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職業教育學會官網
中國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協會是2018年7月9日香港特別行政區人民政府香港警務處牌照課批准,批准文號REF.CP/LIC/19/47149,是由大陸、香港、澳門、台灣和世界各地華人從事職業教育、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和關心我中華民族職業教育發展的有識之士自願結合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我會立足香港,服務大陸、澳台和廣大華人地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遵守社會道德,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政策方針,團結、組織中華熱愛職業教育事業的工作者,積極開展各種活動,總結職業教育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為國家和地區職業教育立法提供相關資料,促進職業教育的健康發展.
目前,協會擬設立北京辦事處、黑龍江分會、重慶分會、河北分會、山東省聯絡處、安徽聯絡處、湖南分會、石家莊聯絡中心、承德聯絡中心、江門聯絡中心、呼和浩特分會、阿拉善盟分會、蘇州分會、合肥分會、大連分會、鐵力分會、深圳分會、湖州分會、東營分會、吉林市分會、南充分會、成都分會、西安分會、贛州分會、濰坊分會、天津分會、長興分會、貴陽分會、青島分會、中國職業教育協會家政服務行業專業委員會、民用航空培訓專業委員會、辟穀養生專業委員會、學歷教育專業委員會、職業技能專業委員會、建設行業委員會、消防安全專業委員會、設計專業委員會、創新創業專業委員會、電子商務委員會、金融財經專業委員會、汽車專業委員會、市值管理專業委員會、學前教育專業委員會等分支機構。
⑵ 中國職業教育協會是什麼樣結構,權威性如何
中國職業教育協會是政府部門批準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社團,登記證號52669242-001-07-10-0,是由各級各類企業、事業及行政單位從事職工教育、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部門或個人自願結合組成,是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是聯合各部門、各行業、各地區在確定的工作領域配合政府進行具體工作的全國性專業法人團體。
性質:是全國群眾性職業教育團體,由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和分支機構自願組成,是非盈利性社會組織。
只能說有一定的權威性。
⑶ 教育部民政部關於中國職業教育學會成立批復文件
中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研究會是民政部注冊學術研究團體,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和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下設的分支學術研究機構,和教育部沒關系,是學術研究團體。
學術組織,指以從事科學研究,推動科學技術發展為目的的組織。是以知識的繼承與創新為目標而進行合理的管理與協調的具有高度自主性的社會實體。如:各種學術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協會和學會等。
【學術活動】
是大學的基本活動,是大學區別於其他社會組織的基本特色之一。學術活動的開展離不開學術組織,研究大學,就不能不研究大學的學術組織。在大學中,學科是構成大學的基本單元和組織細胞,大學學術組織,即基於學科的組織,包括學院、學系,以及其他從事教學和科研的機構。組織結構是一個組織的核心,在組織的構成成分相同的情況下,不同的組織結構可產生不同的組織功能,呈現出不同的組織形態。因此,研究大學的學術組織,不能不研究其組織結構。不少作者認為,校-院-系或校-系-所等就是組織結構。
⑷ 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算是教育部隸屬或是直屬單位嗎
不是,是民間的學術研究機構,是高教學會下面的一個二級分會專。對於各學會組織的活屬動的認定,不同單位會有不同標准,有些學校不認它的評獎、項目等,有些會按照最低的市廳級的級別看他的項目獲獎。至於二級分會的就更差一些了。但也可能有評價更高一些的,所以應該咨詢你們單位的相關部門。
但總體來說這個二級學會沒什麼權威性。
⑸ 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是什麼級別
行政級別不好定,因為是有官方背景的民間組織。但對研究成果一般按省部級對待。注意是國家級學會。
⑹ 中國職業教育學會是什麼社會組織
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成立於1990年12月,是全國群眾性職業技術教育團體和回職業技術教育工作者自願組成的群眾答性、學術性社會團體,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民政部的管理和業務指導,是國家一級學術社會團體。2002年10月經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二屆理事會。2007年12月在北京召開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三屆理事會。
⑺ 中國職業教育學會中等職業教育委員會 此機構是否存在
國家教育部有:職成教司;
省級教育廳有:職成教處;
市級教育局有:職成教科;
你說的中國中等職業教育學會什麼委員會,不存在或是一個民間組織,社團機構。就像中華職業教育社類似。
⑻ 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和中國教育學會是什麼關系
當然有用!
地方上的論文一般由省市教育學會評選,省市評選的都有用,為何國家評選的反而沒有用?
而且中國教育學會是國家教育部的直屬單位,和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平起平坐!不信請看教育部的網站介紹:
教育部直屬單位(主要社團)
教育部機關服務中心 教育部機關文印中心 國家教育行政學院 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 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 教育部高等學校社會科學發展研究中心 教育部職業技術教育中心研究所 教育部對外漢語教學發展中心(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孔子學院總部) 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 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國家語委普通話與文字應用測試中心) 中央廣播電視大學 中央電化教育館(教育部基礎教育資源中心) 中國教育電視台 教育部教學儀器研究所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 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展中心 人民教育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國教育報刊社 教育部考試中心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國留學服務中心)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教育部外資貸款事務中心) 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 語文出版社(語言文字報刊社、語文音像出版社) 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秘書處 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秘書處 中國中小學幼兒教師獎勵基金會秘書處 中國教育學會秘書處 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秘書處 教育部學生體育協會聯合秘書處 中國成人教育協會秘書處 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秘書處
⑼ 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的建設宗旨
以馬列主義、毛來澤東思想、鄧小平源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路線,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團結、組織全國熱心從事職業技術教育的團體和工作者,遵循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開展學術活動,研究職業技術教育的理論和實踐問題,促進職業技術教育的改革與發展。
⑽ 中國職業教育學會成立批准機關原文
機構名稱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教學工作委員會
成立時間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教學工作委員會於2003年11月21日正式成立,與此同時召開了第一屆理事大會。
教學工作委員會性質和宗旨本會是全國從事職業教育理論和實踐研究的群眾性的教學研究學術團體。其宗旨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團結、組織全國熱心從事職業教育的老師和教育工作者進行職業教學理論和教學實踐研究,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活動,推動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為提高職業教育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服務。
教學工作委員會的業務范圍開展教育教學思想、教學理論、教育技術和教學實踐研究;開展教學改革實驗,交流教學改革經驗,推動群眾性的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活動;開展課程研究,加強教材和專業建設;開展教學管理、教學過程,以及職業資格、職業能力建設研究;開展教學評價、質量控制研究,組織教學成果鑒定、獎勵和其他活動;開展教學領域的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編輯出版教學方面的期刊和著作等。
教學工作委員會有關「會員」的規定個人會員為在初等、中等和高等職業學校(包括民辦學校),行業、企業和其他職業教育培訓機構、研究機構中,從事教學和教學研究工作,並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研究人員、教師和培訓人員、管理人員,經本人申請可以成為個人會員;團體(單位)會員為職業學校,各級職業教育的教學研究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行業、企業職業教育機構,職教課程和專業教學研究會、協作組,以及其他職業教育機構,經申請批准可成為單位會員。
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教學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修訂)
(2013年11月9日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根據《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章程》有關規定,經批准成立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教學工作委員會。本會是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的分支機構,服從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領導,遵守《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章程》。
第2條 本會是從事職業技術教育教學理論和教學實踐研究的全國群眾性教學研究學術團體,由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和下屬機構組成,是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3條 本會的宗旨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遵循「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圍繞職業技術教育改革與發展的中心工作,服務發展大局,以及一線教師所關心的教學領域的重點、難度和熱點問題,在本會工作條例所規定的業務范圍內,團結、組織全國熱心從事職業技術教育的教師和教育工作者,進行職業技術教育教學理論和教學實踐研究,推動職業技術教育教學改革,為提高職業技術教育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服務。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4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1)開展教學思想、教學理論、教育技術和教學實踐研究;
(2)開展工學結合、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模式研究;
(3)開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以能力培養為重點的課程模式研究,加強教材建設;
(4)開展適合學生的,做中學、做中教的,多元化教學模式研究;
(5)開展多元化的教學評價模式研究,以及教學管理、教學過程、專業建設研究;
(6)開展與教師、學生相關的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7)開展以提高教師業務水平、職業資格和職業能力為重點的師資培訓;
(8)開展教學改革實驗、教學經驗交流活動,推動群眾性教學改革活動開展;
(9)開展教學領域的國際學術交流活動;
(10)編輯出版教學方面的圖書和專著;
(11)開展教學咨詢、信息服務及其他教學服務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5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接收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
第6條 在職業院校、行業、企業和職業技術教育研究機構及培訓機構,從事教學和教學研究工作,並具有中級和中級以上職稱的研究人員、教師和培訓人員、管理人員,遵守本會工作條例,經本人申請批准可以成為個人會員。
第7條 職業院校、各級職業技術教育的教學研究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行業、企業職業教育機構,遵守本會工作條例,經申請批准可成為團體會員。
第8條 會員入會程序: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通過;
(3)由本會向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代表頒發證書。
第9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3)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會提出批評意見、建議和進行監督;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10條 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1)遵守本會工作條例;
(2)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完成本會交給的任務;
(3)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4)向本會提交學術論文,提供有關學術資料;
(5)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11條 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交回會員證書。 會員未經同意一年不繳納會費或無故不參加本會組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12條 會員有嚴重違反本會工作條例行為的,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13條 會員代表大會為教學工作委員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組成。
第14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設理事會。理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理事會每兩年召開一次會議,根據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15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選舉或罷免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常務理事、理事,聘請本會顧問;
(2)決定增補理事;
(3)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4)決定副秘書長和研究會、課程和專業教學研究會主要負責人聘任;
(5)領導本會及其他各研究會、課程和專業教學研究會開展工作;
(6)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16條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
第17條 常務理事會除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外,研究和審議本會研究會、課程和專業教學研究會工作,決定會員吸收或除名。常務理事任期五年,其工作對理事會負責。
第18條 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根據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2/3以上常務理事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19條 本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組成主任工作會議。主任工作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召開。主任工作會議需有2/3以上組成人員參加方能召開。主任會議行使下列職權:
(1)研究召開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事宜;
(2)監督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執行情況,並負責檢查落實情況;
(3)審議研究會、課程和專業教學研究會組建及開展活動等有關事宜;
(4)制定本會內部管理制度;
(5)其他有關工作。
第20條 本會的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長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秘書處行使下列職權:
(1)組織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2)協調研究會、課程和專業教學研究會開展工作;
(3)研究吸收會員,提名副秘書長及下屬機構負責人人選;
(4)負責籌備年度工作會議及有關活動;
(5)組織實施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及主任工作會議決議的其他事宜;
(6)秘書處的其他日常工作; 秘書處設在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21條 教學工作委員會根據宏觀教學研究的需要,可設立若干研究會,從事相關領域的研究及學術活動。
第22條 根據課程和專業研究的需要,可設立若干課程和專業教學研究會,以便開展課程和專業教學研究、教學經驗交流、技能比賽、教學咨詢及其他教學活動。
第23條 研究會、課程和專業教學研究會由熱心職業技術教育的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教師組成;可根據工作需要,吸收相關企業的熱心職教事業人員參加。研究會可設主任1~2名,一般由現職人員擔任,由教學工作委員會聘任。研究會、課程和專業教學研究會可按高等職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分設,兩者應加強合作與溝通。為搞好中高職銜接,有的也可中高職聯合設立教學研究會。
第24條 研究會、課程和專業教學研究會是教學工作委員會的基本組織形式,每年應制定年度活動計劃,做到組織落實、計劃落實和活動落實。每次活動應有紀要,報教學工作委員會秘書處備案。各研究會要優先吸收本會理事和常務理事單位人員參加。各研究會每年要向本會繳納一定費用。
第五章 經費
第25條 經費來源:
(1)會費;
(2)企事業單位資助;
(3)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4)有償服務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26條 本會經費由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代管。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工作條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經費支出主要用於組織課題研究、論文評選等學術活動;編輯出版研究成果;秘書處的日常開支。經費收支情況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監督。
第六章 附則
第27條 本工作條例由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並報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批准實施。
第28條 本工作條例中未提及的其他事項,原則上按《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章程》中相關規定執行。
第29條 本工作條例由教學工作委員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