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教育行政管理
㈠ 衡陽市教育局網站
衡陽教育信息版網權http://www.hhye.com.cn/
㈡ 衡陽市教育局的介紹
根據衡陽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衡陽市市直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衡發200114號)和《關於衡陽市直黨政機關機構設置的通知》(衡發200115號)精神,設置衡陽市教育局。衡陽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㈢ 教育管理與行政管理有什麼區別
行政管理的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行政學、管理學、政治學、法學等方面知識.能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專門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行政學、政治學、管理學、法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行政學理論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會調查與統計、外語、公文寫作和辦公自動化等方面的基本訓練,具備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教育行政管理的培養目標:旨在培養具有較為扎實的經濟科學、管理科學和教育科學理論基礎、具備較為開闊的社會科學學術視野和掌握 現代教育經濟與教育財政研究方法的復合型專業人才。以適應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和教育教學改革對高層次人才的需要,為中國教育經濟與管理的發展造就一批與時俱進、奮發有為的高級人才。學員完成學業之後,具備扎實的教育管理理論基礎,較強的教育管理研究與實際操作能力,對國內外教育管理現狀及發展趨勢有較全面的了解。
完成學業後能勝任各級學校、培訓中心、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和教育咨詢公司的中高級管理、教育項目管理和校企經營與管理工作。
主要課程:教育政治學、教育財政學、 教育與文化、 管理科學研究法、 質的研究方法、 教育管理學、 教育法律與政策專題、 教育政策分析 、教育管理心理學、 教育人力資源管理 、教育法學 。
你是想讀研究生還是其他的。
㈣ 衡陽市教育局地址
http://www.hhye.com.cn
地址:華新北街17號
郵編:421001
電話:8868467
紀檢監察室:8868867
法規科:8868937
組干科:8868617
計財科:8868294
市計科:8868967 基教科:8869956 職教科:8868557 體衛科:8868046
高教師范科:8868927 社管科:8868767 畢分辦:8868777
招考處綜合科:8868367 招生辦:8858328 自考辦:8868577 培訓科:8868327
局長、黨委副書記:奉祥明
黨委書記:周國強
副局長、黨委委員:馬建新 蔣會平
副局長、黨委委員:萬和森 彭天文
紀委書記、黨委委員:邱興國
工會主席:彭天文(兼)
副局長:馬儉平
辦公室主任:陳冬喜
參考資料:http://www.hy0734.com/zf/f5.htm
㈤ 教育行政管理應該做些什麼
組織教師的業務進修,對學校的辦學水平進行督察,討論如何才能使學校有效進行素質教育?
㈥ 如何看待教育的行政管理
主要是做辦公室日常管理的職能部門,類似於過去的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物品的收版發,整理,辦公費用核算及庫權房管理。
辦公室制度的草擬,執行,監督(員工的日常行為規范類)。
公司相關證件、重要資料,公章的保管,年檢的審核等。
公司主要大客戶的接待,反饋,維護。
食堂的管理,車隊管理,衛生管理。
㈦ 簡述教育行政管理和一般行政管理的區別與聯系。急!!!
這種去專業介紹的看,可能會解釋更清楚的。
㈧ 衡陽市教育局的簡介
(一)劃出的職能
1.將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的組考權下放到學校。
2.將組織中學生參加國際數、理、化、生物、信息等奧林匹克競賽活動的事務性工作交給局直屬事業單位。
3.將組織實施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及畢業研究生就業指導的事務性工作交給局直屬事業單位。
(二)劃入的職能
1.原由省教育廳承擔的普通初中畢業會考的組考職能。
2.原由市人事局承擔的非教育系統國家公費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的審核報批職能。
3.原由市計劃委員會承擔的非師范類專業研究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計劃的宏觀調控和指導職能。
4.原由省人事廳、省教育廳承擔的中學教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職能。
5.原由省教育廳承擔的普通高中畢業證書驗證職能。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擬定具體實施辦法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和步驟,指導並協調實施。
(三)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中等專業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及繼續教育等工作;負責全市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各大中專院校的協調、服務工作;按有關規定承辦中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調整、更名、撤銷的審核、報批工作。
(四)統籌和指導全市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教育援助。
(五)組織指導全市各項教育改革,組織實施城市教育綜合改革,擬定教育體制及教育教學方法改革的實施辦法,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組織開展教研活動,提高教育教學管理水平。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規定,完善教育經費管理制度;檢查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負責管理本級的教育經費及國外政府和組織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對本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監管教育系統國有資產。
(七)主管全市的教師工作。制定全市師資建設發展規劃、教職工管理制度和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規劃並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等工作。
(九)統籌管理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中專、成人中專的招生考試工作和高等教育的自學考試工作。
(十)歸口管理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擬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一)管理全市勤工儉學、教育技術裝備和圖書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十三)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執法工作和全市教育系統的紀檢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市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審計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置11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
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勞動工資、生活福利等有關工作。
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安排。
負責全局性綜合文字工作及重要文件起草和發文審校。
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提案建議的辦理、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負責教育報刊的新聞宣傳及發行等工作。
負責機關車輛管理、後勤服務、計劃生育、治安保衛及社區管理等工作。
協調局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計劃生育等工作。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負責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考核、獎懲、勞動工資福利等有關工作。
指導縣(市)區教育人事、分配製度改革。
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的錄用、調配工作。
按管理許可權,管理機關和局直屬單位人事檔案。
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證書制度和教師聘任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承辦本系統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特級教師推薦評選工作。
負責中學教師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
負責局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和黨組織建設,考察、推薦和調配局直屬單位的領導幹部。
負責全市教育援藏、支教和公費出國(境)留學人員資格審核和呈報工作。
(三)老乾科
負責局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四)教育基金會
(五)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市的普通中小學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兒教育工作,參與制定全市基礎教育發展規劃;
組織實施「普九」和素質教育;
指導中小學教育教學改革並負責對學校教育教學質量進行評價;
指導和管理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的德育、體育、藝術、勞技、科技、法制、社會實踐、信息技術教育等工作;
審定中小學教材、教學配套用書;
指導直屬學校共青團和少年先鋒隊工作;
負責協調基礎教育科研工作、教育裝備等工作;
負責全市中小學校學籍管理和組織初中畢業會考、招生和中小學競賽等活動;
負責全市中小學生的英語、計算機、藝術考級等工作;
指導社會力量及廠礦企業舉辦的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業務工作;
負責省、市重點中學的呈報、考核、審批工作;
負責幼兒園等級評定工作;
檢查、督促、規范學校的辦學行為;
指導學校的校園文化建設;指導、協調全市少數民族教育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綜合管理與協調全市的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擬定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發展規劃與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指導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學改革和檢查、評估等工作;管理全市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學校(含成人高校)、電大和大中專函授站;
指導社會力量及廠礦企業舉辦的各類職業和成人教育機構的業務工作及職業證書的考試、發證工作;
負責國家、省、市重點職業和成人學校的呈報、考核及審批工作;
負責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的評審工作及招生工作;
參與職業和成人教育學校、職工學校的設置、布局調整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
負責協調職業和成人教育的科研與技術推廣、儀器配備、生產實習基地建設、畢業生就業指導等工作;
負責擬定全市農科教的規劃和實施辦法,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按有關規定承辦中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理的審核、報批工作。
(七)高教師范科
規劃和指導中小學師資培訓工作,組織和實施教師上崗前培訓和教師的學歷培訓及繼續教育(含信息技術、基礎教育新課程、新大綱培訓、考試)等工作;
負責市級學科帶頭人和青年骨幹教師的考核、認定和培養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其他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負責衡陽幼兒師范學校及衡陽廣播電視大學舉辦的師范類教育培訓的業務工作;
指導各級教師進修院校(教師培訓中心)工作;
聯系協調駐衡高校工作;
指導社會力量及廠礦企業舉辦的各類學校的教師隊伍培訓工作;
貫徹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和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八)體育衛生教育科
擬定全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國防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指導學校體育衛生教育教學工作和專業師資的有關培訓工作;
負責體育衛生教育的教研、教材建設以及學生健康狀況的建檔建制等工作;
組織全市性的學校體育競賽活動,指導學校體育人才的培養、選拔工作;
指導高中以上學校的學生軍訓工作及各類學校愛國衛生和綠化美化等工作。
(九)宣傳政策法規科
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
承擔地方教育規范性文件的調研和起草。
組織、監督、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執法。
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及直屬單位教職工的法制教育及局中心組學習等工作。
承辦市本級教育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負責教育宣傳及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十)計劃財務科
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中小學布局調整;
指導中小學危房改造和標准化校舍建設;
制定全市大中專學校、職業學校、中小學招生計劃並監督實施;
負責局直屬單位基建、維修計劃的制訂和資金安排及有關基建數據的統計等工作;
組織審核局直屬單位基建項目的預決算;
指導各級教育部門編制學校教育經費的年度預決算;
負責局本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
依法檢查監督教育經費的籌集、使用情況及教師工資發放情況;
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采購;
統籌管理省、市撥付的教育經費和各種外資及國內捐贈款;
負責全市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和事業發展監測;
指導局直屬學校的後勤管理工作;
監督管理直屬學校和其他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指導、協調全市教育產業和勤工儉學工作;
參與教育信息化建設;指導教育技術裝備工作。
(十一)審計科
1、負責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下列事項進行審計:
財務計劃或預算執行和決算;
各項教育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
基本建設工程的預決算;
辦學效益;
校辦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所屬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局機關科室主要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
2、負責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重大經濟活動和大宗物資采購進行審計監督;
3、指導全市教育審計工作。
(十二)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
歸口管理全市的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擬定社會力量辦學的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規定;
負責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審批、審核及年檢、評估工作;
負責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有關招生廣告(簡章)的審核工作;
指導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校園校舍、圖書館(室)、教育技術裝備和師資隊伍等方面的建設;
協調處理社會力量辦學中出現涉及全局性的有關問題;指導縣(市)區的社會力量辦學管理工作;
負責市社會力量辦學協會日常工作。
(十三)畢業生就業管理辦公室
1、歸口管理全市研究生、本科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
2、制訂全市研究生、本科生、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方案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市大中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的調配派遣和檔案管理工作。
4、指導全市大中專學校畢業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十四)衡陽市人民政府督導室
1、受衡陽市政府委託,負責對縣市區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以及中小學的教育發展情況和辦學情況督導評估。
2、制訂有關教育督導評估的方案和考核細則。
3、培訓督導人員。
(十五)紀檢監察室
1、負責委直系統黨內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按照黨組織隸屬關系和幹部管理許可權,受理和查處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風黨紀的重大案件,受理黨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監督委機關和委直單位人員的工作。
2、負責查處違反政紀的案件。
3、負責指導縣(市)區教育紀檢監察工作。
(十六)機關工會
1、配合同級黨政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
2、引導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3、協助和監督教育行政和學校改善教職工的生活和工作條件,組織教職工開展健康有益的各類活動,辦好集體福利事業。
(十七)教育工會
1、配合同級黨政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
2、引導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十八)政務窗口辦
(十九)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
1、貫徹落實上級綜治委有關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
2、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出規劃。協調有關職能部門積極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3、指導督促學校加強安全隱患的排查及整改和矛盾糾紛的排查及調處工作,協助各有關業務科室依法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4、分析掌握市教育系統治安狀況,建立情報信息網路並及時上報。
5、總結推廣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學校安全工作典型經驗,行使學校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建議權。
6、辦理上級交辦的學校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有關事項。
(二十)教育信息中心
1、負責指導、規范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遠程教育網、各類學校校園網的建設和中小學信息課程條件建設。
2、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市政府信息部門的指示精神,做好有關聯系、協調工作。
3、負責市本級遠程教育網的網路建設、維護、使用、信息採集、數據處理、多媒體製作、遠程教育、有關管理及軟體開發等工作。
4、負責縣(市)、區遠程教育網、各學校校園網的開發、應用、經驗交流以及評估。
5、負責我市教育資源信息庫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提供網路技術服務;負責我市教育管理數據標准化評測的相關工作;負責市教育局辦公網路的管理、維護、安全和保密工作。
6、負責我市所有教育網站前置審核工作。
7、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一)中小學救助受援捐贈中心
1、發動、組織、接受社會各界對中小學校和中小學生的救助和捐贈。
2、協同有關職能部門統籌安排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確定的中小學助學金、免費教科書經費,並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協調指導全市中小學開展助學活動。
4、承擔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聯系會議交辦的具體工作。
5、承辦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二)學校基建管理站
1、提供指導學校基本建設的工程設計、立項、招投標、簽訂施工合同等前置服務。
2、組織對學校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質量監督及項目工程驗收。
3、組織對學校建設工程的(預)結算審核。
4、保管和提供學校基建項目的檔案資料。
5、承辦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三)教育培訓中心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繼續教育的方針、政策、參與制訂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師資培訓計劃。
2、綜合協調高等師范院校函授站工作,協助管理高等師范院校駐衡函授站。
3、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業務。負責組織、編寫和發行培訓教材;制訂全市中小學教師培訓大綱、課時計劃和評估辦法;組織開展中小學(幼兒園)師資培訓的教研活動;協助組織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質量評估、驗收考核活動。
4、採集、發布中小學(幼兒園)師資培訓信息,歸口管理和具體承辦針對教師開展的各種講座、講學活動。
5、具體承擔局直單位的師資培訓任務。
6、歸口管理社會力量及廠礦企業舉辦的各類學校的教師隊伍培訓業務。
(二十四)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1、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和推廣普通話工作;
2、指導文字規范化建設;
3、推行語言文字信息處理標准。
4、負責《全國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宣傳貫徹和實施。
5、歸口管理全市各行業普通話培訓和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
(二十五)招生考試管理處
組織實施國家級和省級的招生考試,負責執行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招生任務,組織和管理自學考試工作。
內設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成人招生辦公室、自學考試辦公室和綜合科。
機關黨委、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14名。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3名。 南華大學
衡陽師范學院
湖南工學院
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
湖南交通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衡陽財經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湖南科技經貿職業學院(原衡陽市中南科技財經管理學校)
衡陽技師學院
長沙醫學院衡陽校區(原衡陽湘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衡陽廣播電視大學
湖南工商職業學院
中鋼集團衡陽重機職業技術學院
衡陽工業職工大學
湖南工業科技職工大學
衡陽工業專修學院
湖南理工專修學院
湖南南方專修學院
湘南致公專修大學 湖南省重點中學(省級示範中學)
衡陽市第八中學(全國百強中學、湖南省重點中學的領頭羊)
衡陽市第一中學(全國名校、湖南建校最早的省重點中學)
衡鐵一中(鐵道部重點中學和湖南省重點中學)
衡陽市岳雲中學(全國知名重點中學)
成章實驗中學(原系衡陽市第八中學初中部)
船山實驗中學(原系衡陽市第一中學初中部)
衡陽縣第一中學
衡南縣第一中學
衡南縣第二中學
耒陽市第一中學
耒陽市第二中學
祁東縣第二中學
祁東縣第一中學
衡東縣第一中學(原國師大附中和湖南省立十二中)
歐陽遇實驗中學
常寧市第一中學
衡陽市重點中學(市級示範中學)
衡陽市第二中學
衡陽市第四中學(衡陽市田家炳實驗中學)
衡陽市第五中學
衡陽市第六中學
衡陽市實驗中學
衡鋼中學
衡陽市育賢中學
衡陽市華新實驗中學
衡陽市湘南實驗中學
衡陽市二十六中學
衡陽縣第三中學
衡陽縣第五中學
衡陽縣第六中學
衡南縣第五中學
常寧市第二中學
常寧市水口山高級中學
衡山縣第二中學
衡山縣第四中學
衡東縣第二中學
祁東縣風石堰中學
㈨ 教育行政領導與教育行政管理的區別
1、教育行政管來理部門可以分為中自央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兩類。
2、中央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一般稱為教育部,是國家一級主管教育的工作部門。
3、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是指一個國家的各級地方政府對教育事業進行組織領導和管理的機構或部門,有的地方叫教委,有的地方叫教育局。
㈩ 什麼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門
教育行政管理部門(ecation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是指一個國家的各級政府對教育事業進行組織領導和管理的機構或部門。
1、概述編輯
由於世界各國的社會政治制度、國家體制、文化傳統等互不相同,所以各國的教育行政部門的職責和許可權有很大不同。一般來講,各個國家的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分為中央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兩類。
2中央教育行政部門編輯
2.1 中央教育行政部門職能
中央教育行政部門,一般稱為教育部,是國家一級主管教育的工作部門。
由於世界各國的社會政治制度、國家體制、文化傳統等互不相同,所以各國的中央教育行政部門的職責和許可權,彼此很不相同。教育行政實行中央集權制的國家,如法國,教育部的許可權相當廣泛,有領導、檢查或監督全國公、私立教育機構,確定學校教育的政策、原則,統一規定教學大綱、教學方法以至考試的內容、時間等權力。教育行政實行地方分權制的國家,如美國,教育部的業務活動范圍則受到很大限制,在國會通過的《教育部組織法》里仍強調「關於教育的許可權和責任,保留給州和地方學區以及州所規定的其他機關」。英國的中央教育行政部門稱教育和科學部,它和地方──郡的教育行政部門的關系,則既非嚴格的中央集權制,亦非絕對的地方分權制,屬於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制的類型。
從各國中央教育行政部門工作總的情況看來,既要加強中央的統一領導,又要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彼此取長補短來組織領導教育事業的趨勢已日益明顯。
2.2 中國教育部職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全國教育工作的行政部門稱教育部,是1949年11月1日成立的。它所擔負的主要職責是:
①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研究教育理論,總結實踐經驗,制訂教育工作的具體政策、行政法規和學制等重要制度,制訂教育事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督促、檢查和組織實施。
②制訂普通教育(包括幼兒教育、小學教育、中學教育、中等師范教育、特殊教育等)的具體方針、政策等重要規章制度;制訂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等基本文件,組織編審教材和教學參考書;制訂普通學校師資管理的原則、辦法和師資培訓規劃,指導、督促、檢查普通教育工作,組織經驗交流。
③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職業技術教育的具體政策、發展規劃和重要規章制度,指導、督促、檢查職業技術教育工作。
④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高等教育的具體政策、發展規劃和重要規章制度,規定各類高等學校的培養目標、質量要求和專業目標;制訂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的原則,組織制訂參考性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統一規劃、組織高等院校教材的編選、審查和出版工作;制訂高等院校幹部和教師管理的方針、原則、辦法及培訓規劃和實施計劃;指導高等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學工作、科研工作等;統一指導和組織全國高等院校的招生工作;統一管理全國研究生的培養工作,領導高等院校的學位授予工作。
⑤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國職工教育、農民教育,電視、廣播大學和各種形式高等學校的工作,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制訂機關、團體辦學及民辦學校的具體政策和管理辦法。
⑥制訂少數民族教育的具體方針、政策和重要規章制度,組織少數民族文字教材的編譯出版工作,指導、督促、檢查少數民族教育工作。
⑦負責與各建交國家政府間進行教育合作和交流,管理教育部門的國際學術交流及援外、外援的有關計劃、組織和人員往來的工作等。教育部設有主管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師范教育、計劃、科技、外事、基建等工作的司、局,並設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教材出版社、電化教育館等事業單位。除教育部外,中央其他各部、委等業務部門也都設有相應的教育行政機構,主管本部門或本系統各級各類教育事業。
3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編輯
3.1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職能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是指一個國家的各級地方政府對教育事業進行組織領導和管理的機構或部門。
各國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行使的權力大小不盡相同,擔負的任務和職能也各異。大體說來,教育行政實行中央集權制的國家,各級地方教育行政機構實際上是中央教育部的代行機構。教育行政實行地方分權制的國家,州或省一級教育行政機構則在舉辦本地教育事業的所有方面具有獨立自主的教育行政權力。教育行政實行中央與地方合作制的國家,如英國,各地區教育行政單位設有議會、教育委員會和教育局等機關。議會兼有議決和執行權,但實際行政權力委託教育委員會、教育局行使。法國的教育行政組織是典型的中央集權制,為防止過分集權的弊端,發揮教育專家的作用,採取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廣泛設立教育咨詢機關的辦法,除中央設「國民教育最高審議會」之外,大學區設審議會,省設初等教育審議會,責成教育專家對教育重大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以供政府採納。
3.2 中國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職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分為省、市、縣三級,它受同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並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或者業務指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設置,由本級人民政府報請上級人民政府批准建立。
中國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基本任務和職能是:貫徹執行中央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令以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工作指示;負責本地區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基本建設、教育經費、幹部和教師的管理工作;領導本地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和教學工作,並對廠礦企業舉辦的學校進行業務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