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專項計劃課程設置
❶ 高校專項計劃報名
「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該專項計劃是國家為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而開辟的渠道之一。」
通俗地講,有兩個缺一不可的條件:
學生戶籍必須在邊遠地區、貧困、民族地區且學生在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這句話就是說你的戶籍和你高中所在地一致並且你在高中實際就讀了三年)這些學生通常會享受「國家專項計劃」。
ps:如果你所在的地區沒有享受國家專項計劃的資格,那麼同樣也沒有享受高校專項計劃的資格
2.在能享受「國家專項計劃」之外,農村戶籍的學生才能享有本文所說的「高校專項計劃」。(這是國家給農村戶籍學生的照顧和鼓勵了)關於農村戶籍的認定,根據當地公安局認定為准。
ps:學姐一直以為自己是城鎮戶口,一直到在填寫高考報名表時,才得知自己的戶籍是農村戶口,從而意外獲得了此資格。所以,和高考報名表上面的戶口類型保持一致。
其次高校專項有什麼用呢?
幫助你在高考填報時,多一個選擇,增大你錄取的幾率。以學姐為例,高考國家專項計劃慘遭退檔,退檔後學姐成功被高校專項計劃撈了一把,成功通過高校專項計劃上岸。
縮小你的競爭范圍。無論是國家專項計劃,還是高校專項計劃,其本質不是給你加分,是為你縮小競爭范圍。在國家專項計劃中,和你競爭名額的不是那些省會城市的高材生,相反是同樣擁有這份資格的考生。這大大縮小了你的競爭范圍。同理,高校專項計劃進一步把你的競爭范圍縮小:首先符合國家專項計劃的條件;其次要是農村戶籍;再其次進行了高校專項申報,另外你的成績要優異,品學兼優。所以呢,一旦你符合高校專項資格,並在高考志願填報,那麼你的錄取機率大大提高。
沖一沖更好的學校。既然競爭范圍縮小,錄取幾率高,可以適當沖一沖更好的學校。以學姐為例,在高校專項計劃中選擇了沖一下最低錄取名次比學姐錄取名次高150名左右的學校。(150名大概在7分左右的差距)
❷ 高校專項計劃是一般計劃還是國家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又稱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是國家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讓更多的農村學生上大學而出台的一項政策。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 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招生任務由直屬高校和其 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劃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國家專項計劃,是指每年在全國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1萬名左右專項計劃,以本科一批招生計劃為主。本科計劃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在本科一批招生的地方高校共同承擔招生及培養任務,高職計劃由國家示範性(含骨幹)高等職業學校承擔招生及培養任務。通過專項計劃的實施,增加貧困地區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促進教育公平;引導貧困地區基礎教育健康發展,提高教育水平;鼓勵學生畢業後回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為貧困地區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撐。
❸ 高校專項計劃是什麼意思
教育部公布抄關於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6年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下稱「國家專項計劃」)繼續計劃招生5萬人;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計劃(下稱「高校專項計劃」)不得少於相關高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下稱「地方專項計劃」)的招生人數也首次定為,不少於有關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
❹ 高校專項計劃
提前批的來特殊類型、A、B以及本一特殊自類型批、本科一批、地方專項計劃都是在6月24日18時到6月27日18時進行填報。填報的時候你已經知道自己的分數和排名,當年的招生計劃也拿在手裡。以2017年的錄取數據為例。假如你是一個理科生平時的成績在610分,這個分數是考不上電子科技大學(歷年錄取分數630多分)的,但是通過了電子科技大學的高校專項選拔獲得了降30分的錄取優惠,就意味著只要電子科技大學的投檔線不高於640分,你就會被電子科技大學錄取。高考公布分數的時候你考了650分,這時在進行高考志願填報的時候,電子科技大學已經不能選了,你完全可以選武漢大學、南開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財經大學等。你志願填報的時候,這個高校專項計劃的本一特殊批就不能填了。如果這種情況你還是填報了電子科技大學就得不償失了,就出現了被電子科技大學錄取而失去了後面更高學府的機會了。當然你對電子科技大學情有獨鍾除外。
❺ 關於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面向有關省(區、市)確定實施的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①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③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辦法由有關省(區、市)研究確定。
二、招生計劃及優惠政策
2016年計劃招生70人,入選人數不超過「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計劃的2倍,全部為理工科計劃。具體招生專業為:機械類、能源動力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環境工程、冶金工程、采礦工程、礦物加工工程、土木工程、安全工程。
入選合格考生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在入選考生里綜合成績排名前10%的考生,高考實際考分達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即可(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2)其他入選者高考實際考分達到我校在當地模擬投檔線下40分(江蘇省20分)以內,且不低於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
三、申請流程
1.網上報名:符合我校報名條件的考生須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注冊,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完成報名申請後用A4紙列印報名申請表。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6日-4月25日。
2.材料准備:
(1)《北京科技大學2016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加蓋中學公章,並由中學負責人簽字。
(2)個人陳述,須本人手寫,字數限1200字以內,內容必須包含以下4個方面:①基本人生觀和價值觀;②主要參與的實踐活動(學生幹部、公益活動等)及感悟;③對申報專業的認知以及大學學業規劃;④學生自己做過的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以上作為四部分的標題。
(3)報名系統中上傳的獲獎證書(復印件)等資料(須加蓋中學公章)。
(4)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註:以上材料均需A4紙標准,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將以上材料一同於4月28日之前以特快專遞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收件人:王老師,聯系電話:62332893,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郵編:100083),郵件請註明:高校專項計劃申請材料。考生可從「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查詢申請材料是否寄達(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四、選拔程序
學校招生辦公室、相關學科專家和紀檢部門共同參與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過程,確保招生的公平和公正。
1、材料初審:我校成立專家評審組,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結合考生申請材料及培養潛質確定初審合格考生名單。
2016年5月30日起考生可在「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查詢初審結果。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站公示,無異議者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並報學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學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
請初審合格者於2016年5月30日關注「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公布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考試通知」,了解考試相關安排,並在網上進行考試確認。
2、復試:初審合格考生方可到北京科技大學參加復試,測試形式為筆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總分350分)
(1)筆試:筆試內容為數學、物理,滿分為300分。
(2)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是專家根據考生報名提供材料的學業水平、榮譽稱號、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個人陳述等多方面對考生進行評定。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滿分為50分。
3、確定入選名單並公示:
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入選考生候選名單、優惠檔次和認定專業,並報請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
入選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無異議者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台並報學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請考生自行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查詢考試結果,學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
4.高考錄取辦法:
(1)入選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具體志願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准。
(2)入選考生須在第一或第二專業志願中填報我校認定專業,前兩個高考專業志願中的非認定專業在錄取中不享受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優惠政策,非認定專業須考生實際考分達到我校相應普通類專業錄取分數方給予錄取到非認定專業。
若考生沒有按我校以上要求填報高考志願的,不再享受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的優惠政策。
(3)入選考生請務必在高考成績公布且高考志願填報後,須在2016年6月下旬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下載「《2016年北京科技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高考成績志願回執》」,填寫並及時傳真回我辦,未及時回傳此回執,視為自動放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認定資格,不再享受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的優惠政策。(請關注2016年6月下旬我校本科招生網上發布的「2016年北京科技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高考成績志願回執填報注意事項」)
五、監督機制
1、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准、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對招生工作參與人員加強管理,嚴防權力尋租現象發生。
3、中學及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考生的選拔資格。
六、報名及考試安排
1、網上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4月25日
2、材料郵寄截止時間:2016年4月28日(以學校收到推薦材料為准)。
3、網上確認時間:2016年5月30日-6月1日(初審合格考生須在此時間段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確認是否參加復試,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確認的視為放棄復試資格,不再安排考場)。
4、報到及考試時間:初審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考試,2016年6月10日報到,6月11日考試(請關注我校網上「北京科技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考試通知」)。
❻ 高校專項計劃怎麼填
入選高校專項計劃資格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單報志願、單獨錄取,在本科一批開始前完成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有關高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志願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准。
高校專項計劃,即「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是國家為更好地促進教育公平、讓更多的農村學生上大學而出台的一項優惠政策,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招生任務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劃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❼ 落實新高考方案 高中課程如何架構
江蘇省教育廳召開江蘇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新聞發布會,江蘇新高考方案將從2018年新高一起實施。高考時間與原時間一致,每個科目的分值正在聽取各方意見,改革後分值比現行480分的方案要高,未來新方案的分值與「不分文理」的浙江方案接近。【實施時間】高考綜合改革2018年啟動,2021年正式實施教育部明確江蘇省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時間為2018年,並要求於2018年6月底前將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報教育部備案後向社會公布。根據這一要求,江蘇省新一輪高考綜合改革方案應該是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開始啟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實施。【總體框架】實施「3+3」模式,選考科目從「6選2」調整為「6選3」 在高考科目設置方面,和現行高考方案相比,江蘇省普通高考統考科目仍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保持不變。選考科目由現行的「6選2」調整為「6選3」,即由學生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選考科目,並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一科兩考】江蘇考生高中期間同一必考科目可考兩次在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方面,為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要求,江蘇省實施招收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在改進考試形式和內容方面,和現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相比,我省將開齊開足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13門科目均列入必考科目范圍,江蘇省考生在高中期間可以享受同一必考科目參加兩次考試的機會。【加分項目】減少加分項目和分值,2016年起少數民族考省高校加3分在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方面,嚴格執行教育部等相關部委關於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要求。自2015年起,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的考生加分政策;自2016年起,將少數民族考生照顧政策調整為「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高校加3分投檔」。【各科分值】各科目分值還在制定中,預計和浙江總分700多分接近記者了解到,江蘇新高考各科目分值還在制定中,預計和浙江總分700多分接近。江蘇省新高考英語聽力和口語一年兩考,筆試怎麼考還在聽取意見。按照新方案,在綜合素質評價上,江蘇將國家提出的德、智、體、美等方面的要求,具體拓展為:思想品德與公民素養、學習水平與課程修習、體育運動與身心健康、審美素養與藝術特長、創新能力與社會實踐、自我認知與生涯規劃等六個部分,更有針對性、引領性、操作性和有效性。
❽ 高校專項計劃和國家專項計劃分別是什麼意思
1,高校專項計劃來(高考農村專自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規定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2,國家專項計劃即是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是由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共同制定的一項專項計劃。
其主要內容是在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適量招生計劃,面向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貧困地區)生源,實行定向招生,引導和鼓勵學生畢業後回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和服務。
(8)高校專項計劃課程設置擴展閱讀:
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招生學校為中央部門高校和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實施區域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2018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❾ 關於高校專項計劃是什麼解釋
什麼是高校專項計劃?
答:高校專項計劃,又稱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是國家為更好地促進專教育公平、屬讓更多的農村學生上大學而出台的一項優惠政策。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招生任務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劃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