辱含恨自盡,作為老師不從自已的思想上查找原因,不對死去的孩子表示愧疚;作為學校,不從自身的管理上追究責任,不從這一事件中吸取教訓,反而一味地推脫責任,不敢或不肯面對自己的言行的後果,這樣的老師何以育人,這樣的學校如何施教! 在這樣的教育之下生存的孩子,怎能不讓人感到驚恐。這是實在教育的悲哀。 教育是什麼?教育的責任又是什麼?作為一個孩子的母親,送孩子去上學,首先就是想讓孩子學做人,之後才是成材。在學校里,老師的一言一行都是學生的表率,老師的品行甚至會影響到孩子的一生。犯了錯不要緊,重要的是勇於直面錯誤,勇於承擔責任! 好在法律是公正的,在眾多學生的指證下,汪某被判了刑,那個不負責任的學校助理也被扣發了三個月的工資。然而這一切就足夠了嗎?沒有更深層次的反思,未來,仍是讓人不安。

③ 誰能幫我整理出20個關於法律的節目名字

今日說法、法律講堂、道德觀察、 法治視界、大家看法、懺悔錄、第一線(停播了)、經濟與法、天網、庭審現場、平安365、法治在線,福建台《與法同行》、北京台 法治進行時、東方衛視 回頭釋案,山東衛視 道德與法制,青海衛視《法制經緯》,江蘇衛視法律援助節目《甲方乙方》,重慶《拍案說法》,哈爾濱電視台法制節目方圓,天津台濱海頻道《今日開庭》,吉林電視台法制頻道《法制全方位》

④ 怎麼評價欄目《法治在線》

和泛娛樂化的眾多節目相比,普法類節目算是非常有含金量的。中央電視台出過很多普法類節目,《法治在線》只算其中一檔,並且熱度不是最高的,但由於其特殊的定位,《法治在線》也是其它同類節目不可取代的。

綜上所述,在法律深度上,《法治在線》比不上《一線》,在案件吸引力上,沒有《天網》有噱頭,在講述方式上,因為和新聞類似,也顯得有一點枯燥。但它恰恰也由於其在法律上的不夠深,使得更加具有普法的實際功能。它的時效性真實性,也使得其對法律事件的講述更為客觀。百姓需要這樣一檔節目,《法治在線》不僅宣揚了正確的價值導向,也真正做到了用身邊事普法,普的是身邊法。

⑤ 求2008年7月15日~~ 8月的任意兩篇今日說法內容

不速之客(2008年7月30日)
主持人:2008年5月29日,河北省行唐縣國土資源局來了幾個不速之客,這幾個人的到來在行唐乃至在全國都掀起了一場不小的風波。
4位記者開的是一輛警車說是從北京來的,拿出了自己的新聞工作證,上面寫明是「中國法治網」的記者,他們來到了行唐縣國土資源局開門見山說要見局長還提出了三個問題。

磚瓦窯取土,城貌拆遷,煤炭市場整治,三個問題提出來把甄文生給搞蒙了,心裡打起了鼓,難道是我們工作上有了失誤人家來曝光的,可仔細一琢磨,這三個問題之間沒啥關系,而且其中有兩項還不是自己單位的職責范圍,記者究竟是來干什麼的?甄文生一時拿不準,趕緊向縣委宣傳部通報此事。
網路記者來采訪這在行唐縣還是第一次,宣傳部正准備與記者接觸一下,又得到了一個新消息,幾名記者在此之前還曾去過交通局。交通局的辦公室主任也被這幾名記者給弄蒙了,想進一步問一問自己工作上究竟出現了什麼問題?可人家記者不直說,話鋒一轉說要交個朋友。幾名記者說如果訂幾份雜志,他們就把這些問題不曝光。原來,這幾位是沖著征訂雜志和土特產來的,交通局辦公室主任一聽就說這事兒得請示領導。聽說這種情況,宣傳部的工作人員覺得不大對勁,決定先會會這幾位,哪知道記者們說不著急,他們要在這里住上半個月。

宣傳部門的工作就是和記者打交道,一年下來多了不說,100多個總是有的,也是經多見廣的人,但是這么「牛」的「記者」還真沒見過,他們來了之後,吃、住、喝要求宣傳部門負責,現在還放出話來說這一呆至少就要呆半個月,這些「記者」究竟是何方神聖呢?
「中國法治網」,讓人感到來頭不小,可能是中央級的媒體,但是不管是誰,只要說是記者,行唐的宣傳部門都要驗明他們的身份。幾位記者出示的新聞工作證和以前他們見過的記者證有很大的差別,而且記者手上也沒有來行唐采訪的單位的介紹信,加上他們要求訂閱刊物和索要土特產的行為十分可疑,宣傳部門建議接待記者的國土資源局報警,由警方來介入調查。

幾位記者來的時候開的是一輛河北牌照的司法警車,警方決定先從這輛警車上尋找線索,於是派警察與記者們接觸並查詢警車的來歷。警方對他們的車輛進行了網上比對,信息顯示車是(河北省)淶源縣司法局的一台制式警車。警方和淶源縣司法局聯系了以後發現幾個記者所駕駛的這台車套用人家的牌子是,說白了這台車就是一部假警車。警車是假警車,那記者是不是也可能是假記者呢?民警們以調查警車為由將幾名記者傳喚到了公安局做進一步的了解。

記者解釋說車他們是借的並不知道是假警車,而說起自己的身份他們一口咬定就是「中國法治網」的記者,還說如果不信,警方可以到網站上去查還可以給他們單位打電話。警方打開「中國法治網」的網業,找到聯系電話進行詢問,網站確稱實有這幾名記者。民警們打開「中國法治網」之後看到網頁設計得十分精美,當中還有大量的法治新聞、法治資訊,還設立了30多個省級的頻道,網頁上還有記者身份查詢的窗口,在網站「證件查詢」中,警方輸入了記者的身份證號、統一編號一查,果然這相片和本人都相符,警方懷疑是不是報案單位反映錯了。

主持人:這個時候民警心裏面也有點打鼓了,因為經過調查確實有「中國法治網」這么一個網站,網頁也很正規,跟人打聽也確實有這么幾個「記者」,但是這些「記者」和以往接觸的記者行為舉止上還真的差別很大,究竟應該怎麼打破這個突破口呢?按照規定,審查的時間不能超過12個小時,從最初開始對這幾個人盤問到現在7個小時過去了,正在民警一籌莫展的時候,這些「記者」們先沉不住氣了。

其中一名記者借著去衛生間向從褲子口袋裡拿出了一沓子錢,央求警方放人。這一舉動讓民警們本來打鼓的心安定了下來,這里頭肯定有事兒,問這幾個自稱記者的人是問不出什麼了?看看能不能從根兒上查查這個網站呢?
警方直接給國務院新聞辦打了電話,國務院新聞辦核查後稱沒有「中國法治網」這個網站,更沒有「中國法治網」記者,那麼這個網站是非法網站記者那是假記者。按照規定,用「中國」二字打頭開辦的網站單位必須要經過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網路宣傳局批准,利用網路經營也必須辦理網路經營許可證,而「中國法治網」沒有辦理相關批準的手續,也沒有辦理網路經營許可證,這個網站已經涉嫌違法犯罪了。北京警方迅速趕到「中國法治網」的辦公地點。

主持人:通過民警的調查發現這個非法網站的規模還真是不小,光是所謂的「記者」就80多人,而且業務分布很多省,河北、河南、福建 江西、安徽等等,網站的發起人穆某。認識穆某的人都說這個人實在是「太有才了」,可惜 這點兒才用錯了地方。
穆某,山西人,今年30歲,研究生學歷,曾經在某家報社做過記者,2006年6月自己開設了「中國法治網」。穆某說本來想自己做一個合法的網站,但是注冊資金等各方面都不符合條件就私自開設了「中國法治網」,據警方介紹,這個網站已經通過訂閱資訊的方式收取資金100多萬元,那麼他們是通過什麼方式獲利的呢?

到行唐縣的這4名「記者」都是網站聘用的「記者」,穆某自己做了新聞工作證發到了每個人的手上,蓋上了自己找人刻的「中國法治網」的章並且找人專門培訓了他們。他們發行的《中國法治網•資訊》是自己在網頁上建立的一個欄目,花1200塊錢拿到密碼之後就可以瀏覽這些內容,讓民警們沒有想到的是全國各地竟然有580多個單位訂閱了930份《中國法治網•資訊》,金額達到了110萬元。這些所謂的記者正是抓住了一些單位怕曝光、怕找麻煩的心理,不但要求對方訂閱《中國法治網•資訊》,還騙吃騙喝順便弄點土特產。

你看「中國法治網」工作人員出門帶有新聞工作證,帶有「中國法治網」標志的名片,持有印有公章的訂閱單,包括信封都是有「中國法治網」標志,筆記本、手提袋也是有「中國法治網」的標志,這一整套的包裝迷惑了很多基層單位,紛紛訂閱他們的《中國法治網•資訊》,而每訂閱一份「資訊」都有三方分成,其中穆某拿540元,中間負責的李某拿260元,所謂的記者拿400元。
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穆某已涉嫌非法經營罪公安機關已報請檢察機關對其予以批准逮捕,其餘的人員等到案之後,經過警方的審查,如果是構成犯罪也要依法予以追究。

慾望阻擊者(2008.07.28)
主持人:我們今天講到的這個案子發生在江蘇省泰州市,案件的起因是從一個突然打進來的電話開始的,來看今天的記者調查。
2007年的一天,江蘇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突然接到了一個舉報電話,這個電話的內容引起了檢察機關的高度重視。

被舉報人叫張志剛那麼這個張志剛是何許人也,他到底會有沒有經濟問題呢?
張志剛,男,42歲,是泰州市高教園區的主任助理,泰州市高教園區是泰州市政府為增強當地的大學教育而實施的一項重點工程,位於市區的東部,整個園區預計總投資34億元。檢察機關了解到張志剛雖然只是高教園區的主任助理,但是他負責著整個高教園區的基礎建設工程和財務工作,高教園區幾十個億的投資每一筆錢的去向都要經由他的筆來審批。每年張志剛經手的項目涉及到的資金十多個億,如果在張志剛身上存在著腐敗,涉案金額可能非常地巨大甚至於有可能在背後還牽扯出來其它的案件,所以要格外地小心謹慎絕不能大意,所以檢察機關決定從張志剛個人的情況著手調查,經過周圍的人這么一了解,得出來的這個結果說實話多多少少有些出乎大家的意料。

張志剛的同事們反映張志剛自幼家庭貧苦,因此他本人肯吃苦也很聰明,在生活上非常節儉,在平時的工作中更是表現得十分嚴謹,辦事認真嚴肅,是個非常有原則的人,尤其是對財務上的事他把得非常緊。這個結果讓檢察官們感到很是吃驚,這樣一個被領導和同事們認可工作作風嚴謹的人,真的存在受賄等經濟問題嗎?難道是他故意表現給大家看?而在財務上悄悄地做了手腳來達到貪污受賄的目的嗎?

經過檢察機關的偵查發現張志剛在高教園區擔任主任助理期間,雖然手中的權力很大,掌管的資金多達幾十個億,基建項目也非常多,但是他的確沒有一起貪污受賄的情況。出乎檢察機關的意料,泰州高教園區工程項目太多了,施工單位有求於張志剛的太多了,但是經過檢察機關的調查確實沒有(受賄)。經管著幾十個億的資金,但是查完了之後好像一分錢的貪污都沒有,如此來推論這個張志剛應該是一個特別好的幹部啊。但是一段時間以來針對張志剛的各種各樣的舉報電話就沒有停過,難道張志剛的背後還有更加不為人所知的黑幕?張志剛是一個隱藏得很深的人嗎?所以檢察機關決定對張志剛進行一些更為深入全面的調查和了解,在接下來的調查中,他們會有什麼新的發現嗎?

檢察官們仔細分析了張志剛的種種表現並且對他來高教園區之前的資料進行了仔細的審查,檢察機關發現張志剛在來高教園區之前擔任過不少的職務。泰州市財政局綜合樓工程、泰州市信訪局綜合樓工程、泰州市老幹部活動中心工程、泰州市體育中心工程,而這些職務有一個共同點引起了檢察官的重視。檢察官發現張志剛之前擔任的職務也都是負責招投標等工程建設項目,也就是說他可以有很大的權力,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工程的承包建設,決定著國家投入的資金去向,而這讓檢察官有了偵查方向。有一些承建商通過找甲方的負責人跟招投標辦的一些相關人員打招呼,這類的這樣的行為相應地能夠干預到招投標過程的正常進行。如果說張志剛現在的工作作風只是為了掩蓋他過去的一些行為,那麼他在來高教園區之前到底經歷過什麼?又有哪些不可告人的事情呢?檢察機關對張志剛進一步的調查隨即展開。

經過大量的調查,到相關的單位尋找一些書證並找一些相關的行賄人進行了解,在張志剛來高教園區之前負責的多個工程項目中,從1999年開始就曾多次利用手中的職權收受承包者的賄賂,在招投標等多個環節給予行賄人照顧,讓他們得到了更多的工程。掌握了確鑿的證據之後檢察機關批捕張志剛。經過審訊,張志剛交代了他先後在幾個工程里收受承包方錢物共計20餘萬元,2007年12月,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判決張志剛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
目前,張志剛在江寧監獄服刑,我們在張志剛自己寫的材料上看到:我向妻子、女兒懺悔,由於我的愚蠢行為連累了你們,使你們終日以淚洗面、無臉見人,將我的犯罪事實而帶來的沉痛教訓,告誡親友要他們好好做人!

⑥ 中學生普法徵文關於今日說法的

讓每個孩子沐浴在法律的陽光下
――紀念第二個「12·4」全國法制宣傳日

崔麗 王海洲 王亦君

編者按

青少年是國家的希望和未來,青少年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的高低,直接決定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前途和命運。鄧小平高瞻遠矚地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事實上,從「一五」普法開始到「四五」普法規劃,加強對青少年學生的法制教育和法律保護,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這已成為社會各界的廣泛共識和共同行動。

在第二個「12·4」全國法制宣傳日來臨之際,我們推出這一專版,根本目的即在於,通過宣傳《憲法》這一國家根本大法,讓貫穿於《憲法》核心的公民權利義務意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紀守法、依法辦事等基本法治觀念,如春風化雨,點點滴滴沁入青少年學生的頭腦和心中。

法制教育納入教學體系

10月25日,北京。一間普通的會議室內,來自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綜治辦、團中央等部門的有關領導,正在召開一個以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為主題的會議。

此次會議頗為引人注目的是,不僅司法部部長張福森、教育部部長陳至立、中央綜治辦主任陳冀平、團中央等高層領導悉數出席,與此同時,會議的內容還通過電視電話信號,傳送給設在全國各地的分會場。

此次會議傳遞出了一個極為重要的信息:我國正在努力構建從小學到大學的漸進、科學、合理的法制教育體系。這非同尋常之舉意味著,法律知識的學習被納入到各級各類學校的必修課內容,我國學生知識結構中法制教育比重大大增強。

不容迴避的是,我國青少年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令人憂慮。一項調查顯示,我國中學生對《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基本了解分別只有24.7%和16.4%。對此,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張潘仕指出,中學生對與其權利義務密切相關的這兩部法律尚且知之甚少,這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目前我國青少年法律知識水平、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仍有待全面提高。

我國青少年所佔人口比重很大,各級各類在校學生達2.4億多人。青少年正處於生理和心理的生長發育階段,辨別是非能力較差,自控能力較弱,可塑性強,容易受到各種消極因素的影響。當前,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仍然比較突出。青少年團伙犯罪和有組織的犯罪增多,暴力化的程度加劇,犯罪年齡也向低齡化發展,其中法治觀念淡薄是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正視現在是為了鑄造未來。為切實加強青少年學生的法制教育,日前,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綜治辦、團中央四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意見》重點勾勒了我國法制教育體系的構成,即小學法制教育主要對學生進行法律啟蒙教育,培養學生們愛國意識、交通安全意識、環保意識、自護意識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中學法制教育要著重進行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觀念教育,增強學生的國家意識、權利義務意識、守法用法意識,提高自我約束、自我保護能力,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中專、職校和技校要突出與所學專業知識相關和勞動保護等方面的法律知識教育;大學法制教育要突出現代法學基礎理論和依法治國理論與實踐的學習,掌握民事法律、市場經濟法律與世貿組織規則基本知識,樹立憲法意識、權利義務對等意識和依法辦事意識。

尤為重要的是,今後,法制教育狀況將被納入學校教育質量和學生綜合素質評估體系,法制教育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情況也將作為評估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同時,學生學法和遵紀守法的情況也將納入升學、招生、招工、參軍考核內容。

有關人士認為,這份《意見》的下發,表明我國青少年法制教育被提升到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高度。這是建設一個法治國家的明智之舉和戰略之措。

一個全方位、立體化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網路,正在全國各地構建、編織。

司法工作者到教學第一線

北京市昌平區檢察官房家燕還有一個職務,是學校法制輔導員。她經常被邀請去中學講法制課。

一次,房家燕到一所中學去講法制課,剛走到校門口,看見一夥十五六歲的男學生圍在一起,插腰瞪眼,有的還吵嚷著:「放學見,咱們沒完,有你沒我。」房家燕正准備上前,這時鈴聲響了,學生們都集中到教室來聽房家燕的法制課。

房檢察官的心中始終無法放下那幾個吵架的孩子。她在講課時特意舉了學生因吵架動手釀成慘禍的例子。

她說,同學之間有矛盾要學會溝通,互諒互讓,千萬不能意氣用事,大打出手。這種一時頭腦發熱導致的後果不僅會給同學造成傷害,還會給學校、家長帶來巨大創痛。

她語重心長地告誡說:「孩子們,無論什麼時候,頭腦中都要有『法』這根弦啊!」房家燕的目光關切地滑過每一張學生的臉。

課後,那幾個男生圍過來,紅著臉說:「阿姨,剛才您講的這些中學生案例,讓我們知道了什麼是違法犯罪,我們不想走上犯罪道路,那太可怕了。現在我們知道該怎樣做了。」男孩們把手拉在了一起。

那一刻,房家燕感到,所有的勞累和擔心都化做了欣慰。這也使房家燕更加熱心於法制輔導員這個「業余」職務了。

目前,像房家燕檢察官這樣的法制輔導員以及法制副校長正活躍在全國各中小學校里。

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多由來自政法一線的人員擔任。他們具備良好的法律知識,可以利用學校特定的文化傳播空間,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形式多樣、有針對性的法制教育。在增強廣大中小學生法制觀念、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以及綜合治理校園周邊環境的工作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為近年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的一道風景線。

然而,不容忽視的是,目前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的設置還有很多局限性,如工作缺乏計劃性和針對性,工作方式和授課內容單一,缺少與學校有效的雙向溝通、聯系鬆散,法制副校長職責不甚明確等。

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說,因為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自身工作十分忙碌,不可能每天在學校,少有時間接觸學生,而且他們平時的法律工作重點並不一定是與未成年人有關,再者,由於他們的法制副校長職務並不固定,工作和職務的變動,都會影響學校法制教育的長期開展。日前,海淀區教委經與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協商,共同推出了「中小學法律教師培訓項目」,以著重培養中小學校自己的法律教師為目標,初步決定為海淀區每所中小學校培養一名法律教師。

培訓內容主要包括與未成年人相關的法律、未成年人權利義務法律教育、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避免校園傷害事故的發生及處理程序,使法律教師擔當起學校法律教育及處理日常校園涉法問題的職責。

一位接受培訓的老師說,我們接受了系統的法律專業培訓,再給學生們上法制課,就不會像以前那樣現學現賣或照本宣科了。「相信學生們的法制課會上得更加精彩。」這位老師充滿自信。

從被動接受到主動參與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採取適應青少年學生特點的、各種生動活潑、喜聞樂見的普法活動,才能易於為學生們接受。

學生們走出課堂,積極進行社會實踐,開辟了普法「第二課堂」的廣闊空間。

大連市育文中學的一堂法律常識課上,同學們經過一個月精心准備的模擬法庭開庭了。這次庭審案例是關於如何認定正當防衛。案件聽起來專業性很強,但同學們模擬成控辯雙方,不時援引刑法,爭辯得十分激烈。旁聽的同學們被深深地吸引著,也都積極開動腦筋分析案情和對照法條。

像這樣的模擬法庭課,正在課堂上越來越多地上演,它以直觀性、參與性、鮮活性的特點,成為在青少年學生中普及法律常識的一種有效形式。

各種有聲有色、豐富多彩的法制「第二課堂」在各地學校廣泛開展。

有的學校利用課外活動、主題班會、專題講座等形式,不斷擴大學生的法律知識面;有的通過開展學法用法徵文、知識競賽、模擬法庭等活動,增加學生的參與程度,得到更多法制實踐的體驗;有的組織旁聽庭審、參觀監獄和勞教場所,通過生動具體的案例和當事人的現身說法,使學生感受到法律的公正與威嚴。

各地學校還結合實際,建成了一批青少年法律學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法律服務熱線等,這些活動成為吸引廣大青少年學習法律知識、參加社會法制實踐的新載體。

據介紹,自去年8月全國第一所青少年法律學校正式成立以來,全國很多地區已全面開展了青少年法律學校創建活動。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經創建3000多所社區青少年法律學校,培訓青少年近400萬人。

一項調查顯示,中學生期待的學習法律知識的形式以主體參與性為主,如了解案例、模擬法庭、課堂辯論和同學討論、參觀展覽等,比例高達70.7%。

對此,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研究員張潘仕分析認為,這說明學生希望能夠在主體參與的形式下,積極主動地獲取法律知識,使自己能夠融入現實社會的實際中,把握在未來法制社會中的命運,這恰恰符合現實社會對學生綜合素質教育與培養的要求。

在廣東省,開展了全省范圍內的「四個一」系列活動:創作一台法制教育小品劇,組織一場法律知識競賽,開展一次有獎徵文比賽,編印一本連環畫冊。共有800多萬人次的學生參加了活動,小品劇在全省巡迴演出100場,場場爆滿。

在浙江省,則把校園文化活動作為法制教育的有效載體,提高學生學法的興趣和積極性。他們一方面充分運用櫥窗、黑板報、牆報等學校最常規的宣傳陣地,普及法律知識;另一方面,組織學法興趣小組,通過「紅領巾法制學校」、「少年警校」、「青少年法律學校」等相對固定的法制教育基地,定期開展法制講座、法律知識競賽、法制夏令營等形式多樣的活動。

在天津市,今年在全市中小學、中專職業學校學生中開展了「爭做遵紀守法小公民」徵文比賽活動,共收到徵文作品十萬余篇。

塘沽區在去年「12·4」法制宣傳日期間舉辦了中小學生自編「法制報」比賽,全區6萬余名中小學生,人人動手參與製作,共報送3000餘份圖文並茂、內容豐富的參賽作品,在世紀廣場長達40米的玻璃櫥窗內展示,形成了一條獨特的「普法長廊」。1999年10月,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團中央四部委聯合主辦了題為《為了明天》的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展覽,引起社會廣泛重視。這次展覽共吸引了100多萬青少年學生和教師觀看。

法學專家指出,普法在形式上應該改變單純的說教方式,在內容上要結合孩子們能夠感受到的事物,通過一系列學生易於接受的法制實踐活動,將法律知識深入淺出地融入學生們熟悉的社會生活中,使法制教育變成一種生動直觀的生活體驗,從而使法律知識和意識自然融入學生們的頭腦和生活中。

近日,由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聯合舉辦的大型「億萬青少年普法行」活動也正式啟動,這一活動將歷時三年,特別強調針對青少年特點,組織普法論壇、普法大賽、徵文、普法萬里行夏令營及普法大型文藝晚會的形式,大力宣揚「關愛青春,與法同行」的主題。

「法律就在每個人周圍」

在「關愛青春,與法同行」億萬青少年普法行的活動啟動儀式上,中央電視台法制欄目主持人撒貝南講了一個故事。

去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中,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做了一期節目,內容是講一個十幾歲女孩被人姦汙,歹徒卻不能繩之以法。他的父親氣憤地跑去把那人殺了,結果入獄。當記者來采訪時,弱小的女孩子自始至終躺在床上,背對著鏡頭敘述。

當采訪結束,記者往村外走時,一個記者不由自主地回了一下頭,卻突然看見那個女孩正依在門旁,目送著記者。雨霧中,女孩的笑臉很模糊,然而卻清晰地烙印在記者心中。

撒貝南說,對這個身心遭受極大摧殘的女孩來說,只有法律是她未來生活全部的支撐和希望。

法學專家指出,目前一方面青少年違法犯罪現象仍比較突出,另一方面,侵犯青少年合法權益和破壞青少年成長環境的違法犯罪也呈增長趨勢。青少年特別是在校學生是弱勢群體,他們往往容易成為犯罪分子侵害的對象,因此對青少年學生進行法制教育,不僅要使青少年懂法、守法,而且要培養他們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高其自我防範能力,進而成長為具有良好法律素質的合格公民。

針對此,各地團組織動員社會各界力量,舉辦了形式多樣的青春自護學校、培訓班、訓練營,採取邀請專家授課、錄像觀摩、模擬情景訓練等,向青少年普及自護知識、傳授自護技能,教育學生們拒絕誘惑,遠離危險,防範侵害。

2001年7月,團中央、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中國青年報聯合主辦了「我的自護經歷」徵文。活動得到全國青少年普遍關注和踴躍參與,共收到來自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徵文5000多篇。學生們通過生動活潑的筆觸娓娓講述學法用法過程中的自護經歷,有險象環生的「防範意識幫我逃離魔掌」,有「用法律跟私營老闆說『不』」,有運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給自己換來新鞋的,還有用所學法律和自己的爸爸打起了官司的……學生們通過自身經歷,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

新疆呼圖壁縣第一小學六年級小學生秦雪,是個「學法用法好少年」。她看到學校地處繁華地段,車多人多,許多小學生不聽學校勸告騎自行車上學。秦雪找來《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告訴同學們條例中規定「未滿12周歲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她認真地說,法就是告訴我們什麼事不應該去做,如果大家都不守規則,就會給自己和別人帶來不便,甚至造成傷害。同學們看到連騎自行車的事都在法律中有規定,真的服了。一次,放學後,一個陌生男子對班上女同學小玲說,他爸爸被撞傷了,要帶她走。秦雪攔住小玲說,不能跟他去,應該先打電話給家裡了解清楚情況。那個男人一聽,灰溜溜地跑了。事後才知道,根本不存在小玲爸爸被撞傷這回事。同學們都對秦雪豎起了大拇指。

「小學生從小就應該知道學法、守法的重要性,遇事要沉著冷靜,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遠離傷害和犯罪。」秦雪想用自身的經歷告訴大家:「法律一點不深奧,它其實就在每個人生活的周圍。」

五加二不再等於零

常有老師感嘆,現在學生們所處的教育環境日益復雜,來自社會各方面的影響滲透很厲害。有人將之比喻為「五加二等於零」,意即學生們在學校受到的五天教育,周六周日在家裡和社會上接觸兩天,等於白搭。北京東直門中學教育處閆曉東主任說,我們學校可以保證對學生進行充分的教育和宣傳,但8小時以外怎麼辦?「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不光是學校的責任,更是全社會的責任。」閆曉東說。構築青少年學法、用法的良好空間和氛圍,離不開社區和家庭。

在北京陶然亭社區里就活躍著一支由100多名未成年人組成的「普法宣傳隊」。他們不僅自己是知法、守法好少年,還將在社區青少年法律學校里學到的法律知識介紹給社區成員。這支普法宣傳隊同時擔當著社區「違法行為」監督員,對社區里出現的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現象及時反映給有關部門。

離異家庭子女小林莉(化名)平時非常活潑,但有一段時間突然變得脾氣暴躁。這一反常現象引起了社區小監督員們的注意,就把這個情況告訴給了社區法律學校的志願者老師。在志願者老師的開導下,小林莉說出了真相:一天晚上她被喝醉了酒的父親強暴了。經過多次談心,小林莉在社區法律學校幫助下終於勇敢地向公安機關舉報了父親的行徑。小林莉的父親被依法判處16年徒刑。「在社區里進行青少年法律普及不能只是讓孩子被動、僵化地接受。還要讓孩子們在基本掌握了有關法律後,運用法律維護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陶然亭街道辦事處團工委書記崔偉國說:「開展社區青少年普法教育,必須要調動起孩子們普法的積極性。孩子們的主動參與所帶來的影響力是巨大的。」

為真正達到對社區青少年的普法效果,陶然亭社區青少年法律學校還引進「外腦」,營造出一種科學普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今年6月,100多名法律專家和工作者被北京市陶然亭社區青少年法律學校聘請為志願講師團成員,他們中有高校法律系教授、大學生、法官、檢察官、警察,特別引人注目的是,10位計程車司機也身在其中。這10位計程車司機定期與社區的未成年人一起學習有關的交通法規,並結合工作中遇到的情況現身說法,幫助孩子們掌握交通法規,強化交通安全意識。

顧黎紅是上海市閔行區龍柏街道團工委書記,同時又是所在社區的青少年法律學校校長。

他給記者講了一個故事。前段時間,法律學校通過熱線了解到一名家住在航四村的青少年陳某由於從小父母離異,缺少家庭關愛,上小學時就染上逃夜、敲詐等不良行為。中學未畢業就輟學在家,後來發展到了參與盜竊等犯罪活動。「對於這樣一名青少年,只能用愛心感化、用法制幫助」,社區法律學校開始發揮作用。社區法律學校的兩名骨幹學員在學校的「授意」下與小陳成為了好朋友。他們為小陳補習文化,拉小陳一起按時到社區法律學校上課。後來,小陳在街道的幫助下找到了一份滿意的工作。而在社區法律學校的各種活動中也會經常看到小陳的身影。

學生家長是孩子的影子和啟蒙老師,他們的一言一行會直接影響到孩子能否健康的成長,因此在幫學生學法的同時,社區青少年法律學校還必須加強對家長的法律教育。

很多社區法律學校開辦了針對家長的短期法律培訓班。閔行龍柏街道社區青少年法律學校向家長們發放由法律學校自行編撰的「怎樣做一個合格監護人」的學習宣傳資料。而有的社區法律學校還針對一些問題家庭開展家訪活動,進行近距離的引導。社區法律學校通過各種途徑來逐步提高家長的法律意識。

一項調查表明,僅有11.9%的學生認為家庭是他們了解法律知識的途徑之一。但這並不意味著家庭對中學生法律意識的形成不重要,只是因為家長給予孩子的法律知識教育只是一些樸素的認識,家長一般不會用法律條文或嚴肅的案例分析方式。

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研究員張潘仕認為,家庭作為與中學生關系最為密切,對中學生有著深刻影響的群體,父母法律意識強弱對子女有重要影響,因此,加強對家長的法制教育,提高家長的法律意識,是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個重要方面。

早在1997年,廈門市就開展了「學生帶法回家」活動。他們根據學生的不同年齡段,讓學生將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條文寫在專用筆記本上帶回家向家長宣傳。經過幾年的摸索,該項工作已經走上了形式多樣化、活動規范化、檢查督促經常化的良性發展道路。

廣西柳州第十七中學開辦了青少年法律學校,成立社區家庭教育網路,對家長進行法制教育,讓家庭受益不少。有的家長說,過去我們認為孩子是自己的,送不送孩子讀書,是我們自己的事,現在認識到不送適齡孩子上學是一種違法行為。有的家長說,過去覺得孩子是自己的天經地義,孩子不聽話,要打要罵別人管不著,現在知道了打罵教育孩子違法,而且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還有的家長表示,以前忙於做生意,常把孩子趕到門面或攤位幫忙賣東西掙錢,現在知道了,這樣做不對。

將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形成一個覆蓋青少年整個成長環境的法制教育網路,為學生法制教育營造一個健康的立體空間,使學生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不同人群中,都能感受到一種強烈的法治氛圍,是青少年普法面臨的一項長期的任務。讓每個孩子沐浴著法律陽光健康成長,這無疑更是一場塑造未來法治社會的基礎工程。

來源:《中國青年報》 2002年12月04日

⑦ 法制節目《今日說法》案件眾多,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能否給罪犯起到威懾作用

其實嚴格地來說《今日說法》不能稱為綜藝,稱這個節目為綜藝反而有些貶低之嫌。畢竟,《今日說法》是一個普法、說法的欄目,是一檔法制節目。在這一點上,題主的認知是有錯誤的。

⑧ 法制欄目的 觀後感

順8然 助理 二級(234) | | 我的知道 | 我的消息(0/0) | 網路首頁 | 退出 我的知道 我的提問 我的回答 知識掌門人 新聞 網頁 貼吧 知道 MP3 圖片 視頻 網路 幫助 網路知道 > 教育/學業/考試 > 論文報告 相關問題添加到搜藏已解決 急需8篇09年今日說法的觀後感 懸賞分:0 - 解決時間:2009-2-8 07:48 作業需求,150字左右便可,一定是要寒假裡播過的案例 問題補充:要案例也行 提問者: 星星相伴 - 助理 三級 最佳答案 「噢!放寒假啦!放寒假啦!……」我像一隻剛剛出籠的小鳥一樣,高興地歡呼起來,「踢」開了媽媽的嘮叨聲,拿起了遙控板,目不轉睛地看起了電視。突然,一個響亮的名字進入了我的視線——雷鋒,一提到這個名字,我就被這個頻道吸引住了,我指著電視大聲地對爸爸說:「他是雷鋒!……」這時候《今日說法》節目主持人講了一個發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鋒的故鄉發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間,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莊邊的水庫抓魚其中一位不慎滑進了深水區生命危險時,另外有一位於12歲小朋友奮不顧身用自己的全力把落入深水的小夥伴推上了岸邊,而自己由於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夥伴不但不救,反而將死者的衣褲悄悄地藏了起來,然後若無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鄰居家借書和看電視,企圖製造不在現場的假象,使尋找死者的工作錯過了機會,直到警察偵查時才說出了真象…… 看到這里我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捨己救人的行為正是雷鋒精神的體現,值得我們學習和贊揚,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讓大人來救(因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會白白地犧牲自己。而另兩位小朋友應該受到批評,這么能見死不救呢!特別是那個被救小朋友應該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沒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將是自己,他應該感到內疚。同時我也從這個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間,不遵守這一點,它會毀了一個人、一個家。 面對現代的社會,是一個既有權力膨脹、權利不張,又有道德失落、人格異化的轉型社會,許多人民群眾對法律上存在著疑問甚至迷惑不解。《今日說法》通過對當今社會所關注的法律焦點問題深入詳實的采訪和細致透徹的分析,讓中國百姓更了解法律,更客觀的感知法律,也讓法制二字更貼近每一個人的內心。 「天下事有難易乎?為之,則難者亦難矣。」對於中國法律界而言,並不缺少批判者,缺少的是建設者。作為法制節目,《今日說法》以普法為核心,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 一、為人民群眾打開學習和理解法律的窗口 2002年10月份,為了迎接黨的十六大的召開,《今日說法》推出了三集系列節目《創舉》。該片回顧了普法工作經歷的艱辛歲月,也對當前普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思考。這也是第一部全面反映和總結中國普法工作成就的片子。 2002年12月4日是我國第二個普法宣傳日,也是現行憲法頒布20周年的日子。為此,《今日說法》全力打造「12·4」系列活動。活動包括「2002年度百姓關注的十大法治說法評選」、10期特別節目報道、於12月4日一套播出的一台90分鍾的晚會《法制的力量——2002》和十套播出的一期60分鍾的專題片《追憶似水流年》。自從「十大說法」的備選話題在網上公布以來,已有20萬人次登陸投票,充分表明廣大群眾法律意識的增強和法制社會的逐步完善。廣大觀眾已經把《今日說法》當成推進法律進程的窗口和他們信賴的良師益友。 這個節目的內容對市民們很有用的。它從眾多的案件中選某此很有意義案例,向市民介紹案件的經過,案件的偵破過程,以及案件給人們得到了怎樣的啟示,讓人們提高警惕,並邀請法律顧問來講解法律上的知識和案件所牽扯的法律上的那些條文.使市民們能夠多了解法律知識.其中很多離奇案件是怎樣破的,從多角度對案件進行剖析。讓市民知法、學法、守法,如何用法律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二、創建學習交流平台。 作為一名法律系的學生,《今日說法》是我學習的重要對象。通過對案例的分析,專家點評,加強了我對法律知識和辦案實踐的知識,為我的學習提供了更寬廣的平台。 最後,我希望《今日說法》做到獨立、冷靜、理性,要替法治說話,站在公平、正義的立場上,同時對未來社會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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