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會計繼續教育2013年事業補考
㈠ 在泉州會計繼續教育平台交完培訓費後,因資料填寫錯誤,重新報名,卻無法交費是什麼原因
建議您打電話咨詢一下泉州會計繼續教育平台負責中心,一般官網會有咨詢電話。
完成當年繼續教育的,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在其調轉登記表中予以註明,持證人員調轉後,參加調入地當年繼續教育即可。
1、2015年以前流程是,網上聽課完成學時,然後考試,考試合格列印成績單,到財政局蓋章。
2、2015年起不需要到財政局蓋章,考試合格後數據直接對接財政會計網,可網上查詢繼教情況。注意考試合格後過1個星期至1個月再上XX省財政會計網查。
㈡ 泉州會計網路繼續教育系統,,,,交卷 不了,系統強行交卷 ,分數0分,,考了N次,結果都無效,怎麼辦
我第一次考也是抄這樣襲,時間到了,系統強制交卷,最後也是0分。後來我重新考了一次,提前了幾分鍾交卷,成績就出來了。。。我自認為是系統有漏洞,59分鍾交卷跟60分鍾後系統強制交卷,差別很大,強制交卷後,系統根本沒有識別到和保存我們所答的試卷題。
㈢ 昨晚在泉州會計繼續教育信息系統做完考試,顯示成績73分,後來再去查的時候變成0分了!!該怎麼辦
重新登陸一次。沒事的。
㈣ 我剛在泉州會計繼續教育網進行繼續教育,沒考過,請問我要怎麼補考
你好,他們網站有客服電話的,你可以咨詢。
祝你早日考過!加油!你一定可以的!
如果滿意答案,請選擇我的答案為最佳答案!
㈤ 泉州會計繼續教育考了兩次成績都無效怎麼回事
我一樣。。。。我考三次了,可以考,可是就是不知道怎樣才能有效
㈥ 2013年財政廳頒發的會計繼續教育規定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寧波不發),省級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增強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針對性,提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質量,促進提升會計人員的專業水平,根據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06〕19號)和《浙江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浙財會字〔2007〕39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的對象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二、繼續教育的形式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採取網路教育形式與面授教育形式雙軌運行,會計人員可按照注冊地財政部門的具體實施方案自主選擇。為方便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切實提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質量,各級財政部門應鼓勵引導會計人員參加網路繼續教育,逐步提高網路繼續教育比重。 三、繼續教育的內容 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由省財政廳確定;根據財政部要求,2013年度浙江省普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於):營改增會計及稅收相關政策、小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准則》有關問題銜接政策、最新財稅政策、事業單位會計准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等。省財政廳根據上述內容組織編寫了《2013年度浙江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讀本》,供各地選用。 省級主管部門、大型企業集團公司舉辦本系統、本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班的培訓內容,由舉辦單位根據本通知規定具體確定並報省財政廳備案。 四、組織實施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組織實施,即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一般由注冊地財政部門組織實施。 1.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由省財政廳組織,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承辦,各市財政局配合做好通知和報名等工作。普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由各市、縣(市、區)財政部門組織實施。 2.省級主管部門、大型企業集團公司舉辦本系統、本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班,應符合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並在培訓實施前1個月將培訓計劃和參加培訓人員名單報省財政廳備案。有本系統所屬市縣單位人員參加培訓的,還應事先向其注冊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報備名單,培訓工作應當於當年12月10日前實施完成。培訓結果各地財政部門應予認可。 3.因故未完成以前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一律通過浙江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平台(網址:http://kjzj.zjczt.gov.cn)補修繼續教育課時。 五、培訓機構 1.根據《關於開展浙江省普通會計人員網路繼續教育的通知》(浙財會字〔2009〕83號)的規定,我省普通會計人員可通過浙江省網路繼續教育平台接受網路繼續教育。 2.符合《浙江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相關條件的培訓機構,應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將符合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向社會公布。 3.2012年度起,省財政廳已不再確定面授繼續教育培訓點。由省財政廳管理的普通會計人員,原則上參加網路繼續教育;參加省級主管部門、大型企業集團組織的系統繼續教育培訓,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六、繼續教育情況的登記 1.參加浙江省會計人員網路繼續教育的人員,完成規定的學時,並通過考核,其繼續教育情況將自動登記到浙江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 2.參加其他形式繼續教育的人員,其繼續教育情況由培訓單位協助同級財政部門登記到浙江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 3.符合《浙江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人員,或參加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會計類中專以上(含中專)在職學歷教育當年成績合格的人員,視同完成當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會計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到注冊地財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4.參加各級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班的學員,可以憑相關培訓證明抵免當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其中,參加省級以上會計領軍(後備)人才培訓班的學員,可以抵免當年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5.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於參加全國財政「六五」普法法規知識競賽成績合格人員抵免繼續教育培訓課時的通知》(浙財會〔2012〕35號),會計人員參加2012年度全國財政「六五」普法法規知識競賽成績合格(60分及以上)的,可視同完成2013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8個學時,並減免相應課時培訓費用。上述合格人員可在2013年度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時,登錄浙江省會計人員網路繼續教育平台,點擊「大賽補16學時」接受網路繼續教育培訓,完成16個學時即視同完成2013年度繼續教育。 七、培訓時間 2013年度網路繼續教育將於2013年3月1日開始。各級財政部門應根據職責抓緊組織實施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開始時間不應遲於7月1日。2013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 八、督促檢查 1.各級財政部門應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採取多種形式,加大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宣傳力度,加強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的考核和檢查。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相關財政部門應查明原因,督促其接受繼續教育;對無正當理由仍不參加繼續教育的,可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2.為全面貫徹落實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我國會計信息化工作的指導意見》(財會〔2009〕6號)精神,創新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形式,各級財政部門應結合實際,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引導會計人員積極參加網路繼續教育,不斷提高網路繼續教育的覆蓋面和影響力,推動本地區會計人員網路繼續教育的開展,使本地區參加網路繼續教育的人數不低於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總人數的50%。省財政廳將把各市開展2013年度網路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會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內容之一。 3.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承辦機構的管理,檢查考核其辦學情況,採取有效措施促進其提高教學管理水平和培訓質量。如發現弄虛作假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取消其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承辦資格。
㈦ 會計繼續教育考試中途退出後如何補考
會計繼續教育考試可以重考的,登錄自己的會計繼續教育網站,然後預約考試即可,現在會計繼續教育大部分地區都是開卷考或者只需要學習不用考試。一般只需要列印一下題目帶入考場並進行考試即可,一般都能通過。
㈧ 連續三年泉州會計人員沒有參加繼續教育,會計證是否失效,是否有辦法可以辦理
已經失效了,只能重新考取,或是找熟人補辦前三年的注冊印章
㈨ 泉州會計繼續教育不及格,什麼時候補考
重新學,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