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
① 專升本院校有哪些
專升本院校有:
1、河北工程大學:
河北工程大學是河北省重點骨幹大學,河北省人民政府與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國家一流大學建設二層次高校,河北省文明單位,坐落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成語典故之都」邯鄲市。
2、石家莊經濟學院(又名河北地質大學):
河北地質大學位於河北省石家莊市,是原地質部直屬五大院校之一,是國土資源部與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河北省重點骨幹大學。
3、河北建築工程學院:
河北建築工程學院(Hebei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是河北省省屬全日制建築類高等本科院校,坐落於塞外名城張家口市,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國務院首批批准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院校。
4、北方大學:
1945年11月,抗日戰爭結束後,國內一度出現和平建設的曙光,解放區各項建設事業急待開展。晉冀魯豫邊區政府主席楊秀峰、副主席戎子和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向邊區政府委員會提出在本邊區創辦高等學校,培養急需的建設人才的意見。經邊委會討論,決定創辦新華大學,後定名為北方大學。辦學地址位於河北省邢台市。
5、唐山學院:
唐山學院(Tangshan College)地處河北省唐山市,是一所以工為主,經、管、文、法、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1)河北省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擴展閱讀:
專升本分為兩種類型:第一類是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亦稱統招專升本),考試對象僅限於各省、直轄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統招入學)的專科應屆畢業生。個別省份的命名有所差別,如河北省稱為普通高校專接本,廣東省稱為普通高校專插本,江蘇省稱為普通高校專轉本,其餘省份皆稱為普通高校專升本。
第二類是成人高等教育專升本,其擁有四種途徑:包括自考專升本、成人高考專升本(分業余和函授兩種學習方式)、網路教育專升本、開放大學專升本。
參考資料:網路-專升本
② 居住證可以代替哪些證件完成什麼事情
#2016年10月東營車管所#
9月份東營秋季車展,買車的時候售車經理說車輛落戶需要暫住證明、或居住證。於是開始了辦理居住證之旅。
暫住證明是去派出所辦理立馬就能拿到的,居住證則需要一年左右才能拿到,因此拿證時間是2017年8月份
一年有效期居住:流動人口首次申領居住證的,發給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持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在居住地可以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服務;免費享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享受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類免費培訓;按規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還能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有需要進行職稱考試的,也可按規定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
三年有效期居住證:持有效期為三年的居住證,除了享受所有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證的服務外,還可以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辦理赴港澳地區商務簽注手續;依法參加居住地社區組織和有關社會事務管理;已婚育齡夫婦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首先它是代替之前的暫住證,並有許多針對外來務工人員享受本市的一些本地居民可享受的福利,也可在一定年限後成為本市居名。
居住證一般要同社保一起,即有居住證還要一直交納社保費才可享受到,累計居住年限五年,子女入讀公校;滿七年,就可以申請本地戶口的機會。這里還有些評判標准,比如你是企業老闆,公司能接納多少本省務工人員,或者企業年納稅額超過多少,即可獲得加分。
《山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規定:流動人口依法享有下列權益和公共服務:
(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就業失業登記、就業信息查詢等服務;
(二)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相應的保障;
(三)國家規定的傳染病防治、兒童計劃免疫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四)國家規定的對育齡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基本項目技術服務;
(五)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六)按照規定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
(七)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保障政策;
(八)居住地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給予的表彰和獎勵;
(九) 其適齡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
(十)在居住地享有機動車注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十一)在居住地辦理出入港澳地區的商務簽注手續;
(十二)具有本省戶籍且在居住地居住滿一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請普通護照、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團隊旅遊簽注;
(十三)以「合法穩定住所」或「合法穩定就業」為條件申請常住戶口。
(十四)省內戶籍的流動人口持居住證可以享有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便利。
③ 河北都有哪些學校開設成人教育
廳屬公辦:普通高校30所,成人高校2所
河北大學 河北工業大學
燕山大學 河北農業大學
河北師范大學 河北醫科大學
河北經貿大學 河北科技大學
河北理工大學 石家莊鐵道學院
華北煤炭醫學院 河北工程大學
石家莊經濟學院 河北建築工程學院
河北北方學院 承德醫學院
河北科技師范學院 廊坊師范學院
北華航天工業學院 河北金融學院
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 河北工程技術高等專科學校
河北軟體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中國環境管理幹部學院 邢台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建材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化工醫葯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石家莊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廣播電視大學 中國環境管理幹部學院
廳屬民辦: 民辦高校共15所
石家莊計算機職業學院 石家莊法商職業學院
河北傳媒學院 石家莊外經貿職業學院
石家莊外國語職業學院 石家莊東方美術職業學院
石家莊科技信息職業學院 石家莊理工職業學院
石家莊科技信息職業學院 石家莊外語翻譯職業學院
石家莊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石家莊外事職業學院
石家莊科技職業學院 保定科技職業學院
廊坊東方職業技術學院
以上學校均有成人教育。
④ 什麼是大學生就業補助金是所有大學生都能拿
一、就業補助資金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由本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管理,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於促進就業創業的專項資金。
二、就業補助金並不是所有大學生都可以領取,各地就業補助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其他機構的應屆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畢業生;
(2)屬於困難家庭;
(3)是畢業當年年底仍未就業並進行失業登記。
拓展資料:
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落實好各項就業政策,規范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就業補助資金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由本級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以下簡稱人社部門)管理,通過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於促進就業創業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注重普惠,重點傾斜。落實國家普惠性的就業創業政策,重點支持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創業,適度向中西部地區、就業工作任務重地區傾斜,促進各類勞動者公平就業,推動地區間就業協同發展。
(二)獎補結合,激勵相容。優化機制設計,獎補結合,充分發揮各級政策執行部門、政策對象等積極性。
(三)易於操作,精準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準性,加強監督與控制,以績效導向、結果導向強化就業補助資金管理。
第二章 資金支出范圍
第四條 就業補助資金分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兩類。
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用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創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等支出;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用於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等支出。
同一項目就業補助資金補貼與失業保險待遇有重復的,個人和單位不可重復享受。
第五條 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人員范圍包括: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以下簡稱五類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
職業培訓補貼用於以下方面:
(一)五類人員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對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的五類人員,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下同),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各地應當精準對接產業發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發布重點產業職業培訓需求指導目錄,對指導目錄內的職業培訓,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對為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墊付勞動預備制培訓費的培訓機構,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其中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同時給予一定標準的生活費補貼。
(二)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對企業新錄用的五類人員,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於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對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技師培訓的企業在職職工,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三)符合條件人員項目制培訓。各地人社、財政部門可通過項目制方式,向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整建制購買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項目,為化解鋼鐵煤炭煤電行業過剩產能企業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去產能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免費提供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
對承擔項目制培訓任務的培訓機構,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
第六條 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不含培訓合格證)的五類人員,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納入重點產業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定指導目錄的,可適當提高補貼標准。
第七條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范圍包括:符合《就業促進法》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
社會保險補貼用於以下方面:
(一)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准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准)。
(二)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對離校1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准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第八條 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范圍為就業困難人員,重點是大齡失業人員和零就業家庭人員。
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標准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執行。
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准)。
第九條 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試點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具體試點辦法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條 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人員范圍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國家級貧困縣可擴大至離校2年內未就業中職畢業生。
對吸納上述人員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一定標準的就業見習補貼,用於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准。
第十一條 對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第十二條 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用於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服務能力建設,重點支持信息網路系統建設及維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對創業孵化基地給予獎補,以及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
第十三條 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重點用於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等支出。
第十四條 其他支出是指各地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符合中央專項轉移支付相關管理規定,確需新增的項目支出。
第十五條 就業補助資金中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的具體標准,在符合以上原則規定的基礎上,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確定。各地要嚴格控制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的支出比例。
第十六條 就業補助資金不得用於以下支出:
(一)辦公用房建設支出。
(二)職工宿舍建設支出。
(三)購置交通工具支出。
(四)發放工作人員津貼補貼等支出。
(五)「三公」經費支出。
(六)普惠金融項下創業擔保貸款(原小額擔保貸款,下同)貼息及補充創業擔保貸款基金相關支出。
(七)部門預算已安排支出。
(八)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支出。
個人、單位按照本辦法申領獲得的補貼資金,具體用途可由申請人或申請單位確定,不受本條規定限制。
第三章 資金分配與下達
第十七條 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實行因素法分配。
分配因素包括基礎因素、投入因素和績效因素三類。其中:
(一)基礎因素主要根據勞動力人口等指標,重點考核就業工作任務量。
(二)投入因素主要根據地方政府就業補助資金的安排使用等指標,重點考核地方投入力度。
(三)績效因素主要根據各地失業率和新增就業人數等指標,重點考核各地落實各項就業政策的成效。
每年分配資金選擇的因素、權重、方式及增減幅上下限,可根據年度就業整體形勢和工作任務重點適當調整。
第十八條 地方可對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中的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資金,實行項目管理,各地人社部門應當編制高技能人才培養中長期規劃,確定本地區支持的高技能人才重點領域。
各省級人社部門每年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專家對擬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項目進行評審,省級財政部門會同人社部門根據評審結果給予定額補助,評審結果需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備案。
第十九條 財政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於每年10月31日前將下一年度就業補助資金預計數下達至各省級財政和人社部門;每年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中央預算後90日內,正式下達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預算。
第二十條 各省級財政、人社部門應在收到中央財政就業補助資金後30日內,正式下達到市、縣級財政和人社部門;省、市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將本級政府預算安排給下級政府的就業補助資金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預算後60日內正式下達到下級財政、人社部門。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對其使用的就業補助資金提出明確的資金管理要求,及時組織實施各項就業創業政策。
第二十一條 就業補助資金應按照財政部關於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管理的規定,做好績效目標的設定、審核、下達工作。
第四章 資金申請與使用
第二十二條 職業培訓補貼實行「先墊後補」和「信用支付」等辦法。有條件的地區應探索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培訓個人信用賬戶,鼓勵勞動者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和課程,並通過信用賬戶支付培訓費用。
申請職業培訓補貼資金根據資金的具體用途分別遵循以下要求:
(一)五類人員申請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社會保障卡》,下同)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下同)等。
(二)職業培訓機構為城鄉未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貧困家庭子女、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代為申請職業培訓補貼的,還應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憑《就業創業證》復印件)、初高中畢業證書復印件、代為申請協議;城市低保家庭學員的生活費補貼申請材料還應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材料。
(三)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申請技能培訓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等。企業為在職職工申請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應提供以下材料: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等。
企業在開展技師培訓或新型學徒制培訓前,還應將培訓計劃、培訓人員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等有關材料報當地人社部門備案。
(四)職業培訓機構為去產能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開展項目制培訓的,申請補貼資金應向委託培訓的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培訓計劃和大綱、培訓內容和教材、授課教師信息、全程授課視頻資料等。
培訓機構在開展項目制培訓前,還應將培訓計劃和大綱、培訓人員花名冊等有關材料報當地人社部門備案。
上述申請材料經人社部門審核後,對五類人員和企業在職職工個人申請的培訓補貼或生活費補貼資金,按規定支付到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賬戶或個人信用賬戶;對企業和培訓機構代為申請或直補培訓機構的培訓補貼資金,按規定支付到企業和培訓機構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第二十三條 五類人員申請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等。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四條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後補」,並根據資金具體用途分別遵循以下要求:
(一)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和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就業創業證》復印件或畢業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
(二)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靈活就業的離校1年內高校畢業生,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或畢業證書復印件、靈活就業證明材料、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
(三)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年限證明材料、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等。
上述資金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或申請者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五條 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就業創業證》復印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年限證明材料、單位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或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六條 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申請就業見習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
參加就業見習的人員名單、就業見習協議書、《就業創業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票復印件等。經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第二十七條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所在高校申請求職創業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
畢業生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殘疾、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養)證明材料、畢業證書(或學籍證明)復印件等。申請材料經畢業生所在高校初審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後,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畢業生本人個人銀行賬戶。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財政、人社部門可通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資金,支持下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加強其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路系統建設。
對於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承擔的免費公共就業服務和創業孵化基地開展的創業孵化服務,應根據工作量、專業性和成效等,給予一定的補助。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應根據服務人數、成效和成本等,給予一定的補助。
縣級以上財政、人社部門可按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定,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成果,具體范圍和辦法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確定。
第二十九條 各地應當結合區域經濟發展、產業振興發展規劃和新興戰略性產業發展的需要,依託具備高技能人才培訓能力的職業培訓機構和城市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重點開展高技能人才研修提升培訓、高技能人才評價、職業技能競賽、高技能人才課程研發、高技能人才成果交流等活動。
各地應當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在帶徒傳技、技能攻關、技藝傳承、技能推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選拔行業、企業生產、服務一線的優秀高技能人才,依託其所在單位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開展培訓、研修、攻關、交流等技能傳承提升活動。
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資金使用具體范圍由省級財政、人社部門結合實際情況,按照現行規定確定。
第三十條 地方各級人社、財政部門應當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積極推進網上申報、網上審核、聯網核查。對能依託管理信息系統或與相關單位信息共享、業務協同獲得的個人及單位信息、資料的,可直接審核撥付補貼資金,不再要求單位及個人報送紙質材料。
第三十一條 就業補助資金的支付,按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資金管理與監督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強化內部財務管理,優化業務流程,加強內部風險防控。
地方各級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就業補助資金發放台賬,做好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基礎工作,有效甄別享受補貼政策人員和單位的真實性,防止出現造假行為。
落實好政府采購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規范采購行為。加強信息化建設,將享受補貼人員、項目補助單位、資金標准、預算安排和執行等情況及時納入管理信息系統,並實現與財政部門的信息共享。
第三十三條 各地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完善科學規范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積極推進就業補助資金的績效管理。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應當根據各地就業工作情況,定期委託第三方進行就業補助資金績效評價。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對本地區就業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並將評價結果作為就業補助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四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快資金撥付進度,減少結轉結余。人社部門要按照本辦法規定積極推動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確保資金用出成效。
第三十五條 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將就業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列入重點監督檢查范圍,有條件的地方,可聘請具備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開展第三方監督檢查,自覺接受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監督。
第三十六條 地方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按照財政預決算管理的總體要求,做好年度預決算工作。
第三十七條 各級人社、財政部門應當做好信息公開工作,通過當地媒體、部門網站等向社會公開年度就業工作總體目標、工作任務完成、各項補貼資金的使用等情況。
各項補貼資金的使用情況公開內容包括:享受各項補貼的單位名稱或人員名單(含身份證號碼)、補貼標准及具體金額等。
其中,職業培訓補貼還應公開培訓的內容、取得的培訓成果等;公益性崗位補貼還應公開公益性崗位名稱、設立單位、安置人員名單、享受補貼時間等;求職創業補貼應在各高校初審時先行在校內公示。
第三十八條 各級財政、人社部門應當建立就業補助資金「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追究機制。
各級財政、人社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就業補助資金的分配審核、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對疏於管理、違規使用資金的地區,中央財政將相應扣減其下一年度就業補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取消下一年度其獲得就業補助資金的資格,並在全國范圍內予以通報。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省級財政、人社部門可根據各地實際情況,依照本辦法制定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的具體實施辦法。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5〕290號)同時廢止。[1]
畢業生,重點傾向於農村貧困家庭的未就業大學生。畢業生到企業、公建民營村級幼兒園就業的期限為3年,省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補貼。
為緩解價格上漲給大中專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生活帶來的壓力,國務院決定,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
1.將普通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准從原來的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佔在校生總數的20%;
2.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范圍,440萬名城鄉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享受這一政策,佔在校生總數的22%;
3.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按年生均1500元的平均資助標准發放國家助學金,惠及482萬名學生,佔在校生總數的20%。
⑤ 南京成人教育有哪些學校(高起專的)
防災技術高等專科學校 中國地震局 三河市 專科
2 華北航天工業學院 河北省 廊坊市 專科
3 承德石油高等專科學校 河北省 承德市 專科
4 河北工程技術高等專科學校 河北省 滄州市 專科
5 滄州師范專科學校 河北省 滄州市 專科
6 保定師范專科學校 河北省 保定市 專科
7 承德民族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河北省 承德市 專科
8 保定金融高等專科學校 河北省 保定市 專科
9 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河北省 滄州市 專科
10 邢台職業技術學院 總後生產 邢台市 專科
11 邯鄲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邯鄲市 專科
12 承德職業學院 河北省 承德市 專科
13 河北能源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河北省 專科
14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石家莊 專科
15 保定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保定市 專科
16 河北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廊坊市 專科
17 滄州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滄州 專科
18 張家口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張家口 專科
19 河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石家莊 專科
20 石家莊鐵路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石家莊 專科
21 唐山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河北省 專科
22 河北政法職業學院 河北省 河北省 專科
23 石家莊計算機職業學院 省教育廳 河北省 專科
24 河北石油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河北省 專科
25 河北軟體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保定市 專科
26 衡水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河北省 專科
27 石家莊法商職業學院 省教育廳 河北省 專科
28 唐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河北省 專科
29 邯鄲中原外國語職業學院 省教育廳 河北省 專科
30 石家莊影視藝術職業學院 省教育廳 河北省 專科
31 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河北省 專科
32 河北建材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河北省 專科
33 河北遠東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河北省 專科
34 承德旅遊職業學院 河北省 河北省 專科
35 河北省藝術職業學院 河北省 河北省 專科
36 邢台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河北省 河北省 專科
37 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 河北省 河北省 專科
39 石家莊外經貿職業學院 省教育廳 河北省 專科
40 石家莊東方美術職業學院 省教育廳 河北省 專科
41 河北京都高爾夫職業學院 省教育廳 河北省 專科
42 河北化工醫葯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專科
43 保定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專科
44 河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專科
45 渤海石油職業學院 河北省 專科
46 唐山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專科
47 廊坊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專科
48 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專科
49 石家莊聯合技術職業學院 河北省 專科
50 河北女子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專科
51 河北通信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專科
52 河北公安警察職業學院 河北省 專科
53 石家莊工商職業學院 河北省 專科
54 石家莊科技信息職業學院 省教育廳 河北省 專科
55 保定虎振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專科
56 石家莊郵電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 專科
57 石家莊外語翻譯職業學院 省教育廳 河北省 專科
58 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河北省 河北省 專科
⑥ 專轉本,專升本和專接本有什麼區別
專升本和本科有區別嗎?他們的區別是什麼?
很多想提成學歷的小夥伴會在選擇讀專科還是讀本科上糾結來糾結去,又或是在高考的時候沒有考上想要的本科學校,然後先讀專科然後通過專升本升上本科,那麼專科升本科和本科有什麼區別呢?
專科升本科有三種學習的方式供選擇,有全日制類型的以及業余型和網路班的。有需要提升學歷的小夥伴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作出判斷。他們的學歷證書都是受國家學信網認證的,對於考研、考公務員或是升職加薪都是一樣的。
無論是專升本也好,還是畢業直接踏入社會也罷,一切都要看自己在的選擇,不論是繼續在學校深造,還是進入社會實踐,都是一個學習的過程,不同的人選擇不同,情況也不同,但是最終的目的都是一樣的,那就是都為自己的發展著想。
⑦ 請問一下大學生就業補貼在哪裡領取
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就業補貼
(一)補貼范圍和條件。2018年及以後畢業,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小微企業就業的派遣期內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小微企業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可申領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就業補貼。申請人已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或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的,不再享受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就業補貼。申請人不含小微企業法定代表人。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補報本通知下發之日前的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就業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