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培訓
Ⅰ 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的處室職能
辦公抄室職責:負責中心內部行政管理及後勤保障,黨、工、團工作。
人事處職責:負責中心人事管理工作。
財務處職責:負責中心財務管理工作。
考務處(全國軟考辦)職責:負責全國計算機技術和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全國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考試。
培訓辦公室職責:負責全國信息技術水平考試、全國信息技術培養工程等行業教育培訓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職業技能鑒定處職責:負責電子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Ⅱ 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頒發的高級軟體測試工程師的證書有用嗎
說實話····沒多大用處,我也遇到過這種情況,老師讓買,證書倒是真的····但版是就像是函授遠程教權育一類的學歷一樣(甚至還不如)···企業不太認可這類證書,負責招聘的人事部也不是傻子,哪些證書含金量多少他們都心中有數
Ⅲ 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的機構簡介
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 是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設置的事業單位,在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下,承擔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系統專業人才培訓及相關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 。
全國信息技術水平考試是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電子信息應用教育中心)組織實施的全國統一考試,該考試是對參考人員在其專業領域的理論基礎和實踐能力的綜合評價,可以作為企事業單位選拔和聘用信息技術人才的重要依據。
Ⅳ 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頒發的證書有用嗎
有用,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是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設置的事業單位,在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下,承擔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系統專業人才培訓及相關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 。
全國信息技術水平考試是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電子信息應用教育中心)組織實施的全國統一考試,該考試是對參考人員在其專業領域的理論基礎和實踐能力的綜合評價,可以作為企事業單位選拔和聘用信息技術人才的重要依據。
(4)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培訓擴展閱讀
根據中央編辦《關於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更名的批復》(中央編辦復字〔2009〕90號)及工業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關於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更名的通知》(工信人〔2009〕235號)原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更名為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主要承擔組織開展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系統專業人才培訓及相關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
主要職能
1、教育培訓與職業資格考試研究和專業人才需求預測;
2、教育培訓規劃、計劃的擬定及實施;
3、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
4、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
5、委託開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
6、電子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
7、繼續教育培訓與咨詢服務;
8、職業教育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Ⅳ 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發的職業技術證書有用嗎在網上聯系培訓機構辦理的是真的嘛
那個證書雖然不是職稱,但是社會上認可度還是很高的。
證書上面應該有查詢網址,如果能查出來就應該是真的。
不過,證書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還是得確實掌握一定的技術才可以,否則證書再多不能幹活也沒有用的。
Ⅵ 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的主要職能
◆ 教育培訓與職業資格考試研究和專業人才需求預測;
◆ 教育培訓規劃、計劃的內擬定及實施;
◆ 計算機技術與軟容件專業
◆ 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
◆ 委託開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
◆ 電子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
◆ 繼續教育培訓與咨詢服務;
◆ 職業教育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Ⅶ 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頒發的高級軟體工程師證書,有用嗎
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是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設置的事業單位,在工業和信息化部領導下,承擔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系統專業人才培訓及相關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
◆ 教育培訓與職業資格考試研究和專業人才需求預測;
◆ 教育培訓規劃、計劃的擬定及實施;
◆ 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
◆ 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
◆ 委託開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
◆ 電子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
◆ 繼續教育培訓與咨詢服務;
◆ 職業教育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Ⅷ 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的領導分工
中心主任:負責中心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財務處工作;
中心副主任:分管考務處、職業技能鑒定處工作;
主任助理:分管培訓辦公室工作。
Ⅸ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培訓中心頒發的《電氣自動化工程師》證書作用大嗎
必須的啊,有來這項證書證明自你達到了這個行業的標准,具備從事該行業的能力和素質,去應聘的話也會給你的簡歷加分的.。正規的企業都是要看你的證書。兩個人進同一企業做同樣的工作有證書的一般都會比沒證書的工作要高點的,另外這對你以後的升職加薪都是有好處的!
Ⅹ 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的介紹
根據中央編辦《關於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更名的版批復》(中央編辦權復字〔2009〕90號)及工業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關於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更名的通知》(工信人〔2009〕235號)原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更名為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主要承擔組織開展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系統專業人才培訓及相關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