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證繼續教育幾年一次
㈠ 會計證有幾年沒有繼續教育怎麼辦
會計從業人員應該每年及時按要求參加會計繼續教育,如確有特殊原因沒有參加學習,可在下一年度補學以前年度的繼續教育內容。您的會計證沒有作廢,請在今年繼續教育時補學以前年度的學習內容。
㈡ 會計繼續教育幾年一次
會計繼續教育每年都要參加且完成24學分。
《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通知》第17條有明確規定:
第十七條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採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於24學分。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㈢ 會計繼續教育規定幾年一次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徵求意見稿)》,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也就是說按照目前的規定,之前沒有考取任何會計證件,但在今年通過了初級會計考試的同學,本年度不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年審從明年開始。對於那些已經持有會計證的同學,因為參加會計專業資格考試,每通過一科會折算為90學分,所以同學們只要在成績下發後辦好相關手續也可以減免本年度的繼續教育。此後每年則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繼續教育。具體時間請留意當地財政局。
㈣ 會計證不繼續教育是不是要作廢了繼續教育得每年參加嗎年審是幾年一次啊
繼續教育從你取得從業資格證的次年開始教育,每年一次。
年審有些地方已經取消了,你看看你的證有無有效期,要是有的話,在期限之前審就可以了。
長期不教育就作廢了。
㈤ 繼續教育不管有幾個會計證書,一年就參加一次就可以了嗎
是的,繼續教育不管有幾個會計證書,一年就參加一次就可以了,但要從高,比如你有注冊會計師證,就要參加與會計員不同的繼續教育。
㈥ 會計證有幾年沒有繼續教育怎麼辦
沒有問題,繼續教育當年可以補以前年度,可以去當地財政局或者網上報,回如果今答年考出了初級,還可憑成績單免繼續教育。
財政部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證自取得第二年起,每年都要參加不少於24學分的繼續教育。因此按照財政部的規定,在取得會計證的第二年就要記得開始繼續教育,來為它延續生命。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3號)的相關規定。修訂後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三條規定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6年定期換證制度。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樣式及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財會〔2013〕9號)的規定,舊版資格證書樣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廢。
(6)會計證繼續教育幾年一次擴展閱讀
根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第六條「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的規定,會計人員應在換證前完成繼續教育並取得規定學分。
所以如果不想讓自己的證書失效,就需要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缺少繼續教育培訓,會造成無法換發新證。過期不換發新證,舊證會自動作廢。
㈦ 請問會計證繼續教育幾年一次,每年的什麼時間
當年的會計證當年不用教育,從明年開始每年都要繼續教育直到60歲之後!
按以前的規定,當年通過職稱考試的,可以免當年的繼續教育.不知道現在還是不是,不過沒聽說改!
㈧ 會計證繼續教育可以幾年一審
會計上崗證不是年審,是每年要參加繼續教育,參加時會要求你帶好IC卡,會記錄你的繼續教育情況。連續3年不參加繼續教育你的會計上崗證會作廢。
㈨ 請問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幾年不學,會計證會作廢有規定嗎
會計證每兩年年審一次,如果不是特殊情況下,不參加年審的,會取消會計回資答格,會計證也會被吊消。具體的規定如下:會計證實行2年一審(註:黑龍江是一年一審),主要審核和檢查持證人員的下列情況:
1、完成規定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和學時的情況;
2、工作單位、學歷、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變更情況;
3、《會計從業資格證》注冊登記情況;
4、持證人員遵守財經法規、會計職業道德、依法履行會計職責情況;
5、財政部門的其他規定。 其中,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持證人員,每年接受培訓(面授)的時間累計不得少於24小時。一般每兩月都會有安排兩天的繼續教育的培訓課程,而財政部也會派專人來核查相應的參加繼續教育及年審的人數。
(9)會計證繼續教育幾年一次擴展閱讀
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免試規定:凡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但必須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合格。
其中,外地中專學歷,如在北京參加考試,不予承認;大專以上學歷可免考。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等六個專業。
㈩ 會計證繼續教育有幾年沒做了,如何能補上,可以通過繼續教育的考試補上嗎,會不會已經沒用了
必須在當年進行培訓教育,後續補上無效。
依據《中央國家機關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高、中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68小時,其中接受培訓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30小時;初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72小時,其中接受培訓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35小時。
培訓時間的計算以實際教學時間為准,當年接受多次培訓的,可累計計算,但不能跨年度計算。財政部當年指定會計人員必須完成的培訓內容,不論會計人員當年的繼續教育時間是否已經達到要求,均需接受培訓。
(10)會計證繼續教育幾年一次擴展閱讀: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相關要求規定:
1、凡承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單位均須提出書面申請,報國管局審批。經考核確定相應的培訓等級,統一核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許可證》,有效期一年。
2、持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許可證》的單位,在有效期內承擔相應的培訓任務,履行相應的責任,並接受國管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3、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登記制度,納入中央國家機關會計證管理系統管理,與會計證年檢相結合。會計人員接受培訓情況,包括培訓內容、培訓時間等,由培訓單位填寫《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證明》,經國管局審核確認後,加蓋繼續教育印章,記入會計證管理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