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課程不得免修免考
① 電大開放教育專科和本科免修免考有哪些規定
開放教育各專業申請免修免考的原則是:作為替代學分的課程的教學內容和教學要求不低於現修專業被替代課程的要求,經審核允許進行學分替代的課程,學分按現修專業被替代課程的學分記錄。根據上述原則,報讀開放教育各專業的包含的學習時數,考試合格學生凡已參加電大、合作高校或國家自學考試相關課程的學習,考試成績合格,可申請免修免考或免修不免考。免修或免考課程不得超過教學計劃規定的必修或選修課程的40%。有關免修免考的詳細規定以電大頒發的學籍管理條例為准。免修免考須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交驗「單科合格證書」或「成績表」(均需原件)、經電大教學管理科批准後有效。
② 免修不免考申請怎麼寫
一、免修免考的原則 1.作為免修免考替代的課程,其專業層次、教學內容、教學要求就不低於現修專業層次、教學內容、教學要求; 2.經審核允許進行學分替換的課程,學分按現修專業中被替代課程規定的學分記載; 3.對批准免修免考課程的成績,按「合格」記載。 4.統設必修課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規定為:(下述課程為單科結業證書) 課程類型 替代必修總學分比例 替代方法 電大課程(含注冊生) 100% 免修免考 國家自學考試課程 40% 免修免考 合作高等學校課程 100% 免修免考 其他高等學校課程 50% 免修不免考 二、申請免修免考的條件 1.已獲得國民教育系列各類高等學校研究生、本科、專科以上學歷,並參加電大高等專科第二專業學習者,其原所學某門課程(6年有效)達到現行教學計劃對該課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 2.已獲得以下證書者所學相關課程予以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 (1)參加廣播電視大學考試(且具有相應層次的學籍)取得單科結業證書(8年有效); (2)參加國家自學考試取得某門課程的單科結業證書(單科結業證書6年有效); (3)國家外語四級或四級以上證書者(6年有效)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語課程,並獲得相應學分; 3.對於公共基礎課程(15年有效),允許已獲得相應科類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如:數學專業畢業的學生可申請非數學專業的高等數學課程免修免考; 4.本科金融學、法學、會計學、工商管理、漢語言文學等專業學生在專科段已修完英語(1)(2)課程的,在本科階段學習中可將英語(3)(4)或大學英語Ⅲ(1)(2)作為必修課來替代英語(1)(2)(替代學分),其學分不低於替代課程; 5.一般情況下,低層次階段所學課程不能替換高層次的階段課程 ; 6.考慮到課程開放的特點,課程開放專業暫不考慮學分替換和免修免考試題; 7.對於法學、會計學和金融學等專業中發展、變化較快的專業課程,要求根據現修課程教學大綱要求,核准單科結業證書有效性。 三、申請免修免考的程序 1.由學生向所在學校提出免修免考課程申請,並填寫申請審核表,同時並提交專業畢業證書(或學籍證明)或單科結業證書(或相應的證明)、相應課程教材(或課程教學大綱)、原學校制發的畢業成績登記表、學習成績證明等有關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人自申請提交之日起2個月內,收到書面形式有關申請結果的通知書。 四、免修免考審批與管理 1.各級電大應在新生入學教育階段,將有關申請課程免修免考的條件和程序向學生介紹。 2.由省級電大按照申請免修免考的條件、申請免修免考的原則,負責對學生有關證件的有效性進行審核,並將有關證件、材料復印存檔且填寫初審意見。 3.省級電大要聘請熟悉課程教學要求且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根據教學內容和要求不低於現修課程教學大綱要求的原則,對有關教材(或教學大綱)進行審核。對於學科發展變化較快的課程,應以學生知識結構的合理性為原則,嚴格控制並適當縮短證書有效年限。審核之後,要認真填寫審定意見及審定結論。 4.省級電大教務處主管領導,要根據免修免考申請條件、原則、專家審定意見及證件的有效性等情況,對申請作最後的審批。 5.省級電大根據批準的申請報告,將免修免考課程人員情況、單科結業證書復印件及審核意見等文件存入學生成績檔案。 6.省級電大應將審批結果,填入「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採用教務管理系統中的成績管理子模塊,錄入免修免考課程數據。將免修免考數據和「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列印稿)隨考試成績單報中央電大。 7.中央電大負責對「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進行審核,並根據省級電大上報的有關情況,對學生的課程免修免考檔案進行抽查。 8.中央電大自收到「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起三個月內,將最終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省級電大。 9.省級電大應按時向申請人反饋審批結果,通知應
③ 請問大學的免修不免考是什麼意思有什麼要求呢。
免修課就是這課你可以不去上課,作業也不用交。。平時成績滿分。。。但是考試你還要去考的,我們學校只要英語六級過了就這樣。
④ 免修免考是什麼意思
課程免修 須參加教育部組織的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統考)的學生如果符合統考科目的免考條件,辦理完統考科目免考後可申請辦理我院教學計劃中相應課程的免修(不必繳納課程學費)。免修課程學分一律按我院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計算。
課程免考 指學生在選修我院教學計劃中的部分課程後,參加課程學習,在具備一定條件時,可以申請免去課程考試而取得學分的一種修課方式。免考課程學分一律按我院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計算。
代 修 指學生在具備一定條件時,可以申請不修《大學英語(一)》、《大學英語(二)》或《大學英語(三)》課程,而改選其它課程修滿學分的一種修課方式。
一、課程免修管理辦法
適用對象 本辦法僅適用於學籍批次200409及以後批次的本科層次學歷教育學生。
前提條件 申請免修的課程必須為未選修課程。
免修資格 參加統考的學生符合以下統考科目的免考條件,在辦理完統考科目免考後,可以申請辦理我院教學計劃中相應課程的免修。
1. 已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統考科目。
2. 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B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
3. 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或以上級別證書者、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成人教育學位英語考試合格證書者,可免考《大學英語(B)》。
4. 2006年1月1日後,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者六級考試將不再作為統考《大學英語(B)》免考的條件。(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經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者六級證書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規定免考《大學英語(B)》;2006年1月1日前參加改革後的四、六級考試,成績達到 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
5. 教育部統考科目與我院教學計劃課程對應如下:
統考科目 我院教學計劃開設課程
《計算機應用基礎》 《計算機應用基礎》
《高等數學》(B) 《高等數學》
《大學語文》(A)及《大學語文》(B) 《大學語文》
《大學英語》(B) 高升本《大學英語》(一)(二)(三)
專升本《大學英語》(三)
二、課程免考管理辦法
適用對象本辦法適用於所有學歷教育學生。
前提條件
1. 申請免考的課程必須是已選修課程。
2. 允許學生免考的課程,僅限於所修專業教學計劃中的課程。
3. 辦理免考所用的課程成績或證書自取得之日起六年內有效(指學生進入我院時或在我院學習期間,該門課程的成績或證書取得還不超過六年)。
免考資格
1. 通過國民教育系列院校取得的合格以上成績(英語除外),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同名課程。
2. 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以上級別證書(或者參加改革後的四、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0分以上)、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或以上級別證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成人教育學位英語考試合格證書的學生,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專科段的大學英語(一)、(二)和本科段的大學英語(三)。
3. 專升本的學生,如果原專業為英語專業,且取得該專業專科畢業證書的,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的大學英語(三)。
4. 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B或以上級別證書,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
5. 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或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三級證書,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的計算機應用和計算機應用基礎。
6. 專升本的學生,如果原專業為計算機專業,且取得該專業專科畢業證書的,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的計算機應用和計算機應用基礎。
7. 通過全國注冊會計師考試(CPA)取得單科或全科合格證、持有注冊會計師證書,可申請免考教學計劃中對應課程:
CPA科目 可申請免考我院課程
會計 財務會計學、高級會計學
審計 審計學
財務與成本管理 財務管理學、財務分析
稅法 稅法
經濟法 經濟法、經濟法概論
8.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可申請免考教學計劃中如下課程: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合同法、刑法學、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企業和公司法。
9. 參加國民教育系列院校中國革命史的考試,取得合格以上成績,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的毛澤東思想概論。
10. 通過教育部組織的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可申請免考教學計劃中相應課程。
免考免修范圍
1. 申請免考和免修課程總學分累計不得超過教學計劃規定應修總學分的30%。
2. 本校畢業生、結業生、肄業生申請免考和免修的課程總學分累計不得超過教學計劃規定應修學分的50%。
三、代修管理辦法
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於所有學歷教育學生。
前提條件 辦理代修課程為未選修課程。對於未選修的課程辦理代修不扣除該門課程費用。
代修資格
1. 非統考學生入學注冊時年齡滿28周歲的學生,可以不修大學英語(一)、(二)、(三),但必須通過改選其它課程修滿學分。
2. 統考學生符合以下統考科目免考條件,在辦理完統考科目免考後,可以申請辦理我院教學計劃中相應層次《大學英語》課程的代修,但必須通過改選其它課程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總學分。
(1)入學注冊時年齡滿40周歲的學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
(2)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學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詳見「關於本科層次學歷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的管理辦法」)。
特別提示 若是本科層次的學生,如果辦理了代修且畢業後兩年內未通過我院組織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則不能申請學位;如果辦理了代修且畢業後兩年內又通過了我院組織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則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⑤ 大學選修課,免修不免考申請書怎麼寫
學校沒有給你表格,就說明沒有固定格式,應用文寫作沒學過吧,呵呵
承諾書,就是把你承諾的內容寫出來,
比如:我承諾我關於XXX的說明是真實的,
我承諾我在個人簡歷中所填寫的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是我本人真實情況。
落款寫:承諾人:XXX
申請書:
寫明申請事項,申請原因,申請目的。落款寫:申請人:XXX
標題寫「承諾書」,「申請書」就可以了
稱謂寫:教務處,學生處,黨委,團委,等等,向誰申請就寫誰。
幾句話就可以,不要寫沒用的。說清楚事情就行了。
⑥ 蘇州大學成人教育免修規定
不可以,請參考下面規定
蘇州大學成教課程免修管理辦法
1、在籍生如確系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專科及專科以上的畢業生、肄業生、結業生或已取得自學考試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單科結業證書者可以申請免修、免考同層次、或低於原層次的名稱相同、學時相近、考核要求基本相同的課程。
2、在籍學生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含二級)合格證書者,可申請免修、免考公共「計算機基礎」課。
3、在籍學生中若系體育、藝術專業的學生;入學年齡35周歲以上的學生;邊遠少數民族地區的學生;選修小語種的學生,可以申請不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英語統考,但不能免修英語課程,必須參加學校根據教學計劃組織的教學和考試。
4、其他申請課程免修者,應在學期開課前二周內向學校提出免修考試申請、參加免修考試成績達到80分以上者,可准予免修該課程,免修考試成績作為該課程的成績。
5、獨立開設的實驗實習課、課程設計、畢業設計、畢業論文、畢業作業、畢業綜合考試不得免修免考。
6、免修免考課程的學時數不得超過教學計劃總學時數的1/5。
7、凡要求免修、免考的學生,應在開課前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免修、免考申請表,提供正本證明材料(畢業證書、等級證書、自考單科合格證書、原所在學校的課程名稱、學時和成績等)。院系以班級為單位匯總並填寫免修免考匯總表(一式兩份),於開學後二周內報繼續教育處審核,接到批復後方可免修、免考相應的課程。免修、免考材料歸入學生檔案。
⑦ 自考里的免考不免修是什麼意思
免考是指可以不用考。拿起他的來替代。免修是指不用考試了。
⑧ 免修不免考什麼意思
課不用去上,算全勤,考試還是要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