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教育學
中公教育理學,你想學課程就是他說講的課唄。
⑵ 教育心理學四,理想的師生關系有哪些表現如何建立理想的師生關系
一、 教師自我了解和了解學生是建立良好師生關系的前提條件。
教師的自我了解是自我教育的依據,了解學生則是對學生因材施教的依據。因此,教師首先需要了解自己,要有自知之明,嚴於解剖自己,正確評價自己,認識自己的優點和缺點,並據此進行自我修養、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正如19世紀德國的教育家第斯多惠所說:「只有當他自己致力於他自己的教育和教養時,他才能實在地培養和教育別人。」其次,教師又要深入了解學生,了解學生的年齡特點、個性差異等。教師既要理解學生,將心比心,關懷備至,又要對他們循循善誘,嚴格要求。教師只有在深入地了解自己和了解學生的基礎上進行自我教育和教育學生,才能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
二、 師愛生是建立良好師生關系的基本要求。
師生關系是社會制度和人際關系在學校生活中的具體體現。封建社會的師生關系是師道尊嚴,教師有絕對的權威,甚至對學生進行嚴厲體罰,學生也必須絕對服從。資本主義社會中,人與人之關的關系是金錢關系,師生關系也受到這種金錢關系的污染影響。社會主義社會的師生關系則是民主平等的新型的師生關系,尊師愛生是建立這種新型師生關系的基本要求。一個班,關起門來就是一個大家庭。如果,這個大家庭中的每一個同學都如兄弟姐妹般互相關心著、幫助著、照顧著、鼓舞著,那麼他便是溫馨的,溫暖的。尊師和愛生是密不可分、互相聯系又互相促進的。教師受到學生的尊重,就會產生光榮感,從而更加熱愛學生和熱愛教育事業,更加自勵自勉,處處身教言教都給學生以良好的榜樣影響。而學生受到教師的關懷愛護,又會更加尊重和熱愛教師並聽從教師的教誨。
三、 正確的學生觀和教師觀是建立良好師生關系的重要因素。
正確的學生觀是教師愛生的基礎,而正確的教師觀則是學生尊師的基礎。教師的學生觀大致可分為兩類:有的教師卻片面地認為學生中調皮搗亂者多,愚蠢不可教育者多,因而他們處處與學生相悖而行,造成師生關系緊張,或者對學生失去信心,放棄教育。與之相反,有些教師認為不管是聰明的還是笨拙的,聽話的還是頑皮的學生,都是可愛的,可以教育好的,因而他們總是以滿腔熱情、堅強的意志、高明的教育教學藝術把學生教育好。可見,教師的學生觀影響教師的工作態度,也影響到教育的效果。教師不僅應有正確的學生觀,而且要深入了解學生的教師觀。學生的教師觀往往是教師的學生觀的反映。學生尊敬教師,是向師性的反映,不能代表學生的教師觀。學生的教師觀比較復雜,不能簡單地看成只是兩個極端:尊師心理和輕師心理。師生雙方都要遵循認識的一般規律,從感性到理性,從現象到本質,冷靜、客觀、全面地考察分析對方,才能樹立比較正確的學生觀和教師觀,從而促進良好師生關系的建立。
四、 教師的民主作風是建立良好師生關系的主因素。
教師的民主作風對生關系的影響極大。有些教師不學習和研究心理學、教育學和教學法,不從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學水平上努力,而只是盲目地追求個人權威,他們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管自己的要求和做法是否全合乎教育規律和原則,是否有利於學生的身心發展,而一味要學生言聽計從。他們還任意懲處學生,使學生受到心理壓抑卻不敢發表意見,這種獨斷 專行的教師作風是造成最壞的師生關系的主要原因。據有關心理調查表明,學生最喜歡的是和藹可親、具有民主作風的教師;學生最討厭甚至內心怨恨的則是那些專制型的教師。因此,教師應該尊重學生,平等與學生相處,教育教學中發揚民主作風,才能促進師生雙方互相信任,把師生關系推向和藹。要相信,師生之間是心相通、情相連的,學生的心靈永遠向他們的教師敞開著。
⑶ 理想的小學教育應該是怎樣的
信念教育_百...
一、對小學生進行理想教育時,應從發展學生的興趣著手, 開展各種活動,寓理想教育於各項活動之中,使學生通過活動, 既激發興趣又培養能力。
⑷ 什麼是理想的教育,什麼是好的學校
什麼是成功的家庭教育?
所以對兒童的概念,第一是要寬容、善待兒童,保護他正常的生活,保護他的身心健康,把兒童當兒童看待,這就是一種最重要的教育。
第二是等待。韓國有一本書叫《好媽媽慢慢來》,現在家長太著急了。作家畢淑敏說樹不可長得太快,一年生的當柴,三年五年生的當桌椅,百年的樹才是棟梁材。越是名貴的木頭生長期越長,像紫檀、黃花梨。人也同樣,所以不要著急,耐得住心,平常心也是一種耐心。
第三是解放。陶行知提出解放兒童的頭腦,解放兒童的眼睛,解放兒童的耳朵,解放兒童的嘴,解放兒童的時間,解放兒童的空間。俞平伯有一個教子理念,叫做大水養魚,就是給孩子一個寬松、自由的環境,池子越大,水越多,才可能長成大魚。不是把孩子的時間、空間全部占據了,就能培養出人才。另外對孩子不宜過早定向,否則楊振寧就是個熟練的會計師,齊白石只是一個優秀的木匠。
第四是發現。在家庭教育中,家長最重要的功能是幫助孩子發現他的自我,發現他的個性。巴菲特說,父母唯一應該為孩子做的事情就是找到孩子的熱情所在,鼓勵他全力以赴地去追求。找到熱情是一個辛苦而又玄妙的過程,需要很大的自由空間,父母如果施加壓力,只會適得其反,父母只要告訴孩子做選擇時不要考慮地位和回報,就像喬布斯說的,做自己真心喜愛的事情。
怎麼衡量家庭教育是成功的?第一個指標,當孩子在幼年與書籍為友,喜歡閱讀,教育已經成功了一半。因為好的書籍會奠定孩子的精神底色,那些基礎價值觀將影響孩子終生。第二個目標就是在他高中左右能夠形成一個比較明確的個性和特長,包括興趣愛好,孩子形成自我,能夠去自我發現和學習,就算成功了。我們看到太多被考試壓倒的孩子,如果給他三天時間自己安排,他除了做作業就不知道做什麼,精神上一片空白,這就是教育的失敗。
(2013年5月25日成都)
五年前吧,聽過他講教育公平與和諧社會構建,扎實、冷靜的敘述下,感覺有一種灼熱的人文關懷。今天又見到楊東平,63歲的他頭發灰白了,清瘦且高挑,白襯衣黑西褲,身上有一種純凈的書卷氣。
他這次應邀做客金沙講壇。下來和他聊起文化、教育的話題,他不時笑著,說出來的話一絲不苟,邏輯嚴謹的句子,淡定平和的樣子,透著一個文化學者特有的識見和做派。但是談到中國的孩子,談到我們的教育普遍存在的反教育現象,溫文儒雅的楊東平突然變得激憤起來。他實際上是那種外表平和理性,內心溫熱易感的學者。
楊東平說,「我們的孩子非常聰明可愛,可惜很多孩子在接受應試教育的過程中,逐漸被毀掉了,一半是被學校毀掉,一半是被家長毀掉的。」他說,實際上,在應試教育暫時不能改變的大環境下,「你的家庭是給孩子提供一個避風港還是第二戰場,是讓孩子多睡一個小時還是讓他多上一門課,家長們都是可以選擇的。」
他認為,在教育問題上我們應該向日本學習。日本幼兒園對孩子實行嚴格的人格養成的教育,譬如,幼兒園通過每天的穿衣、換衣等,讓孩子練習獨立生活的能力,養成有條不紊做事的習慣。他說,「幼兒園完全不重視知識教育,孩子們沒有課本,只有每月一冊的繪本。教學計劃中,沒有數學、繪畫、音樂,更別說英語、奧數了。」我問教什麼?「教孩子們學會笑眯眯!」還教什麼?「教孩子說謝謝。」
⑸ 什麼才是最理想的教育
盧梭在其名著《愛彌兒》中說道:「最好的教育就是無所作為的教育:學生看不到教育的發生,卻實實在在地影響著他們的心靈,幫助他們發揮了潛能,這才是天底下最好的教育。」
⑹ 教育學原理 理想教育的途徑是什麼
論憲法原則
憲法原則是體現在憲法制度與程序中的價值和理念,是構成憲法價值共同體的基礎和連接點。憲法原則既表現為人類生活的共同的價值追求,同時表現為各國特定憲法文化的存在方式與特殊性。憲法原則既表現為理念,也表現為具體的規范形式。在建立憲法訴訟制度的國家,憲法原則往往成為進行憲法判斷的基礎和具體依據。
一.憲法原則性質與功能
憲法原則是憲法價值的統一體和基礎,是構成社會政治共同體的基本要素。憲法原則的性質表現在:一是價值性,即憲法原則體現了憲法國家應追求的基本目標與價值體系,指明憲法生活的基本方式;二是原理性,即憲法原則實際上是憲法存在與發展的基本原理,是由各種原理組成的集合體[1];三是指導性,即憲法原則對整個憲法制度的運作過程起到指導功能,構成憲法制度統一的基礎;四是多樣性,即憲法生活的多樣性在客觀上決定了憲法原則存在方式與功能的多樣性。
憲法原則的基本功能是指導憲法規范與憲法制度運行的過程和程序,使憲法發展具有統一的基礎和依據。具體而言憲法原則的基本功能表現在:提供現代國家構成原理的基礎,使國家權力的運行具有統一的基礎;提供憲法國際化的事實和價值基礎,使憲法在統一的理念下獲得更多的社會支持;提供解決憲法規范與社會現實沖突的指導原則與理論依據,是解決社會各種利益糾紛的准則;提供進行憲法解釋與憲法判斷的標准與認識論的工具;提供憲法價值社會化的基礎與形式,使社會成員在實際生活中不斷感受憲法帶來的利益等。憲法原則並不是具體而明確的規則,其內涵由各種抽象的原理組成,有時存在不確定性因素。
二.憲法原則形式與分類
憲法原則作為對憲法制度運行過程進行指導的原理,其表現形式是多元化的。在各國憲法學理論中憲法原則有不同的表述。憲法原則在憲法中的體現主要有兩種形式:
第一種形式是憲法典中沒有明文。如在美國,有的學者談論憲法原則時認為,美國憲政的基本原則是權力分立和權力分配,並從這一原則中派生出美國憲政的另一項原則,即限權原則。[2]這三項原則實際上確立了美國憲法的價值基礎和基本原理。在日本,國民主權、和平主義與基本人權保障是憲法所體現的基本原則,有的學者甚至把它描述為憲法的靈魂。在這些國家憲法原則主要通過憲法解釋或具體的憲法判斷過程得到說明和解釋。[3]
第二種形式是在憲法典中具體規定憲法原則。有的國家規定在憲法正文,有的國家規定在憲法序言。採用這種形式的優點是憲法原則的表述比較明確和統一,便於人們在實際生活中理解和解釋。但可能存在的局限性是憲法原則內涵的表述與憲法典規則之間會發生不吻合的現象,對具體的憲法解釋設定不必要的范圍。目前,在憲法典中規定憲法原則的國家,在具體規定形式也不盡相同。有的國家是在憲法序言中規定憲法原則(或憲法原理),代表性的國家是韓國。韓國憲法在序言中以直接或間接形式規定了國際和平主義、民主主義、法治國家、社會國家與文化國家等原理。有的國家是在憲法典第一章中具體規定憲法基本原則。保加利亞憲法(1991年)第一章以24條的篇幅規定了憲法的基本原則,其內容包括:(1)規定國民主權原則,即國家的全部權力來自於人民,國家權力分為立法權、執行權與司法權;(2)明確規定實行地方自治原則;(3)憲法作為國家最高法地位的確認,規定憲法是最高法,其他法均不得與之相抵觸,憲法的所有條款均直接有效等;(4)宣布保加利亞共和國是法制國家等。葡萄牙憲法(1982年)在憲法序言之後第一編基本權利與義務之前專門規定了憲法的基本原則,共有11個條款。其基本原則的內容包括:(1)規定葡萄牙共和國為民主的法制國家;(2)規定國民主權原則,即統一而不可分的主權屬於人民,人民依照憲法規定行使主權,國家服從憲法,並且以民主化法制為基礎;(3)國家實行單一制,並尊重地方政府的自治原則與公共行政的民主分權;(4)規定國際關系的基本原則;(5)規定了國家的基本任務;(6)規定普選和政黨的基本原則等。從規定基本原則的結構安排看,憲法原則在憲法序言和具體制度之間起到價值上的承前啟後的作用,以保障憲法在運行過程中保持價值上的統一性。
三.憲法原則具體內容的分析
憲法原則具體內容有不同的表述,但就其基本價值而言存在著一定的共性。從各國憲法結構和發展過程看,憲法原則主要由民主原則與法治原則組成。
(一) 民主原則
憲法原則的基本內容與價值趨向首先是民主價值,以民主作為憲法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不同國家的憲法以不同的形式確認了民主的意義與功能。毫無疑問,民主原理是憲法原理中的核心的概念,在憲法秩序的形成和發展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民主的概念經過歷史的變遷已成為多樣化的概念,其內涵發生了相應的變化,既要尊重多數人的意志,又要保障少數人利益是現代民主的基本價值體系,其中少數人利益的保護又是民主原理的更為核心的概念。
在憲法制度的發展史上,從憲法理念角度對民主的概念進行分析始於1952年德國憲法法院的判決。在政黨解散的判決中憲法法院對「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做出了解釋,認為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是排除各種暴力或肆意性支配,是尊崇多數人意志,以國民自決、自由與平等為基礎的法治國家的統治秩序。這一秩序包括具體化的人權、生命權的尊重、國民主權、權力分立、政府的責任、行政的合法律性、司法權的獨立、多黨制與政黨機會的平等。從這個定義中可以看出,憲法的基本內容與民主主義有著密切的關系,如離開民主主義價值,憲法體制是不能存在和發展的。
在憲法體系中民主原則發揮重要的功能。首先,在憲法體系中民主主義提供國家權力正當性的基礎,即創設國家權力,使國家權力的運作具有正當性、合法性基礎。憲法所體現的民意並不是憑空產生的,形成與檢驗民意的基本途徑是民主程序。特別是普遍實行代議制政體的背景下,民主原則直接構成憲法體系運作的指導性原理和基礎。其次,民主原則為憲法體系中政治過程的合理化提供規則與途徑。政治過程的合理化是各種利益平衡基礎上實現的,以公開、平等為基本規則的民主原則保持了政治的理性與正當性,並賦予憲法廣泛的合理性基礎。再次,民主原則在憲法體系中起到限制國家權力的功能。民主原則在憲法體系中表現為一種限制國家權力的功能,使社會各個階層能夠在憲法規定的范圍內參與政治過程,發揮相互制約的功能。第四,民主原則在憲法體系中獲得自我矯正的機會與途徑,使民主的價值得到健康的發展。民主在憲法體系中既有積極的功能,同時也存在消極的功能。按照傳統民主主義理論,多數人統治是正當的,多數人意志一般情況下是理性的。但憲法體系中的民主並不以是否代表多數人意志為判斷理性的唯一依據,維護少數人意志的理性是現代民主發展的重要內涵。如發生多數人意志出現非理性時,憲法體系能夠有效地消除多數民主所帶來的弊端。
在憲法體系中多數決獲得正當性的根據主要在:一是多數的數的優位或事實勢力的優位成為多數決正當性或效力的根據;二是在一般情況下,多數人作出合理決定的可能性比較大;三是從經濟民主主義觀點看,利益的極大化成為正當性的基礎;四是從自由的觀點看,自由價值有可能提供正當性基礎;五是從現實生活看,多數決能夠極大限度地保障政治的平等與和平。從這種意義上講,民主一方面為憲法的發展提供事實和價值層面的支持,而另一方面在憲法體系中獲得矯正其弊端的制度保障。
各國憲法在其制度的設計和運作過程中,以民主價值的維護作為基礎和出發點,通過不同的形式規定了民主的意義。作為政治原理的民主主義在憲法體系中的具體運用表現在不同的領域,主要有:憲法普遍規定國民主權原則,確立國家權力的來源與基礎;社會成員直接參與政治過程的途徑與機制,規定直接與間接參與形式;國家統治正當化的基礎與少數人利益的憲法保障機制;以憲法的形式規定多數決原則與具體運用規則;憲法與政黨制度的相互關系;選舉制度的原則與運用等。可以說,憲法制度的所有內容與民主價值有關,民主問題的研究自然成為研究憲法制度的出發點。
( 二)法治原則
法治原則是人類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總結和概括的治國原理,是一種法的統治形式,已構成現代文明社會結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現代社會法治理論是內涵十分豐富的知識體系,既要反映人類追求的法治理論,同時也要反映人權保障的實踐要求。1959年印度新德里召開的國際法學家會議通過的有關法治的報告是國際社會普遍公認的法治理想的綜合性的反映,會議通過的《德里宣言》確認了如下法治原則:(1)根據法治精神,立法機關的職能在於創造和維持使個人尊嚴得到尊重和維護的各種條件。不但要承認公民的民事權利和政治權利,而且還需要建立為充分發展個性所必需的社會、經濟、教育和文化條件。(2)法治原則不僅要防範行政權的濫用,而且還需要有一個有效的政府來維持法律秩序,藉以保障人們具有充分的社會和經濟生活的條件。(3)法治要求正當的刑事程序。(4)司法獨立和律師自由。一個獨立的司法機關是實現法治的先決條件。《德里宣言》提出的法治「集中表現了全面正義的法治要求」[4]可見,現代社會的法治精神是限制國家權力的濫用,保障公民權利與自由。其中,保障人權又是現代法治本質的內涵。成熟的法治是人權價值普遍受到尊重的理想狀態。人權和自由是「法治理想最高最廣的發展階段,它們超出了純法律的范疇,進入了政治、經濟和哲學的領域」[5]法治作為普遍尊重人權的一種制度,反映社會變遷的要求,具有濃厚的文化基礎。
法治是歷史的概念,時代的變遷不斷賦予法治以新的內涵。但無論社會的發展發生什麼樣的變化,法治所體現的限制國家權力、保障人權的基本價值是不變的。法治原理實際上構成現代國家的原理,成為現代文明社會的標志,並在實踐中逐步形成法治國家的概念。法治國家概念本質上是與憲法秩序有著密切關系的政治概念,經過了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以自由、平等與正義的實現為基本內容的法治國家理念可追溯到古羅馬時代。到了18世紀,法治國家作為與自由主義憲法國家相同的概念,形成了自身的理論體系,其內容包括:國家的活動必須依照法律進行;為了保護基本權利需要從憲法規范角度建立獨立的法院體系;國家的活動應限於人的自由保護領域等。19世紀以後,法治國家進入到市民的法治國家階段,即以市民社會為基礎建立法治國家基礎,如成文憲法的制定、權力的分立、基本權的保障、國家賠償制度的建立、行政的合法性、憲法裁判制度的功能等都是市民社會中法治起到的功能。但是,隨著社會矛盾的出現與沖突的加劇,法治國家從形式主義法治國家向實質主義法治國家轉變,出現了實質的法治國家形態(materieller Rechtsstaat).實質法治國家重視國家的形式與實質,同時保障合法性與正當性,力求協調法和法律價值。其理論基礎是尊重人的價值與尊嚴,建立社會共同體和平生活的環境,實現公民的權利與自由。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憲政理念的變化,法治概念發生了重大變化,強調了法治國家的實質內容,成為區分於一般法律國家概念的價值體系,重視法律內容和目的,建立了以正義、平等與自由價值為基礎的法治概念。
法治國家原理在憲法體系中得到不斷發展和完善,形成了體現憲政理念的憲法秩序。憲法體繫上的法治國家規定了法治秩序的原則和具體程序,形成政治統一體價值,保障國家權力運作的有序化。在憲法體系中法治國家的原理具體通過法治主義的實質要素與法治主義的形式要素得到體現。[6]
法治主義實質要素包括:1。人的尊嚴與價值的保障。根據憲政的一般原理,人的尊嚴的維護是憲法存在的最高價值,而且也是優越於其他憲法規范的價值體系。保障人的尊嚴是一切國家權力活動的基礎和出發點,構成人權的核心內容。各國憲法無論是否在憲法典上規定人的尊嚴問題,其基本精神是相同的,它是建立憲法體系的價值和制度基礎。2。自由價值。法治國家的 自由價值通過憲法規定的精神自由、人身自由、經濟自由等自由價值得到具體化。從本質上講,自由是憲法體系存在和發展的基礎,自由價值的維護既是法治國家的實質要素,同時也是憲法體系的核心價值。3。平等價值。在憲法體系中平等是人的基本要求和存在方式,體現了法治國家的基本目標。實際上,憲法體系是在平衡自由與平等價值的過程中得到發展和完善的,一定程度和范圍內自由的犧牲可以保障平等價值。作為在憲法體系中生活的人們,應該在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享有平等權,這種平等既包括形式意義的平等,也包括實質意義上的平等。平等權作為權利和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對所有的國家權力產生約束力。總之,人的尊嚴、自由與平等價值的維護是法治主義實質內容的基本要素,同時構成憲法體系的價值基礎。
法治主義形式(制度性)要素包括:1。法的最高性價值。德國學者克納德認為,從一般意義上講,憲法通過法治國家秩序,賦予國家及其功能以統一的標准與形式。法治國家各種要素中的最基本要素之一是法的最高性(Primat des Rechts)。[7]他在解釋法的最高性時提出,法的最高性並不意味著以法律規定所有的社會領域,即使在法治國家中也存在不必通過法律調整的領域,但一旦對某些領域以法律作出規定後,應保持其優位的地位,使法律具有正當性與穩定性。在憲法體系中,法的最高性一般分為憲法優位與法律優位兩種形式。憲法優位要求一切國家行為不得與憲法相抵觸,國家的立法行為、行政行為與司法行為都受憲法的約束,不得侵犯憲法規則。即使以憲法限制公民的基本權利時也不得限制基本權利的本質內容。法律優位是指以立法的形式進行的國家行為應優先於其他國家行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一切國家權力受法律的約束。按照克納德的解釋,法律是以民意為基礎的,是依民主的、政治意志形成方法制定的,法律優位實際上是實施法律的合理化與自由保障作為前提的。2。人權保障價值。法治國家出發點和目標是個人權利與自由的保障,整個憲法體系也要遵循人權保障的基本價值。在憲法體系中人權價值是作為法治的核心價值而得到體現的,並不獨立構成憲法原則。如果把人權原則和法治原則作為相互獨立原則加以界定,有可能在論述與邏輯上遇到相互重復或不一致的現象。人權的憲法保障既包括憲法體系內的基本權利,同時也包括憲法上沒有列舉的權利與自由的保障。在現代憲法體系中的人權一般具有兩重性,即作為主觀公權的基本權利和作為客觀憲法秩序的基本權利,每一種權利通常具有主觀性與客觀秩序的性質。形式或制度意義上的人權保障是法治實質要素的人的尊嚴、自由與平等價值的制度化,是憲法本體價值的載體。3。權力分立價值。為了保障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與自由,法治國家要求對國家權力進行限制和合理的分工,使不同國家權力之間建立相互均衡和制約機制。現代憲法體系中的權力分立的功能並不僅僅消極地限制國家權力,而是積極、主動地對國家權力職能進行分工,明確其職責范圍和程序。作為憲法原則意義上的權力分立的重要意義首先在於國家權力組織的合理化,制約與監督並不是權力分立的唯一內容與目標。此外,法治主義的形式要素還包括行政的合法性、基本權利的司法保護等不同領域。
四.民主原則與法治原則關系
民主與法治原則反映了現代憲法基本的價值體系和目標,構成現代憲法基本精神。在理解民主原則與法治原則時,我們需要從歷史、規則與實踐三個方面分析兩者的一致性、沖突與解決沖突的途徑。
首先,民主與法治原則在基本的價值目標與價值形態上是相一致的。民主原則排除了統治權被少數人或集團壟斷的可能性,以國民主權與社會成員權利與自由的保障為目標,建立了國家統治原理。法治原則是實現自由、平等與正義為目標的國家功能形態,是依法實行統治的原理。兩者功能是相互聯系的,具有共同的價值基礎。民主原則體現的國民主權、自由、平等等基本價值只能在法治國家體系內才能獲得實效性。同時,屬於實質法治國家要素的自由、平等、正義價值的實現需要保障平等參與的自由的政治秩序。如沒有民主的程序和環境,法治目標的實現缺乏基礎和必要的程序。
其次,民主與法治原則之間存在沖突與矛盾。民主與法治原則之間存在的價值一致性並不意味著兩者不存在沖突,實際上兩者是在價值的緊張關系中存在和發展的。在以多數決為基礎的民主理論看來,多數人的意志具有合法性與正當性效力,對其重新進行正當性評價的法治主義是沒有必要的。當我們把民主理解為多數決原則時,法治國家原理則要求對其合理性與理性進行判斷,消除民主理念中不符合現代法治理念的非理性部分,使民主與法治之間建立原理與功能上的聯系。實際上,民主的自我修正是法治的基本要求,而法治又是在民主的自我修正中得到發展的。民主與法治的沖突源於兩者具有的各自的缺陷,只有在兩者的相互結合中才能彌補各自的缺陷,建立共同的價值體系。
再次,在憲法體系框架內尋求解決民主與法治沖突的途徑。 現代社會的發展是在民主價值與法治價值的統一中得到實現的,需要通過一定形式消除影響其統一形態的各種因素,克服兩者的缺陷。違憲審查制度是現代社會解決兩者沖突的基本形式,各國普遍通過不同形式的違憲審查制度解決民主與法治的沖突與矛盾。違憲審查機關審查范圍通常包括法律法規的違憲審查、機關之間許可權爭議、政黨解散的審判、憲法訴願等。對依照多數人意志制定的法律合憲性進行審查表明了法治原則對民主缺陷的克服,實際上反映了保護少數人利益的現代民主主義價值。及時地消除民主與法治的矛盾,有助於維護憲法體系,實現自由與平等的價值。
[1] 憲法原則與憲法原理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憲法原則實際上是對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共同認可的基本價值的高度概括,使之成為憲政發展的基本規則。德國憲法學家卡茲認為,憲法原理是構成憲法秩序的基礎與支柱,是「概括化的憲法」。在憲法典上明確規定憲法原則的國家,憲法原則不僅表現為一種原理,它同時表現為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則。兩者的主要區別是,憲法原則體現了憲法原理,但並不是所有的憲法原理都表現為憲法原則。生活中存在的憲法原理通常通過憲法修改、憲法解釋等憲法變遷形式獲得憲法原則的地位,有的表現為具體規則。一般公認的憲法原理有:人民主權思想、人權保障、權力分立、文化國家原理、和平主義原理、福利國家原理、社會或自由市場經濟原理等。在有些國家軍隊保持政治中立也作為憲法原理。
[2] [美]傑羅姆。巴倫等:《美國憲法概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4頁。
[3] 我國憲法典也沒有具體規定憲法原則,具體有哪些原則,具體原則的涵義等事項只能通過憲法解釋逐步加以明確。憲法原則的統一解釋與認識,對於憲法實施產生重要影響。在憲法沒有明確憲法原則的情況下,部門法,特別是行政法規不宜規定憲法原則。如1998年頒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條中規定,社會團體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得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其他法律或法規中也有類似的規定。這種規定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如何解釋憲法基本原則的問題。在憲法典或憲法解釋沒有對憲法原則或基本原則作出規定或說明的情況下,這種抽象性規定容易造成基本權利的侵害。
[4] 張文顯:《二十世紀西方法律哲學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623頁。
[5] 陳弘毅:《法治、啟蒙與現代法的精神》,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年版,第66頁。
[6] 目前,我國的憲法學界對憲法原則有不同的表述與分類方法。代表性的分類是:人民主權原則、法治原則、人權保障原則、權力制約原則等。實際上,從憲法原則的基本內涵看,人權原則與權力制約原則並不是獨立形態的原則,其價值已包含在現代法治體系中,作為法治的形式或實質要素而存在。
⑺ 理想中的教育哲學論文
學的時候老師總會給我們出同題目的作文:"長大以後想當什麼,喜歡什麼樣的職業."
小時候,讀書的時候我有過很多的夢想,三四歲的時候很喜歡警察,那時候就有一個夢想,長大以後要當一個警察,經常被電視裡面的劇情所感染,也容易跟著劇情走,也會有自己的思路去追尋案件的始末.讀小學三四年紀的時候,上體育課.去山上玩,別班的一個同學在山上無意中挖出一個無名屍體,當然已經腐爛了,就剩下一堆白骨,當時我足足想了好幾天,也設想那位可憐人是怎麼遇害的,甚至上課不專心還在想.讀初二那一年姥姥去世了,那個時候我在姥姥靈前說以後要當一個出色的醫生,為天下的病人解除痛苦,但是後來還是沒有做到,一是對人體構造不是很了解,生物課我就怕的就是這個,高中,我選擇了美術設計,很多人都不理解,一直以來我的文化課都不錯,當然文化課也很好,但還是選擇美術設計,因為那時突然覺得美術設計很瀟灑,無拘無束的感覺.結果到了高一,我又想從政,做一個合格的公務員,當時最欣賞的國家領導人就是周恩來和朱鎔基,欣賞朱鎔基的剛正不阿.整治了很多貪官.當時下定了大學一定要考中國人民大學,人人都說人大出來的學生都是從政的,做公務員,當時也認定了以後的專業會是行政管理.但爸爸不喜歡我從政,也不贊成我學這門專業,覺得沒什麼前途,他希望我學商業.在學校里,我不認為自己是乖乖學生,在學校里我也是很頑皮的,小學換了兩個學校,剛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我就入了少年先鋒隊,二年級的時候成績就不怎樣樣了,媽媽給我轉了學校,當時也以成績為主.很不錯,基本上年年第一.但我不聽話,所以每次通知書上的評語沒有幾句好話.有時候還會跟老師做對,那時候的我已經很叛逆了.小學畢業後升中學,我的保送資本被取消,對我而言是一個打擊,雖然後來的學校也不錯.
我自認為是一個很幸運的人,因為我周圍的人大部分都是好人,當然也有倒霉的時候,因為倒霉讓我經歷別人沒有經歷的事情,多少也讓我成長了一些,人都需要慢慢成長才會長大,我想經過時間的推移,我會學會慢慢放下,我會選擇我自己喜歡去做的事.
回想起來,當時自己的理想挺多的,而現在發現與當時已經千差萬別了,警察,當不成,眼睛不行,身高不夠.醫生,當不成,生物不好.而且對手術有恐懼感,公務員,現在政界很亂,經過時間的洗禮,發現小時候的夢想已經慢慢消失,而留給我們的只是一些麻痹的回憶.
人的一生總要做出不同的選擇,做出不同的決定.
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著這些問題,每次跟別人聊天的時候,我可以很坦然的去引導別人去做決定,而自己呢,總是在搖擺,不能真正給自己下一個決定,不給自己找借口,很多人說跟我的的星座有點關系.我覺得還是自身問題,意志不堅定不是一件好事,這兩天一直在想這個問題,我想要的是什麼?什麼才是我真正想要的生活,我找不到一個明確的答案.
去年的今天早已忘記在干什麼?昨天一夜沒睡覺,在床上折騰了一晚上,還是一個人好啊,至少晚上睡不著的時候不會吵到別人,但是一個人的時候確實很孤單.一個人吃飯,一個人散步,在家還是一個人關著燈,趴在床上,想著,想了很多,當然也會胡思亂想,發覺我現在是越來越沒狀態了,我忘了自己是多久才睡著的,應該是早晨吧,上午被電話吵個不停,接了一個又一個,今天一天都在外面,坐在車里也不停的想,我到底是誰,我到底需要的是什麼樣的生活,怎麼想都想不出來,而又害怕去想,越想會讓自己走向極端,我知道自己一旦走向極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有點無奈了,我所渴望的究竟是?
不經意間,窗外已飄起了雪花,姍姍來遲的雪密密匝匝,在灰暗的天空中急速的落向地面,凌空劃過無數道弧線,隨風旋轉、飛舞,猶如從天而降的柳絮,一時間彌漫天空.在空中自由的飄舞,舞著那屬於它們自己的旋律,一瞬間,我似乎明白了,似乎真的發現了我所追求的,我一直所尋找的未來,那不是在每天數不盡的人群中穿梭,不是整天在那爾與我詐的環境中殘喘,是更自由的,更屬於我的旋律,我一直所渴望的自由,在無拘無束的天空中舞著我特有的旋律.
人生或許如此,經歷著這樣無數次的徘徊與選擇,就要經過無數次的跌倒,最後才會發現那屬於自己的天空,那屬於自己特有的旋律.
我的理想
從小到大有過很多理想,或幼稚或天真或可笑,多是意想天開而不切實際的,但每個理想都是我當初心底最真的驛動,都曾伴我走過或長或短的一段悠悠歲月.如今想起,也不乏一場美麗回憶……
還記得,曾經的那些個夢啊!
7歲的時候,我的理想是當一名科學家.
因為老師說,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努力工作,建設四化.
9歲的時候,我的理想是當一名老師.
因為媽媽說,老師是花匠,與花為伴是我童年的夢想.
11歲的時候,我的理想是當一名警察.
因為欣賞電視中女警察干練與瀟灑的形象.
13歲的時候,我的理想是當一名舞蹈家.
因為迷戀舞台上華麗的裙裾飄飄和柔美的仙樂幽揚.
15歲的時候,我的理想是當一名老闆.
因為失望於眼中的世界已不容夢想,只求努力賺錢買漂亮衣裳.
17歲的時候,我的理想是當一名記者;
因為好奇的心決定了我對新事物追求與對探索的嚮往,在夢想和現實中我徘徊倘佯.
19歲的時候,我突然發現,我不再有理想……
因為容不得我想,我已經開始為畢業奔忙.
最終我找到了一份很實際的工作--秘書.
理想必竟只是一種夢想,生活卻是如此現實.生活在工作和賺錢之間劃上了等號,於是理想只能靠邊站.夢想家醒了,自食其力的生活則拉開序幕,在充實與緊張之間,我突然發現這世界並不單單只有理想.在適者生存的環境中,每個人終能找到屬於他自己的方向,或許這才是他該有的理想.就像魚兒不該迷戀天空的純凈,鳥兒不該迷戀大海的深遂,曾經的那些個夢想,也許是膚淺而沒有方向的,我這樣想.
當初選計算機這個熱門專業,父母看好的是它的發展前景.畢業後我卻放棄了專業,編程讓我厭煩,操作又感單調.對一個沒有經驗沒有資歷的剛畢業的小丫頭來說,可選項只剩文員或秘書什麼的.上天的眷顧,我找到了一家效益頗不錯的單位,開始了我兩年的秘書生涯.
於是,得到的第一份工作,我珍視著有如實現了自己的理想.
秘書真是個狐假虎威的角色,有老闆撐腰,說話份量自然不同,滿足了我的虛榮心也讓我受寵若驚;秘書也是個勤雜工的角色,老闆的空調忘關了我得關,老闆的鑰匙丟了我得配,老闆的茶杯沒水了我得倒,老闆的甜心打電話來了我得擋,老闆的原配來視察了我得安排(家族企業公司)……甚至連老闆家的水池漏水了,都由我找人來修,簡直一小保姆;秘書還是個淘漿糊的角色,本著發揚精簡人員的精神,一人能力所及之事絕不分攤兩人,陪吃陪喝生意合同這些公關業務部的事也讓我掛一小名兒,吃香的喝辣的讓我常常享用免費晚餐,被人羨慕卻落得個有苦說不出的滋味.
突然有一天,我發現我變了.我變得現實而冷漠,我變得理智而虛偽.
在渾渾噩噩中,在不知所措中,在虛情假意中,在你來我往中,不知是什麼掩去了我年輕純真的美好情懷,我覺得自己變得俗不可耐,卻依舊心安理得,認為這是自己適應能力強的外在表現.
或許我真的適合做個秘書,有機會再升個部門經理,最後做不成老闆就回家相夫教子?這難道是我找尋了許久最適合我的位置?我不置可否.
如果你的心靈是高尚的,那麼,你的人也必是純凈的,淹沒和沉淪是那些心靈的本色被取代而不是蓋住了.這世上總還有些人令你感動,總還有些事讓你震撼,封閉的都市,喧雜的人群,在屬於你位置上方,卻保留了一片蔚藍色的天空,那種透明的藍可以讓你為之落淚,接受這陽光般的洗禮,回到最本色的真我吧!
那是陽春三月的一天,我在網上漫無目際東游西逛,在某個BBS站看到有人推薦Leon的一篇文章,順著網址我找到了他那篇蠻搞笑的東東,看完後我相繼看了其它幾篇,覺得也還不錯,於是想去看看這個網站的首頁.那時我的貓兒是未經改良的,跑得特慢,我是個耐不住性子的人,等得不耐煩了我往往就不想看了,那天也巧,樓下辦公室的人找我,我下去一坐就半個小時.等我回到辦公室,竟意外的發現整屏的燦爛,金黃燦燦的榕樹,明亮耀眼的陽光,落葉繽紛枝繁葉茂的榕樹在視覺上給人一種強烈的雍榮與華貴,不平凡的美稱之為極至,於是我記住了這個地方——榕樹下.
不知是震撼於初次見面的色彩,還是吸引於原創文字的真,我開始時不時的關注榕樹.榕樹下的文章不是由華麗的詞藻堆砌的,那是平凡中的真吧.
真實,遠離了初衷被現實改變了太多的自己,內心所保留的可否謂真?
在一個晌午時分,無聊難耐突然產生了投稿的念頭,曾擔任過校刊主編的我自信不會被退稿,但還是連投了兩篇.
第二天卻不見發表,正吶悶之際見到Will,還不等我問,他便說我正在幫你排版哩!原來是初次投稿沒經驗.盡管在校時也發表過文章,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文章在榕樹下刊登出來的那種喜悅,相信和每位投過稿的朋友都是類似的.榕樹給了我們這樣一種感覺,這樣一份自信.
接下來的日子裡,總會在有感覺的時候記錄下那份感動,投於榕樹下與人分享與人共鳴,在投稿的文章中,很多都是我隨興的靈感,而湊合成文字卻是一篇篇的有頭有尾的文章.這便是生活中的美,如果不抓住,它便白白地溜走了,而抓住了,就是一種永恆.收到網友的回復,哪怕只一句話也常令我驚喜不已.純粹的文字原來是我內心深藏的最愛啊,恍然明白後我想我該找尋那個屬於自己的位置了.
⑻ 中公教育的理想學,是什麼
是一個助學貸款,和信用卡花唄差不多,只要按時還款就不會有影響,還會提高個人的信譽度。考上再補款沒有壓力
⑼ 中公教育的理想學是什麼
中共教育的理想學是什麼?中國教育學理想是什麼?這個去官方網搜索。
⑽ 教育心理學怎樣是理想的學習狀態
目前考研教育學專業的統一基礎課考試內容主要包括四個部分,分別是教育學原理、中外教育史、教育心理學以及教育研究方法。所需要復習的內容多而繁雜,因此很多學生不知道從何著手復習才能起到理想的復習作用,鑒於這種情況,下面為大家總結介紹一些考研教育學中可以借鑒的經驗,希望能夠給廣大同學們帶來一定的幫助。 一、重視基礎 基本概念是基礎的基礎,如教育,教育目的,教育制度,學制,班級組織,課程,教學設計,教學評價,終身教育,全民教育等。這些概念都是各章知識的基礎,同時也是名詞解釋的好出處。 此外,書中一些不太明顯的概念也要記住。如還有書中的框框里的內容也要記住,如毛入學率、凈入學率等,這些最基本的教育常識也很重要的。以及一些基礎性的知識,如最近發展區,大家應該仔細看書。 二、善於總結 考研的科目比較多,政治要有五本書要看專業課也至少有兩本厚書。為此,我提議大家用先薄後厚再薄的方法,即先看一遍書記住整體框架,各章節是怎樣安 排的,對此書有一個大概的了解,知道其講了個啥然後再一邊做筆記一邊細看書遇到不懂得概念再到其他地方查,總之要搞懂細節問題。最後,就該歸納了。 這里有一個小小技巧,就是每個段落我都用兩三個字進行概括,並且把意思相同的段落連在一起,把一些無用的和廢話勾掉。這樣,減輕了看 書的負擔,書自然就薄了。而且你再最後復習時感覺特有效果和省時間。腦袋很清晰的。我個人認為這方法幫了我不少忙,大家可以借鑒下! 三、大量真題練習 等復習的差不多時,就是至少要細看三遍書時再做啊。雖各個院校參考書不同,但那些題是很有價值的,從中你可以看出出題方向和重點的,而且可以檢驗你的水平的,看你的欠缺之處。建議大家一定要搞到歷年真題啊! 四、突擊重點 在筆記中標明大致的重點和非重點。學習文科知識抓重點進行學習是非常有效和有利的。由於考研的書較多,尤其需要記憶的知識較多,不可能全部都記 住。我的專業課書只有兩本,原以為自己可以將其復習的倒背如流,但復習到最後,該記憶的階段,發現自己什麼都沒有記住,很是失望,最後在考前突擊了一下重點,結果包攬了所有的考試試題。 大家在復習時要認真地記錄書本上的重、難點,分清主次,這樣會減輕記憶的難度,同時把每一章節或者幾個知識點之間進行串聯和歸納,這樣幾輪下來,腦 海中就已經脈絡清晰,一點也不覺得內容繁雜了。我主要是通過分析歷年各院校真題,從中找出重點,易考點,考的題范圍就在裡面,所以復習專業課不要眉毛鬍子一把抓,要有側重點的抓,即抓住重點。易考點是啥?就是比較貼近最近幾年教育發展,教育改革和教育思潮的,如終身教育、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帶來一系列的轉變。首師大兩年題中就有與此相關的論述題,可見其重要性!因此,大家在復習到最後時,一定要有針對性,這樣復習速度和效率都是可觀的。 最後提醒廣大備考同學們,在考研教育學復習過程中,一定不要投機取巧。當然一些重復考到的考點有一定的特徵:即既是重點又是難點的考點,比如「教育實驗」就是「教育研究方法」裡面的重點和難 點,「學習動機」、,「認知策略」這樣的知識點是重點,設計成考題具備一定的難度和區分度,至於「終身教育」則是教育界長期以來的關注的問題。為此考研教育學中重復出現的考點更需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