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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機關單位學歷教育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 2020-11-28 09:31:07

Ⅰ 具有成人本科學歷的人到底能不能報考陝西省的公務員考試

凡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或以上學歷的(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專認可的自屬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形式),可以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職位。 更多詳情請登錄陝西人事考試網提供 最新備考專題: 2013陝西事業單位招聘 2013陝西公務員考試 2013陝西招教考試 2013陝西信合招聘 2013陝西政法幹警考試

Ⅱ 2009年陝西省基層政法機關幹警定向招錄

2009年陝西省基層政法機關幹警招錄定向培養公告

2009年7月15日 陝西省公務員局 【字體:大 中 小】 【 列印本頁 】 【 關閉本頁 】

為了加強我省基層政法幹部隊伍建設,完善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根據中央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我省貫徹工作的總體部署,中共陝西省委組織部、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陝西省教育廳、陝西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09年全省基層政法機關幹警招錄定向培養工作。現將具體招錄程序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基層政法幹警招錄定向培養工作的指導思想是:緊緊圍繞加強政法工作和政法幹部隊伍建設的大局,以造就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為目標,從普通高校畢業生和部隊退役士兵及擬退役士兵中選拔優秀人才,為全省縣(市)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招錄工作的原則是:

(一)依法招錄

嚴格執行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堅決貫徹落實「凡進必考」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平等競爭。

(二)統考擇優

這次基層政法幹警招錄採取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全省統一進行的方式,由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和省公務員局具體組織實施,擇優錄取。

(三)定向培養

招錄職位均為縣(市)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通過定向培養,即報考時定單位、定職位,學生畢業一律到定向單位工作,服務一定年限後方可流動。

二、培養模式和學制

(一)專科教育

專科教育採取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培養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於半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二)本科教育

本科教育採取專科學歷報考專升本、本科學歷且有學士學位的報考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培養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於半年,完成規定學業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三)研究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採取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為起點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模式,學制兩年,在完成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知識應用和職業技能的訓練。在校期間安排一年的理論教學,一年的實踐教學,其中,半年時間到實務部門實習。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並授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三、招錄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錄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2007年和2008年畢業,戶籍和檔案仍保留在原學校或各級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及按照國家規定視為應屆畢業生的人員)。

除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規定的崗位要求外,對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職位一般不作專業限制。

2、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25周歲以下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和擬退役士兵。

(二)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品德優良,遵紀守法,立志獻身政法事業。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高校畢業生報考限於陝西高校畢業生,或生源地為陝西,或常住戶口在陝西的考生。

(5)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考相應學歷學位教育考試的基本條件。

(6)報考人民警察職位專升本、二學位培養層次者年齡不超過27周歲(即1982年9月30日之後出生);同時還應符合人民警察體檢標准(如: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雙側視力5.0以上等規定)。

(7)退役士兵和擬退役士兵報考者限於陝西兵源。

2、學歷條件:

(1)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人員,須具有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法學學士學位。

(2)報考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須具有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學位。

(3)報考專升本的人員,須具有專科學歷。

(4)報考專科的人員,須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3、有關擬退役士兵的其他報名條件由陝西省軍區司令部按照有關規定確定。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符合公務員錄用的其他規定和報考職位的具體條件。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委託西安市人事考試中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

(一)報名時間 7月20日8:00—7月27日18:00

(二)報名方式

考試報名採取網路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網址是西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xapta.com.cn)。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含退役士兵)可在2009年7月20日8:00至7月27日18:00期間登錄西安人事考試網,提交報考申請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

擬退役士兵的報名推薦工作,由省軍區司令部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實施,報名人員情況經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復核後,由西安市人事考試中心安排考場。

(2)資格審查和結果查詢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按照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負責本系統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應在報考人員提交信息後48小時內完成。凡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7月20日8:00至7月27日18:00期間,資格未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但報名時間截至(7月27日18:00)後不能再改報職位。考生可在報名開始後登錄西安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3)報名確認

網上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請於2009年7月20日8:00至7月29日18:00在西安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准,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兩科共100元;教育入學考試按每科50元繳費 。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並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網上列印准考證

報名確認並繳費成功後,報考人員請於2009年8月4日8:00後,登錄西安人事考試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列印中如遇問題,請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或與西安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

(5)擬退役士兵的報名、資格確認和准考證發放工作由省軍區司令部統一辦理。對參加考試的擬退役士兵不收取報名費。

五、筆試

筆試內容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考試范圍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分別制定的《考試大綱》(附後)為准。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教育入學考試區別培養層次對應相關內容。具體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詳見《2009年基層政法機關幹警招錄定向培養考試安排表》(附後)。

六、面試人員的確定和面試資格復審

(一)確定面試人員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教育入學考試成績構成考生的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根據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後報名參加考試的,教育考試總成績加10分。

筆試總成績由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和省公務員局在陝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上統一公布。

確定面試人員的辦法是按報考職位,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招錄計劃3:1的比例劃定。

參加面試人員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公務員局確定,其中擬退役士兵參加面試人員由省軍區司令部負責通知考生;其他考生在陝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上統一公布。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和省司法廳政治部按照公布的報考資格條件,負責組織對本系統參加面試人員(不包括擬退役士兵)進行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員中出現被取消面試資格、放棄面試或不能參加面試等情況而形成的缺額,在本次考試報考本職位的考生中按成績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面試、體檢和考察

(一)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試綜合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的確定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職位進入體檢人數和計劃招錄人數的比例為2:1,其他職位進入體檢人數和計劃招錄人數的比例為1:1。

進入體檢人員按招錄職位面試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招錄計劃只有一人或招錄計劃末位考生綜合成績出現並列時,按照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教育入學考試成績的順序,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招錄職位面試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如下辦法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1、招錄職位面試人數多於招錄職位數但又未達到規定比例數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2、招錄職位面試人數少於或等於招錄職位數的,准許考生參加面試並進入體檢。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中共陝西省委組織部、陝西省公務員局按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八、復試和錄取公示

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職位的擬錄取人選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公務員局按招錄計劃兩倍的比例推薦給招錄院校,由招錄院校按職位進行復試。復試合格人員由招錄院校將名單報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確定擬錄取人員;擬錄取人員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公務員局統一進行網上公示;無合格人員的,取消該職位。報考其他職位的,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公務員局確定擬錄取人選,統一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經查屬實的,取消錄取資格。

九、錄取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公務員局將錄取名單通知相關院校和省教育廳,由相關院校按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並報院校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

十、關於錄取人員管理和畢業錄用

被錄取人員到相關院校報到時,與錄取院校、中共陝西省委政法委和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接受培養。在校期間按學生管理,應遵守學校各項規定。錄取人員在校學習期間免收學費,並發給生活補助費。

學習期滿並合格畢業的錄取人員,應到定向單位報到,由招錄單位按規定許可權和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及畢業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同時,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補助費(包括學費和生活補助費)。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學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要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並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後1個月內,一次性返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費和生活補助費),並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十一、服務年限

錄取人員畢業後到定向單位工作,研究生層次的須服務滿5年,本科層次的須滿7年,專科層次的須滿9年,方可流動。

十二、招錄職位計劃及咨詢電話

各招錄職位的名稱、培養層次、招考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09年基層政法機關幹警招錄定向培養計劃表》(附後)。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陝西省委組織部:029-85588750

陝西省教育廳:029—85221726

陝西省公務員局:029-87291015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029-85558939

陝西省人民檢察院:029-87292891

陝西省公安廳:029-86165038

陝西省司法廳:029-87292636

技術服務電話:

西安市人事考試中心:029-88360165

特別提醒考生注意:全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附件:1、《2009年基層政法機關幹警招錄定向培養考試安排表》

2、《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3、2009年基層政法機關幹警招錄定向培養計劃表

西安市 寶雞市 咸陽市 延安市
渭南市 榆林市 銅川市 漢中市
安康市 商洛市 楊凌示範區 司法行政系統

中共陝西省委組織部
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陝西省教育廳
陝西省公務員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Ⅲ 陝西省所有的高職專科院校

2008具有高等學歷招生資格高職(專科)院校名單

陝西省(39所)

西安電力高等專科學校

西安航空技術高等專科學校

陝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楊凌職業技術學院

西安東方亞太職業技術學院

延安職業技術學院

漢中職業技術學院

商洛職業技術學院

西安職業技術學院

咸陽職業技術學院

陝西經濟管理職業技術學院

西安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陝西服裝藝術職業學院

陝西郵電職業技術學院

西安思源職業學院

西安高新科技職業學院

西安三資職業學院

寶雞職業技術學院

陝西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陝西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西安科技商貿職業學院

陝西國際商貿職業學院

陝西電子科技職業學院

陝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

陝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陝西鐵路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陝西能源職業技術學院

陝西職業技術學院

西安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西安汽車科技職業學院

陝西旅遊烹飪職業學院

西安海棠職業學院

陝西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

陝西青年職業學院

銅川職業技術學院

陝西警官職業學院

安康職業技術學院

渭南職業技術學院

陝西國防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教育部今天公布了2008年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學校名單(據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為了加強高等教育的宏觀管理,確保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必要的規格、質量和正常的辦學秩序,教育部每年在招生前,都要向社會公布具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校名單。

這一名單是政府有關部門的權威發布,凡名列其中的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和分校辦學點,今年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機構包括經批准籌建的高等院校、非學歷高等教育單位等,均不具備舉辦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資格。

對於即將參加今年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來說,這一名單是考生選擇高校、填報高考志願的重要參考,也是識別、打擊非法招生單位虛假招生的有效手段。教育部希望廣大考生及家長互相提醒,提高鑒別能力,防止不法單位違規,避免個人上當受騙。

據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了解和把握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狀況,是確定年度招生規模的重要依據之一,也是實現高等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為此,教育部每年都對高等學校的基本辦學條件狀況進行嚴格的審核。2007年共有36所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因基本辦學條件欠缺,達不到規定要求,被確定為限制招生(黃牌)學校。這些學校在本報公布名單時,在其校名前以「葚」號進行了標注。

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名單的積極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據介紹,通過公布名單可以達到以下目的:一是對辦學條件達到國家規定要求、辦學行為規范的高校給予肯定,也可以敦促有關高校和主管部門重視並不斷加大對教育的投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高等教育質量;二是轉變政府職能,引進社會監督機制。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名單,既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變直接管理為間接調控,同時也有利於增強高校自律意識,建立自我約束機制;三是增強政府信息服務功能,為全社會特別是廣大考生和家長提供公開、透明和准確的教育信息服務,滿足廣大考生和家長知情消費的願望和要求。發布信息,正是為了接受監督,形成良性互動,以共同促進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Ⅳ 我是大專學歷、數學教育專業的師范類學生,想報考陝西省的事業單位教師考試,請問要考些什麼內容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您好,陝西教師招聘的考試內容如下:

1.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含職業高中)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基礎知識。教育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教師職業道德.

2.醫療衛生崗位(不含護理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學基礎知識。

3.護理崗位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護理知識。

更多考試資訊和復習資料請關注陝西人事考試網。

祝您生活愉快,考試成功!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Ⅳ 民辦專科學歷國家是否承認尤其是陝西國際商貿學院

教育部關於同意建立陝西國際商貿學院的通知

教發函〔2008〕110號

陝西省人民政府: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設置陝西國際商貿學院的函》(陝政函〔2007〕146號)收悉。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以及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的評議結果,經研究,同意在陝西國際商貿職業學院的基礎上建立陝西國際商貿學院,學校代碼為13123;同時撤銷陝西國際商貿職業學院的建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陝西國際商貿學院系民辦的本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校,由你省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教育業務管理。

二、陝西國際商貿學院以實施本科教育為主,同時可舉辦專科層次的高等職業教育。

三、該校近期本、專科教育並重,逐步擴大本科教育。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6000人。

四、該校現有專業結構調整和增設本科專業,應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今年首批設置的本科專業為4個,即市場營銷、葯物制劑、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五、我部將在適當的時候對學校辦學情況進行評估。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我部將向社會公布經我部核準的《陝西國際商貿學院章程》(見附件)。

望你省本著改革的精神,加強對該校的指導和支持,使學校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加強學科、專業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改善辦學條件;積極探索民辦高等學校的辦學體制、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的發展提供有益的經驗;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培養更多更好的適應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型人才,為陝西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附件:陝西國際商貿學院章程

二○○八年四月八日

附件:

陝西國際商貿學院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陝西國際商貿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實現依法治校、規范辦學,堅持教育扶貧、回報社會、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益性原則,把學院建成管理規范、特色鮮明、辦學水平較高,以醫葯營銷及中葯制葯專業為特色,社會科學、醫學和人文學科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本科院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陝西國際商貿學院。學院地址:陝西省咸陽市南郊大學園區陽光大道西段1號。

第三條 學院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發展社會主義教育事業。

第四條 學院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為適應陝西及西部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立足陝西、面向西部地區,服務醫葯行業,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第五條 學院是由步長集團投資創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民辦普通本科院校,步長集團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鄭重承諾不取得合理回報。在省、市政府領導下,依法自主辦學並實行科學、民主管理。學院接受陝西省教育行政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登記部門為陝西省民政部門。

第二章 辦學規模

第六條 學院在校生規模為6000人。

第三章 學科專業設置及教育形式

第七條 學院設置的主要學科門類為社會科學、醫學和人文學科。學院適時增設和調整專業設置,以本科教育為主,兼顧專科教育、成人教育和職業培訓,為醫葯行業、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第八條 學院實行普通全日制教育形式,本科4-5年,專科2-3年。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專業培養計劃所規定的課程,達到畢業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由學院頒發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的本科生,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規定,授予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並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章 學院內部管理體制

第九條 學院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董事會是學院的決策機構,依法行使決策權。董事長是學院法定代表人。

第十條 學院董事會的產生及構成

1.根據學院董事會章程,首屆董事會由出資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推選相關人員組成,並呈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2.學院董事會由出資者或其代表、院長、黨委書記、熱愛教育事業的社會賢達、教育專家和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董事應具有5年以上的高等教育管理經驗。

學院董事會由7人組成,出資者或其代表任董事長,董事名單呈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董事會議事規則及任期

1.學院董事會議的決定,必須得到董事會組成人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有效。學院董事會議實行一人一票制。

2.董事長、董事在任期中出現空缺,由董事會補選。董事長或董事在任期中補選,均以補足原任者的任期為限。經補選的董事長、董事,均應出具同意書,連同董事會會議記錄,報呈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3.董事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董事長認為必要時或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可臨時召開董事會議。

4.學院董事會每屆任期4年,首屆董事會屆滿前兩個月推選下屆董事。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新一屆董事會產生後須呈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董事會的職權

1.聘任和解聘院長;

2.修改學院章程和制定學院的規章制度;

3.制定發展規劃,批准年度工作計劃;

4.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決算;

5.決定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准;

6.決定學院的分立、合並、終止;

7.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學院院長的任職條件、程序和任職年限

學院院長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具有10年以上從事高等教育管理經歷,年齡不超過70歲。

院長經學院董事會聘任後,報省教育廳核准,方可行使相應職權。

學院院長任期原則上為4年。報請審批機關同意後可以連任。

第十四條 學院院長的職責

1.執行學院董事會的決定;

2.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院規章制度;

3.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4.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5.負責學院日常管理工作;

6.學院董事會的其他授權。

第十五條 學院設立黨委,黨委書記由省委教育工委選派。黨委是學院的政治核心,負責學院黨的建設,領導學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參與學院重大問題的決策,支持學院決策機構和院長依法行使職權。

第十六條 學院建立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組織,在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十七條 學院接受省教育行政部門委派的督導專員,並接受其監督和指導。

第十八條 學院設立院務委員會。院務委員會由院長、黨委書記、副院長、工會主席、院長辦公室主任和主要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員組成。由院長負責定期召集,研究討論學院重大問題。

第十九條 學院設立學術委員會、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審議學科專業建設及科研方案,評定教學、科研成果等有關學術事項。

第二十條 學院教學、管理及其他技術人員實行崗位聘任制。

第二十一條 學院推行管理、人事及分配製度、後勤保障制度的改革,建立與本科教育相適應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第二十二條 學院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充分發揮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學院的各項工作依法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廣大師生員工的監督。

第五章 經費來源、財產和財務制度

第二十三條 截至2007年10月底,學院凈資產4.49億元。其中步長集團投資4.19億元,學院辦學積累資金0.3億元。

第二十四條 學院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

1.學院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帳簿。

2.學院對舉辦者投入學院的資產、國有資產、受贈的財產以及辦學積累,享有法人財產權。

3.學院存續期間,所有資產由學院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

第二十五條 學院經費收入主要用於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第二十六條 學院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制度,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審計。

第二十七條 學院財務部門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的前一個月內,完成上一會計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提交董事會審核通過。領導班子換屆之前應進行財務審計。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八條 章程的修改由學院舉辦者提出,經董事會審定,並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七章 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九條 學院的分立、合並,在進行財務清算後,由學院董事會報審批機關批准。

第三十條 學院名稱、層次、類別的變更,由學院董事會報審批機關批准。

學院舉辦者的變更,須由舉辦者提出,在進行財務清算後,經學院董事會同意,報審批機關核准。

第三十一條 學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1.學院遇到不可抗力,申請終止並經審批機關批準的;

2.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

3.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

第三十二條 學院終止時,應當妥善安置在校學生和依法進行財務清算。

學院自己要求終止的,由學院組織清算;被審批機關依法撤銷的,由審批機關組織清算;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而被終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清算。

第三十三條 在學院終止時,對學院的財產應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1.應退受教育者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2.應發教職工的工資及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3.償還其他債務。

學院清償上述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院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自教育部批准陝西國際商貿學院成立之日起生效。
http://www.moe.e.cn/edoas/website18/42/info1209965484585242.htm

教育部批準的本科院校你說學歷承認不?

Ⅵ 警察讀陝西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有用嗎

應該有用。

《1》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黨校函授教育學歷有關問題的意見

http://www.moe.e.cn/edoas/website18/info6493.htm

2004-06-21

教學廳函〔2004〕15號

近日,湖北省、安徽省教育廳分別就黨校函授教育學歷的有關問題請示我部。對此,我部重申意見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高等學歷教育由高等學校承擔,設立高等學校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經授權的省級政府審批。實施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須在參加國家規定的入學考試的人員中錄取學生,並在有關省級招生機構備案。被錄取的學生完成規定的教學計劃,合格者由學校頒發學歷證書。
黨校舉辦的函授教育在學校設置、招生錄取等方面與國家的有關要求不同,因此未納入國民高等學歷教育系列。按照《中共中央關於面向21世紀加強和改進黨校工作的決定》(中發〔2000〕10號)精神,「取得黨校函授教育學歷,待遇參照國民教育相應學歷的有關規定」。

《3》中發[1983]14專文件規定:「各級黨校的培訓班、理論班, 都要實行考試、考核制度和學歷制度,根據入學前的文化水平 和入學後的學制、所學課程.經過考試合格者,取得同國民教育體系相當的學歷和待遇.進修班單科學習考試合格者,發給單 科合格證書,分期學完規定課程的亦應承認其相應的學歷。」
中發[1985]24號文件規定:「實事求是地說,黨校學歷的內涵顯然不同於一般大學、中學或大專、中專的學歷,它是一種包含有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文化和業務知識、黨性鍛煉、組織工作能力等多種因素的綜合反映。因此,各級黨校的學歷,與一般國民教育體系中各級學校的學歷相比,有著更豐富的內容,
理應有更高的質量要求。」
中發[1990]15號文件規定;「中央黨校和省級黨校學制二年以上班次的學員,學完必修課程,經考核合格者,可同時享受相當於國民教育相應學歷的有關待遇。」
中發[1994]5號文件規定:「中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校舉辦的學制2年以上的長期班次,學員學完必修課程,經考核合格的,授予黨校學歷,可享受國民教育相應學歷的有關待遇。」
中發[1995]11號文件規定:「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舉辦的學制二年以上的長期班次,學員學完必修課程,經考試考核合格者,授予黨校學歷,可享受國民教育相應學歷的有關待遇。」
中發L2000]10號文件規定;「『科教興國』的『教』包括黨校教育。在我國這樣的社會主義國家,黨校教育事業作為以全國黨政領導幹部為主要對象的繼續教育事業(包括以黨政幹部和理論骨幹為對象偽學位教育,以及依託黨校力量舉辦的函授教育),是整個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學員學完規定課程,並經過以中央黨校為主體.吸收組織、人事、教育部門參與組織的考試、考核,成績合格者,取得黨校函授教育學歷,待遇參照國民教育相應學歷的有關規定。」

陝西省委也有文件。

Ⅶ 請問陝西省學歷認證中心在哪裡

陝西省學歷認證中心位西安市長安南路563號西安郵電大學雁塔校區院內(陝西省教育廳機關辦公樓北側)

(7)陝西省機關單位學歷教育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郵編:710061

辦公電話(傳真):029—88668820

學歷認證咨詢電話:029—88668665

Ⅷ 陝西省成人考試畢業生可不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陝西人事考試網提醒您

2015陝西省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報考指南裡面有明確的說明

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學歷有哪幾種?

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學歷文憑主要有三種,即: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即普通招生計劃高等教育學歷)、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從1993年起,國家開始統一印製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從2001年開始,我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管理實行電子注冊制度,並委託全國高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學歷電子注冊,2001年以後的學歷證書可以在中心注冊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查詢,在該網能查到的學歷即為國民教育學歷。凡無學歷電子注冊或與國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格式不符的其他證書等均不屬於國民教育序列畢業證書。

希望可以幫到您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Ⅸ .陝西省公務員考試對於學歷文憑有何要求

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有學歷、學位兩項要求。如果報考職位只有學歷要求,沒有學位證書也可報名。如果該職位有學位要求,要根據職位要求報名。

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及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後,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即可報考。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Ⅹ 陝西省高等教育學歷文憑查考試畢業證查詢

所有的畢業證核實都在學信網可以了直接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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