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教師法律法規
Ⅰ 什麼學前教育政策與法規
學前教育政策與法規是指黨和國家頒布實施學前教育政策及法規。學前教育政策與學前教育法規的聯系與區別:學前教育政策與學前教育法規的聯系:我國的政治體制決定了教育法和教育政策在本質上是一致的。
它們都是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都是由社會主義經濟基礎決定並為之服務的,都是廣大人民群眾利益和意志的體現,都具有規范性。教育政策對教育法的制定和實施起指導作用,而教育法則是教育政策的具體化、條文化、定型化,是保證教育政策貫徹執行的一個主要手段。
(1)學前教育教師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近些年來,我國建立了比較完整的學前教育政策法規體系,這為我國學前教育健康有序地發展提供了較全面的保障。為了提高學前教育專業在校學生的幼教法律、法規意識和依法治教的水平,高校學前教育專業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等不同層次基本上都開設了《幼兒園政策法規》這門課程,但目前並沒有合適的教材,相關教學參考書也不多。
同時,基層幼教行政管理部門和一線園長、教師也迫切需要學習和掌握幼兒教育的相關政策法規,卻缺乏適宜的參考書。在這種需要的推動下,本人以執教這門課程的經驗為基礎,權且嘗試著主持編寫了這本教材,希望能解決同行們的一些問題。
Ⅱ 學前教育的政策法規有哪些
學前教育政策法規目錄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五號);
2、《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六十號);
4、《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教基[2001]20號);
5、《幼兒園工作規程》(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25號);
6、《幼兒教師專業標准(試行)》(徵求意見稿,2011-12-12);
7、《幼兒園管理條例》(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4號);
8、《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 第23號);
9、《關於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03〕13號);
10、《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國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發布);
11、《教育部關於規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現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號);
12、《幼兒園教師管理條例》(1995年12月12日國務院令第188號發布)》;
13、《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發改價格〔2011〕3207號) ;
14、《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1994年12月1日衛生部、國家教委發布);
15、《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
16、《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大綱》(婦字〔2010〕6號) ;
17、《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2號);
18、《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0號,2000年9月23日發布實施)
19、《教育部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2007年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的意見》(教基廳[2007]3號)
20、《城市幼兒園建築面積定額(試行)》([88]教基字108號];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兒園編制標准(試行)》(勞人編[1987]32號);
22、《關於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指導意見》(國辦發[2003]13號)。
Ⅲ 教育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太多了。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內》、《中容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教師資格條例》、《普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等等。
Ⅳ 總結學前教育政策法規的發展有哪些趨勢穩規律
學前教育政策與法規
1.單選題
1.1同一類型的法由不同部門立法,由不同層次的教育法律、法規組成的等級有序的縱向關系,表現出一個國家的教育法律、法規由哪些層次的教育法律淵源組成以及各層次之間的從屬關系,是指()的教育法律、法規體系。
A縱向結構
B縱向層次
C橫向結構
D橫向層次
該題考查的是縱向層次教育法律、法規體系的概念。
1.2《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頒布以後,教育價值觀發生了由應試教育向()的巨大變化。
A基礎教育
B素質教育
C全面教育
D全人教育
該題考查的是21世紀我國教育的發展新特點。
1.3我國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方針是()
A為工農服務的方針
B「兩條腿走路」的方針
C藉助蘇聯教育模式
D全面規劃、加強領導
本題考查的是《幼兒園管理條例》中關於我國學前教育事業發展方針的規定。
1.4標志著我國幼兒園走向規范化、法制化的里程碑式的法律是()
A《幼兒園工作規程》
B《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C《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D《幼兒園管理條例》
該題考查的是《幼兒園工作規程》的法律地位。
1.5教育行政法規是由()制定的。
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C國務院
D各省、市、自治區的權力機關
該題考查的是我國教育法律法規體系中縱向層次中各層次的基本知識點。
1.6下列選項中,不屬於我國縱向層次的教育法律、法規體系的法律規章是()
A教育部門法
B教育行政法規
C學位條例
D教育規章
該題考查的是我國教育法律法規體系的縱向層次。
1.7目前,部分幼兒園教育存在的最突出的問題是()
A「中學化」現象
B「小學化」現象
C灌輸式教學
D「大學化」現象
該題考查的是我國幼兒園教育存在的最突出的問題。
1.8我國幼兒園管理體制不包括()
A地方負責
B分級管理
C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D分頭領導
本題考查的是我國幼兒園管理體制,包括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
1.9下列關於舉辦幼兒園審批程序的說法,正確的是()
A國家實行幼兒園申請制度,未向有關部門申請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
B城市幼兒園的舉辦、停辦,由所在區、不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登記注冊
C農村幼兒園的舉辦、停辦,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登記注冊,並報縣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D城市幼兒園的舉辦、停辦,由所在區、不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建設部門登記注冊
本題考查的是舉辦幼兒園的審批程序。
1.10下列選項中,屬於幼兒園環境創設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的是()
A教師參與原則
B發展適宜性原則
C結果導向原則
D因地制宜性原則
該題考查的是幼兒園環境創設的基本原則。
1.11我國教育政策體系是由教育質量政策、教育體制政策、教育經費政策和()四大政策組成的。
A教育法律政策
B教育調控政策
C教育行政政策
D教師政策
該題考查的是我國教育政策體系的構成。
Ⅳ 福建省關於學前教育法律法規頒布的文件及時間
福建省教師招聘考試教育綜合師德法規
Ⅵ 學前教育法規
《學前教育政策與法規》知識點歸納
目前我國涉及教育法律、法規淵源的規范性文件主要有哪些?
答:目前我國涉及教育法律、法規淵源的規范性文件主要有憲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規、地方性教育法規、自治性教育法規、教育行政規章、教育法律解釋和國際教育條約。
2.我國現有的教育法律、法規體系的構成。
答:我國現有的教育法律、法規體系由縱向五個層次和橫向六個部門構成。
(1)我國教育法律、法規體系中縱向主要有五個層次:教育法、教育部門法、教育行政法規、地方性教育法規、教育規章。
(2)我國教育法律、法規體系中橫向層次主要有義務教育法、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師法、成人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六大部門法律。
3.學前教育政策與學前教育法規的聯系與區別。
答:(1)學前教育政策與學前教育法規的聯系:
首先,學前教育法規集中地反映黨和國家教育行政機關在學前教育方面的意志和主張,規定學前教育各工作的行為准則,是學前教育政策的定型化和規范化。
其次,學前教育政策不僅指導著學前教育立法的過程,而且指導著學前教育法規的運行和實施,是學前教育法規的靈魂。
第三,學前教育政策是制定學前教育法規的依據,學前教育法規是學前教育政策得到實施的保證。只有在黨和國家制定的學前教育政策的指導下實施學前教育法規,才能更好地發揮學前教育法規為學前教育政策服務的作用。
(2)學前政策與學前教育法規的區別:制定的機關不同、約束力不同、表現形式不同、實施方式不同、穩定性不同、調整范圍不同。
4.簡述教育法律責任的歸責要件。
答:教育法律責任的歸責要件:
(1)有損害事實。違法對社會所造成的損害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違法行為造成了實際的損害,如體罰學生使幼兒身體受到傷害;另一種是違法行為雖未造成實際損害,但已存在這種可能性,如有關部門明知幼兒園房屋有倒塌的危險,卻拒不撥款維修。
(2)損害的行為必須違反教育法。一方面是指行為的違法性;另一方面違法行為必須是一種行為。
(3)行為人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具有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的心理狀態。
(4)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Ⅶ 學前教育政策與法規 一線教師應承擔什麼責任
1、行政法律責任是行為人因實施了行政違法行為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簡稱為行政責任。進一步說,就是行為主體違反了屬於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義務,致使國家、社會或公民的利益受到損害時,在行政上所應承擔的法律後果。行政責任特徵在於:(1)行政責任給予違反了行政法律義務而產生。包括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管理和發展教育事業、實施教育活動中的行政不當行為,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及社會組織和個人的違法行為等。如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時的行政不當或行政遲緩行為,以及行政相對人未經批准或注冊自行學、不按規定使用和變更學校名稱、在招生工作中營私舞弊、買賣文憑、不按規定授予學位等行為。應承擔行政法律責任。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行政處分,它是國家行政機關依照行政隸屬關系對有輕微違法失職行為的國家工作人員所實施的懲罰措施,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另外一種方式是行政處罰,它是享有行政處罰權的主體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個人或組織所實施的懲罰措施。在教育領域,教育行政處罰的種類主要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頒發、印製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撤銷違法舉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取消頒發學歷、學位和其他學業證書的資格;撤銷教育資格,停考、停止申請認定資格;責令停止招生;吊銷學許可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教育行政處罰。除此之外,行政法律責任還包括對他人權利的侵權行為的追究,例如行政機關由於行政不當而造成的侵權行為,學校及其他教育機關收取不符合規定的費用即高收費亂收費,對學生處理上的不當以及對學生安全、健康方面的保護失當等,都有可能造成對學生權利的侵害,除了追究民事法律責任之外,行為人可能要負行政法律責任,受到某種行政制裁。(2)行政責任是由有人民法院或有關國家行政機關依照相關行政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予以追究的,其他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無權行使這一權力。(3)追究行政責任,出適用行政訴訟程序外,還可以適用其他行政程序。例如,行政復議制度、教師申訴制度、學生申訴制度等。
Ⅷ 幼兒園學期教職工學前教育法律法規學習會議內容
1、依法執教:就是指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規定,依法行使權利,自覺履行義務,逐步使教育教學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規范化。 2、依法執教具有四個特點: ①執教主體的特定性; ②執教依據的專門性; ③執教性質的特殊性; ④權利和義務的雙重性。 ①依法執教的主體是特定的,只能是在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中任教的教師和其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員; ②作為整個教育活動中的一個環節——實施教育的教師的執教活動,必須依照教育法律進行並受教育法律調整和規范; ③教師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行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隨意放棄,而是集權利處義務為一體,表現為權利和義務的雙重性。 3、當代教育為什麼必須依法執教?(或簡述當代教師依法執教的義務) 答:當代教師依法執教是因為: ①我國教育法制建設的逐步完善; ②公民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 ③教師法律素質的亟待提高; ④教師以德執教的必然要求; ⑤教師依法維權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