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訓合同的解除
❶ 跟教育培訓機構簽了一年 中途辭職領導不同意 辭職信不收怎麼辦
你與啥教育培訓機構簽訂了啥一年?你沒有細說。如果你向用人回單位遞交辭職信,答用人單位拒絕收,你應該採取其它方法遞交辭職信。你想辭職,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過郵政掛號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信〔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你繼續上班滿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❷ 培訓合同解除
有約的話,這個是屬於你違約,如果你們有簽訂相關合約的話,並對違約處罰有相關規定的話,那麼按照你們的約定處理即可。
按照一般情況來看,你把這錢要回來的可能性基本為零。
❸ 教育機構與學員屬服務合同關系嗎
可以找運管部門或當地交警支隊駕考科協調處理
學員與駕校之間屬於培訓服務合同,學員退學的行為屬於解除合同的行為,如雙方簽定了合同,應當按照合同中關於單方解除行為的約定。如果沒有簽合同的話,學員可以單方解除合同,駕校應當退還學費,其可以在學費里扣除已發生的各項代收、代繳費用(以繳費票據金額為准)和理論培訓費用(按教學大綱學時計)和實操培訓費用(按實際發生學時計),餘下的應該全部退還給學生。
如果駕校不肯退還,學員可以找運管部門或當地交警支隊駕考科協調處理,運管部門是駕校的資質審核管理單位,學員的培訓記錄也歸運管負責。學員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如學員與駕校沒有特別約定的話,駕校應當在扣除已發生的各項代收、代繳費用和實際發生的培訓費用後,將其他的費用退還給學員
❹ 我簽了5年的合同,我現在想解除合同,可是教育局說上面有文件交了違約金也不能接觸合同。我該怎麼辦急急
難道教育局的工作不適用中國的勞動合同法,什麼文件可以駕馭在法律之上,你仔細研究研究勞動合同法和教育局所謂的上面文件。如果是一般的地方法規還是要服從勞動合同的。別被人家幾句話騙了。
❺ 我同一個教育培訓機構簽了合同,學費交了2080,但是還沒有正式上過一節課。解除合約要賠償違約金嗎
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雙方可以實際發生的損失來計算。
❻ 我該怎樣終止教育合同
這種情況還是雙方協商比較好。除非你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違約行為。
❼ 教育機構我想解除合同,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我國copy合同法第97 條作了明確規定,該條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的情況和合同的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它補求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從這條可以看出我國合同法將合同解除的效力分成兩塊,無溯及力和有溯及力。
1、合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對尚未履行合同的狀態與前的情形並無不同,因而解除合同只需單純地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因此這類合同的解除沒有溯及力。
2.合同已履行,要根據履行的情況和合同的性質來決定合同是否有溯及效力。
❽ 大三暑假在一個教育培訓機構進行英語教師兼職,勞動合同解除相關提問
我個人認為,由於您還是大三學生,英語教師只是您的兼職,因此,您和該教育版培訓機構之間建立的只是勞務關權系,您和該教育培訓機構簽訂的也應該是勞務合同,而非勞動合同。因此,只受合同法的管轄,而不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管轄。該合同只要不屬於合同法明確規定的無效情形,只要雙方達成合意即應認定為有效。
❾ 簽了個合同,參加了一個培訓機構,就上了兩次課,現在不想去了。學費2200,我交了200,老師說補齊才能退。
我認為:
1.既然已經簽了合同的話,就應當承擔相應的合同義務,享有相應的合同權利。
2.當然,要求解除合同,也是可以的。不知道你們中對於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是怎麼約定的。
3.如果說沒有約定違約責任,那你就可以按實際上課的次數折算應該付學費的比例,要求對方退還剩餘價值,若對方拒不返還的,可以理解為不當得利。
4.如果對方不接受上述方案,建議你跟父母商量。並注意以下問題:
(1)對方是否開具給你發票。發票的內容是什麼,是服務費還是學費,查明對方是否有教育資質,可向工商部門舉報。
(2)將你的問題向學校反映,由老師出面協商。
如果有具體問題,最好把合同給我看下。
以後簽東西要斟酌啊,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