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試行規定
Ⅰ 自考免考問題
1 你說的國家英語四級是公共英語嗎
免考各地規定都不一樣 要是免考了 有的就不能申請學專位了 自考的屬英語不難
2 你這問題得到你們當地招生考試辦問 政策變化很大 何況明年的都沒出來 自考辦免考手續很費勁
3 你這中只可能給你免考 專業所學課 還得開證明什麼的 公共課業會面一些 數學夠嗆
4 不能!!! 職稱和學歷 不掛鉤的
Ⅱ 自學考試課程免考科目及如何辦理免考手續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本科畢業生,可申請免考與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代碼相同的課程,但不可免考頂替後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不超過一半。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或《線性代數(經管類)》、《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或《高等數學(工專)》或《高等數學(工本)》;
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辦理流程:
(1)考生登錄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請後,向縣(區)考辦提交准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完整成績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成績表須從原畢業學校復印,須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2)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列印《辦理免考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後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3)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後,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原件交縣(區)考辦退回考生;列印《免考審核表》與復印件材料一並上報省考辦。
(4)省考辦審核後,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5)考生如辦理免考的課程與原已有成績的課程存在課程頂替關系,則無需辦理免考手續。
(2)關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試行規定擴展閱讀
證書免考:
1、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請考生以當地考辦發布的免考通知為依據辦理免考。
2、取得PETS—2級以上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一)》。有關專業課的免考按各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執行。
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SW95)》模塊及其他任一模塊者(共兩個模塊),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本、專科(段)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4、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等課程。
5、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和《文字處理(word97)》兩個模塊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專科段)的《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
6、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獲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者,可免考農村自考實驗區中相應專業的綜合實踐技術能考核。
7、2005年下半年起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成績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語(二)》課程,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如上海、山東、浙江等地區,詳細情況請咨詢各地考辦。
Ⅲ 自考專科免考政策有哪些
您好,我為您回答: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及自學考試專科以上(含專科)的畢業生(及肄業生、退學生)報考自學考試,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免考已學過並考試成績合格的有關課程。
免考所需資料
要求免考部分課程的考生,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向所在的市、縣(區)自學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考辦)提出申請,填寫《課程免考申請表》一份,並提供下列材料。
1.原畢業學校或自學考試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當年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或專科畢業生(最後一學年)可提供學校教務處證明(原件一份)。
3.原畢業學校的學籍卡復印件一份,並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紅印);或者將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學籍卡復印一份,並加蓋本人人事關系主管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的公章(紅印)。
4.學籍卡應含有每學期所學的課程、學分、學時、考試類型、考試成績等內容。學籍卡上如有更改記錄,應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更正之處加蓋公章(紅印),並由經辦人簽名。
5.自學考試畢業生只需提供本人《畢業生登記表》中成績欄部分的復印件一份即可。
免考條件
統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課程
國生教育解析:如果考生是各類高校學生報考自學考試,可以適當免考學分相同、課程名稱相同的自考科目。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報考同一學歷層次第二專業的免考
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段)專業,或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名稱和要求相同(或較低)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不超過一半。
報考高一學歷層次專業的免考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免考手續
考生登錄系統,通過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請後,向縣(區)考辦提交准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完整成績表的原件及復印件。如成績表須從原畢業學校復印,須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1]。
縣(區)考辦收集考生材料,列印《辦理免考手續憑證》交考生,然後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市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後,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原件交縣(區)考辦退回考生;列印《免考審核表》與復印件材料一並上報省考辦。省考辦審核後,考生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考生如辦理免考的課程與原已有成績的課程存在課程頂替關系,則無需辦理免考手續。
Ⅳ 自學考試免考的條件
1、統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課程。
如果考生是各類高校學生報考自學考試,可以適當免考學分相同、課程名稱相同的自考科目。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和專科畢業生以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第二專業,均可按規定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
2、報考同一學歷層次第二專業的免考。
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段)專業,或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名稱和要求相同(或較低)的課程。
3、報考高一學歷層次專業的免考。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4)關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試行規定擴展閱讀:
自考免考的注意事項:
1、凡取得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合格證書或成績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專、本科段各專業中的英語課程。
2、凡取得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合格證書或成績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可免考專、本科段各專業中的英語(一)(課程代碼:00012)、英語(二)(課程代碼:00015)、綜合英語(一)(課程代碼:00794)和綜合英語(二)(課程代碼:00795)課程。
3、凡獲得NCRE一級以上(含一級)合格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代碼:00018)和計算機應用基礎實踐(課程代碼:00019)課程。
Ⅳ 自考免考的條件
1、申請課程免考者應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學考試合格成績。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與所報自學考試學科專業開設的課程相同(名稱相同或名稱不同但能判明內容相同)、要求不低於所報自學考試學科專業開設的課程。
3、省級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課程。
Ⅵ 關於自考免考政策。
自學考試免考政策:
免考對象:
免考對象: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經國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備案的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各類高校)的研究生、本科、專科畢業生(含本科肄業生、退學生,不含進修畢業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可按規定免考確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考查課程不屬於免考范圍。
各類高校本科肄業生原則上按專科畢業生對待;高校退學生只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政治理論課和公共基礎課。
課程結構分類:
自學考試課程結構分類:政治理論課、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
政治理論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公共基礎課:大學語文、英語(一)、英語(二)、高等數學(工專)、高等數學(工本)、高等數學(一)、線性代數(經管類)、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復變函數與積分變換、物理(工)、計算機應用基礎。
免考科目:
1、政治理論課的免考
政治理論課的免考:考生在專科及專科以上各類高校期間確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政治理論課,可以免考相同名稱的政治理論課。
2、公共基礎課的免考:
①數學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自學考試專科和本科的高等數學課程;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高等數學合格的,可免考除「高等數學(工本)」之外的相同名稱的高等數學課程;各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相同名稱的高等數學課程。
②漢語言文學、新聞學、秘書及相近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已學過「大學語文」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可免考「大學語文」課程。
③各類外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各類專科畢業生已學過「英語」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可免考「英語(一)」課程;各類本科畢業生已學過「英語」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可免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取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及以上考試證書者,可免考「英語(二)」課程;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二級及以上考試證書者,可免考「英語(一)」課程。
④各類計算機專業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已學過「計算機應用基礎」且考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或「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部分);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c語言程序設計(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高級語言程序設計」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上機考試兩部分);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pc技術(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微型計算機及其介面技術」和「微型計算機原理及應用」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上機考試兩部分)。取得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計算機應用基礎」模塊合格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⑤各類物理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課程;理工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已學過「普通物理」、「大學物理」、「物理」等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可免考「物理(工)」課程。
3、專業基礎課及專業課的免考:
①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第二學歷或本科,可免考與原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當或比原專業要求較低的課程。
②各類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專業、各類高校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可免考與原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當、或比原專業要求較低的課程。
③取得公共關系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者可免考「公共關系學」課程;取得市場營銷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者可免考「市場營銷學」課程等,其他類似問題仿此處理。
④考生取得國家英語等級考試的PETS—3級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二);取得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在個別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如上海、山東、浙江等地區,請考生以當地考辦發布的免考通知為依據辦理免考。
⑤取得PETS—2級以上筆試合格成績可免考英語(一)。有關專業課的免考按各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執行。
⑥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模塊及其他任一模塊者(共兩個模塊),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本、專科(段)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⑦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以上證書者,或獲得全國NIT 《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類專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等課程。
⑧獲得全國NIT 《計算機操作基礎win-dows95)》和《文字處理(word97)》兩個模塊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專科段)的「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
⑨2005年下半年起大學英語四級六級成績不再免考自考本科《英語二》課程,詳細情況請咨詢各地考辦。
免考手續:
考生在考籍變動期間向市自考辦提出申請,並附有關證明材料(准考證、畢業證原件、原畢業專業學習成績原件或加蓋當地人事部門印章的復印材料)。市自考辦審核後,將有關證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數據報省自考辦審批。免考手續每年辦理兩次,安排在每次考試成績公布後集中審批,過期一律不辦。課程免考批准後,有關證明材料退還本人。
免考實踐性環節課程,考生需持有關材料到主考學校辦理免考手續。
Ⅶ 自考免考科目有哪些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本科畢業生,可申請免考與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代碼相同的課程,但不可免考頂替後的課程。其中非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相近專業的,免考課程不超過一半。
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即專升本),可以免考專科和本科中課程名稱、代碼、學分完全相同的課程。
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本科(段)或專科(段)專業,可免考本、專科(段)中以原學專業基礎知識所組成的課程,如數學專業畢業生,可免考《高等數學(一)》或《線性代數(經管類)》、《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或《高等數學(工專)》或《高等數學(工本)》;
中文專業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物理專業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英語專業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或《英語(二)》等。
(7)關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試行規定擴展閱讀
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的性質,以及它在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發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通知,國發[1988]15號,第三十二條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非在職人員錄用後,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
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於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准執行。獲得自考本科學歷根據國家教育部1988年15號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相同的法律效力。
Ⅷ 關於自考的公共課免考問題
成科: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規定:「已經取得高等學校研究生、本科生或專科生學歷的人員,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免試部分課程。」
原有畢業學歷層次
報考自考學歷層次
可申請免考課程
研究生、本科生
專科
公共課和名稱要求相同課程
專科生、本科肄業(退學)生
專科
公共課
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
本科
公共課
自考(專科、本科)畢業生
專科、本科
公共課和名稱要求相同課程
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
專科、本科
可申請免考能代表其原所學專業性質的公告基礎課。如數學專業畢業可免考「高等數學(一)」等
Ⅸ 求問安徽省自考方面關於課程免考的規定
根據:
關於印發「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暫行規定」的通知。皖考委[2006]05號文件。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暫行規定
為適應我省教育改革 發展形勢的要求,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及全國考委《關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試行規定》,經研究特製定「安徽省高等教育 自學考試課程免考暫行規定」。
一、免考對象:國家 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經國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備案的成人高等學校和民辦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各類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本科、專科畢業生(含符合條 件的肄業生和退學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含在考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均可按本規定實施免考。
二、高等教育自學 考試的課程分類:
1、公共基礎課程: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鄧小平理論概論、法律基礎與思想道德修養、毛澤東思 想概論、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以上5門課程為公共政治課)、大學語文、高等數學、物理 (工)、計算機應用基礎(理論)、公共英語。
2、專業基礎課。
3、專業課。
三、學歷課程免考 規定:
1、 各類高等學校的本科 或本科以上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本科或獨立本科段專業,可免考公共政治課(提供畢業證書即可)和課程名稱相同、學分及內容要求同於或低於原 所學專業的公共基礎課程、專業基礎課程。
2、各類高等學校的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專業,可免考公共政治課(提供畢業 證書即可)和課程名稱相同、學分及內容要求同於或低於原所學專業的公共基礎課程、專業基礎課程(含跨專業報考本科要求加考的相應的專業專科課程)。
3、各類高等學校的專科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專業,可免考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同且成績合格的公 共政治課。
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合格成績可在不同專 業使用。
5、各類高等學校的專 科、本科肄業生,退學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的考試,可以免考同一學歷層次的課程名稱相同、學分和內容要求同於或低於原所學課程且成績合格的公共基 礎課程。
6、各類高等學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畢業生 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的考試,可免考與原所學專業相應的公共基礎課程。如各類外語專業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可免「英語」課程。計算機專業畢業生報 考,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理論)"課 程。數學專業畢業生報考,可免考專科和本科的"高等數學"課 程。漢語言文學、新聞、文秘等專業專科及專科以上畢業生報考,可以免考"大學語文"課程,物理專業畢業生可以免考"物理(工)"課程等。
四、非學歷證書免考規定:
1、全國英語等級考試:
凡參加全國英語等級 考試(PETS)二級(及以上)筆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英 語(一)"課程;凡參加PETS三級(及以 上)筆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英語(二)"課 程。
2、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
1)凡獲得NCRE(全國計算機等級證書考試,下同)一 級(及以上)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0018)或《計算機 應用技術》(2316)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上機考試兩部分);凡獲得NCRE二級(及以上)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合上機 考核兩部分)。
2)凡獲得NCRE二級C語言程序設計(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 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高級語言程序設計》(0342)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兩部 分)。
3)凡獲得NCRE三級PC技術(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以免 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微型計算機及其介面技術》(2319)和《微型計算機原理及應用》(2277)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兩部分)。
3、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
1)獲得自學考試系統組織的「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NIT) 考試」各模塊之一合格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2) 獲得自學考試系統組織的「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NIT)考試《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 塊合格證書者可免考「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
4、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NTST)
凡獲得「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NTST)」初級以上證書的考生,可以頂替「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中級)(課程代碼:4304)」課程的成績;獲得「全國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水平考試(NTST)」 中級以上證書的考生,可以頂替「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高級)(課程代碼:3301)課程的成績。
五、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