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資格證繼續教育網上報名
⑴ 護士資格證通過能再考嗎職稱晉升按照護士資格證上的初始學歷還是繼續教育國家承認的學歷
您好,護士資格證書就是一個從業資質,建議您繼續考取初級護師。
職稱晉升不同地區不同醫院要求都不同,建議您直接咨詢當地。
⑵ 護士資格證繼續教育學分 需要多少分、
護士應該在取得資格證進行執業注冊時的當年就應該參加醫學繼續教育學習專了,之前屬可以不參加醫學繼續教育學習。根據《四川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四川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川衛發〔2005〕3號)》第四章學分的要求如下,請自行對照學習:
第八條
繼續醫學教育實行學分積累制,以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周期(從現任職年度至申報晉升職稱年度)累積計算。第九條
凡從事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每年應獲得相應的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縣級及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高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獲得25學分,其中,高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獲得Ⅰ類學分10分;中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獲得Ⅰ類學分5學分;省級醫療衛生單位、三級醫院的中高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五年內必須獲得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學分10學分;少數民族縣及享受少數民族待遇縣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不要求獲得Ⅰ類學分;縣級及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的初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獲得Ⅱ類學分25學分;鄉鎮衛生院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獲得Ⅱ類學分20學分;鄉村醫生,每年應獲得Ⅱ類學分8學分。其他省份大致也是如此。
⑶ 護士執業證拿到後,在診所上班是不是需要繼續教育學分,這樣以後才能延續注冊
護士執業注冊需要哪些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當地衛計委或衛生人才網專網站上有下載的)屬;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備考可以微信搜:執業護士考試網)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准備好注冊的材料交到醫院護理部就可以,剩下的幾乎都不用咱們管的,醫院會統一給咱們注冊護士證的。
護士執業證注冊由各地衛生局自行組織,無需向衛生人才中心匯報,每年注冊的時間都不一樣。有的衛生局每季度注冊1次,一年共4次,有的上、下半年各注冊一次,全年共2次,有的衛生局則是全年都可以注冊。因此,具體注冊時間親需要咨詢當地衛生局,或者咨詢醫院。
⑷ 成教大專可以報考護士資格考試嗎
成人高考的抄大專學歷不可以襲報考護士證。
2016年護士資格證考試報名條件為:
根據原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部長令第74號)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並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人員,可報名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一)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三年制及以上);
(二)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三年制及以上);
(三)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⑸ 護士執業證年審需要繼續教育學分嗎
護士執業證年審需要繼續教育學分。
護理人員每注冊年度需要完成240學時的繼續教育任務才能給版予注冊,這權里所說的注冊年度,在《護士條例》實施之前是兩年。
首次注冊的人員可以不參加學習,但是必須參加繼續教育登記,否則不授予繼續教育學分,因為參加護士執業考試合格就授予當年繼續教育學分15分的。
護理人員必須按規定每兩年注冊一次,每年繼續醫學教育學分不得低於25分(其中I類學分不少於5分)。按規定申請護士學分需要在醫院的,如果你的護士證已經注冊了,可以想辦法通過注冊的醫院或護士執業證注冊地的衛生局(衛生局指定的繼續教育機構也可以)購買學分卡,在網上繼續教育或參加規定的護理繼續教育學習項目,都可以修學分。
⑹ 您好,請問護士資格證領取時需要的繼續教育證是什麼
衛生部從來就沒有規定護士執業注冊要什麼繼續教育證或學分的,這是地方版衛生局自己制定權一些土規定而已,但又什麼辦法呢,誰讓你歸它管,那你就去買一個,或照別人的樣子作一個寫上你的名字,這不叫作假,這叫逼的沒辦法只有以其人之道制其人之身而已。
⑺ 護士資格考到之後需要繼續教育嗎
如果你是護士的話,你的護士資格證到手之後,我建議你還應該繼續教育音做護士的,應該做好一點的,醫院裡面正常情況下護士的工資不是很高,你要去好醫院裡面的話,工資會高一點,起碼拿到一萬以上
⑻ 護士資格證4年沒繼續教育了還能用嗎
問一下 當地衛生局
希望能幫到您 望採納 謝謝
⑼ 我現在已經取得了護士執業資格證,我想請問一下我·考護師的話需要繼續教育學分嗎
你好護士考試不需要學分,護師考試報名條件:
參加護師資格考試:
1.取得回相應專業中專學答歷,受聘擔任護士職務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護士職務滿3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