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增項繼續教育
㈠ 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增項必須要報嗎
凡是全省建築施工企業注冊的二級建造師、注冊二級臨時建造師;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3年以上未注冊,進行初始注冊者需申請參加繼續教育培訓方可注冊。
二級建造師接受繼續教育並達到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是二級建造師和二級臨時建造師續期注冊、重新注冊和逾期初始注冊的重要條件之一,二級建造師在每一注冊期內需要完成120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內容,其中必修課和選修課各60學時。參加培訓人員須按通知要求參加培訓,並嚴格遵守學員管理規定以保證教學質量。培訓考試合格的將頒發《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證書》,對違反規定及培訓考試不合格者,將不予頒發《二級建造師繼續教育證書》。
㈡ 請問二級建造師市政增項,如果不注冊是否需要繼續教育,
增項不繼續教育將無法延期注冊,也就會使增項失效,不注冊也就沒有增項罷了,當你要在三年後注冊必須有繼續教育證明(有效期三年內)方可注冊。
㈢ 二建第二年注冊,後又增項,怎樣繼續教育
按照二級建造師考試繼續教育的形式進行繼續教育即可。
㈣ 二級建造師有增項專業的繼續教育是怎麼安排的每個專業都是每隔三年分別繼續教育嗎
二級建造師有增項專業的繼續教育要增加增項的學時,不是每個專業都是隔三年分別教育。
不同類型、不同性質的工程項目,有著各自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對建造師實行分專業管理,不僅能適應不同類型和性質的工程項目對建造師的專業技術要求,也有利於與現行建設工程管理體制相銜接,充分發揮各有關專業部門的作用。
二級建造師為建築類的一種執業資格,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注冊建造師以專業技術為依託,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業的注冊執業人士。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和住建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經過注冊登記後,即獲得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後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
(4)二建增項繼續教育擴展閱讀
二級建造師行政許可程序
1、申請人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省建設廳政務服務中心對申請注冊的有關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建設部。
3、建設部進行審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准予注冊的,於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
㈤ 二級建造師增項後繼續教育麻煩嗎
一起教育就可以,每三年繼續教育一次,三年之內那年有時間就哪年去,很容易,沒有不過的,就是耽誤幾天時間
㈥ 二級建造師增項與注冊的具體流程
二級建造師增項與注冊的具體流程:
一、受理、初審
(一)初審材料
1、《二級建造師增項申請表》;
2、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執業印章);
3、《二級建造師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增項要求達到繼續教育證明材料復印件。
(二)初審標准
1、提交網上信息;
2、復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
3、復印件是否每一頁加蓋企業公章。
(三)初審時限
10個工作日。
二、復審、公示
復審主體是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綜合服務大廳專屬窗口。公示主體是注冊中心。
(一)復審材料:
1、《二級建造師增項申請表》;
2、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執業印章);
3、《二級建造師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增項要求達到繼續教育證明材料復印件。
(二)復審標准
1、查看復審材料是否齊全;
2、查看申請材料需加蓋企業公章處是否加蓋齊全;
3、查看區(縣)住建委數據是否提交;
4、查看申請表中區(縣)住建委簽字蓋章處是否簽字蓋章;
5、申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的資料轉注冊中心。
(三)公示
復審合格的材料移交注冊中心匯總,並公示。完成時限是10個工作日。
三、公告、制證制章
公示無異議後,注冊中心發出合格公告,並將增項注冊合格人員名單轉交行政綜合服務大廳制證。同時向印章公司傳達制章數據。轉到制證區的材料為《北京市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證書製作審批表》、原注冊證書、公告名單。
㈦ 二級建造師增項專業課繼續教育如果主項進行了繼續教育 增項怎麼進行繼續教育
增項和主項是同項目的繼續教育考試內容相同,只是費用和上課時間不同。
㈧ 二級建造師增項繼續教育沒到注冊期是不是也可以報名繼續教育
下列二級建造師都可以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1 2011年底前注冊的二建
2 所有正常延續注冊的,增項注冊的二建師
3 所有逾期(取得二建證滿三年及以上)
4 所有注冊失效的或注銷注冊的需申請重新注冊的二建
㈨ 二級建造師增項繼續教育問題
「二級建造師管抄理條例」規定:注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3年到期後應申請延續注冊。繼續教育在3年內參加一次並考試合格即可,一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都要舉辦一次,可以留意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住建廳)官網上的通知。
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的,有效期為3年。
申請延續注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二)原注冊證書;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