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教育局
『壹』 誰能告訴我北京市海淀區教育局的網站是多少
北京市民辦學校退費指導意見
第一條 為促進本市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維護民辦學校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定本意見。
第二條 本意見適用於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和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經市或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面向社會舉辦的各級各類民辦學校和教育機構(以下簡稱「學校」),包括本市民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民辦普通中小學、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民辦教育培訓機構。
民辦幼兒園的退費依照《北京市民辦幼兒園年度考核評價標准及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意見中的學校所退費用,是指學校向學生收取的學費、住宿費以及代收代管費用。
第四條 新生在報到前提出退學退費的,學校應退還學生預交的所有費用。已報到的新生在學校課程開始前提出退學的,學校應當退還學生所繳納的全部學費。
第五條 全日制學校學生在課程開始後的一個月內提出退學的,學校應核退不低於80% 的本學期學費;一個月以後兩個月以內提出退學的,學校應核退不低於60%的本學期學費;開學兩個月後學生提出退學的,學校可以不退本學期的學費。學校應該全部退回學生已交納的其餘學期學費。
第六條 參加短期、業余培訓的學生,在本期二分之一課時完成前提出退學的,學校應按已完成課時的比例扣除相應學費,其餘部分全部退還。在本期二分之一課時完成後學生提出退學的,學校可以不再退還學費。
第七條 學生在校期間應征入伍,持區縣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發出的入伍通知書,學校應當退還學生所繳納本學年的全部學費。
第八條 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提出退學的,學校在按第五條至第六條計算退費額度時,應給予照顧。
第九條 學校應按照學生實際住宿時間和實際發生的其它教育服務情況,扣除已經發生的住宿費及其他代收代管費用、相關稅費等,其餘部分應全部退還。
第十條 學生因病或其他原因經學校批准休學的,自休學之日到復學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應予退還,或經學校及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同意轉入下一學期(學年)。
第十一條 學校發布虛假招生廣告和簡章,或未能履行招生廣告和簡章中的承諾,學生提出退學的,學校應當退還學生所繳納的全部費用。
第十二條 學生提出退學的,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未成年人提出退學申請,應由監護人簽字確認。
第十三條 學校接到學生提出的退學申請後,應予簽收。學校計算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占總學時的比例,應以學生向學校提出退學申請的時間為准。學校應在收到學生退學申請的5個工作日內,給予學生書面答復,並辦理退學及退費手續。
第十四條 學生撤回退學請求的,應提交書面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留校繼續就讀。
第十五條 民辦學校應依據本辦法,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校具體的退學退費管理辦法,並應通過張貼公告,編入招生簡章(廣告)、學生手冊、入學須知等方式進行公示,並將有關內容編入學生入學協議中。
第十六條 學生與學校在退費問題上發生爭議的,可以在接到學校書面答復的2個工作日內,向學校有關糾紛調解部門提出書面申訴。學校對學生提出的申訴應當進行復查,並應在接到書面申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復查結論並告知申訴人。
第十七條 學生與學校在退費問題上發生爭議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八條 本意見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京教民〔2009〕3號)同時廢止。
『貳』 北京市海淀區教委電話
北京市海淀區教委電話是96181,位於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北路11號。
北京市海淀區教委工作職責: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全區教育發展戰略,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社區教育、掃盲等工作;指導、協調區縣及區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2)北京市海淀教育局擴展閱讀
北京市海淀區教委的內設機構職能:
一、發展規劃科
研究本區教育發展戰略等重大問題,編制本區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牽頭區屬教育系統各類學校布局調整工作,牽頭集團化辦學、疏整促等工作。
二、基礎教育一科
綜合管理本區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組織編制小學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小學教育課程管理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監測與評價工作,小學教育綜合素質評價工作;負責小學學生的學籍管理,負責指導、協調小學招生工作;審核小學相關畢業生資格。
『叄』 北京海淀區教育局電話
海淀寄讀學校老師裴強是一個欺騙他人感情的騙子,玩弄女性流氓無賴,一專腳踏兩船,在和她屬人感情存續期間,裴強劈腿,還說別人不好,其人人品作風素質極差。沒有責任心沒有師德,這樣的人能教育好學生嗎?還自己冒充學生發帖替自己辯解,無恥至極,這樣的人應該逐出校園,不要再危害社會
『肆』 請問下有知情的朋友嗎北京市海淀區教育局,局長叫什麼名字,或者北京市教育局局長也可以謝謝
姜沛民--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主任
孫鵬--海淀區教育委員會主任
『伍』 北京海淀區教育局公章長啥樣
就長內樣。。。去公安網站上看
『陸』 北京市海淀區教育信息中心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嗎
不是,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是海淀區教委
『柒』 北京市海淀區教育局地址
中共海淀區復教工委、海淀制教委機關將遷入海淀區第二辦公區(南區四、五層)辦公,具體函告如下:
地址:海淀區西四環北路11號
郵編:100089
教工委辦公室:88487372
教 委辦公室:88487306、88487368(傳真)
海淀區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捌』 北京海淀清河教育局投訴電話
投訴北京來海淀區清河達源德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騙學員先交學費 然後在成考 沒考過不給退學費 希望相關部門能處理一下此事 詳細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前屯路於永泰庄交叉口南150米 別樣這種學校在欺騙同學們了。
『玖』 北京市海淀區教育局投訴電話
海淀寄讀學校來老師裴源強是一個欺騙他人感情的騙子,玩弄女性流氓無賴,一腳踏兩船,在和她人感情存續期間,裴強劈腿,還說別人不好,其人人品作風素質極差。沒有責任心沒有師德,這樣的人能教育好學生嗎?還自己冒充學生發帖替自己辯解,無恥至極,這樣的人應該逐出校園,不要再危害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