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廣播電視大學免修免考課程管理辦法
⑴ 免修不免考申請怎麼寫
一、免修免考的原則 1.作為免修免考替代的課程,其專業層次、教學內容、教學要求就不低於現修專業層次、教學內容、教學要求; 2.經審核允許進行學分替換的課程,學分按現修專業中被替代課程規定的學分記載; 3.對批准免修免考課程的成績,按「合格」記載。 4.統設必修課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規定為:(下述課程為單科結業證書) 課程類型 替代必修總學分比例 替代方法 電大課程(含注冊生) 100% 免修免考 國家自學考試課程 40% 免修免考 合作高等學校課程 100% 免修免考 其他高等學校課程 50% 免修不免考 二、申請免修免考的條件 1.已獲得國民教育系列各類高等學校研究生、本科、專科以上學歷,並參加電大高等專科第二專業學習者,其原所學某門課程(6年有效)達到現行教學計劃對該課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 2.已獲得以下證書者所學相關課程予以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 (1)參加廣播電視大學考試(且具有相應層次的學籍)取得單科結業證書(8年有效); (2)參加國家自學考試取得某門課程的單科結業證書(單科結業證書6年有效); (3)國家外語四級或四級以上證書者(6年有效)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語課程,並獲得相應學分; 3.對於公共基礎課程(15年有效),允許已獲得相應科類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如:數學專業畢業的學生可申請非數學專業的高等數學課程免修免考; 4.本科金融學、法學、會計學、工商管理、漢語言文學等專業學生在專科段已修完英語(1)(2)課程的,在本科階段學習中可將英語(3)(4)或大學英語Ⅲ(1)(2)作為必修課來替代英語(1)(2)(替代學分),其學分不低於替代課程; 5.一般情況下,低層次階段所學課程不能替換高層次的階段課程 ; 6.考慮到課程開放的特點,課程開放專業暫不考慮學分替換和免修免考試題; 7.對於法學、會計學和金融學等專業中發展、變化較快的專業課程,要求根據現修課程教學大綱要求,核准單科結業證書有效性。 三、申請免修免考的程序 1.由學生向所在學校提出免修免考課程申請,並填寫申請審核表,同時並提交專業畢業證書(或學籍證明)或單科結業證書(或相應的證明)、相應課程教材(或課程教學大綱)、原學校制發的畢業成績登記表、學習成績證明等有關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人自申請提交之日起2個月內,收到書面形式有關申請結果的通知書。 四、免修免考審批與管理 1.各級電大應在新生入學教育階段,將有關申請課程免修免考的條件和程序向學生介紹。 2.由省級電大按照申請免修免考的條件、申請免修免考的原則,負責對學生有關證件的有效性進行審核,並將有關證件、材料復印存檔且填寫初審意見。 3.省級電大要聘請熟悉課程教學要求且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根據教學內容和要求不低於現修課程教學大綱要求的原則,對有關教材(或教學大綱)進行審核。對於學科發展變化較快的課程,應以學生知識結構的合理性為原則,嚴格控制並適當縮短證書有效年限。審核之後,要認真填寫審定意見及審定結論。 4.省級電大教務處主管領導,要根據免修免考申請條件、原則、專家審定意見及證件的有效性等情況,對申請作最後的審批。 5.省級電大根據批準的申請報告,將免修免考課程人員情況、單科結業證書復印件及審核意見等文件存入學生成績檔案。 6.省級電大應將審批結果,填入「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採用教務管理系統中的成績管理子模塊,錄入免修免考課程數據。將免修免考數據和「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列印稿)隨考試成績單報中央電大。 7.中央電大負責對「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進行審核,並根據省級電大上報的有關情況,對學生的課程免修免考檔案進行抽查。 8.中央電大自收到「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起三個月內,將最終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省級電大。 9.省級電大應按時向申請人反饋審批結果,通知應
⑵ 電大開放教育專科和本科免修免考有哪些規定
開放教育各專業申請免修免考的原則是:作為替代學分的課程的教學內容和教學要求不低於現修專業被替代課程的要求,經審核允許進行學分替代的課程,學分按現修專業被替代課程的學分記錄。根據上述原則,報讀開放教育各專業的包含的學習時數,考試合格學生凡已參加電大、合作高校或國家自學考試相關課程的學習,考試成績合格,可申請免修免考或免修不免考。免修或免考課程不得超過教學計劃規定的必修或選修課程的40%。有關免修免考的詳細規定以電大頒發的學籍管理條例為准。免修免考須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交驗「單科合格證書」或「成績表」(均需原件)、經電大教學管理科批准後有效。
⑶ 免修和免考需要什麼條件啊
1.已獲得國民教育系列各類高等學校研究生、本科、專科以上學歷,並參加電大高等專科第二專業學習者,其原所學某門課程(6年有效)達到現行教學計劃對該課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
2.已獲得以下證書者所學相關課程予以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 (1)參加廣播電視大學考試(且具有相應層次的學籍)取得單科結業證書(8年有效); (2)參加國家自學考試取得某門課程的單科結業證書(單科結業證書6年有效); (3)國家外語四級或四級以上證書者(6年有效)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語課程,並獲得相應學分;
3.對於公共基礎課程(15年有效),允許已獲得相應科類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如:數學專業畢業的學生可申請非數學專業的高等數學課程免修免考;
4、本科金融學、法學、會計學、工商管理、漢語言文學等專業學生在專科段已修完英語(1)(2)課程的,在本科段學習中可將英語(3)(4)或大學英語III(1)(2)作為必修課來替代英語(1)(2)(替代學分),其學分不低於替代課程;
5.一般情況下;低層次階段所學課程不能替換高層次階段課程
6.考慮到課程開放的特點,課程開放專業暫不考慮學分替換和免修免考問題;
7.對於法學、會計學和金融學等專業中發展、變化較快的專業課程,要根據現修課程教學大綱要求,核准單科結業證書有效性。
⑷ 免修免考是什麼意思
課程免修 須參加教育部組織的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統考)的學生如果符合統考科目的免考條件,辦理完統考科目免考後可申請辦理我院教學計劃中相應課程的免修(不必繳納課程學費)。免修課程學分一律按我院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計算。
課程免考 指學生在選修我院教學計劃中的部分課程後,參加課程學習,在具備一定條件時,可以申請免去課程考試而取得學分的一種修課方式。免考課程學分一律按我院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計算。
代 修 指學生在具備一定條件時,可以申請不修《大學英語(一)》、《大學英語(二)》或《大學英語(三)》課程,而改選其它課程修滿學分的一種修課方式。
一、課程免修管理辦法
適用對象 本辦法僅適用於學籍批次200409及以後批次的本科層次學歷教育學生。
前提條件 申請免修的課程必須為未選修課程。
免修資格 參加統考的學生符合以下統考科目的免考條件,在辦理完統考科目免考後,可以申請辦理我院教學計劃中相應課程的免修。
1. 已具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統考科目。
2. 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B或以上級別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
3. 獲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或以上級別證書者、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成人教育學位英語考試合格證書者,可免考《大學英語(B)》。
4. 2006年1月1日後,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者六級考試將不再作為統考《大學英語(B)》免考的條件。(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經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者六級證書的考生仍然按照原有規定免考《大學英語(B)》;2006年1月1日前參加改革後的四、六級考試,成績達到 420分的考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
5. 教育部統考科目與我院教學計劃課程對應如下:
統考科目 我院教學計劃開設課程
《計算機應用基礎》 《計算機應用基礎》
《高等數學》(B) 《高等數學》
《大學語文》(A)及《大學語文》(B) 《大學語文》
《大學英語》(B) 高升本《大學英語》(一)(二)(三)
專升本《大學英語》(三)
二、課程免考管理辦法
適用對象本辦法適用於所有學歷教育學生。
前提條件
1. 申請免考的課程必須是已選修課程。
2. 允許學生免考的課程,僅限於所修專業教學計劃中的課程。
3. 辦理免考所用的課程成績或證書自取得之日起六年內有效(指學生進入我院時或在我院學習期間,該門課程的成績或證書取得還不超過六年)。
免考資格
1. 通過國民教育系列院校取得的合格以上成績(英語除外),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同名課程。
2. 獲得大學英語等級考試(CET)四級或以上級別證書(或者參加改革後的四、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0分以上)、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或以上級別證書、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成人教育學位英語考試合格證書的學生,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專科段的大學英語(一)、(二)和本科段的大學英語(三)。
3. 專升本的學生,如果原專業為英語專業,且取得該專業專科畢業證書的,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的大學英語(三)。
4. 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B或以上級別證書,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
5. 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或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三級證書,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的計算機應用和計算機應用基礎。
6. 專升本的學生,如果原專業為計算機專業,且取得該專業專科畢業證書的,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的計算機應用和計算機應用基礎。
7. 通過全國注冊會計師考試(CPA)取得單科或全科合格證、持有注冊會計師證書,可申請免考教學計劃中對應課程:
CPA科目 可申請免考我院課程
會計 財務會計學、高級會計學
審計 審計學
財務與成本管理 財務管理學、財務分析
稅法 稅法
經濟法 經濟法、經濟法概論
8.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可申請免考教學計劃中如下課程: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合同法、刑法學、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企業和公司法。
9. 參加國民教育系列院校中國革命史的考試,取得合格以上成績,可以申請免考我院教學計劃中的毛澤東思想概論。
10. 通過教育部組織的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可申請免考教學計劃中相應課程。
免考免修范圍
1. 申請免考和免修課程總學分累計不得超過教學計劃規定應修總學分的30%。
2. 本校畢業生、結業生、肄業生申請免考和免修的課程總學分累計不得超過教學計劃規定應修學分的50%。
三、代修管理辦法
適用對象 本辦法適用於所有學歷教育學生。
前提條件 辦理代修課程為未選修課程。對於未選修的課程辦理代修不扣除該門課程費用。
代修資格
1. 非統考學生入學注冊時年齡滿28周歲的學生,可以不修大學英語(一)、(二)、(三),但必須通過改選其它課程修滿學分。
2. 統考學生符合以下統考科目免考條件,在辦理完統考科目免考後,可以申請辦理我院教學計劃中相應層次《大學英語》課程的代修,但必須通過改選其它課程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總學分。
(1)入學注冊時年齡滿40周歲的學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
(2)戶籍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學生,可免考《大學英語(B)》(詳見「關於本科層次學歷教育部分公共基礎課全國統一考試的管理辦法」)。
特別提示 若是本科層次的學生,如果辦理了代修且畢業後兩年內未通過我院組織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則不能申請學位;如果辦理了代修且畢業後兩年內又通過了我院組織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則可以申請學士學位。
⑸ 按現行開放教育免修免考管理規定,下列各教育類型可替代開放教育課程總學分比例正
電大課程(含注冊生)100% 免修免考
國家自學考試課程 40% 免修免考
合作高等學校課程 100% 免修免考
其他高等學校課程 50% 免修不免考
⑹ 福州廣播電視大學免考英語的條件
就我所知,是沒有這樣的說明的,如有國家英語四級證書,就可以申請免考!申請辦法就得問福州電大的教務處了。
轉幾個福州電大關於免修免考問題的幾點說明吧:
1、免修免考課程內容有何要求?
作為免修免考替代的課程,其專業層次、教學內容和教學要求應不低於現修專業被替代課程的專業層次、教學內容和教學要求。
2、免修免考對象?免修不免考的對象?
免修免考對象為電大課程、國家自學考試課程、合作高等學校課程、國家外語等級證書;另外,對於公共基礎課程(15年有效),允許已獲得相應科類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如:數學專業畢業的學生可申請非數學專業的高等數學課程免修免考。免修不免考的對象為其他高等學校課程。 註:開設專業與合作高校一覽表 專業名稱 合作高校 專業名稱 合作高校 會計學 北京工商大學 英語 北京外國語學院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清華大學 工商管理 東北財經大學 金融學 中國金融學院 法學 中國政法大學 漢語言文學 北京大學 數學與應用數學 東北師大 土木工程 天津大學 機電 哈爾濱工程大學 公共事業管理(衛生) 北京大學醫學部
3、所有免修免考的課程均可獲得相應的學分嗎?
不是。中央電大對英語課有特殊規定,對於在低層次(如專科段)所學的,並記入畢業總學分審核的英語(1)(2)課程,在高層次(如本科段)學習中只給予免修免考,但不能獲得學分,其學分必須通過選修別的課程獲得;在同層次中予以免修免考,並獲得本課程學分。
4、如何理解文件中的有效年限?
有效年限是指已獲得的畢業證書、單科結業證書、國家外語四、六級證書簽發日期到電大注冊日期。如6年有效這樣理解:如果你是合作高校97年7月畢業生,02年入學注冊,注冊時離畢業時間只有5年,不到規定年限6年,那麼你將有權利申請免修免考課程,並且此門課程保留八年學籍有效。假如你是03年秋季或之後入學注冊,注冊時離畢業時間已到規定年限(6年),那麼你將沒有權利申請免修免考。另外,高校畢業生課程均視為畢業年所學,比如98年合作高校學生在第一學歷學習時學了國際公法課程(不管此門課程當年畢業時間,均視為該專業畢業年98年7月所學),假如這位學生03年春季或之前注冊中央電大開放教育本科法學專業,那麼根據《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免修免考課程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和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專業教學計劃,他將可以免修免考該課程,並獲得該課程5學分(前提是符合免修免考應具備的其它條件);相反,假如這位學生03年秋季或之後注冊中央電大開放教育本科法學專業,那麼根據《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免修免考課程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此門課程已過免修免考有效年限6年,因此他將不能申請免修免考。對於有單科結業證書的課程,有效年限起始日期不應以畢業證書日期為准,而應以單科證書簽發日期為准(審核人員應加強管理力度,預防學生舞弊)。
5、省級成人高等本科英語統測證書能替換電大公共外語課程嗎?國家外語四、六級證書呢?
獲得省級成人高等本科英語統測證書可以免修電大英語(1)(2)(或電大英語(3)(4)課程)課程和大學英語Ⅲ(1)(2)課程,但其不能獲得相應學分,其學分必須通過選修同層次其他課程獲得相應學分。我們建議具有較高外語水平的學生,各校應鼓勵他們學習更高層次的公共外語課程。 獲得國家外語四、六級證書的學生可以替換所有設置公共外語課程(包括大學英語Ⅲ(1)(2)),並可取得相應的學分。
6、免修免考外語課程將影響申請學位嗎?
國家學位條例對外語課程有特殊要求,只有通過國家外語四、六級證書取得免修免考的學生將不影響學位申請,凡此之外,都要參加學位外語考試。
7、課程免修免考如何辦理
一、免修免考的基本原則
作為替代學分課程的教學內容和教學要求不低於現修專業被替代課程的要求,學分按現修專業被替代課程學分計。
二、普招生、成招生、二學歷生的免修免考
普招生、成招生、二學歷生的免修免考工作根據閩電大教[1998]26號閩電大教[1998]68號文件執行。
2001年錄取的往年單科學習的學生,他們的單科課程學分以六年有效計,即95年以後所修的與2001級教學計劃相同課程經教務科確認後進行替換;有少數2001級錄取的往屆掛科生(未能在學分有效期內畢業的),可將其原修的與教學計劃相同課程經教務科確認後進行替換。
三、"開放教育"和"注冊視聽生"
"開放教育"和"注冊視聽生"學生的課程免修根據《關於開放教育教學和教務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說明》(中央電大電校教[2000]22號)和《關於"開放教育"和"注冊視聽生"學生課程免修免考的補充規定》(閩電大教[2001]09號)執行。
四、免修免考課程的申報
學員於每學期開學第一個月內向專業管理員或工作站、教學班負責免修免考工作的同志領取認真相應的表格(一式四份),認真填寫,並附上成績單(證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統一交分校教務處,逾期不予受理。
五、收費
免修免考的收費標准根據閩電大行[2000]62號通知:本科每科60元,專科每科40元,成招生、普招生除外。
更多少相關問題請打擊福州廣播電視大學網站:http://www.fzrtvu.com.cn
關於免修免考問題的幾點說明:
http://www.fzrtvu.com.cn/Info_page.asp?vID=629
課程免修免考如何辦理:
http://www.fzrtvu.com.cn/Info_page.asp?vID=630
⑺ 廣播電視大學課程免修免考審核表怎麼填寫有誰能幫幫我,謝謝!
專業 學歷層次
原修課程名稱就是你的主修或必修課程
⑻ 福建電大如何辦理免考
一、免修免考的原則 1.作為免修免考替代的課程,其專業層次、教學內容、教學要求就不低於現修專業層次、教學內容、教學要求; 2.經審核允許進行學分替換的課程,學分按現修專業中被替代課程規定的學分記載; 3.對批准免修免考課程的成績,按「合格」記載。 4.統設必修課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規定為:(下述課程為單科結業證書) 課程類型 替代必修總學分比例 替代方法 電大課程(含注冊生) 100% 免修免考 國家自學考試課程 40% 免修免考 合作高等學校課程 100% 免修免考 其他高等學校課程 50% 免修不免考 二、申請免修免考的條件 1.已獲得國民教育系列各類高等學校研究生、本科、專科以上學歷,並參加電大高等專科第二專業學習者,其原所學某門課程(6年有效)達到現行教學計劃對該課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 2.已獲得以下證書者所學相關課程予以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 (1)參加廣播電視大學考試(且具有相應層次的學籍)取得單科結業證書(8年有效); (2)參加國家自學考試取得某門課程的單科結業證書(單科結業證書6年有效); (3)國家外語四級或四級以上證書者(6年有效)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語課程,並獲得相應學分; 3.對於公共基礎課程(15年有效),允許已獲得相應科類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如:數學專業畢業的學生可申請非數學專業的高等數學課程免修免考; 4.本科金融學、法學、會計學、工商管理、漢語言文學等專業學生在專科段已修完英語(1)(2)課程的,在本科階段學習中可將英語(3)(4)或大學英語Ⅲ(1)(2)作為必修課來替代英語(1)(2)(替代學分),其學分不低於替代課程; 5.一般情況下,低層次階段所學課程不能替換高層次的階段課程 ; 6.考慮到課程開放的特點,課程開放專業暫不考慮學分替換和免修免考試題; 7.對於法學、會計學和金融學等專業中發展、變化較快的專業課程,要求根據現修課程教學大綱要求,核准單科結業證書有效性。 三、申請免修免考的程序 1.由學生向所在學校提出免修免考課程申請,並填寫申請審核表,同時並提交專業畢業證書(或學籍證明)或單科結業證書(或相應的證明)、相應課程教材(或課程教學大綱)、原學校制發的畢業成績登記表、學習成績證明等有關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人自申請提交之日起2個月內,收到書面形式有關申請結果的通知書。 四、免修免考審批與管理 1.各級電大應在新生入學教育階段,將有關申請課程免修免考的條件和程序向學生介紹。 2.由省級電大按照申請免修免考的條件、申請免修免考的原則,負責對學生有關證件的有效性進行審核,並將有關證件、材料復印存檔且填寫初審意見。 3.省級電大要聘請熟悉課程教學要求且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根據教學內容和要求不低於現修課程教學大綱要求的原則,對有關教材(或教學大綱)進行審核。對於學科發展變化較快的課程,應以學生知識結構的合理性為原則,嚴格控制並適當縮短證書有效年限。審核之後,要認真填寫審定意見及審定結論。 4.省級電大教務處主管領導,要根據免修免考申請條件、原則、專家審定意見及證件的有效性等情況,對申請作最後的審批。 5.省級電大根據批準的申請報告,將免修免考課程人員情況、單科結業證書復印件及審核意見等文件存入學生成績檔案。 6.省級電大應將審批結果,填入「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採用教務管理系統中的成績管理子模塊,錄入免修免考課程數據。將免修免考數據和「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列印稿)隨考試成績單報中央電大。 7.中央電大負責對「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進行審核,並根據省級電大上報的有關情況,對學生的課程免修免考檔案進行抽查。 8.中央電大自收到「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起三個月內,將最終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省級電大。 9.省級電大應按時向申請人反饋審批結果,通知應包括未批準的原因等情況。 10.中央電大對於「開放教育試點」各專業免修免考學生的管理費收費標准不變,各地電大可根據情況酌情向免修免考學生收取管理費用,應減免相應課程的書本費、考試費和面授輔導費等費用,並做好以上相關課程學分的管理工作。 11.省級電大嚴格按照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學生辦理免修免考,否則暫停辦理資格
⑼ 電大如何辦理免考
一、免修免考的原則 1.作為免修免考替代的課程,其專業層次、教學內容、教學要求就不低於現修專業層次、教學內容、教學要求; 2.經審核允許進行學分替換的課程,學分按現修專業中被替代課程規定的學分記載; 3.對批准免修免考課程的成績,按「合格」記載。 4.統設必修課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規定為:(下述課程為單科結業證書) 課程類型 替代必修總學分比例 替代方法 電大課程(含注冊生) 100% 免修免考 國家自學考試課程 40% 免修免考 合作高等學校課程 100% 免修免考 其他高等學校課程 50% 免修不免考 二、申請免修免考的條件 1.已獲得國民教育系列各類高等學校研究生、本科、專科以上學歷,並參加電大高等專科第二專業學習者,其原所學某門課程(6年有效)達到現行教學計劃對該課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 2.已獲得以下證書者所學相關課程予以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 (1)參加廣播電視大學考試(且具有相應層次的學籍)取得單科結業證書(8年有效); (2)參加國家自學考試取得某門課程的單科結業證書(單科結業證書6年有效); (3)國家外語四級或四級以上證書者(6年有效)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語課程,並獲得相應學分; 3.對於公共基礎課程(15年有效),允許已獲得相應科類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如:數學專業畢業的學生可申請非數學專業的高等數學課程免修免考; 4.本科金融學、法學、會計學、工商管理、漢語言文學等專業學生在專科段已修完英語(1)(2)課程的,在本科階段學習中可將英語(3)(4)或大學英語Ⅲ(1)(2)作為必修課來替代英語(1)(2)(替代學分),其學分不低於替代課程; 5.一般情況下,低層次階段所學課程不能替換高層次的階段課程 ; 6.考慮到課程開放的特點,課程開放專業暫不考慮學分替換和免修免考試題; 7.對於法學、會計學和金融學等專業中發展、變化較快的專業課程,要求根據現修課程教學大綱要求,核准單科結業證書有效性。 三、申請免修免考的程序 1.由學生向所在學校提出免修免考課程申請,並填寫申請審核表,同時並提交專業畢業證書(或學籍證明)或單科結業證書(或相應的證明)、相應課程教材(或課程教學大綱)、原學校制發的畢業成績登記表、學習成績證明等有關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人自申請提交之日起2個月內,收到書面形式有關申請結果的通知書。 四、免修免考審批與管理 1.各級電大應在新生入學教育階段,將有關申請課程免修免考的條件和程序向學生介紹。 2.由省級電大按照申請免修免考的條件、申請免修免考的原則,負責對學生有關證件的有效性進行審核,並將有關證件、材料復印存檔且填寫初審意見。 3.省級電大要聘請熟悉課程教學要求且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根據教學內容和要求不低於現修課程教學大綱要求的原則,對有關教材(或教學大綱)進行審核。對於學科發展變化較快的課程,應以學生知識結構的合理性為原則,嚴格控制並適當縮短證書有效年限。審核之後,要認真填寫審定意見及審定結論。 4.省級電大教務處主管領導,要根據免修免考申請條件、原則、專家審定意見及證件的有效性等情況,對申請作最後的審批。 5.省級電大根據批準的申請報告,將免修免考課程人員情況、單科結業證書復印件及審核意見等文件存入學生成績檔案。 6.省級電大應將審批結果,填入「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採用教務管理系統中的成績管理子模塊,錄入免修免考課程數據。將免修免考數據和「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列印稿)隨考試成績單報中央電大。 7.中央電大負責對「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進行審核,並根據省級電大上報的有關情況,對學生的課程免修免考檔案進行抽查。 8.中央電大自收到「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起三個月內,將最終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省級電大。 9.省級電大應按時向申請人反饋審批結果,通知應包括未批準的原因等情況。 10.中央電大對於「開放教育試點」各專業免修免考學生的管理費收費標准不變,各地電大可根據情況酌情向免修免考學生收取管理費用,應減免相應課程的書本費、考試費和面授輔導費等費用,並做好以上相關課程學分的管理工作。 11.省級電大嚴格按照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學生辦理免修免考,否則暫停辦理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