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華教育代辦機構
發布時間: 2021-01-06 02:24:54
『壹』 本案提出的反訴是否成立請說明理由。
明顯不成立。按照一般老百姓的觀點,我幫你減少了那麼多損失,一點也專不給,還要我屬倒貼,太不講道理啦!
從法律上看,如果協議中明確約定了要龐民京律師親自代理,那麼律所方面有違約情形。但是律所指派的律師幫助打贏了官司,為文華尚佳公司挽回了巨大損失,不支付律師費的做法明顯不合理也不合法。況且協議中寫了「只要打贏官司,文華尚佳公司一次性支付400萬元律師費」。那麼就應該支付律師費,龐律師沒有親自出馬並不影響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如果雙方約定了龐律師要親自出馬,那麼可以適當減少律師費。
基於此,文華尚佳公司要求撤銷代理的反訴請求不合理。因為律所方面履行了約定的義務,而且為文華尚佳公司挽回了損失。不因為龐律師沒有親自出馬而影響協議的效力。故不能要求撤銷,最多可以要求適當減少律師費。
當然,我只是根據你給的資料來分析,有其它情形就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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