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會計繼續教育幾號開始
Ⅰ 2018年會計繼續教育開始時間和政策是什麼樣的
按照往年慣例,繼續教育自2月起各地陸續開展,多數地區集中在8、9月份,直至當年12月31日止。
以下為詳細政策:
一、新繼續教育對象包括哪些人?
1.已經持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即持有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或高級會計職稱的人員(注冊會計師屬於執業資格,此處不包含),無論從事會計工作與否,都要繼續教育。
2.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且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新會計法頒布,會計證取消也正式退出歷史舞台。已經持有會計證人員今後仍能以此作為會計能力水平的證明,只是不再作為准入證明,因此持會計證且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將需要繼續接受繼續教育。
3.其他從事會計工作人員。會計證取消,會計行業不設門檻,無證上崗人員和注冊會計師會計工作者都需要進行繼續教育。
二、2018年繼續教育什麼時候開始?
按照往年慣例,繼續教育自2月起各地陸續開展,多數地區集中在8、9月份,直至當年12月31日止。2018年,因會計證取消,新《會計法》頒布實施,根據天津會計發布信息獲悉,財政部正加緊修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研究關於明確會計人員范圍等問題,確保新《會計法》落實到位,因此各地區繼續教育相關工作可能會推遲開展,具體時間將另行通知。初步估計2018年將實行繼續教育最新規定,請考生朋友們持續關注東奧會計在線官方網站發布信息。
三、新規定何以被稱為史上最嚴?
在繼續教育新規定下,就教育對象來說,繼續教育不僅面向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持證者,而是幾乎覆蓋了全部持證者和會計從業人員, 更為全面廣泛;就教育制度來說,新學分管理要求會計人員必須取得學分不得少於90分,參與初級會計師考試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考試,通過考試科目也可以抵免學分,途徑更廣,管理更嚴;從教育作用來說,為使繼續教育更實用,更接地氣,將會參與會計人員評價激勵機制,更能促進會計人員參與繼續教育的積極性。
(1)無錫會計繼續教育幾號開始擴展閱讀:
繼續教育是面向學校教育之後所有社會成員特別是成人的教育活動,是終身學習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世界經濟社會對繼續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繼續教育實踐領域不斷發展,研究范疇也在不斷地擴大和深入,特別是終身教育思想已經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對繼續教育在經濟、社會中的地位、作用、方法等都有一定的初步認識和實踐,繼續教育科學研究也有了重大發展。
Ⅱ 2020年會計繼續教育開始時間
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北京市會計繼續教育報名繳費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請學員及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以免錯過本年度的繼續教育。
學習截止時間:2020年北京市會計繼續教育學習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請各位學員及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繼續教育學習,以免耽誤其他會計工作的進行。
(2)無錫會計繼續教育幾號開始擴展閱讀:
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准如下:
1、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
2、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
3、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4、獨立承擔財政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60學分;
5、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
6、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
7、參加面授繼續教育的,每天折算10學分;參加網上學習繼續教育的每學時折算1學分。
Ⅲ 會計繼續教育截止日期到什麼時候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Ⅳ 會計繼續教育什麼時候開始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暫停以後,2017年繼續教育也是一直處於停滯的狀態,但是會計證取消的消息雖然發布出來了,但是即使會計證真的取消了,原有的會計證還有效,持有會計證的人員還是需要繼續教育。目前已經有部分城市公布繼續教育時間,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時間為每學年24學分/課時。根據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將向社會公布。每年一般是可以補辦之前年度的繼續教育。如果連續兩年不參加繼續教育,將取消從業資格。
Ⅳ 會計繼續教育是從什麼時候算起
會計從業資格證繼續教育當年領證的免繼續教育,從領證的第二年開始繼續教育。
相關會計繼續教育規定
第三十一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實行登記制度。
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
(一)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經考試或考核合格後,應當在3個月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屬繼續教育管理部門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二)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根據公布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在單位報送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為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會計人員從業檔案信息系統,如實記載會計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第三十二條 會計人員由於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無法在當年完成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的,應當提供合理證明,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後,其沒有取得的繼續教育學分可以順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第三十三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的監督與檢查,並將監督、檢查結果作為會計人員參加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頒發會計人員榮譽證書等的依據之一。
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
Ⅵ 會計繼續教育2020年什麼時候開始
報名截止時間:年北京市會計繼續教育報名繳費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請學員及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繳費,以免錯過本年度的繼續教育。
學習截止時間:2020年北京市會計繼續教育學習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請各位學員及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繼續教育學習,以免耽誤其他會計工作的進行。
(6)無錫會計繼續教育幾號開始擴展閱讀:
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准如下:
1、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
2、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
3、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4、獨立承擔財政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60學分;
5、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
6、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
7、參加面授繼續教育的,每天折算10學分;參加網上學習繼續教育的每學時折算1學分。
Ⅶ 新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什麼時候開始
一般規定是當年拿當年就要會計繼續教育,也有人是過了時間才教育,那種是直接去一些會計培訓機構幫忙補繼續教育的,所以最好還是每年去繼續教育,這樣最好,看看你什麼時間拿的證,比如2013年拿的,你2013年就要參加繼續教育,希望幫到你,謝謝!
Ⅷ 2013年無錫會計繼續教育什麼時候開始
2013.08.09
Ⅸ 2018年會計繼續教育什麼時候開始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後次年,需要參加繼續教育,有效時間為該年的12月31日。
例如年(1月份-12月份)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該年不需參加繼續教育,於次年2018年參加繼續教育,不低於24學時,繼續教育繳費報名辦理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繼續教育授課形式分為在線學習、面授兩種,都由該省財政部門指定的財會培訓機構。繼續教育報名可在該省財政官網或該省財會網。
相關會計繼續教育規定
第三十一條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實行登記制度。
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
(一)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經考試或考核合格後,應當在3個月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屬繼續教育管理部門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二)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根據公布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或會計人員所在單位報送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為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會計人員從業檔案信息系統,如實記載會計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第三十二條 會計人員由於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無法在當年完成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的,應當提供合理證明,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後,其沒有取得的繼續教育學分可以順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第三十三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的監督與檢查,並將監督、檢查結果作為會計人員參加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頒發會計人員榮譽證書等的依據之一。
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
河南:每年繼續教育開始的時間為每年3月-12月;
河北:每年4月,省內各市區的開始時間不相同;
湖南:每年7-8月開始
安徽:每年4月份開始
成都:每年7月開始
重慶:每年4月開始
廣西:每年4-5月開始
浙江:每年4-5月開始
山東濟南:每年8-9月
山東濟寧:每年9-10月
山東德州:每年9月
拓展資料
哪些人需要參加繼續教育?
新《會計法》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所稱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包括:
(一)持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
(二)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且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
(三)其他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
Ⅹ 會計繼續教育什麼時候開始
09年需要繼續教育。
繼續教育可以找有代理資格的會計培訓中心報名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