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學校安全教育培訓
A. 長沙一次性扣12分滿分學習的流程是什麼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扣滿12分,則機動車駕駛人需要到在15天以內到車輛管理所辦理滿分學習考試,之後再能辦理領會駕駛證手續。
方法/步驟
駕駛證扣滿12分學習流程如下:
1、駕駛人員駕駛車輛違章被扣滿12分後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駕駛證,而駕駛人員應該在駕駛證被扣留後15天內到車輛管理所辦理滿分考試學習,時間大概為7天,學習內容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
如果駕駛人員在一個記分周期內達到2次以上扣滿12分,則在學習相關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後,除了參加科目一的考試還需要參加科目三的考試,合格後,發回駕駛證,不合格,繼續學習和考試。
2、對於駕駛證被扣12分,駕駛人員如果拒絕參加學習和考試,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駕駛證停止使用。
駕駛證扣滿12分考試學習流程如下:
1、拿駕駛人的駕駛證、身份證到車輛管理所的滿分查詢窗口開具《交通違法滿分預約聯系單》,扣留駕駛證;
2、到駕駛人安全教育學習參加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相關知識教育;
3、到車輛管理所參加科目一的考試;
4、考試合格後拿《考試合格證明》到車輛管理所的滿分查詢窗口辦理清分,領回駕駛證。
B. 長沙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是每個公司都必須要培訓的嗎
不是的,主要為監督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城市燃氣企業等。
依據《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第九條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應當指導和監督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城市燃氣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風景名勝區經營管理單位和城市公園綠地管理單位等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將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納入建設行業相關執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
文化、文物行政部門應當積極引導創作優秀消防安全文化產品,指導和監督文物保護單位、公共娛樂場所和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文化站等文化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應當指導和協調廣播影視製作機構和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製作、播出相關消防安全節目,開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指導和監督電影院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長沙學校安全教育培訓擴展閱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相關要求規定:
1、申請成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應當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
2、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申請後,可以徵求同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意見。
3、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收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後,應當配合對申請成立消防安全培訓專業機構的師資條件、場地和設施、設備、器材等進行核查,並出具書面意見。
C. 長沙安全技術職業學院在哪個位置
湖南省長沙市萬家麗北路土橋304號,郵編:410151
學院(中心)地處長沙市交通大動脈萬家麗北迴路,長沙地鐵5號線答北段,是長沙「職業大學城」核心版圖之一。學院(中心)東臨國家級長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南瞻湖南廣電中心、長沙世界之窗,西眺嶽麓之秀、湘江之美。
(3)長沙學校安全教育培訓擴展閱讀:
學院(中心)佔地面積403.4畝,建築面積132422平方米,固定資產近三億元。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31.55萬冊,電子圖11312GB,中文紙質專業期刊608種,外文紙質期刊33種。
學院(中心)現有教職工415人,教師326人,教師中研究生192人(其中博士7人),副高以上職稱教師87人(其中教授18人),「雙師素質」教師176人。現有省級專業教學團隊1個,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10人,國家一級安全評價師7人等
學院(中心)設有安全保障學院、安全工程學院、現代商務學院、機電信息學院、基礎教育學院、安全培訓學院等6個二級學院,11個黨政管理機構,3個教輔機構。
學校開辦安全技術與管理、煙花爆竹技術與管理、煤礦開采技術、測繪與地質工程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會計等全日制高職專科專業26個。
D. 湖南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規程的第四節 交通安全制度
第五十七條 學校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做好校園內、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及其他教育教學活動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十八條 學校應在上學、放學高峰時,協助有關部門維護好交通秩序,在學校周邊主要交通幹道護送學生上下車和穿行公路。
第五十九條 校園內道路應貫徹「行人優先」原則,在重要路段應設置汽車限速標志,在急彎、下坡等處,應設置減速帶等設施。學校應主動聯系相關部門,在校門口設置交通警示標志、減速帶設施等。
嚴禁機動車在中小學校園內擅自行駛,確需為學校運送學習、生活物質等的機動車,必須事先經學校相關部門批准,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駛入校區。經允許進入校園的車輛以及學生自行車必須限速限道行駛,定點停放。不得出租校園內場地停放校外機動車輛,不得利用學校用地建設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嚴禁任何人在校園內任何地方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術,嚴禁利用學校場地舉辦駕駛員培訓學校。禁止在校園道路上溜冰、玩滑板、騎車帶人。
第六十條 學校需使用校車接送學生的,應嚴格遵守省公安廳、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公通〔2007〕144號)規定。
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於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並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並定期維修和檢測。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一標識。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准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建立接送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和運營信息記錄台賬,嚴格遵守公安交警部門關於校車安全的有關規定。有乘船學生的學校,嚴禁未經港航管理部門批準的船舶運載學生。為提高安全系數,小學可按學生過渡航線編排小組,並指定組長負責過渡途中管理,有條件的學校要指派教師護送學生上船。學校應當對每次接送學生的時間、人數等情況,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台賬。
第六十一條 學校應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積極主動與交通、公安部門聯系,及時報告,協助落實保障學生交通安全的各項措施。學校早操、跑步等體育活動應盡量安排在校園內進行,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集體跑步等體育活動。中小學校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安全措施。
第四章 突發災害事故應急處置
第六十二條 學校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布局狀況,在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落實防洪水、防颱風、防雷電、防地質災害、防火等災害的應急預案,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第六十三條 學校應完善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和設備,配備必要的安全消防設備、逃生自救器具、應急照明燈和應急廣播系統等。在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急避難場所等地,應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
第六十四條 學校應嚴格執行教職工值班制度和師生安全信息報送制度。如發生突發事件、自然災害,發現安全隱患、可能或正在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第一時間向學校負責人報告並撥打110、119、120等應急電話,學校應立即按程序向當地有關職能部門及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原則上應逐級報告,確保信息暢通。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同時,學校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學校應急機構和人員應迅速組織實施救助,採取妥善處理措施。
第六十五條 學校應樹立和落實「以人為本」的理念,暴雨、雷電、台風等惡劣天氣事故或火災等發生時,靈活調整教學工作,必要時可轉移疏散學生、停課調課,確保師生生命安全。一旦發生火災、地震等突發災害事故,應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發出緊急撤離信號,所有在場科任教師、班主任按照演練逃生路線有組織地迅速疏散學生。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應設法穩定學生情緒,並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域等待救援。
第六十六條 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學校要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並協助相關部門作好善後處理工作。
E. 湖南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規程的第二章 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 學校應將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和教師培訓計劃,對學生及全體教職員工開展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 學校應按照國家課程標准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課堂教學內容,做到教學計劃、課時、師資、教材四落實,並將學生遵守安全法律法規情況納入學生個人綜合素質評定。應結合學校所在地區、地段的安全環境,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以及開學初、放假前、新生入校後、季節變化來臨前等時機,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專題教育。
第十四條 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應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把握學生認知特點,注重實踐性、實用性和實效性,合理確定不同學段安全教育目標和內容,形成層次遞進教育,建立穩定長效的安全教育機制。
第十五條 學校應加強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利用校內各種宣傳陣地和設施,如宣傳櫥窗、黑板報、校園廣播、校園網、晨會、開學或結業典禮、主題班會等,營造符合安全教育要求的物質環境、制度環境和人文環境,使學生在潛移默化中提高安全意識,促進學生學習並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識和生存技能,認識、感悟安全的意義和價值。
第十六條 學校應定期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逃生演練和遇險自救等安全演練活動,應根據當地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及其發生規律,結合本校實際,主動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認真制訂演練預案,每所學校每學年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演練活動,以提高師生安全意識,養成安全行為習慣,掌握應急避險技能,提高自救自護能力。
第十七條 學校應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第十八條 學校應聘請政法系統的工作人員、律師或其他法律工作者任兼職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定期對師生進行法制教育,指導、協助學校加強安全教育與管理。法制副校長的選聘和管理,按中央綜治委等六部委《關於規范兼職法制副校長職責和選聘管理工作的意見》(綜治委〔2003〕25號)執行。
第十九條 學生安全教育是學校、家庭和社會的共同責任。學校應採取積極措施幫助家長強化對孩子的安全教育意識,指導家長了解和掌握安全教育的科學方法,主動爭取家長和社會對安全教育的支持和幫助。
第二十條 交通安全教育。學校應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加強對中小學生行走、騎車、乘車的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增長學生交通安全知識,培養學生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提高防範交通事故的能力。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掌握橫穿馬路、鐵道道口等交通常識,確保行路安全。教育學生不乘坐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不乘「黑車」、「病車」和超載車。突出加強對中學生特別是騎自行車的學生遵守交通法規的管理教育。
第二十一條 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學校應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要求,落實學校健康教育課程計劃,向學生傳授健康教育知識,增強學生自我保健意識。根據不同年齡段開設不同內容的健康教育課程,小學五年級至普通高中應開展禁毒教育,中學應開展預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加強進行飲食健康方面的教育,要求學生不買流動攤點的食物,不買「三無」食品。教育學生節制飲食,不抽煙不飲酒不暴食。應根據不同季節疾病預防的重點,開展衛生常識宣傳教育,提高學生的健康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應加強突發疾病救治常識教育,防中暑、防煤氣中毒等的安全教育。
班主任應積極參與做好衛生保健工作,掌握學生身體健康狀況,了解健康教育課內容。
第二十二條 防溺水教育。教育中小學生不在無家長或老師的帶領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在上下學路上和節假日私自或結伴到水庫、池塘等非游泳水域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玩耍、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在池塘等水域邊洗手、洗衣、洗菜時要特別注意安全;未成年學生不貿然救助落水同伴,要就近向成年人呼救,防止因盲目施救而導致群死事件。
第二十三條 消防安全教育。向師生傳授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校、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撲救初期火災、自救逃生技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等知識。應使教師掌握初期火災處置和引導學生逃生疏散的基本方法,使學生掌握報警和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
向師生員工宣傳安全用電、安全用天然氣或煤、實驗操作等消防安全知識,促使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幫助提高應對火災險情的能力,做到主動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熟知火警報警電話,掌握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第二十四條 課堂教學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如在課堂教學中出現身體不適或電線電器出現故障等情況,要及時報告。針對實驗課存在電、毒、腐蝕、爆炸等隱患,體育課使用體育器械、在戶外進行、有劇烈運動甚至對抗等特點,對學生進行專項安全教育。進行社會實踐活動、課外活動前,應教育學生注意行車、行走安全,加強紀律教育,告誡學生未經同意不準單獨活動,活動期間保持通訊暢通。
第二十五條 預防不法侵害教育。學校應教育學生認識與陌生人交往中應當注意的安全問題,提高自我防範意識,教育學生盡量不攜帶貴重物品和過多現金到學校,不攜帶或隱匿危險物品、器具,不私自到夜總會、賓館、網吧等娛樂場所活動。教育學生學會應對可疑陌生人的方法,學會應對敲詐、恐嚇、性侵害、暴力犯罪等突發事件的基本技能,形成在遇到危及自身安全時及時向教師、家長、警察求助的意識和技能。教育學生與同學、老師友好相處,不打架,形成和解同學之間糾紛的意識,學會調節和控制自己的情緒,抑制自己的沖動行為,不進行危險游戲,自覺抵制校園暴力,維護自己和同學的生命安全。
第二十六條 預防自然災害教育。教育學生了解學校所在地區和生活環境中可能發生的暴雨、雷電、泥石流、台風、火災、地震等突發性自然災害及其危險性,學習躲避自然災害引發危險的方法,並進行模擬演練,學會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我保護和求助及逃生的技能。
第二十七條 法制教育。學校應按《中央宣傳部、司法部、教育部、全國普法辦關於印發<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的通知》(教基〔2007〕10號)等規定,全面、規范地開展法制教育,將法制教育融入課堂教學和學校教育活動的各個環節。應教育學生了解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內容,知道違法和犯罪的含義,認識違法犯罪的危害。
F. 湖南長沙安全體驗館哪家好
建議你去網上篩選:
網路「湖南長沙安全體驗館」。
你會看到許多安全體驗館廠家官網。內
看官網是否有營業容資質展示(一般都會有,並且都會在首頁顯示)。
看營業資質上的注冊資金是否達到1000萬人民幣,這非常重要,比官網的美觀度重要很多,這不是門面功夫,這是實力廠家的真正體現,這關繫到一個企業的信譽度,大企業做的產品不管是品質還是售後都要靠譜很多。
成交案例是否夠多,是否夠新,如果長時間沒有更新,那很可能就是企業出了問題,不可信。
以上,希望能幫到你。
G. 長沙理工大學具備建築工程安全教育培訓資質嗎
長沙理工大學,
當然具備建築工程安全教育培訓資質。
相關信息,
可嘗試詢問學校教務處。
你若喜歡,
便是晴天。
H. 湖南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規程的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安全,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障師生生命安全,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集體財產安全,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湖南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及其周邊治安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學校應強化「依法治校」理念,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突出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做好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
第三條 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是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當把學校安全教育與管理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實抓好。
第四條 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機構,完善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制度。應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細化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將責任分解落實到每項工作、落實到每個人、每個環節,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
第五條 建立學校安全「一日一巡查、一周一調度、一月一通報」制度,由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機構組織、領導、協調學校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晝夜巡查、值班制度,確保安全信息渠道全天候暢通。
第六條 建立健全安全預警機制,及時收集、上報校園內及學校周邊的矛盾、糾紛及其他異常情況,做好乾預、教育工作;加強信息溝通,密切關注自然災害等信息,及時發出安全預警提示,果斷採取處置措施;加強排查,完善事故預防措施,排除安全隱患,消除管控盲點;加強師生安全管理,特別注重學生在校期間的交通、消防、飲食、衛生保健、課內外活動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師生全員參加「校方責任險」投保,鼓勵家長為學生購買其他人身保險。
第七條 加強對校內各類從業人員的管理。學校教職工應當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發現教職員工患有傳染病、精神病或者有不良行為等,不適宜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或者報教育行政部門妥善處理。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徵兆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並與學生監護人溝通。
第八條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協調工作機制,凈化學校周邊環境,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各項措施。重視做好後進學生、特殊學生的幫教工作。應建立健全後進生、特殊學生管理檔案,定期了解他們的家庭情況和思想動態,及時制定幫教措施。
第九條 嚴格執行學校安全事件上報制度。學校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學校負責人報告;城市的中小學校應當在2小時、農村的中小學校應當在12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行政部門;發生重大或群體性學生安全事故的,應立即報告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在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的同時,應根據事故等級逐級上報至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發生違法犯罪活動、交通事故等情況,應立即報告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
第十條 對校內發生的學生意外傷亡事故,應按照《湖南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實施救助,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告知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第十一條 建立健全學校安全檔案。主要包括安全責任書、安全教育計劃、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管理辦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教育情況記錄、安全活動情況記錄、安全檢查情況記錄、安全事件處理記錄、安全工作會議記錄、工作總結等,應以書面材料形式歸檔成冊,以備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