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初級葯師課程
Ⅰ 2014年初級葯師考試合格分數是多少
歷屆初級葯師考試成績合格標准為60分
Ⅱ 2014年初級葯師怎麼職稱評審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葯學技術人員的職業准入控制,確保葯品質量,保障人民用葯的安全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及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內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國家實行執業葯師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的范圍。
第三條 執業葯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登記,在葯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葯學技術人員。執業葯師英文譯為:LicensedPharmacist
第四條 凡從事葯品生產、經營、使用的單位均應配備相應的執業葯師,並以此作為開辦葯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必備條件之一。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需由執業葯師擔任的崗位作出明確規定並進行檢查。
第五條 人事部和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全國執業葯師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資格考試、注冊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試
第六條 執業葯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一般每年舉行一次。
第七條 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擬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編寫培訓教材、建立試題庫及考試命題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的原則,統一規劃並組織考前培訓。
第八條 人事部負責組織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並確定合格標准。
第九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二)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三)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四)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五)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第十條 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葯師資格證書》。 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第三章 注冊
第十一條 執業葯師資格實行注冊制度。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為全國執業葯師資格注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為注冊機構。人事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對執業葯師注冊工作有監督、檢查的責任。
第十二條 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申請注冊。經注冊後,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未經注冊者,不得以執業葯師身份執業。
第十三條 申請注冊者,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
(二)遵紀守法,遵守葯師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執業葯師崗位工作。
(四)經所在單位考核同意。
第十四條 經批准注冊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監督管理局在《執業葯師資格證書》中的注冊情況欄內加蓋注冊專用印章,同時發給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統一印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葯師注冊證》,並報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備案。
第十五條 執業葯師只能在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執業葯師變更執業地區、執業范圍應及時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十六條 執業葯師注冊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證者須到注冊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再次注冊者,除須符合第十三條的規定外,還須有參加繼續教育的證明。
第十七條 執業葯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單位向注冊機構辦理注銷注冊手續:
(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受取消執業資格處分的。
(四)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從事執業葯師業務的。
凡注銷注冊的,由所在省(區、市)的注冊機構向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備案,並由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定期公告。
Ⅲ 2014年初級葯師考試合格分數是多少
根據對2014年葯師資格考試數據的統計分析,9月28號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衛生計生委有關部門協商,10月8號公布2014年初級葯師考試分數線如下:2014年初級葯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准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100分)。
Ⅳ 人衛版初級葯師教材2015和2014有什麼區別我明年考試可以看去年的書么
沒有什麼變化,特別是主要的知識點不會變化。出版社每年搞一個版本,不過是吸引眼球的噱頭而已。
Ⅳ 2014年全國初級葯師考試成績滾動管理舉例
初級葯師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已參加初級葯師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餘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餘科目考試並合格的,由該在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並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舉例如下:
2003年考生甲報考了初級葯師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考試後通過了基礎知識、專業知識;2004年報考了初級葯師相關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如果這兩科都通過,則通過初級葯師專業的考試;如果相關專業知識通過,專業實踐能力沒有通過,考生甲2003年的成績已經作廢,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過初級葯師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3個科目,才算通過初級葯師的考試。
異地考生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報考了初級葯師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考試後通過了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因工作調動原因,2004年在天津報考了初級葯師的相關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如果這兩科都通過,則通過初級葯師的考試,由天津進行數據合成統計,並由天津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考生專業資格證書;如果相關專業知識通過,專業實踐能力沒有通過,考生乙 2003年的成績已經作廢,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3個科目,才算通過初級葯師的考試。
Ⅵ 2014年初級葯師資格分數線是多少
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規定兩年為一個考試周期。即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回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答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各科目考試合格標准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例如:應試人員於當年參加執業葯師資格考試,有兩個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第二年須參加另外兩個科目的考試,若成績合格則視為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醫,若其中有一個科目考試成績不合格,則第三年只承認第二年考試中合格科目的成績,另外三個科目須重新參加考試,如此滾動。
Ⅶ 2014-2015年全國初級葯師資格分數線是多少
您好!一通教育回復: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的通知,2015年初級版葯師考試權分數線已經確定為60分,
根據對2014年對初級葯師資格考試數據的統計分析,9經與衛生計生委有關部門協商:初級葯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准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100分)。
Ⅷ 2014-2015年初級葯師資格分數線是多少
經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會議討論決定,2014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分數線為:
臨床執業醫師:363;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176;
口腔執業醫師:359;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178;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348;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143;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醫師:351;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2;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執業醫師:351;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2;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65;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180;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醫師:298;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31;
師承或確有專長蒙醫執業醫師:298;
師承或確有專長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31;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醫師:346;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50;
師承或確有專長藏醫執業醫師:346;
師承或確有專長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50;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醫師:383;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76;
師承或確有專長維醫執業醫師:383;
師承或確有專長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76;
具有規定學歷的哈薩克醫執業醫師:191;
具有規定學歷的哈薩克醫執業助理醫師:94;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272;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20;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20。
經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2015年11月30日會議討論決定,2015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分數線為:
臨床執業醫師:360
口腔執業醫師:358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355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執業醫師:356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執業醫師:356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73
具有規定學歷蒙醫執業醫師:292
師承或確有專長蒙醫執業醫師:292
具有規定學歷藏醫執業醫師:338
師承或確有專長藏醫執業醫師:338
具有規定學歷維醫執業醫師:373
師承或確有專長維醫執業醫師:373
具有規定學歷傣醫執業醫師:362
師承或確有專長傣醫執業醫師:362
具有規定學歷哈薩克醫執業醫師:203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醫師:270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醫師:270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269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269
Ⅸ 2014初級葯師報名條件
不夠年限,要五年呢
Ⅹ 2014初級葯師考試試題是單選題嗎
2014初級葯師考試試題是單選題,但形式略有不同。
初級葯師考試題型如下專:
1、基礎知屬識
單選題、共用備選答案單選題
2、相關專業知識
專業知識 單選題、共用備選答案單選題、共用題干單選題
3、專業實踐能力
下面分別介紹各種題型:
1、單選題
由1個題乾和5個選項組成,題干在前,選項在後。每道題只有1個正確選項,其餘均為干擾選項。
2、共用題干單選題
題干為一個病例摘要,並據此提出2~6個相互獨立的問題,以考查考生對所學知識和技能的簡單應用能力。每個問題只有1個正確選項,其餘為干擾選項。此題型的答題過程在機考時是不可逆的,即進入下一問題後不能返回修改已答題目。
3、共用備選答案單選題
由5個選項和2~3個題干組成,選項在前,題干在後。若幹道題干共用一組選項,且每個題干對應一個正確選項,選項可以重復選擇或不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