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二處成員
① 河南省兩處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摘得「5星」,你覺得這兩處有什麼亮點
河南省兩處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摘得“5星‘’,我覺得最大亮點是體現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從這兩處建築中可以看出優秀民族精神,並且他們都被保護開發得很好,體現了我們對中華民族民族文化的文化自信。
而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築群歷經漢、魏、唐、宋、元、明、清,綿延不絕,構成了一部中原地區上下2000年形象直觀的建築史,由周公測景台和登封觀星台、嵩岳寺塔、太室闕和中嶽廟、少室闕、啟母闕、嵩陽書院、會善寺、少林寺建築群等8處11項優秀歷史建築組成,具有很高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
我認為這些歷史建築都具有很高的價值,不只是因為它們歷經了悠久的歲月,歷史價值很高,而且是因為他們技藝精妙,體現了優秀的中華傳統文化,因此更需要我們去珍惜、保存,這樣才更有自信的向全世界展示我們的文化。
② 河南省高院六次將我要求走院長發現程序轉發給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廳!沒有部門調查取證處理怎麼辦
其實,這是河南高院在推卸責任。院長發現錯案,在本院立案再審,這一程序的前提是,本院院長認為是錯案。但上級法院無權直接發文命令下級法院院長認為是錯案,司法程序不是這樣的。發文只是建議,不是正規司法程序,下級法院院長並不受該建議的法律約束。換句話說,下級法院院長可以自認為不是錯案。
那麼對於下級法院案件,上級法院如果認為是錯案,正規的司法程序是提審,是在上級法院提起再審程序。現在你說的這種情況,明顯下級法院不認為是錯案,那麼河南高院如果認為確有錯誤,他有權,也是依法律規定應該這樣做。
河南高院自己不提起再審,反復六次發函給下級法院,那是在忽悠你,因為這種發函並無法律強制力,並不是民訴法里對於再審的法定程序。法律規定就兩種,一,本級院長發現本級法院錯案,自行再審。二,上級法院認為確有錯誤,提起再審。從沒有上級法院發現錯誤,命令下級再審。因為法律規定,上下級法院直接,沒有行政上的隸屬關系,只有審判業務上的指導監督關系,而這種指導監督的方式,法律也明確規定,是通過二審和再審判決來行使,而非通過發函來行使。
所以我說這是高院在忽悠你,中院已經明確不提起再審,就是明確不認為自己是錯案。按法定程序,河南高院如果你認為是錯案,你提審。如果你也不認為是錯案,你就裁定駁回當事人請求。不存在這種踢皮球的事情。而且這個踢皮球的不是下級法院,人家已經明確我不立案再審,就是表態我不認為錯案。河南高院依法必須表明自己的態度,不存在這種不停發函,不表態的做法。
這就跟一審不服,你上訴到二審法院一樣,那二審就該審理,要麼覺得上訴有理,改判。要麼覺得上訴無理,駁回。要麼覺得一審程序嚴重違法,正式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不存在反復給一審發函,讓一審自己解決這種做法
③ 河南省教育廳基礎教育二處關於高中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
省教育負責建立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籍電子管理系統。
省教育行政部門對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進行宏觀指導,負責建立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籍電子管理系統。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對全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籍實行宏觀管理,直接管理市直義務教育階段學籍,匯集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籍信息,及時、准確向省教育行政部門上報本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籍信息。
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一管理本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直接管理初中段學籍,負責頒發義務教育證書;建立本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系統,及時、准確向省轄市教育行政部門上報本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籍信息。
(3)河南省教育廳二處成員擴展閱讀:
學生學籍管理的要求規定:
1、學生因病需長期治療超過三個月不能堅持學習者,憑縣級(含縣級,下同)以上醫療單位證明,或其它特殊情況超過三個月不能堅持學習者,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予休學,並給學生開據休學證。
2、學生休學期滿要求復學,需憑休學證明幫縣級以上醫療部門的康復證明或其它證明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方可復學。復學學生應隨下一屆學生學習。
3、實行義務教育階段輟學月報制度,鄉(鎮)中心校應把轄區內小學生的輟學情況、初中應把本校學生的輟學情況每月向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一次。
④ 河南科技大學轉專業規定,有誰知道
河南科技大學本科生校內轉專業管理暫行辦法〔2014〕19號
發布單位:教務處|發布時間:2015/3/13 8:59:33
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學籍管理,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激發和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發揮學生的個性、愛好和特長,提高學生的社會競爭力,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 對擬轉入的專業確有專長,所學課程無不及格,平均學分績點居專業前10%者;
(二) 經學校確認學生確有特殊困難或某種疾病,入學後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它專業學習者。
第二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轉專業申請:
(一) 跨學歷層次、跨錄取批次、跨科類者;
(二) 通過普通「專升本」考試升入本科、對口招生升入專科或本科,錄取時被確定為國防生、扶貧專項生和定向、委託培養者;
(三) 入學以來因違法、違紀受到學校處分者;
(四) 身體狀況不符合擬轉入專業要求者;
(五) 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者;
(六) 第二次申請轉專業者;
(七) 其它無正當理由者。
第三條 轉專業的辦理程序
(一) 學院對可接收轉入學生的專業、人數匯總後報教務處,轉入同一專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本專業總人數的10%。教務處將各學院所報材料匯總後予以公示。
(二)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在入學後第二學期期末向所在學院提出轉專業申請,並填寫和提交轉專業審批表和符合轉專業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三) 學生所在學院對申請轉專業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並將通過審核的學生名單公示後報教務處。
(四) 教務處將擬轉專業學生名單匯總後推薦給轉入學院。
(五) 轉入學院須對擬轉入學生進行認真審核,根據轉專業學生情況決定是否考試及考試科目、方式與時間,並將考試安排報教務處備案。
轉入學院審核同意後,主管院長在轉專業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學院公章後報教務處。
(六) 在學院內轉專業的學生,由學院根據轉專業條件,按上述程序的基本要求,經研究決定後,報教務處。
(七) 教務處將擬轉專業學生信息匯總公示後報省教育廳審批備案。
(八) 經省教育廳批准轉專業的學生,於下一學期注冊期內,到教務處辦理校內轉專業手續。
第四條 有關規定
(一)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完成當學期原專業的學習任務。無故曠考或有其他違紀行為者,除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外,同時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二) 學生轉入專業學費標准不同於原專業者,則轉專業後的學費標准按轉入專業學費標准執行。
(三) 學生轉專業後,要按轉入專業的教學計劃完成規定的課程學習任務,原已獲得的學分符合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要求的,經轉入學院確認後報教務處審核,予以認定,所缺的課程應補修;其餘已取得學分的非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則按全校公選課(藝術教育類和就業指導類除外)予以認定。
第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歸教務處解釋。
⑤ 河南省教育廳網站周口太康轉樓鄉教育一片混亂,中學辦六年級,幼兒園辦一二三年級,肯請領導能認真處理
應該去教育廳吧 這
⑥ 河南省公安廳二處正科級是什麼級別
河南省公安廳二處正科級就是正科級別。
⑦ 河南省周口市商水縣第二高中教務處咨詢號碼
商水縣轄3個事處、9個鎮、11個鄉,1個國營農場:新城區事處、東城區事處、回老城事處、黃寨鎮、答練集鎮、魏集鎮、固牆鎮、白寺鎮、巴村鎮、譚庄鎮、鄧城鎮、胡吉鎮、城關鄉、平店鄉、袁老鄉、化河鄉、姚集鄉、舒庄鄉、大武鄉、張明鄉、郝崗鄉、張庄鄉、湯庄鄉;商水縣農場。縣人民政府駐城關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