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葯師繼續教育查詢
1. 廣東執業葯師網上繼續教育發票
交費後會提供相應的發票。如果是問怎麼獲取發票,那麼交費選課程的時候最下面有個提示框是否要發票,點選之後填上地址就可以,大概一個月左右會寄上門。
2. 廣東省初級葯師有沒有繼續再教肓怎麼查,學分怎麼查,在哪裡查
初級葯師的相關工作一般是由各地的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建議你去問問衛生行政管理部門。
3. 2017年執業葯師繼續教育沒有參加繼續教育怎麼辦
1、到省執業葯師協會參加補回繼續教育學分證明,如果本省不能補回,就到其他省葯師協會官網查看是否可以補回。
2、執業葯師要求每年都得參加繼續教育,繼續教育學分證明是再次注冊的必要條件之一,錯過了今年的繼續教育學習,明年的繼續教育可以繼續參加,包括以後每年都得參加,除非以後不進行注冊,要不每年都得參加。
3、可以聯系當地人事考試中心,或者葯師協會,葯監局這些繼續教育部門,做詳細咨詢。
(3)廣東葯師繼續教育查詢擴展閱讀:
執業葯劑師負責審核醫生所處方的數種葯物中有否出現葯物相互作用,並根據病人的病歷、醫生的診斷,為病人建議最適合他們的葯物劑型、劑量。同一時間,他們亦會教導病人服用葯物時要注意的事項和服用方法。
從事葯品生產、經營、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葯學服務的單位,應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執業葯師。國家葯監局負責對需由執業葯師擔任的崗位作出明確規定。
執業葯師應當遵守執業標准和業務規范,以保障和促進公眾用葯安全有效為基本准則。
執業葯師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國家有關葯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各項法規及政策。
執業葯師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及有關法規、規章的行為或決定,有責任提出勸告、制止、拒絕執行,並向當地負責葯品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
執業葯師在執業范圍內負責對葯品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參與制定和實施葯品全面質量管理制度,參與單位對內部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工作。
4. 廣東初級葯師注冊及繼續教育
就只有一個證的,叫葯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裡面的內容是初級或者中級,專業是葯學或者中葯學,今年拿到證,明年就要參加繼續教育了。
5. 廣東省初級葯師一直無注冊無繼續教育是否有效呢如何補辦繼續教育
應該是無效的,必須要繼教
6. 廣東省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網:請問有誰明白:怎麼樣補2016年的執業葯師繼續教育學分誰能幫幫我謝謝
登錄網頁後選擇相應的年份就可以了
7. 廣東執業葯師繼續教育學分問題
執業葯師每年參加繼續教育的學分不得少於15學分,注冊期3年內累計不得少於45學分。其中必修和選修內容每年不得少於10學分,自修內容學習可累計獲取學分。自修各地人事考試中心或葯監局主管部門都有規定的只有葯師繼續教育項目,講座、學術等都可以參加,然後會取得學分的。
學分可以去你所在單位查。在醫學教的網站看到。應該有個科教管理系統。不同公司不同系統。看你是什麼公司管理了。然後學分都會在裡面有匯總。就在那裡列印就可以。
希望對你有幫助。
8. 請問廣東省執業葯師繼續教育什麼時候考試謝謝!
可以留意廣東食品葯品教育服務網,會有相關的信息的。至於什麼時候考試,個人覺得如果報名學習完了就可以考試了,不過咨詢官網或許能夠更快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希望能夠幫到你,滿意請採納
9.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學分證明應該去哪裡進行查詢
目前沒有一個統一的網站可以把各省葯師協會學習的學分證明及中國葯師協會版學習的學分證明在權同一個地方查詢,在中國葯師協會組織的繼續教育學分是在中國葯師協會官網查詢的,每個省份都有各自省份組織的繼續教育學習,那麼在省里學的繼續教育學分就在省里查詢。
如果需要把在中國葯師協會組織的學分證明在省里查詢,有些省份是可以實現的,這個是需要一個流程辦理的情況,具體流程需咨詢省里葯師協會。不過這個是否再省里查詢都沒有太大關系的。不管在哪裡查詢繼續教育學分證明,每年都正常參加了繼續教育學習那麼對執業葯師注冊就不受影響了。
執業葯師首次注冊在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一年後申請的,除按首次注冊提交材料外,也應提交繼續教育學分證明。
執業葯師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執業葯師每年應當參加中國葯師協會或省級(執業)葯師協會組織的不少於15學分的繼續教育學習。執業葯師參加中國葯師協會或省級(執業)葯師協會組織的繼續教育學習獲取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10. 廣東省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網上怎麼報名
1、報名網址:http://www.gdfda.org/
2、執業葯師依法接受繼續教育是執業葯師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及時掌握最新葯學內理論容、技術知識,保持高水平的執業道德和執業能力的必要條件,是正確履行其職責的必要條件。執業葯師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項目制和登記制度。具有執業葯師資格的人員由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發放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統一印製的《執業葯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每年參加繼續教育不得少於25學分,注冊期滿3年內累計不少於75學分。執業葯師繼續教育項目分為指定、指導和自修3類,包括培訓、研修、學術講座、學術會議、專題研討會、專題調研和考察、撰寫論文和專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