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內蒙葯師繼續教育
㈠ 內蒙古的護士能否考執業葯師
職業葯師都是全國通用的,只要可以在官網做認證在調到你當地去掛靠就可以了。希望思輔教育可以幫助到你!有什麼不懂的也可以在問我!
㈡ 2021年內蒙古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時間、報名條件!
根據往年考試報名規律,預計2021年內蒙古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於2021年8月開始,各省報名時間不同,具體報名時間以當地人事考試網發布的考務文件通知為准。
一、2021年執業葯師報名時間:
根據近幾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安排,預計2021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將於7月-8月開始,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在注冊報名後,由當地機構在線核驗,如果考生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或注冊在線核驗未通過,則需要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2020年執業葯師報名時間:8月1日至8月20日
2019年執業葯師報名時間:8月8日至9月6日
2018年執業葯師報名時間:7月23日至8月2日
2017年執業葯師報名時間:7月19日至7月31日
二、2021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入口
報名入口官網-中國人事考試網
三、2021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條件(參考2020年):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非葯學、中葯學專業考生注意)
中專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規定)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葯學徒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規定,中專學歷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㈢ 內蒙的執業葯師成績什麼時侯公布
如果你想開葯店的話你要辦理執業葯師證件,(法人是不需要的)!不論你在什麼地區內開葯店就必須要容職業葯師證,如果你想加盟的話那就更簡單了,加盟公司會全權幫你辦理也會指導你怎麼辦理想加盟的話可以考慮下北京百草堂還算不錯希望能幫到你!採納吧親
㈣ 內蒙古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網登錄名丟失怎麼找回
內蒙古執業葯師網於2013年8月8日正式開通,8月8日前屬於系統測試階段,所有在之前注冊的執業葯師繼續教育賬號數據已清空。各位執業(從業、駐店)葯師請於8月8日後,重新注冊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陸賬號,注冊後請牢記用戶名和密碼,明年繼續教育還需此賬號登錄,如忘記可致電內蒙古執業葯師協會查詢。國家醫學考試服務中心為您解答!望採納。
㈤ 內蒙古2021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條件
根據國家葯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葯監人〔2019〕12號)文件精神,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內蒙古2021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條件暫未公布,參考2020年報考條件:
(一)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符合《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葯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葯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規定)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葯學徒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專學歷報考人員應根據本人符合的報考條件,選擇“考全科(中專)”或“免二科(中專)”報考。
㈥ 內蒙古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入口、報名條件!
有關“符合什麼條件以及專業可以報考執業葯師?”,報考執業葯師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相信很多朋友對此非常關注,為了幫助大家了解當前報考動態,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關內容:
內蒙古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入口、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中專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規定)要求的中專學歷人員(含免試部分科目的中葯學徒人員),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規定執行,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規定,中專學歷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執業葯師考試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當年年底,在報考當年12月31日前滿足年限規定的考生可以報名。
㈦ 內蒙古執業葯師注銷注冊材料有哪些
1、《執業葯師注銷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
登錄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版執業葯師注冊網路服務平台權完成執業葯師網上注冊申報,並列印申請表(初始密碼:111111)。
2、《執業葯師注冊證》(08年以前的注冊證須提交正副本);
3、《執業葯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4、申請材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
應當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單及法人簽字,並對所提交材料作出如有虛假承擔法律責任的承諾。
5、申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申辦人不是執業葯師本人的,還應提交委託書。
註:申請材料使用A4紙列印,製作封面和目錄,按以上順序排列,裝訂成冊,復印件加蓋公章並核對原件。
㈧ 內蒙古地區2019年度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報名考試時間是什麼時候
內蒙古各地報名時間:8月8日-8月21日
內蒙古各省市 鄂爾多斯、呼倫貝爾、烏蘭察布、錫林郭勒盟、阿拉善盟詳細報名資料如下。
2019年執業葯師考試報名具體通知:(部分地區不會及時在官方網站公布,考生可以自行進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台入口查看所在考區是否已經開始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8月8日-8月21日
報名繳費時間:8月8日—8月22日24時
准考證列印時間:2019年10月20日—10月25日
考試繳費:8月8日-8月22日24時
收費標准: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為每人每科61元。新考生考試成績檔案管理費20元/人。
考後審核:審核對象為考試成績合格標准確定後,審核部門通過「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公布審核時間安排、應試人員陳述申辯期限和受理舉報投訴電話等信息,並按規定進行審查。
2019年執業葯師考試時間是10月26日開考
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2019年10月26日
上午 9:00—11:30 葯學(中葯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 14:00—16:30 葯學(中葯學)專業知識(二)
2019年10月27日
上午 9:00—11:30 葯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 14:00—16:30 葯學(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㈨ 內蒙古2015年年執業葯師合格人員名單
您好!一通教育為您服務 執業葯師考試分數線為全國統一,2015年執業葯師考試分版數線是72分 2016年1月11日,人力權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確定並發布了2015年度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合格標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2015年度執業葯師、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2號)),2015年國家執業葯師(葯學、中葯學)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准均為72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20分)。詳情可登錄【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葯師資格認證中心】網站查閱。
㈩ 內蒙古駐店葯師考試答案
1. 簡述《葯品管理法》的立法宗旨、適用范圍和管理機構?
答:立法宗旨:為加強葯品監督管理,保證葯品質量,保障人體用葯安全,維護人民身體健康和用葯的合法權益。
適用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葯品的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法。
管理機構: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葯品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葯品監督管理工作。
2. 什麼是葯品、假葯、劣葯、新葯、處方葯、非處方葯?
答:葯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葯材、中葯飲片、中成葯、化學原料葯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葯品、放射性葯品、血清、疫苗、血液製品和診斷葯品等。 假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葯,一,葯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葯品標准規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亦非葯品冒充葯品或者以他種要品冒充此種葯品的; 劣葯: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國家葯品標準的為劣葯。 新葯:指未曾在中國境內上市銷售的葯品。處方葯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非處方葯不需要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
4.《葯品管理法》對葯品經營企業銷售的葯品廣告宣傳怎麼管理?
答; 葯品廣告須經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廣告批准文號;未取得葯品廣告批准文號的,不得發布。
處方葯可以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共同指定的醫學、葯學專業刊物上介紹,但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以公眾為對象的廣告宣傳葯品廣告的內容必須真實、合法,以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說明書為准,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
葯品廣告不得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不得利用國家機關、醫葯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或者專家、學者、醫師、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
非葯品廣告不得有涉及葯品的宣傳.
5.違反《葯品管理法》的規定,有哪些行為?
6.葯品銷售人員銷售葯品時,必須出具哪些證件?
葯品銷售人員的身份證
加蓋本企業公章的葯品生產、經營企業許可證、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加蓋企業公章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字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託授權書原件
委託授權書應明確規定授權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