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葯師繼續教育表格
⑴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採取的制度是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採取學分登記制,實行電子化管理。每年15學分,3年不少於45學分。
⑵ 如何進行執業葯師繼續教育
一、執業葯師繼續教育項目包括培訓、研修、學術講座、學術會議、專題研討會、專題調研和考察、撰寫論文和專著以及有組織的自學等。執業葯師繼續教育項目分為指定、指導和自修三類。
指定項目:
指定項目為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職業道德等,是執業葯師的必修項目。執業葯師參加指定項目學習每年不得少於7學分。
執業葯師參加指定項目的學習後,由項目舉辦單位登記確認。
指導項目:
指導項目為葯學或相關專業的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等,作為執業葯師限定選修項目。執業葯師參加指導項目學習每年不得少於8學分。
指導項目分為兩類。一類由舉辦單位面向全國舉辦,此類項目經執業葯師考試管理中心審批並向全國公布。二類由舉辦單位面向本地區舉辦,此類項目由所在地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公布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執業葯師參加指導項目的學習後,由項目舉辦單位登記確認。
自修項目:
自修項目為執業葯師自行選定的項目,如參加學術會議、專題考察、撰寫論文、專著等。
執業葯師參加自修項目學習後,須提供相關材料,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局核實確認後,在繼續教育登記證書上登記蓋章。
執業葯師參加自修項目的學習後,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登記確認。
二、執業葯師繼續教育學習流程
1、信息注冊(已經注冊學員可跳過改步驟)
參加網上繼續教育首先要在網站上注冊個人信息,登記個人資料和證書信息,然後到執業轄區內管理機構進行信息審核,審核通過才可參加網上繼續教育;
注冊方法:
點擊學習列對應的圖標,進入課程學習可以看視頻課件和課程介紹,點考試列對應圖標,進入在線考試,根據提示答題,考卷打完提交即可,系統會根據您的考試結果自動做出是否通過判斷。
6、查詢學分
所有選報課程學習完畢並通過考試之後,選報學分將被記錄入學分庫,您可以在個人中心「管理菜單」-「我歷年取得的學分」查看自己的學分明細,也可以點擊網站首頁的學分查詢鏈接查詢列印自己的學分。
⑶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報名表怎麼寫
您好,執業葯師繼續教育在不同的地方繼續教育填寫的資料是不一樣的,一般不用填寫執業葯師繼續教育報名表的,在現場報名就根據當地的報名情況填寫,在網上繼續教育一般就是填寫個人信息,執業葯師證書相關的信息的,希望能夠幫到您,滿意請採納
⑷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的內容有哪些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的內容包醫學教.育網原創括:項目名稱、內容、形式、學時學分數、考核結果、日期、舉辦單位。
⑸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完成情況怎麼填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執業葯師每年應當參加中國葯師協會或省專級(執業)葯師協會組織的不屬少於15學分的繼續教育學習。執業葯師參加中國葯師協會或省級(執業)葯師協會組織的繼續教育學習獲取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採取學分登記制,實行電子化管理。登記內容主要包括繼續教育內容形式、考核結果、學分數、施教機構等信息。
⑹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怎麼得到
需要補足學分
執業葯師注冊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執業葯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加強執業葯師注冊管理工作,根據人事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聯合頒發的《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執業葯師實行注冊制度。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為全國執業葯師注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為本轄區執業葯師注冊機構。
第三條 持有《執業葯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經向注冊機構申請注冊並取得《執業葯師注冊證》後,方可以執業葯師身份執業。
第四條 執業葯師按照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地區注冊。執業類別為葯學類、中葯學類;執業范圍為葯品生產、葯品經營、葯品使用;執業地區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五條 執業葯師只能在一個執業葯師注冊機構注冊,在一個執業單位按照注冊的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
第二章 申請注冊
第六條 葯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人員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後即可向執業單位所在地區的執業葯師注冊機構申請辦理注冊手續。
第七條 申請執業葯師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
(二)遵紀守法,遵守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葯師崗位工作;
(四)經執業單位同意。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到申請注冊之日不滿二年的;
(三)受過取消執業葯師執業資格處分不滿二年的;
(四)國家規定不宜從事執業葯師業務的其它情形的。
第九條 首次申請注冊的人員,須填寫「執業葯師首次注冊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執業葯師資格證書》;
(二)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張;
(四)縣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本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五)執業單位證明;
(六)執業單位合法開業的證明復印件。
第十條 執業葯師注冊有效期為三年。持證者須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到原執業葯師注冊機構申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超過期限,不辦理再次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執業葯師注冊證》自動失效,並不能再以執業葯師身份執業。
第十一條 申請再次注冊者,須填寫「執業葯師再次注冊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執業葯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葯師注冊證》;
(二)執業單位考核材料;
(三)《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
(四)縣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本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第十二條 凡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分,可保留執業葯師資格。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一年後申請注冊的,除按第九條規定外,還需同時提交載有本人參加繼續教育記錄的《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
第三章 注冊與管理
第十三條 執業葯師注冊機構須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者予以注冊;對不符合條件者不予注冊,同時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 執業葯師注冊機構根據申請注冊者的《執業葯師資格證書》中註明的專業類別進行注冊。
第十五條 執業葯師注冊機構辦理注冊時,在《執業葯師資格證書》中的注冊情況欄內加蓋注冊專用印章,並發給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統一印製的《執業葯師注冊證》。
第十六條 執業葯師在同一執業地區變更執業單位或范圍的,須到原執業葯師注冊機構辦理變更注冊手續,填寫「執業葯師變更注冊登記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執業葯師資格證書》和《執業葯師注冊證》;
(二)新執業單位合法開業的證明復印件; 執業葯師變更執業地區的,須到原執業葯師注冊機構辦理變更注冊手續,填寫「執業葯師變更注冊登記表」,並向新執業地區的執業葯師注冊機構重新申請注冊。新的執業葯師注冊機構在辦理執業注冊手續時,應收回原《執業葯師注冊證》,並發給新的《執業葯師注冊證》。
第十七條 執業葯師注冊後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注銷注冊:
(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被吊銷《執業葯師資格證書》的;
(四)受開除行政處分的;
(五)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從事執業葯師業務的。注銷注冊手續由執業葯師所在單位在30個工作日內向注冊機構申請辦理,並填寫「執業葯師注銷注冊登記表」。執業葯師注冊機構經核實後辦理注銷注冊,收回《執業葯師注冊證》。
第十八條 執業葯師注冊機構每年將注冊情況報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備案,並定期公告。
第十九條 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發現上報備案的執業葯師中有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有權責令執業葯師注冊機構復查並予以改正。
第二十條 對不予注冊或注銷注冊持有異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凡以騙取、轉讓、借用、偽造《執業葯師資格證書》、《執業葯師注冊證》和《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等不正當手段進行注冊的人員,一經發現,由執業葯師注冊機構收繳注冊證並注銷注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執業葯師注冊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注冊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單位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持有《執業葯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未經注冊,不具有執業葯師身份,不得從事執業葯師業務活動,其所出具的與執業葯師業務有關的證明,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執業單位系指合法的葯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別說明:
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執業葯師注冊事項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就有關事項印發通知明確:從2009年10月1日起,各省(區、市)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受理已取得內地《執業葯師資格證書》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提交的執業葯師注冊申請,並按照《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注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葯管人〔2000〕156號)等相關規定辦理。對已取得內地《執業葯師資格證書》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申請在內地執業注冊時,除按規定提交注冊申請材料外,還須出具《台港澳人員就業證》、香港葯劑師執照或澳門葯劑師執照原件,並同時提交復印件,且執業單位應與《台港澳人員就業證》上所註明的用人單位相一致。
⑺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的作用是什麼
《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由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統一印製,是執業葯師再次注冊的必備證件。注冊機構以《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為依據,考查執業葯師接受繼續教育的情況。證書由本人保存。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項目為指定、指導和自修三類,實行學分制。具有執業葯師資格的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獲取的學分不得少於25學分,注冊期3年內累計不少於75學分。其中指定和指導項目學習每年不得少於10學分,自修項目學習可累計獲取學分。
指定項目、指導項目由省執業葯師培訓中心承擔,省葯監局審核批准;自修項目由執業葯師自行選定項目,如參加學術會議、專題考察、撰寫論文等業務學習。
⑻ 執業葯師再次注冊申請表裡的繼續教育情況該怎麼填
你是哪個地方的?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是要每年15分。
我們這里是由執業葯師協會來填寫。以前在我們的網站上公布。
⑼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學分查詢怎麼列印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學分列印怎麼進行:
(1)參加執業葯師繼續教育必修、選修內版容學習;由施教權機構在《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上確認與登記蓋章。
(2)一個月以上的脫產專業學習、專業學位課程學習;須提交當年學習考核成績證明。
(3)參加學術會議、專題報告會、出國考察、發表論文、培訓、講學、出版論著,研究性工作計劃、總結和報告,調研或考察報告、閱讀專業期刊等;須提交論文原件及相關證明
(4)獲得科研成果獎勵或國家專利等;須提交成果或專利證書復印件及單位關於本人參與工作的證明。
(5)國家執業葯師資格標准制定、考試命題、繼續教育內容遴選評審;須提交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葯師資格認證中心和中國執業葯師協會的證明。
(6)單位組織的業務學習;須提交所在單位組織業務學習的證明。
(7)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形式的教育培訓活動。
以上2-7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人事教育部門或由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委託的機構負責確認與登記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