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調出教育部門後還能回去嗎
A. 教師調動需要辦哪些手續
教師個人要求調動的,必須向所在單位提交書面申請,遞交《XX區教職工調動申請表》(下稱《調動申請表》),申請被批准後,申請人方可到擬調入單位聯系或應聘。每一位申請人只能落實一個接收單位。
拓展資料:
調往區外或本區外系統的調動
1、 個人提出書面調動申請,經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後,送教育局人事科待批。
2、 教育局人事科將要求外調人員名單提交局長辦公會議討論。
3、 經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議討論同意外調者,到教育局人事科開具《幹部商調函》。
4、經教育局與其意向接收單位商調成功(即對方單位同意調入),申請人到教育局人事科及所在單位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辦理程序與本區教育系統調動人員相同)。
B. 帶編制的正式教師如何調動。
辦理辦法和程序
1.擬調動人員個人提出申請,填寫《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申請表》,交由所在學校和中心學校。
2.所在學校(鄉鎮中小學還需報中心學校)在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的情況下,按照申請調動的原則和條件,經研究同意調出並簽署意見蓋章後,由申請人交至擬調入學校。
3.擬調入學校(縣直屬)和中心學校在有編制缺額的情況下,結合學校學科需求,經研究同意後簽署意見蓋章,由申請人一並交至縣教育局人事股。申請人根據調動理由同時提交結婚證書及配偶工作單位、家庭情況等相關證明材料。
4.縣教育局人事股對教師提交的材料,按照教師調動的基本原則和條件,嚴格審查,經教育工委會議研究後,在擬同意調動人員《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申請表》簽署意見蓋章,報縣編辦、人社局。
5.經縣編辦審核同意用編後,縣人社局研究,經批准後同意辦理調動手續。
6.調動人員是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需參加調入學校專業技術崗位競聘,沒有崗位指標或沒有被聘用的,一律實行高職低聘。
7.城區學校因學科需要在編制范圍內可以平行調動。
(2)教師調出教育部門後還能回去嗎擴展閱讀:
在編教師擁有的編制為事業編,即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即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
教師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職後按照相關規定,簽訂合同期一般為五年(實際操作中,一般只簽訂一次合同)並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我們說的合同工一般指臨聘人員。
C. 教師調動歸教育局的哪個部門管理
教育局負責老師的工作調動審批,我在單位幫很多人辦過工作調動手續,你這種情況挺常見的,需要的話可以幫你操作一下
D. 已經辭職了一年的公辦老師還能回到原來的教育局嗎
辭職了一年多的公辦老師很難回到原來的教育局了,因為現在的編制問題國家卡的非常嚴,除非你有特殊渠道有神通廣大的人幫你運作。
E. 教師交流輪崗後必須回到原學校嗎還是教育局再重新分配
您好!教師交流輪崗之後一般是回到原來的學校,但是也會根據教師的情況和學校的需要做出合理的安排,教育局基本不會重新分配,但是會調整。
F. 教師調離崗位後再調回教育系統需要評過職稱嗎
《當代教育實踐與教學研究》教育類學術期刊 國家級遴選核心
中國知網 萬方 維普全文收錄
國際國內雙刊號 CN13-9000/G ISSN2095-6711
社內徵稿
正規期刊,新聞出版總署可查,評職稱
G. 教師能直接調到其他事業單位嗎
H. 事業編制的教師可以調轉到教育局的事業單位嗎
可以。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外,還有部分事業單位的經費,採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8)教師調出教育部門後還能回去嗎擴展閱讀
管理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根據事業單位的規格、規模、隸屬關系,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和許可權確定。
事業單位現行的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一到十級職員崗位。
根據事業單位的規格、規模和隸屬關系,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設置事業單位各等級管理崗位的職員數量。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事業編制
I. 教師能異地調動嗎
教師是可以異地調動的。教師在異地工作調動應該按照」接收地同意接收、所在地同意放「的原則。
1、填寫調動登記表,登記表應該有調出學校、調出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擬調入學校、擬調入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及調入地人事部門的同意意見。根據意見,由調入地人事部門向老師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發商調函。
2、教師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將教師人事檔案發至調入地人事部門,等待資格審核。
3、審檔通過後,由調入地人事部門開正式調令到教師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教師持調出地教育主管部門介紹信分別到調入地人事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單位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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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編著中的教師自有編著就是企業編著,即為事業單位的教師編著工作人員。未領取工資的教師是臨時工或合同工。
教師作為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一般在入職後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五年合同。並且按照有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的福利待遇,但我們說的合同工一般是指臨時人員。未領取工資的教師通常被稱為代課教師。
有機構可以調動,有相應職稱工資和可晉升,退休後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障和職業養老金。沒有建立學校的老師經常屬於臨時人員,不能提升,不能被轉移,也就是說,你只屬於一個學校臨時人員,通常也沒有職稱,更無標題的薪酬。
退休後,按照當初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合同辦理。在私立學校,由於學校必須幫助其工作人員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所以退休後一般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在公立學校面對招聘人員,由於財政困難等原因,一般不幫助其參與社會保險或者只參與工傷保險等部分。
J. 教師編制可以從一個地方轉到另一個地方嗎
可以的,不過很麻煩,需要通過以下過程進行:
第一步:首先先去打聽怎樣申請一個編制,(一個途徑是缺編用人單位(學校),跟學校負責人打好招呼,遞交簡歷,用人單位意要個人幫個人就好辦,蓋章上的事用人單位領導可以去幫溝通。)
第二步:得到接收學校答復後,去人才交流中心拿兩個表(一式三份共六份),一個是《編制使用審批表》,別一個是《商調登記表》。
拿著《編制使用審批表》和弄一份申請書(也就是說明申請編制的理由)去編委辦申請一個編制(申請之前也可以打聽哪裡有對口的編制),和編制辦一起完成編制使用表後,
需要蓋章簽字的有:
1、接收學校負責人;
2、接收學校主管部門(也就是教育局);
3、縣分管領導(也就是分管的副縣長或市長),縣分管領導簽字以後拿《編制使用審批表》回編委辦蓋章,編委辦蓋完再給編委辦領導蓋章簽字(縣長或市長就是編委辦領導)。
在上述手續的同時,拿《商調登記表》到調入地各相關部部門逐一簽字蓋章:
1、調入學校最高領導簽字同意(和編制使用審批表一起蓋)。
2、調入地教育局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和編制使用審批表一起蓋)。
3、調入當地人事局分管領導簽字同意。
第三步:調入地的簽完,再及時拿去調出地相關部門逐一簽字同意:
1、原學校最高領導。
2、調出教育局分管領導(調出地的手續最難就這一步,其他都還好)。
3、調出地人事局分管領導。
第四步:拿著《商調登記表》到調入地人事局,人事科討論同意後,會開出《商調函》(這是個人走上成功調出的重要一步,這一步過關了,接下來的也會順理成章了)。
第五步:拿著《商調函》回調出地,《商調函》會告之調出人事局(人事科)需要的資料,人事科根據《商調函》內容告訴個人需要資料。一般都是要准備以下材料(最好是自
己拿到《商調函》後就事先做好准備,要不然等人事科告訴個人再去辦就得多跑幾趟):
1、原學校開具的《關於***最近表現的證明》;
2、近期體檢表(應該事先在周末時間去人民醫院或中醫院體檢,這樣不會佔用上班時間,
只要跟醫院的說是工作調動需要的體檢就好,體檢最好不要出問題,要不然有點麻煩);
3、婚育證明(這個也應該提前弄好,先在學校出證明,再帶結婚證、戶口本一起拿到所在鎮的計生部門蓋章,計生部門會查父母的計生問題,沒有交清超生款的要補交,
個人愛人的也要在他那邊出相同的證明)。人才市場交流中心會根據人事局人事科的要求將檔案郵寄到調入地人事局。
第六步:調入地人事局在收到個人的檔案之後(如果材料不齊會叫個人補的),再開一封《商調函》(也就是協商調動),這個是調出成功的信號,會有時間限定,
以拿到《商調函》後馬上回調出地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幹部科(人事科),人事科會開行政介紹信(也就是調出令,拿回調入地)和告訴個人調出時要轉移的相關手續。
再拿介紹信(調出令)回原學校(鎮中心校)去辦理相關手續:如工資證明(到會計處開工資介紹信,一式兩份)、近三年表現考核手冊等等,其中最關鍵的是工資證明。
拿著原單位給個人開工資介紹信再回人事社會勞動保障局工改辦,工改辦再給個人開工資介紹信(會回收一份)回調入地人事局幹部科。
(調出地人事局手續算辦完,往後不用再往這個地方再跑了,到這一步就算是正式調出原學校了,之前應該做好交接的准備工作。
(10)教師調出教育部門後還能回去嗎擴展閱讀:
在編教師擁有的編制為事業編,即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即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
考的編制只能在當地有用,一般以市為單位。因各地政策落實不一樣,所以存在差別。
《教師法》第八條對教師義務作了規定,共有六個方面: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 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 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