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教育考試中心
㈠ 上海市黃浦區教育考試中心網站在考試之前能上嗎
一般情況下都能轉,只不過要走程序而已,具體情況還要各地方規定。下面是一般流程:辦理轉學手續須帶齊如下材料:
戶口簿。
2.轉學證明表(經轉出(入)學校及其主教育行政部門和地級教育局審核批准)。
3.(外省轉入必須有相應的檔案材料),並加蓋轉出學校公章和轉出學校所在地地市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學籍管理專用章。
註: 普通高中學生轉學以學校性質相同、年級相銜接為原則,高一上學期和高三年級以及學生在休學和受處分期間不予轉學。
辦理轉學手續時間:學期結束前一周及新學期開學前一周。
一:學生按轉出學校的有關規定辦理好轉學申請手續。(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系統和教育行政部門無關)
二:轉入學校:手工開具接收證;網上告知轉出學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系統消息傳至下一站。
三:轉出學校:手工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網上通過並上報轉出方縣(市、區)教育局;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系統消息傳至下一站。
四:轉出縣(市、區)教育局:手工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網上通過並上報市(州)教育局;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系統消息傳至下一站。
五:轉出市(州)教育局:手工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網上通過,系統自動標識該記錄為「轉出」; 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系統消息傳至下一站。
六:轉入縣(市、區)教育局:手工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網上通過並上報市(州)教育局;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系統消息傳至下一站。
七:轉入市(州)教育局:手工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網上通過並分配新學籍號,注冊,同時通知轉入學校。學籍檔案自動轉移,異動情況自動記載,原學校記錄必要欄位保留;轉學完成。
㈡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址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址為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成立於1995年,主要承擔全市義務教育階段以後的各級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開展教育考試的科研和開發;深化教育考試制度的改革;組織實施教育考試與招生工作方案。
建院十餘年來,在各級政府部門的關心、指導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歷屆領導和全體職工積極開拓,銳意進取,招生考試事業不斷進步。目前,每年組織各類考試達50項(次),參加考試的人次數近210萬。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重視對外交流與合作,近年來,與英國、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國的考試服務機構加強了友好交往,注重學習和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和技術,並就合作開設考試項目等事宜進行切磋和探討,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㈢ 上海教育考試院地址是什麼
上海教育考試院地址在欽州南路500號
㈣ 浦東新區教育局電話多少
上海浦東新區教育局各部門的電話及地址信息如下:
1、信訪、投訴、咨詢
電話:58877988-5041、5042
地址:浦東大道141號5號樓113室
2、招生考試信息咨詢
電話:58307991
地址:浦東新區濰坊七村702號
3、教育收費監督投訴
電話:58877603
地址:浦東大道141號5號樓305室
4、學校周邊環境整治監督投訴
電話:58505625
地址:浦東新區柳埠路166號
浦東新區教育門戶網站:http://www.pudong-e.sh.cn/
㈤ 上海市浦東新區招生辦電話是多少
上海市浦東新區招生辦電話是: 58308120 58307991 58303406 68004482 68004487。
浦東新區招生辦公室是一九九四年組建的浦東新區教育局直屬公務類事業單位,至今已經十六年。
幾年來,在教育局的支持下,不僅為招辦選擇了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而且多次投資修繕辦公室,並新建了保密室、擴充電腦室、增設考生檔案室。
拓展資料
招生辦制定了辦公室《工作職責》十條和《對外服務承諾》八條,在市教育考試院有關組室指導下,依靠學校的高招、中招聯絡員支持,大家都能團結協作,克服困難,高效、優質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取得了一些成績;1997年獲國家教委「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先進集體」稱號;1998年獲市教育考試院「上海市中等學校招生系統先進集體」稱號;1999年和2001年均獲市成人高師三結合培訓辦公室「管理規范成績顯著」獎狀;2001年9月2002年12月被南京軍區空軍司令部評為招飛「先進單位」;2002年12月被評為「上海市自學考試先進集體」。
招生辦的指導思想是:學習「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以「群眾觀點」為常現考核目標,內抓隊伍建設,外抓形象工程,確立「爭創一流的意識」,提倡「創造性的工作態度」,發揮每位同志的聰明才智,依靠集體的凝聚力,增強隊伍的戰鬥力。用「讓人民放心,使人民滿意」的行動接受檢驗,再創輝煌。
參考鏈接
單位簡介——浦東新區招生辦公室
㈥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地址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地址:上海市楊浦區民星路465號。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成立於1995年,主要承擔全市義務教育階段以後的各級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開展教育考試的科研和開發,深化教育考試制度的改革,組織實施教育考試與招生工作方案,促進與境外考試機構的合作交流,開拓多層次、多規格的考試項目。
建院十餘年來,在各級政府部門的關心、指導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歷屆領導和全體職工積極開拓,銳意進取,招生考試事業不斷進步。
目前,每年組織各類考試達50項(次),參加考試的人次數近210萬。在「深化改革、加快發展、保持穩定」方針的指導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在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推進中招綜合評價與多元錄取和實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的「上海模式」等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
㈦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職責許可權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作為一個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承擔著統籌本市義務教育階段以後的各級各類教育考試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能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
2、承擔教育考試制度改革的研究,開展教育考試的科研和開發。
3、根據市教委確認的各級各類教育考試和招生改革意見,負責制訂各級各類教育考試與招生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具體為:
(1)組織、協調上海市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升學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
(2)組織實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等職業學校、研究生的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並受教育部委託,承擔港澳台學生報考高等院校的考試與招生工作;
(3)組織實施高等教育(含中等專業教育)自學考試和國家學歷文憑考試;
(4)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有關方面委託,承擔各類證書考試和資格考試。
4、對上海市各區、縣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機構實行業務指導與監督。
5、開發考試招生信息資源,為上級和各用人單位提供決策咨詢和考試信息服務。
6、發展與境外考試機構的考試合作交流與研究開發、開拓多層次、多規格的考試項目。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同時設有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和上海市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分別為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上海市高等學校招生畢業生就業指導委員會的常設工作機構,對外行使國務院和教育部所規定的工作職責。
㈧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機構設置
黨委辦公室:
具體負責全院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思想工作、組織人事工作、紀檢監察工作、統戰工作、群眾工作、老幹部工作等。
院辦公室:
協調院內行政事務;編制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文件收發、文稿校核、信息發布、信訪接待以及物資采購管理;提供後勤保障。
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綜合管理本市普高、成高、高職校和研究生的考試考務、招生錄取工作;行使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政策制定後的操作執行職能,對區、縣高招辦進行業務指導,對高校招生工作實行全程業務的管理和監督。
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
指導、協調本市初中畢業生統一學業考試考務和招生錄取工作;對區、縣中招辦和招生學校進行招生業務指導及統籌協調工作。
社會考試辦公室:
承擔教育部、市教委及有關部門交辦或委託的各類非學歷證書考試;負責對部分考試項目的培訓機構和考點進行業務管理。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上海命題中心):
行使省市級自考辦職能,綜合管理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
命題辦公室:
負責本市高考、中考、「三校生」高考等主要教育招生考試的命題工作。
教育招生考試研究所(籌):
承擔並組織相關科研項目的研究與立項評審、科研成果的管理工作;編發教育招生考試的學術書刊和研究資料;開展與境內外考試機構的合作研究和學術交流。
網路信息中心:
負責全院的計算機網路和辦公自動化工作;管理考試院網站;落實院信息化建設的各項任務。
財務室:
執行財務制度,負責全院財務管理、會計核算、預決算編制和財務分析,以及各類考試收費立項的申報。
㈨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介紹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成立於1995年,主要承擔全市義務教育階段以後的各級各類教育考試內招生工作。其主容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考試和招生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開展教育考試的科研和開發,深化教育考試制度的改革,組織實施教育考試與招生工作方案,促進與境外考試機構的合作交流,開拓多層次、多規格的考試項目。
目前,每年組織各類考試達50項(次),參加考試的人次數近210萬。在「深化改革、加快發展、保持穩定」方針的指導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在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推進中招綜合評價與多元錄取和實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的「上海模式」等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2006年初,為提升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專門籌建成立了招生考試研究所,積極開展招生考試的理論和應用研究。
㈩ 上海市普陀區教育考試中心怎麼樣
簡介:普陀區教育考試中心成立於2001年1月,屬於全額撥款的。其主要職能是負責普陀區各級各類教育招生考試以及中小學生學業水平等級考試和教育考試研究等工作。
注冊資本:140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