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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爐工安全教育培訓

發布時間: 2020-12-02 09:00:02

『壹』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內容

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1目的
1.1通過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搞好安全生產責任感和自覺性,增強全員的安全意識;
1.2通過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全體員工對安全生產性的認識,提高其安全技術知識水平,增強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實際能力。
1.3通過加強安全教育,使全體員工自覺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本質安全創造良好的條件
2由於我廠的特殊的性承擔者員工的各層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對安全生產教育的基本內容做了如下要求:
2.1安全生產思想和方針政策教育
2.1.1安全生產技能教育
2.1.2勞動安全衛生法紀教育
2.1.3典型經驗及事故案例教育。
2.2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新員工,包括新調入的工人、幹部、學徒工、臨時工、合同工、代培人員和實習人員等。所謂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級、分廠級和班組分別對新員工進行的安全教育活動。
2.2.1公司級教育
公司級教育由公司安環部對新員工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①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意義、任務。
②公司概況
③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④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和教訓;
⑤工傷事故的概念及其處理;
⑥公司特殊危險區域;
⑦對新員工的要求和希望;
2.2.2分廠級安全教育,其教育內容包括:
①分廠生產情況及特點;
②分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③分廠區域內的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項。
2.2.3班組(崗位)教育,其教育內容包括:
①本班組生產情況及特點。
②本班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③本班組區域內的危害因素及注意事項;
④安全操作規程。
3「四新」和變更工種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是指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製造新產品時,進行新工作崗位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其教育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介紹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新材料的特點及相應的操作方法;
②「四新」投產過程中的危害因素及防護方法。
③新制定的職業健康安全作業指導書。
4復工安全教育
復工安全教育是指員工工傷傷愈復工前,或員工經過種較長時間(一般為6個月和以上)的假期後重新上崗工作前,對員工進行的安全教育。
4.1傷愈復工安全教育
傷愈復工安全教育,主要是針對受傷者經歷的事故進行。其內容為:通過全面分析事故原因和總結經驗教訓,引導復工者端正思想認識,吸取教訓,嚴格遵章守紀,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中的失誤,增強預防事故的信心和能力。
4.2休假期滿復工安全教育
員工休假,如探親、婚嫁或是家人的生老病死,很易為員工帶來身心疲倦和情緒波動。因此,必須重視對休假後復工者的安全教育,要針對復工者休假的類型,重點進行「收心」教育,使期輕裝上崗。
5全員安全教育
5.1中層以上幹部的安全教育
企業中層以上幹部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有:
① 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意義、任務和工作內容等。
② 勞動安全衛生法規教育;
③ 本企業安全生產制度和本職安全生產責任制。
④ 本企業安全生產特點和一般的勞動安全衛生技術知識;
⑤ 現代安全管理知識;
⑥ 如何搞好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⑦ 如何做好安全生產保障工作;
⑧ 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辦法。
5.2班組長安全教育
對班組長安全教育的內容應包括:班組長安全職責,如何組織班組日常性安全活動和對本班組工人的安全教育,發生傷亡事故後的報告、處理方法及程序等。
5.3安全管理和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和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其目的是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加強有關安全管理,安全技術知識、工業衛生知識和各類安全專業理論與實踐知識的教育與訓練。
5.3.1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方能上崗;
5.3.2安全管理幹部的崗位培訓內容主要有: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准等,國內外安全與工業衛生的現狀及發展趨勢,以及安全管理方法、安全技術與工業衛生技術等。
5.3.3安全技術人員的培訓內容可側重於與生產工藝相關的安全技術等。
6日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其形式一般有定期的班組安全學習,安全活動日,交接班制度及班前班後會,不定期的事故分析會,事故現場教育,以及其它安全會議等,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種多樣,除上面提到的舉辦培訓班及利用各種會議形式外,還可用板報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

『貳』 有沒有什麼關於鑄鋼安全的資料啊

保障安全生產,需要很多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我提供以下三個,請參考。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 .教育和培訓的時間
根據建設建教[1997]83號文件印發的《建築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如下:
(1) 企業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每年不少於30學時;
(2) 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40學時;
(3) 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20學時;
(4) 特殊工種每年不少於20學時;
(5) 其他職工每年不少於15學時;
(6) 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接受一次不少於20學時的培訓;
(7) 新工人的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不少於15學時、15學時、20學時。
2 .教育和培訓的形式與內容
教育和培訓按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範事故的能力。
(1) 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必須進行公司、工地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准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2) 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程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3) 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3 .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1) 新工人三級安全教育
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准上崗。
三級安全教育是每個剛進企業的新工人必須接受的首次安全生產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業)、項目(或工程處,施工處、工區)、班組這三級。對新工人或調換工種的工人,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准上崗。
公司級。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隊之前,必須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 勞動保護的意義和任務的一般教育;
2) 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准、規范、規程和安全知識;
3) 企業安全規章制度等。
項目(或工程處,施工處、工區)級。項目級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項目以後進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 建安工人安全生產技術操作一般規定;
2)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 安全生產紀律和文明生產要求;
4) 在施工程基本情況,包括現場環境、施工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
班組級。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組後,開始工作前的一級教育。教育內容如下:
1) 本人從事施工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2) 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 班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
4) 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級教育的要求:
1) 三級教育一般由企業的安全、教育、勞動、技術等部門配合進行;
2) 受教育者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後才准予進入生產崗位;
3) 給每一名職工建立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記錄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等教育考核情況,並由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雙方簽字後入冊。
(2)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執行GB5306—85《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劃》的有關規定,按國家、行為、地方和企業規定進行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上崗。
(3) 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
1) 季節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 節假日前後;
3) 節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
4) 工作對象改變;
5) 工種變換;
6) 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
7) 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後;
8) 新進入現場等。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車間安全檢查是發動和依靠職工做好勞動保護工作的有效辦法,是落實黨的勞保政策,檢查和揭露不安全因素的好形式,也是預防和杜絕工傷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的一項得力措施,還可以達到交流經驗,互相促進、互相學習的作用。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

(1)查有無進行三級教育。

(2)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二)安全檢查的形式

安全檢查的方法有:經常性檢查(如班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專業性檢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溫、防火防爆、制度規章、防護裝置、電器保安及專業檢查等),還有節假日前的例行檢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眾性大檢查。

另外,教育班組成員養成時時重視安全,經常注意進行自我安全檢查的習慣,是實現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的最重要方式。

(三)自我安全檢查要點

每一次生產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線的生產人員,因此必須學會自我安全檢查。特別是對於那些剛到新崗位的工人,要堅決制止「邊干邊學」的極端錯誤做法。自我安全檢查可分為五類注意事項:

1.工作區域的安全性

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台穩固,地面和工作檯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裝卸地方大小,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運輸、起吊、搬運手段,信號裝置是否清晰等情況。

3.工具的安全性

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設備的安全性

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制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

5.其他防護的安全性

注意通風、防暑降溫、保暖防凍、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衣服鞋襪及頭發是否合適,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根據國家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2、 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良率按公司要求)。
(4)、創建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部門、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
3、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標,並制度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項目部每承接一項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並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
4、安全責任
(1)、企業法定代表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努力工作。
(4)、項目經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項目上的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各項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5、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要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4)公司每月對各項目部管理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考評,
在考評中達到合格標準的不獎不懲,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懲當月工資的10%,達到優良標準的獎月工資的10%,安全生產月考評成績做為項目部年終評先工作的重要依據(占年終評先比例的60%)。
6、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2)、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7、創優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市級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准,在年度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1)、公司對創文明工地的單位按建築工程面積進行獎勵:創省級文明樣板工地的獎1000元;創省級文明工地的項目獎800元;對創市級文明樣板工地的項目獎500元;對創市級文明工地的項目獎300元;對未能完成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目標的項目部,公司按照創建文明工地獎勵辦法,對責任項目部進行相應的懲罰。
(2)、公司竣工的單位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經匯總不達標的,公司將對該工程的項目部處800元的罰款。罰款辦法由公司安全處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不達標證據,經主管經理、總經理批准交公司財務部由受罰單位工程款中扣除。並整理好懲罰資料入檔。
8、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1)、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3)、發現險情,既不採取防範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隱患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發生事故後,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採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9、經濟處罰的規定
(1)、生產、施工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a.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於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b.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c.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相關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d.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後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相關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e.對確定將有毒有害產品的生產轉移,分包給無防護措施的單位,並未提供指導和協助解決防護措施的單位主管負責人處以200-1000元罰款,並扣罰月工資的10-30%。
f.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並處罰,由個人承擔。
(2)、現場管理及檢查
a.職工進入施工現場、生產車間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均罰款20元;一次發現10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並停產整頓一次;凡停產整頓的車間、工地,對項目負責人另處罰100-300元,分包隊伍等同。
b.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c.塔吊、施工電梯、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用電、工具、焊機、安全網、車床等的設備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d.對於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對於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50元。
e.對於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f.對於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現場,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g.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相關規定的,處以相關負責人50-200元罰款。
h.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施工安全檢查標准》中合格的部門、工地,處以相關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對其負責人加倍處罰。
k.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負責人,罰款20-200元。
l.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定合並處罰。
(3)、工傷事故
a.單位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免發當月獎金。
b.單位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10-30%,並免發1-3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c.單位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5000-10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10-30%,並免發1-6個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d.單位發生多人事故,按規定標准分別計算合並罰款。
e.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設備事故和隱患
a.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b.對於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不少於100元)。
c.發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5)火災事故及隱患
a、火災隱患
①、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②、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③、違犯消防規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b、火警
①、對於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並給予批評教育。
②、對於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③、對於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④、對於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⑤、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採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⑥、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⑦、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定合並處罰。
10、對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
(1)、對於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後,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於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生事故後,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採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事故。
(5) 、「停工通知書」後,逾期不解決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1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叄』 建築工地安全早教育要解決的基本問題

進入施工現場安全教育基本要求


一、進行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紀教育,主要內容是:
1. 本工程施工特點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識;
2. 本工程(包括施工生產現場)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3. 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 高處作業、機械設備、電氣安全基礎知識;
5. 防火、防毒、防塵、防爆及緊急情況安全防範自救;
6. 防護用品發放標准及防護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識。

二、進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及班組安全制度、紀律教育,主要內容是:
1. 本班組作業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
2.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
3. 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4. 本崗位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範對策;
5. 本崗位的作業環境及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

三、新工人安全須知
1. 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操作。
2.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3. 在沒有防護設施的二米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4. 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 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 建築材料和構件要堆放整齊穩妥,不要過高。
7. 危險區域要有明顯標志,要採取防護措施,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8. 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9. 特殊工種(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樁司機和指揮、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准獨立操作。
10. 施工現場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腳和易滑、帶釘的鞋和赤膊操作。
11. 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須經過加固後經施工負責人同意。
12. 施工現場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措施並有明顯標志。
13. 任何人不準向下、向上亂丟材、物、垃圾、工具等。不準隨意開動一切機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準開玩笑,做私活。
14. 不準坐在腳手架防護欄桿上休息和在腳手架上睡覺。
15. 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 拆下的腳手架、鋼模板、軋頭或木模、支撐要及時整理,元釘要及時拔除。
17. 砌牆斬磚要朝里斬,不準朝外斬。防止碎磚墜落傷人。
18. 工具用好後要隨時裝入工具袋。
19. 不準在井架提升後到下面去清理砂漿、混凝土等雜物;不準吊籃久停空中;下班後吊籃必須放在地面處,切斷電源。
20. 腳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時清掃。
21. 腳手板兩端間要扎牢、防止空頭板(竹腳手片應四點扎牢)。
22. 腳手架超載危險。
砌築腳手架均布荷載每平方米不得超過270kN,即在腳手架上堆放標准磚不得超過單行側放三側高。20 孔多孔磚不得超過單行側放四側高,非承重三孔磚不得超過單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許二排腳手架上同時堆放。
腳手架連接物拆除危險;

坐在防護欄桿上休息危險;
搭、拆腳手架、井字架不系安全帶危險。
23. 單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4. 掛梯上部要掛牢,下部要綁扎。
25. 人字梯中間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準人坐在上面,騎馬式移動。
26. 高空
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嚴禁患有高血壓、貧血症、嚴重心臟病、精神症、癲癇病、深度近視眼在,500 度以上人員,以及經醫生檢查認為不適合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對井架、起重工等從事高空作業的工種人員要每年體檢檢查一次。
(1)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時,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帶。
(2)高處作業不要用力過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墜落。
(3)在平台等處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墜落。
(4)遇有暴雨、濃霧和六級以上的強風應停止室外作業。
(5)夜間施工必須要有充分的照明。

四、建築安全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一般規定

第一節施工現場
第一條:參加施工的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第二條: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司機、打樁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准獨立操作。
第三條: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下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2m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第四條: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需要拆動的,要經工地負責人同意。
第五條: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第六條: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七條:工地行駛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於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第八條: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固情況,發現有裂縫、疏鬆或支撐走動,要隨時採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系。
第九條:調配酸溶液,應先將酸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液的容品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第十條: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醫生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第二節機電設備
第十一條:機械操作要束緊袖口,女工發辮要挽入帽內。
第十二條: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第十三條: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條: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
具必須按規定接地接零,並設置單一開關,還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第十五條: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和超負荷作業。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行中修理。
第十六條:電氣、儀表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運行,運轉時不準清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第十七條: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於下表規定:




第十八條: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
第十九條: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並避免暴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氣、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第二十條:x光或γ射線探傷作業區,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
第二十一條: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要有措施,並進行定期檢查。
第三節高空作業
第二十二條:從事高空作業要定期體檢,經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第二十三條:高空作業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第二十四條:高空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施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體禁止拋擲。
第二十五條: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
第二十六條: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c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採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應拉牢、在通道處使用梯子,應有人監護或設置圍欄。
第二十七條: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桁條、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高空作業與地面聯系,應設通訊裝置,並專人負責。
第二十八條: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籠吊裝物上下。

第四節季節加工
第二十九條:暴雨台風後,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第三十條:高層建築、煙囪、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第三十一條:現場道路應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滑措施。
第三十二條:夏季作業應調整作息時間,從事高溫工作的場所,應加強通風和降溫措施。
第三十三條: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應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五、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1. 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2. 2m 以上的高處、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3. 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 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5. 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6. 吊裝區域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六、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1. 按規定使用安全「三寶」;
2. 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
3. 塔吊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4. 架設電線線路必須符合當地電業局的規定,電氣設備必須全部接零接地;
5. 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要設置漏電掉閘裝置;
6. 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7. 各種纜風繩及其設置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8. 在建工程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必須有防護設施;
9. 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靴;
10. 施工現場的懸崖、陡坎等危險地區應設警戒標志,夜間要設紅燈示警。

七、起重吊裝「不弔」規定
1. 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
2. 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3. 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紮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紮不牢靠不準吊;
4. 多孔板、積灰斗、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不準雙拼吊;
5. 吊砌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使用磚籠,並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
6. 樓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 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件不準吊;
8. 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小於(,,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9. 六級以上強風區不準吊;
10. 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八、氣割、電焊「十不燒」規定
1.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上海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 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5. 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6. 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的地方,在未採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 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 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9. 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作業時,不準焊、割;
10. 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採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肆』 安全標准化在短期內完成的有效辦法

一、主要措施
(一)成立安全標准化組織機構,落實工作責任到人
公司成立安全標准化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公司全體員工參與安全標准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配置工作人員4人,負責安全標准化具體工作,結合公司機構設置、制度建設、安全投入、現場作業安全、設備設施安全、產品安全、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應急救援人員培訓、安全檢查與隱患整改等實際情況編制安全標准化實施方案,制定工作目標、工作內容、工作步驟,對方案實施情況分項進行檢查、整改、監管,落實責任到人,找出工作缺陷,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並進行自我考核評價,不斷推進安全標准化工作。
(二)推行安全標准化風險管理
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化10個A級要素,51個B級要素的規范,編制修改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程、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壓力容器、設備、設施、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管理、安全作業票等檔案資料。主要負責人做出了文件化的安全承諾、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目標,以不發生安全事故、不污染環境、不危害健康的安全生產為宗旨,層層簽訂安全風險責任目標書到每一位員工,按照風險責任繳納風險金。實行風險管理是推進安全標准化的核心基礎,進行作業活動清單、設備設施清單、工作危害分析、安全檢查表分析,按照標准化風險評價准則進行風險評價,確定重大風險裝置部位、重大危險源制定控制措施、編制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崗位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措施,制定現場作業標准並實行安全確認責任人,避免事故發生,把風險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標准化經費投入
在推進活動中,安全經費保障投入,進行事故隱患整改,安全教育培訓持證,生產現場安裝泄漏報警器視頻監控系統,壓力容器、防雷設施、安全裝置、生產現場塵毒檢測,員工健康體檢,重大危險源評估、安全、環保評價、購置勞動保護用品、事故救援器材、各種法規保險、安全標准化活動費用等為推進安全標准化創造條件。
(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學習活動
公司根據現有條件,採取各種形勢的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推進安全標准化活動。
1.安全宣傳:訂購安全學習資料,印發安全標准化工作學習資料,懸掛張貼安全標語、警句、標志、標識、宣傳畫等形勢,開展安全宣傳。
2.安全教育培訓學習:採取對新員工進行入廠三級教育、對外來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組織全公司員工觀看安全錄相、寫安全心得體會、組織安全考試等形式進行教育。各車間每月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專項安全學習,組織特殊工種、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司爐工、焊工、電工、起重工參加特殊工種培訓,全部持證上崗。
3.建立了員工安全教育學習培訓登記檔案。
4.公司組織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車間組織班安全活動。
(五)強化危險化學品管理
按照安全標准化規范,對生產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液氨、硝酸、硫酸制定了公司監控記錄檔案,落實管理、維修、操作責任人,實行24小時監控。並且向危險化學品登記辦進行了申報登記建檔。對貯槽按照石油化工設計規范修建圍堤、事故廢水收集事故池,安裝配置了截斷閥門管道,做到事故廢水不出廠區。安裝泄漏報警裝置、視頻監控系統,使危險化學品處於受控管理狀態。
(六)積極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1.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演練:按照公司編制的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不同事故狀態的演練方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模擬掛牌演練,檢驗預案中報警,通訊聯絡,人員疏散,救援隊伍、傷員救護、救援器材數量和使用、事故現場處置,生產裝置處置等是否滿足救援要求,通過演練不斷提高公司應急救援能力。
2.危險崗位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的演練,按照編制的崗位事故應急處置措施進行模擬掛牌演練,重點檢驗緊急停車的操作步驟、泄漏、燃燒爆炸、火災的處置方法是否正確,每3個月進行一次。演練由車間組織,公司相關工藝、設備、消防、安全人員到場監督指導,從而提高崗位操作人員在事故情況下的處置能力。
(七)開展環境保護
開展環境保護,實現了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的全面治理,公司現有環境保護污染治理設施:廢水4套、廢氣4套、雜訊治理裝置24個,做到了外排廢氣、廢水達標排放,為推進安全標准創造了條件。
四、安全標准化實施的效果
安全標准化的推行夯實了公司安全管理基礎,促進安全工作規范化、標准化、制度化,安全面貌發生了轉變:一是由單一的安全管理模式轉變為安全、健康、環保全方位管理;二是由事故處理轉變為事先防範;三是由經驗和習慣轉變為目標管理;四是由被動的執行制度轉變為主動制定標准;五是由要我安全轉變為我要安全的良好效果。
公司在推進安全標准化工作中還需要在實際工作中積極全面開展標准化活動,旨在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基礎性和深層次問題,對生產過程中的關鍵設備設施和場所進行分析和評價,逐項評價出危險因素和重大風險,及時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後技術,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從根本上改善公司的安全生產狀況,建立起自我約束,不斷完善的安全生產工作長效機制,最終達到: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各項安全管理活動處於制度化、程序化的受控狀態。
2.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落實安全職責及安全責任制。
3.堅持以人為本,強化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5.嚴格執行安全評價制度,加大安全投入,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6.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進行安全檢查、隱患整改、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做到無事故,無人員傷害、無環境破壞是公司推進安全標准化的最終目的。

『伍』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專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屬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1、凡新吸收或調換工種的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准入位操作;
2、特殊工種作業員工應參加主管部門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並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3、要結合安全生產制度,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並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4、安全教育主要內容要:
4.1、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安全施工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
4.2、安全生產管理規程;
4.3、機電及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4、施工生產中危險區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以及預防措施。
4.5、塵毒的危害和防護;
4.6、執行廠級安全教育、車間級安全教育、班組級安全教育等三級安全教育。
培訓責任部門:
廠級培訓:監控中心
車間級、班組級培訓:車間及部門
培訓需求統計:綜合辦公室

『陸』 學生「強化安全意識,提高避險能力」教育知識試卷

日前,紫金街復道組織各社制區書記或主任和社區、行政村、部分企業及酒店、賓館的安全員參加了消防知識培訓。會上,消防大隊的領導向安全員們傳授了如何防止火災發生、自救及逃生技巧等知識,輔導如何識別、使用、保管滅火器。還進行現場滅火演練,使學員們收獲匪淺。

『柒』 建築工程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有哪些

1、建築電工;

2、建築架子工;

3、建築起重信號司索工;

4、建築起重機械司機;

5、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

6、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

7、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

(7)司爐工安全教育培訓擴展閱讀

申請從事建築施工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符合相關工種規定的年齡要求;

2、經醫院體檢合格且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學歷;

4、符合相應特種作業需要的其他條件。

從業

1、持有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受聘於建築施工企業或者建築起重機械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方可從事相應的特種作業。

2、用人單位對於首次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在其正式上崗前安排不少於3個月的實習操作。

3、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標准、規范和規程進行作業,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作業工具和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繼續教育,每年不得少於24小時。

4、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撤離危險區域,並向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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