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1、凡新吸收或調換工種的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准入位操作;
2、特殊工種作業員工應參加主管部門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並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3、要結合安全生產制度,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並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4、安全教育主要內容要:
4.1、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安全施工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
4.2、安全生產管理規程;
4.3、機電及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4、施工生產中危險區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以及預防措施。
4.5、塵毒的危害和防護;
4.6、執行廠級安全教育、車間級安全教育、班組級安全教育等三級安全教育。
培訓責任部門:
廠級培訓:監控中心
車間級、班組級培訓:車間及部門
培訓需求統計:綜合辦公室
❷ 什麼是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加強和規范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生產經營企業安全培訓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
1、企業所有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
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增強預防事故、
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
處理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且每
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3、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培訓教育。
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
等知識和技能。
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1)、企業級上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①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
②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③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關部門事故案例;
④企業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2)、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①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②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③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
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④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⑤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⑥有關事故案例;
⑦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企業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
應當重新接受安全培訓。
4、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電工、電焊工、金屬切割工、起重機械操作工應接受專
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5、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檔案記錄管理工作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
❸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包含哪些方面的內容
(一)每年年初制定教育培訓計劃時,必須有職業危害防治教育培訓的計劃內容。
(二)專保障職屬工的安全和職業健康,防治職業危害,在安全生產中凡涉及職業危害的場所和工作地點,結合崗位職業危害特點,結合生產實際定期組織教育培訓。
(三) 應適當採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每年在宣傳報道上,保證有職業危害防治內容。
(四)職業健康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職業衛生、職業健康知識;重點職業危害因素防治知識;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及個人防護知識。
❹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內容
1 .教育和培訓的時間 (1) 企業法人代表、項目經理每年不少於30學時; (2) 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40學時; (3) 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不少於20學時; (4) 特殊工種每年不少於20學時; (5) 其他職工每年不少於15學時; (6) 待、轉、換崗重新上崗前,接受一次不少於20學時的培訓; (7) 新工人的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培訓教育時間分別不少於15學時、15學時、20學時。 2 .教育和培訓的形式與內容 教育和培訓按等級、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範事故的能力。 (1) 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和代培人員)必須進行公司、工地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准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2) 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程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3) 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❺ 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一、員工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知識,保證安全生產。
二、生產中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避免各類事故發生,實現「三天一降」(無死亡、無重傷、
無重大經濟損失)。
三、生產崗位員工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嚴禁穿著個人衣服上崗。
四、車間尊職安全員要切實履行職責,隨時檢查安全生產制度落實情況,制止違章操作和冒險業。
五、電器和機械設備故障應由專業人員排除,非專業人員嚴禁自已動手處理。
六、廠區內原則上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火時應請款領導,動力火現場要設專人監管,人走火滅。
❻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一、 依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專知識的培訓和考屬核,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二、 公司安檢部負責對新入場工人進行三級教育及安全技術培訓的指導和檢查工作。並進行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三、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證後,不準上崗操作;上崗證每年要復審一次。四、 工程隊要注重安全宣傳,強化職工的安全意識;在工人進廠前要對工人進行教育和崗前培訓,做到安全培訓不漏人,培訓情況和工人安全考核資料要整理歸檔。五、 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六、 企業要定期對各級領導幹部和安全乾部進行培訓(其中項目經理、隊長、班組長是安全教育的重點)。七、 項目經理、隊長,對所屬工地的職工每半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八、 節假日前後,各單位要根據具體情況對所屬職工節前進行法紀教育,節後開收心會,教育職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我公司的,希望對你有用。
❼ 安全生產教育制度,不需要太長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提高公司經理、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和組織能力,提高作業人員遵章守紀,遵守安全操作規章制度和自我保護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結合我司的實際,特製定本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第一條 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過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從而達到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的目的。
(2)安全知識技能教育
安全知識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為目標的。內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塵防毒、電氣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發生是主要內容。
第二條 安全教育的方法:
(1)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通過牆報、標語、安全標志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以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2)組織安全活動
公司通過組織諸如安全知識比賽、安全操作技能競賽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3)安全培訓
在安全培訓方面,公司主要通過在會議上講授安全技術知識與管理知識,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產現場具體示範操作要求等途徑,使員工較系統地掌握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實際操作能力。
第三條 安全教育的具體形式:
1、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
實行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指的是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對新進公司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副業工、外單位調入人員、培訓實習人員、外單位在生產區域施工或長期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經考試合格後,方能上崗。
廠級安全教育由總公司負責,側重法制教育,以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時間必須達到42學時,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的意義。
(2)安全生產法規,重點是安全生產方面的法規。
(3)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通用的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災撲救和火場逃生、防塵防毒、防腐蝕、防泄漏、電氣安全、機械安全、觸電等。
(5)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包裝、儲存、裝卸、運輸和廢棄物處置的安全事項,企業生產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重大危險源的狀況,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6)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側重與車間生產制度、生產工藝、安全防範知識、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時間必須達到20學時,容包括:
(1)本車間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要求。
(2)車間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工藝及其特點,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3)車間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參考資料:《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http://wenku..com/view/bcec1221bd64783e09122b53.html。
❽ 什麼是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加強和規范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範傷亡事故,減輕職業危害,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生產經營企業安全培訓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制度。
1、企業所有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
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增強預防事故、
控制職業危害和應急
處理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2、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且每
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3、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培訓教育。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
等知識和技能。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1)、企業級上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①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基本知識;
②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③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有關部門事故案例;
④企業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2)、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①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②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③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
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准;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④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⑤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⑥有關事故案例;
⑦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企業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
應當重新接受安全培訓。
4、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電工、電焊工、金屬切割工、起重機械操作工應接受專
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5、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檔案記錄管理工作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