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及經濟法課程認知
① 如何在一個月內學習兩門注會,稅法,和經濟法
一個月每天八小時的話 差不多
聽課 看書 加做題
稅法側重要懂各種稅金的演算法 然後做題提高速度
經濟法側重看書 背條文
這兩門都是簡單的科目 如果你能保證學習時間和效率 一個月沒問題
② 注會的稅法和經濟法那位老師講的好呢
哪有什來么詳細資料啊,稅法繁瑣自無比,特別是各種稅收優惠之類的。答題的時候,一不小心就錯光光。相比之下,經濟法注重分析,也沒那麼多條條框框,答題的顧忌少些。兩樣我都學過,今年准備考稅法,挺煩的。當初學經濟法的時候,老師講得不錯,感覺很容易學,很有意思。經濟法比稅法容易,大夥都這么說的。但這和你考注會有什麼必然的聯系嗎??我是大四的學生,聽說懂稅法找工作時有優勢,就先考稅法了。反正都要過,有在乎哪個好考,實際上還是要看出題的難易了,也就是運氣了。我是主張先難後易,難的過了,立馬再過簡單的,不會5年過期。如果考不過,也可以考注冊稅務師(比注會簡單一些),還可以考資產評估師(科目大部分相近)。一分耕耘一分收獲,努力才是最重要的。
③ 怎麼學好中國稅制和經濟法
怎麼學好中國稅制
「中國稅制」這門課程實踐性與操作性很強。它不是一門純理論的課程,單靠死記硬背的學習方法,不能取得良好的學習效果。
感性認識很重要
所謂實踐性強,主要表現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我國,任何一種經營方式都必須納
稅,無論盈利與否。「中國稅制」的學習,最有效的方式是與實踐的聯系。許多自考生,邊學邊實踐或者邊學邊干,效果特別好,其原因就在於此。所以,沒有條件的考生就需要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多留心觀察,諸如個體經營者、小商店、個人收入、銀行存款、彩票中獎、出租房產等,為什麼要納稅?怎樣納稅?納稅程序又如何?只要我們善於觀察和思考,就能加深對這門學科的感性認識,而感性認識是學好這門課的很重要的一步。
曾經與一位考生聊天,問如果上街到商店去購物,交易完成後,誰負責納稅。該考生說,商店納稅。又問稅收是由誰負擔的,答曰商店。他認為繳稅的人自然就是負擔稅收的人。我告訴他,繳稅的是商店,出錢的是消費者。那位考生感到很驚奇,他不明白納稅人與負稅人是有區別的。這樣的考生不是少數。他們壓根兒就沒有想過此類問題,缺乏最基本的感性認識,這個心結不打開是很難學好「中國稅制」的。
上升理性需磨煉
所謂操作性強,就是要求親自動腦動手,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當然,實踐知識可以在工作、生活中獲取,也可以在稅制基本習題解答中獲取。操作的環節不可缺少,多做做,多想想,自然就熟練了,所謂「水到渠成」就是這個意思。這就是說,要把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還需要進一步磨練,加強課外實踐,從書本到書本是什麼都學不好的。
考生必須認真地自學完「中國稅制」全部的課程。也就是說,老師在課堂上集中講授的基本內容必須聽懂。暫時不能理解的,下課要請教老師答疑,學習就是設法解惑。自學考試是以利用業余時間為主,以自學為主。課後要擠佔一定的時間,理解和消化所學章節的基本要點。不能無的放矢,不能死背教材。學習的效果取決於有質量的課外思考和一定數量的操作練習。這樣才會有效地加深對教材內容的理解和消化,進一步鞏固所學習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提高運用稅法的能力,去熟練解答試題,從而在學習中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怎麼學好經濟法
一.在閱讀教材的基礎上做對比、歸納分析,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生絕大部分是在職工作的成年人,學習時間有限,而且成年人的強記能力較青少年時期明顯減弱,這是大部分考生都會遇到的困難。但是成年人與青少年相比在學習方面的優勢也是很顯著的,那就是理解能力有很大增強。因此,成年人在學習時可以針對自己的特點,揚長避短,採用適合自己的學習方法,在學習過程中加強對有關內容的比較分析、歸納、整理,得出規律,增強理解,減少記憶量,切忌死記硬背。很多內容,只要你真的理解了,實際上也就不用再記了,它自然就成為了你的知識,而且這些知識是活的知識,無論在考試中出現什麼題型考到這個知識點,你都能正確處理。如果死記硬背,由於你並不理解它,很可能換一個角度或換一種表述方法出題,與教材上的說法不一樣,你就不會處理了。
下面舉幾個例子來說明如何做對比、歸納分析工作:
1、教材第九章第一節關於增值稅中視同銷售的八種情況(教材第299頁),如果你死記硬背,不僅很難記住,而且很容易混淆,尤其是其中的後五種情況。但是如果你仔細研究一下,你會發現後五種情況可分為兩類,其中第⑷、第⑺項僅涉及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不涉及購進的貨物,而第⑸、⑹、⑻項則不僅涉及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還涉及購進的貨物,而進一步分析後你會發現,第⑸、⑹、⑻項有一個共同點,即這些貨物都流出了企業轉給了其他人,因此你可以得出一個簡單的判斷方法,只要貨物流出企業,不論該貨物是自產、委託加工的,還是購買的,都要視同銷售。回過頭來我們再分析第⑷、⑺項,這兩種情況為什麼不包括購買的貨物呢?我們看一看教材第305頁關於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發現納稅人用於非應稅項目、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均為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因為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它是由最終的消費者負擔的,納稅人購進貨物時已向銷售方支付了全部的增值稅,它將這些貨物用於增值稅的非應稅項目,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它就是最終消費者,所以它應該負擔這些增值稅,因此這些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就不能抵扣。由於納稅人將購進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是一種純粹的消費,是沒有增值過程的,這種消費行為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因此,當然也就不視同銷售了。而對於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而言,它有一個生產增值的過程,這種增值額是應該交納增值稅的,當納稅人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直接用於消費時,當然要視同銷售。通過上述分析、歸納,你就理解了法律為什麼這樣規定,記憶起來就容易得多。不僅如此,你在做這一問題的分析時,還加深了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的理解和記憶。
2.公司法律制度中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就可以對照記憶;兩類公司股東會的職權之間、董事會的職權之間可以相互對照,基本一致,不必重復記憶;在股東會與董事會職權的劃分上,如果分開來記,各有十多項,很難記住,但對比之後可以發現,董事會可以自己做決定的僅有四項,其餘皆由股東會決定,因此,理解、記住董事會可以決定的事項,實際上就足以解決問題;兩類公司監事會的職權的規定是完全一致的,只記一個就可以了;兩類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的召集時間、議事規則,規定是不同的,我們就要注意並記住這些區別。三種外商投資企業之間也具有很強的可比性。
3.增值稅與消費稅的計稅依據(銷售額)的確定,除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外,幾乎完全一樣,納稅期限的規定也完全一致,營業稅則與前兩者之間有微小的區別,通過比較歸納後,要記憶的內容就減少了許多;增值稅與營業稅中都有關於兼營行為和混合銷售行為的規定,這兩個地方講的實際是同一個問題,只要理解了增值稅與營業稅的關系,也不需要重復記憶。企業所得稅與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之間也是非常值得對比分析的。
除了前面講到的對單項問題的歸納分析及一些章節中前後具有可比性的內容的對比分析之外,還應對具有相關性或類似性的章與章之間內容進行對比、歸納分析(教材的第二、三、四章就可以構成一個企業法律制度板塊,第八、九、十、十一、十二章則構成一個稅收法律制度板塊,這兩大板塊內部各章的內容就有較強的相關性或類似性)。比如在企業法律制度中對各種企業形式(公司、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合夥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條件和程序、法律地位、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職權、議事規則等方面,都分別有規定,既有相同之處,也有區別,找出並注意這些方面的主要區別,你也就基本掌握了該部分內容。隨著對比、歸納分析工作經歷點、線、面的逐,你對教材內容的理解、把握能力就會更上層樓。
可以通過對比歸納增強理解,減少記憶量、突出記憶重點的情況還有很多,在後續文章中,我們還會做進一步的介紹。基本原則是,對於講述同類或近似法律制度的部分,要特別注意對比分析、歸納,對相同之處,可以合並記憶,減少記憶量;對於區別之處就要特別注意,通常這些地方就是考試的出題點、重點。
二、花一點時間整理筆記,為自己創造更多的學習時間
勤動筆整理筆記,把每一章的重點、難點及分析、歸納的成果整理到一張或兩張紙上,帶在身邊,隨時可以打開,花上幾分鍾就可以把一章的內容復習一遍。這樣做的好處是可以充分利用零散時間,甚至在上班的時候,你都可以忙裡偷閑,每天分幾次擠出一點時間復習一遍,以解決時間不足的問題,這也就相當於為自己創造出了更多的學習時間。不僅如此,你通過這種方式還可以做到對教材的重點、難點內容進行多次復習,反復記憶,其結果自然是印象深刻,記憶牢靠。
三、注意教材各部分內容的聯系,在總體上把握相關知識
在學習時,視野要開闊一些,不要孤立地看待每一部分的內容,把知識學死,要注意各部分內容之間的聯系。比如說,如果你不孤立地看待流轉稅的三個稅種,而是綜合起來分析它們的征稅對象、征稅范圍,從整體上把握流轉稅的結構及其幾個主要稅種之間的關系,就可以進一步達到融匯貫通的效果。再比如說,教材第十章第一節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內容,如果能與第二章的內容聯系起來,那麼對於理解公司法中公司利潤分配順序題就會有很大的幫助。此外,《經濟法》中很多內容,特別是稅法部分的內容和知識,在會計實務中也重復涉及,與會計實務是相通的,是理論、規定與具體應用的關系,如果我們能夠站在這樣的角度去看待這些內容,那麼大家在實務中接觸到的、用到的知識都可以對理解經濟法的內容產生幫助,經濟法的內容也可為實務中碰到的問題找到依據和答案。
④ 稅法和經濟法究竟要怎麼學啊
你說的這2門,我都過了。
我說說我的經驗吧。
經濟法:
第一層次重點章節:證券法,破產法,物權法,合同法。
第二層次重點:公司法,票據法,外商法等。
你說的兩門,都是必須歸納的課程。
經濟法這么歸納,帶數字的
比如你按章歸納,公司法,外商法,破產法,物權法,證券法,都有表決制度,表決制度條文裡面肯定帶數字,這個你不能錯。
還有數字,比如組織形式,這個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合夥企業法都有。
還有的數字,比如時間期限,也會考到。這個是最基本的層次,所以必須懂手,自己去歸納,列表。當然輕松過關一頁會有。
然後能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這個幾乎每章都有,所以必須記,考試綜合題最喜歡考。
稅法:
四個層次:
1.納稅時間,納稅地點。這個是比較容易的。
2.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
3.稅收優惠
這些喜歡出小題,稅收實體法中,從增值稅,到企業所得稅,你都可以成一張表,不會混淆。
4.計稅基礎。
這個可是最為重要的,因為計算題就考你計稅基礎是不是夠好。
你只要歸納這么4點,我覺得比經濟法還容易,因為經濟法還是比較雜。
如果你對課本如果不理解的話,我建議你還是報個培訓班比較好,畢竟注冊會計師的難度,已經是最難考的考試之一。
恰好今年稅法新制度是6科裡面最容易的一科,明年難度會加大的。
如果你還需要注冊會計師的課件,網路搜索一下「會計考友論壇」,自己去下。
如果你還有什麼不懂的問題,可以加我網路HI。
最後祝你考試順利,工作順利。
⑤ 如何理解經濟法和對經濟法課程的建議
中國傳統的社會道德中擔保人更多的是行俠仗義、舍己為人,但也不排除有其他內的目的,雖容然說這樣一個擔保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和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不至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時候非得擔保人履行全部的債務。雖然法律也要求擔保人要有這樣可以擔負債務人債務的能力,但說到這不禁的想起了社會現實中的許多例子,擔保人站在中間左右不是人。有些法律條款是與現實的社會道德是相沖突的,可能也是許多人無法接受的,就乾脆不承認這樣的法律條款。這只是個人在擔保中的一些疑問,呼籲立法機關應該平衡各方面的權益和合理的調整法律當事人之間的關系。
⑥ 稅法和經濟法在會計專業中的地位和作用~~!!
這兩科都是專業課,當然是很大的作用了,考注會的必考6科中的兩科~
⑦ 經濟法課程的收獲與體會
第一篇
學習經濟法心得
一、考情分析,學習方法應以聽課為主通過分析歷年來的考試情況,不難看出,試題越來越靈活,試卷中客觀題部分佔75分,主觀題部分佔25分,其中最難的部分就是40分的多選題了,所以,單靠押住綜合題是很難過關的。我們的學習方法應側重於客觀題部分(包括單選、判斷、簡答、綜合),通過聽課,60分的內容能夠得到解決,另外40分的內容則應聽課加記憶,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切勿死記硬背。總之,經濟法應以聽課為主。二、教材調整,重點變化大自2007年起,會計職稱考試教材進行了大幅度調整,由原來的12章調整為9章,所以各章的考試分值也相對平衡,基本上轉變為章章重點。三、經濟法的學習法通過聽老題的課和各個考試過關者介紹的個人學習方法,我總結了以下學習方法,供大家參考。1.認真聽課大家都是成年人,參加考試都不容易,有家、有事業,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學習時間都是靠擠出來的,而且一般報職稱一報就是3門或2門,因此,我們是不可能把大塊的時間劃出用於學習經濟法,大部分時間都用於學習實務和財務管理,所以,我們大家應該有較高的學習效率,有較好的學習效果。在學習課件中,老師所講的重點幾乎涵蓋了90%以上的考試內容,所以,只要我們認真聽課,用心聽課,過關應該是不成問題的。2.課後復習,注重總結歸納聽課後,應認真歸納總結,可以自己製作一些表格,加深記憶,真正將知識變成自己的,這樣掌握得更牢固,記得更深刻。課後復習時,只復習不會的內容,會的就省略了,盡量不要重復復習,節約時間,提高學習效率。3.做題要精,以典帶面聽課復習後,不要忙於做題,當下聽完,誰都會做。可以過兩天再做前幾天學習過章節的習題,這樣很容易發現不會的問題。題不在多,而在於精,歷年考題是習題中再精典的習題了,也是必做且應認真分析總結的習題。做題後,要注意總結考點,明確解題思路,以典帶面。做錯的題,應記下來,之後反復做,錯題會逐漸變少,當然自己掌握的知識逐漸增多。這就是我自己總結的一些《經濟法》學習方法,希望大家多提寶貴意見。今後,我會把《經濟法》逐章的學習體會及自己歸納總結的一些資料傳上來,與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各位學友多多支持,多多指教,大家互相學習,互相督促,一起順利通過考試,大家一起努力吧!加油!
第二篇
「讀己」也是我大學價值觀的一個部分,上大學我追求的是自己在能力、素質、性情多方面的自我提升,然而我時常「讀己」看自己與之前的變化。所以在這經濟法課程即將結束的時候,我應該用自己的價值尺度來衡量自己在這課堂受到的感悟和得到的提高。在論文開始我也已經提到了通過這一個系列的課程我初步奠定了我一生學習經濟法的框架。也許現在課堂中許多專業問題我都無法全部的理解,但我相信隨著自己逐漸步入商場對經濟法中條款會更為理解。學習到一些基礎的經濟法知識是必然的,在其他方面通過一次學生講課也讓我換位思考更加了解老師的職責,也讓我好好的鍛煉了自己的能力。在課後也有幸再和我們的項老師進行了交流,在交流過程中自己的思想再度受到啟發,真的自己在這課程的學習中和這位老師的交流中自己在某些方面得到了相應的提升,希望有更多的機會也我們的項老師進行交流。
一、 自我理解
(1)《經濟法-擔保法》的保證法律條款與社會道德的沖突論證
有幸自己得到了在大學為數不多的幾次學生講課的機會,在經濟法的課堂上我和大家講解、分享的章節就是擔保法中的保證一小節,然而在自己精心准備之後上了一堂自己較為滿意的課。在這個小點中我也不得不以這章節為契機來談談法律條款與我們中國大眾地社會道德的沖突論證。
作為債的擔保的保證,是指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作為保證人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在保證中最重要強調的擔保人與債權人之間的關系,然而債務人只作為託付者和債務的承擔者,在擔保法的制定過程中始終把擔保人與債權人作為制定法律的重要的當事人,而把債務人放在了擔保人上帝的位置。在這不得不想問一句擔保人為什麼要為債務人擔保債務呢?因為兩者的關系、兩人的利益還是更多不為人知的事情,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和風險將會是多大的呢?在這同時有多少人可以勝任擔保人的角色,雖然這規范了擔保制度保障了債權人的權益,但站在弱勢的債務人也不得不接受這樣的命運。
但在我們中國傳統的社會道德中擔保人更多的是行俠仗義、舍己為人,但也不排除有其他的目的,雖然說這樣一個擔保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和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不至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時候非得擔保人履行全部的債務。雖然法律也要求擔保人要有這樣可以擔負債務人債務的能力,但說到這我不禁的想起了社會現實中的許多例子,擔保人站在中間左右不是人。有些法律條款是與我們現實的社會道德是相沖突的,可能也是許多人無法接受的,就乾脆不承認這樣的法律條款。這只是我個人在擔保中的一些疑問,我呼籲我們的立法機關應該平衡各方面的權益和合理的調整法律當事人之間的關系。
(2)案例分析:三鹿奶粉事件中的經濟法觀察
2008年6月28日,位於蘭州市的解放軍第一醫院收治了首例患「腎結石」病症的嬰幼兒,這也就拉開了三鹿奶粉事件的序幕。之後全國各地瘋狂式的檢驗出我們的兒童患上「腎結石」,通過科學檢驗得出結果是這些兒童一直長時間的飲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牛奶所致,之後以我們民族企業三鹿奶粉公司破產倒閉為結局結束了風雨飄搖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
按照我們在這個學期學習的經濟法常識,自己也試著用現實的操作來檢驗自己學習的知識。毫無疑問生產商的質量出現了問題侵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這也就違反了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中的條款;在食用的奶粉中加入三聚氰胺也違背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內容;在最後處理的過程中公司破產、倒閉也不得不藉助我們經濟法中的破產法來進行規范。這只是粗線條的說說三鹿奶粉事件中違背的經濟法條款。
然而我認為這場事件中的奶製品生產者是大多數的國內大中型奶製品國有企業,然而三鹿集團只是為我們中國奶製品行業做了替罪羊,換句話說按照真真實實的事情真相來處罰我們早在2009年就要靠進口奶製品維持廣大人民的日常生活需要了。我也認為這件事件中作為執法者的中國政府太想息事寧人了,這與我們經濟法是格格不入的。我們國家的法制和經濟發展的制約不得不讓我們犧牲少數企業換取更多的一大片企業,這是國家的策略但更是對我們國家法律尊嚴的褻瀆。這也就是我們國家經濟法發展到現在,不、不只是經濟法廣大的法律部門也都面臨這樣的困境,我們對法律應該是尊重的,即使不必倒閉那麼多的企業,但對其的犯事較輕的企業也給予相應的處罰,真的現在我們國民都不敢確定現在的奶製品中還是否還加入了三聚氰胺。
小結:
就以這樣一篇《經濟法》論文結束我的經濟法學習不是我的本意我也不會這樣實施,在論文開始的時候我也清楚的闡述了自己學習的態度,現在在許多學科學習的都是這個學科的框架,自己是否能夠有有長足的進步都是取決於今後不懈的努力,這篇論文寫出了我作為一個初學《經濟法》人的全部體會。在最後向為我們授業解惑的老師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⑧ 經濟法和稅法這兩門課一般一共要花多少時間學習
因人而異,我今年也考這兩門,計劃是在7月初完成第一遍
⑨ 稅法和經濟法那一個比較好學
先考稅法比較好,我覺得記憶力好的不妨考經濟法,如果不是很有耐心,就要考稅法,稅內法沒有太容大難度,只要多把例題做懂,多做些案例題,就OK了,其餘的對於你來說比較有難度,如果我要是沒記錯的話,財務管理和會計都是大三下學期或是大四才學的,審計是CPA考試中歷年過級率最抵的。還是學稅法比較好,過的機率大一些,也會給以後的學習增加信心。祝你過!!!
⑩ 選課問題:「經濟法」和「稅法」哪個課程好些
個人認為稅法使用性強些。
經濟法側重於經濟法律上的處理,比如說一些經濟犯罪的規定和處罰等。
稅法,主要介紹企業和個人日常所繳納的稅務的相關規定,包括計算和一些稅務優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