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與教育方針的關系包括
『壹』 簡述教育目的與教育方針的關系。
教育目的與教育方針在對教育社會性質的規定上具有內在的一致性都含有「為誰培養回人」的規定性都是一答定社會(國家或地區)各級各類教育在其性質和方向上不得違背的根本原則。
『貳』 教育目的 教育方針的概念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
定義1:「教育目的(aims of ecation)是培養人的總目標。關繫到把受教育者培養成為什麼樣的社會角色和具有什麼樣素質的根本性質問題,是教育實踐活動的出發點。根據一定社會的生產力、生產關系的需要和人自身發展的需要來確定。」[3]
定義2:「教育目的是把受教育者培養成為一定社會需要的人的總要求。教育目的是根據一定的政治、經濟、生產、文化科學技術發展的要求和受教育者身心發展的狀況確定的。它反映了一定社會對受教育者的要求,是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最終目標,也是確定教育內容、選擇教育方法、檢查和評價教育效果的根據。」[4]
定義3:「教育目的 教育要達到的標准或效果,它規定著通過教育要把受教育者培養成什麼樣質量和規格的人。在教育方針中常包含著對教育目的的表述。教育目的是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也是檢驗教育工作的尺度。它對教育制度的建立、教育內容的確立和教育方法的選擇具有指導作用。教育目的的提出是由一定社會的政治、經濟、制度決定的,同時也是受制於一定的社會生產發展水平,反映了一定社會對人才培養的總要求,在這一總要求指導之下,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自己的具體任務,確定相應的培養目標。[5]
定義4:這種定義認為,教育目的的概念應包括基本概念和規范概念兩個層次。一是基本概念:「教育目的是一種設想的心理素質(或者一種設想的素質結構),人們欲求、嘗試或者要求通過教育而在受教育者身上得以實現。」二是規范概念:「(1)教育目的是一種規范。它如同任何一種規范一樣,由一個規范制定者制定或者由一個規范的權威為特定的被規范對象而制定。(2)該規范具有雙重內容。即它由分別為兩種不同規范對象所制定的兩種規范之間的相互聯系所構成。(3)它首先包含一種對受教育者的理想(期望)。它被理解為一種規范,該規范要求受教育者應該達到某種特定的人格狀態。在此,涉及到對某種單一的或者復雜的素質結構的設想。它可以被視為對受教育者人格的應然狀態的描述。(4)它還包含對受教育者的規定。它可以被理解為一種規范,該規范要求教育者應該如此行動,使得受教育者最大限度地獲得實現由教育者所制定的理想(或者接近此應然狀態)的能力。但該規范卻並未確定,教育者應該怎樣行事。它只是一種任務規范,而不是一種技術規范。」[6]
以上幾種「教育目的」定義存在以下的差異:
定位教育目的著眼點不同。定義2提出「一定社會需要的人」和定義3認為「教育目的的提出是由一定社會的政治、經濟、制度決定的」都體現了教育目的的規范者是社會,是一定的社會,狹義地說是國家,甚至將國家的教育方針就當作「教育目的」。這都「只以社會從教育過程外部確定的目的為教育目的(成文的教育目的)。」[7]對受教育者自身期望達到何種理想狀態,則未給予重視。從教育目的「反映了一定社會對受教育者的要求」這一表述看,受教育者始終是處在受動的地位,受教育者僅僅是被規范、被要求,社會需要在教育目的中是第一位的。定義4強調教育目的「是一種設想的心理素質」,注重從個體人的內部結構進行定位,這一定義強調教育目的實現的著眼點在於人的內在素質,在人的心理結構,更強調人的本體價值的重要地位。定義4指出,教育目的「由一個規范制定者制定或者由一個規范的權威為特定的被規范對象而制定」,其中「一個規范制定者」既可以指教育家、受教育者本人,還可指國家政策的制定者、某一社會對受教育者的要求。筆者認為,這一定義較全面地反映了教育目的規范的不同主體。有學者就將可能釐定教育目的的主體分為兩類,外在教育目的釐定主體和內在的教育目的釐定主體。外在教育目的釐定主體主要有,行政或立法機構、教育行政機構、教育團體、實力集團、學校。內在的教育目的釐定主體主要有教師和學生。[8]定義1雖然從社會角色和個人素質兩個方面著眼,但是,將「目的」與「總目標」等同,並未清晰界定這一概念。幾種定義對教育目的價值取向的不同理解,導致了不同的定義方式及內容。我國「教育目的」定義的社會價值取向揭示了教育實踐一味強調社會價值,個人價值往往被看成是社會價值實現的工具。
『叄』 教育目的和教育方針,培養目標,教學目標的區別與聯系
教育目的和教育方針、培養目標、教學目標都是教育目的體系裡面的內容。教育目的是對所有受教育者提出的,培養目標是針對特定的對象提出的……
『肆』 教育目的和教育方針,培養目標,教學目標的區別與聯系
教育方針與教育目的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教育方針和教育目的都是由國家規定,都是對教育的基本要求,都是全國必須統一執行的。但教育方針是對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定,它包括對教育性質和方向、教育目的和實現教育目的基本途徑等總的要求;教育目的僅是對人才的質量標准和培養規格的專門規定。因此,教育方針包括教育目的,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針的重要內容之一。雖然在學術上教育目的與教育方針有嚴格區別,但在實際中兩者經常通用。
『伍』 教育目的與教育方針,教育目標,培養目標,課程教學目標 之間有何關系
教育目的具有社會copy整體性,是一個長遠目標;培養目標具有個體情況,也是一個長遠目標;課程目標稍短期,是這門課程教完達到的目標;教學目標具有短期性,是這一學期使學生達到什麼成績。大體可以這么區分,應該側重長遠目標教育孩子,可是學校,會注重近期目標。
『陸』 教育方針和教育目的的關系
從二者的聯系來看,「教育目的」的和「教育方針」都含有「為誰(哪個階級、哪個社會)培養人」的規定,都體現的是國家對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各級各類教育在性質和方向上不得違背的根本指導原則。「教育方針」是教育目的的政策性表達,「教育目的」只是為教育方針的若干組成要素之一。
2.教育方針與教育目的的區別
①定義不同。「教育方針」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根據政治、經濟要求,明令頒布實行的一定歷史階段教育工作的總的指導方針或總方向,是全國各級各類教育的目的和必須遵循的准則,是指導整個教育事業發展的戰略原則和行動綱領,它反映了一個國家教育的根本性質、總的指導思想和教育工作的總方向等要素。「教育目的」只是強調了教育活動要達到的最終結果。
②作用對象不同。「教育方針」是針對教育事業提出來的,關注的是「為誰培養人?」、「培養什麼樣的人?」、「怎麼樣培養人?」以及教育事業發展的基本原則。它是一個國家及教育發展和人才培養的最高行動指南。而「教育目的」作用的對象是受教育者,是國家對教育所要培養的人的總要求,在對人培養的質量規格方面要求較為明確。
③范疇不同。「教育方針」是宏觀的,「教育目的」是微觀的。「教育方針」是工作術語,是政治性概念,屬於教育政策學或教育行政學范疇。「教育目的」是理論性術語,是學術性概念,是教育學原理或教育基本理論研究的內容或范疇。
④二者是整體與部分的關系。「教育方針」包括:教育工作的服務方向、教育目的、實現教育目的的途徑。所以二者是整體與部分的關系。
⑤現實性與理想性。「教育方針」是現實的,「教育目的」是理想的,目的通過方針的執行、貫徹得到實現。
『柒』 教育目的和 教育方針 的區別
教育目的:把受教育者培養成為一定社會需要的人的總要求。教育目內的是根據一定社會容的政治、經濟、生產、文化科學技術發展的要求和受教育者身心發展的狀況確定的。它反映了一定社會對受教育者的要求,是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最終目標,也是確定教育內容、選擇教育方法、檢查和評價教育效果的根據。
教育方針:國家為了發展教育事業,在一定階段,根據社會和個人兩方面發展的需要與可能而制定的具有戰略意義的總政策或總的指導思想。內容包括教育的性質、地位、目的和基本途徑等。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教育方針;相同的歷史時期因需要強調某個方面,教育方針的表述也會有所不同。教育目的,是對受教育者的要求;教育方針,是對教育事業提出的總政策或指導思想。教育方針與教育目的有密不可分的聯系
『捌』 教育目的與教育方針如何區分
教育方針與教育目的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教育方針和教育目的都是由國家規定,都是對回教育的基答本要求,都是全國必須統一執行的。但教育方針是對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定,它包括對教育性質和方向、教育目的和實現教育目的基本途徑等總的要求;教育目的僅是對人才的質量標准和培養規格的專門規定。
『玖』 教育目的和教育方針的關系是什麼
所謂教育目的指教育要達到的預期結果,反映對教育在人的培養規格標准、努力方專向和社會傾向性等方面的要求屬。教育方針是教育工作的宏觀指導思想,是總的教育方向。教育方針是由國家規定的,是對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全國必須統一執行的。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針中的核心和基本內容。正確的教育目的觀有助於制定有效的指導教育實踐的教育方針。
『拾』 教育目的與教育方針怎麼區別
教育目的與教育方針的區別:
我國現階段的教育目的是「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教育目的不同於培養目標和專業培養規格。教育目的是對各級各類教育的人才培養標準的總體要求.
教育目的不同於教育方針。教育方針是國家根據政治、經濟的要求,為實現教育目的所規定的有關教育工作的總體要求。它是教育政策的總概括,其內容包括教育指導思想、培養人才的總體規格,以及實現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徑等。教育目的著重回答「培養什麼樣的人」的問題,教育方針除了回答「培養什麼樣的人」的問題,還要回答「怎樣培養人」的問題。此外,也有學者認為,「教育目的」是理論術語,是學術性概念,屬於教育基本理論范疇;「教育方針」是工作術語,是政治性概念,屬於教育政策學范疇;教育目的可由社會團體或個體提出,對教育實踐不具約束力,教育方針通常是由政府或政黨提出,對教育實踐具有強制性。
教育目的比較抽象的、概括,它是通過「培養目標」、「課程與教學目標」逐層具體化的。在教育史上,許多教育家都把「人的全面發展」或「個體一切才能的充分發展」視作教育的最高目的,像這樣的教育目的表述就具有很強的理想化色彩,從某種意義上講,它完全超越了現實,甚至是不可企及的,無法完全達到的。不過,正是由於這種理想性與不可及性,才使得教育目的具有精神上的感召力。教育目的的實現是長期的,能夠在短期內實現的,絕對不是「教育目的」,只能是課程或教育目標。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社會文化背景下,教育目的各不相同。例如,有學者認為,中國的教育傳統注重個人與社會的協調,強調集體的價值和學以致用,西方的教育傳統則注重個性的自由與獨立,強調個人的價值與尊嚴,以及為知識而知識。同樣地,即便是同一個國家、同一種社會文化背景,隨著經濟與社會的發展,隨著時代與歷史的變遷,教育目的也不斷演變。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教育的總的培養目標。
教育方針是一個國家或政黨在一定歷史階段提出的教育發展的指導方針。教育為誰服務,培養什麼樣的人,是教育中帶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重大問題。因此,教育方針的核心內容,是關於教育的培養目標和發展方向的規定。中國必須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為人民服務,堅持教育與社會實踐相結合,以提高國民素質為根本宗旨,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