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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國際私法課程視頻

發布時間: 2020-11-18 23:58:37

⑴ 自考本科國際私法怎麼復習

普通自考學習要教材大綱、練習題、歷年真題、網上一些學習資料綜合復習才回可以。
自考制定學習計劃要根據你答的時間考試計劃來安排你的考試,時間多學習就快一些,當然也可以從網路上下載資料學習,按照教材與考試大綱相結合的方法來學習,畢竟自考需要靠自己的真實力才可以。

自考學習以自己學習為主,主要參考教材和考試大綱加上一些網上學習資料,此外就是歷年的考試真題。重點就是吃透考試大綱,用好教材,這是出題的根本,最好是在買一套模擬題做做,鞏固學習成果,要制定計劃花時間好好學習的。自考要靠真知識才能通過的。

⑵ 國際私法自考重點是哪幾章

國際私法的淵源
它是用以表現國際私法規范的具體形式。國際私法在源源上具有兩重性,既包括國內成文法和判例,還包括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
一,國內成文法
國際私法規范最早是在國內立法這出現的,至今,國內立法仍是國際私法的最主要的淵源。
k沖突法的國內立法的不同立法方式:
1,將沖突規范分散規定在民法典的有關章節中,1804年《拿破崙法典》
2,以專門法典或單行法規的形式只的制定系統的沖突法規范,最早的是1896年的:德國民法施行法》
3,在民法典或其他法典中以專篇或專章,比較系統的規定國際私法規范
4,在不同單行法規中,就有關方面的涉外民事關系指定法律適用規范。
二,國內判例
判例是指法院的某判決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成為以後審判同類案件的依據。大陸法系國家早先不承認判例可以作為法律的淵源。英美一直以判例為主。戴西1896年《沖突法論》,美國里斯第二部《沖突法重述》
我國對判例的態度:我國一般不承認判例可以作為法的淵源,但在國際私法中,我們應充分認識判例的作用。
1,因為在國際法領域,光靠成文法是不足以應付司法實踐的需要的,在必要時,牙膏容許法院通過判例來彌補成文法的缺漏。
2,在案件判決涉及普通法國家的法律時,更需要直接引用它們的判例作為判決的根據過承認他們依判例做出的判決。
3,趕快十分的原則與制度,也需要通過判例來加以發展。
判例在我國的體現:我國雖不把判例作為法律,但最高人民法院的或有關中央機關的某些批復或意見毛豆在一個時期成為處理同類案件時遵循的依據。
三,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國際慣例。
1 ,19世紀起,國際社會已經開始從事統一沖突法、統一程序法和統一實體法的工作。 2,國際慣例氛圍國際習慣和國際貿易慣例。前者在國際私法中沒有肯定性的沖突規范,後者在估計上起著統一實體規范的作用。 四,一般法理,國際私法之原則及學說 國際私法和國際公法的關系
國際私法是國內法還是國際法有不同的觀點:
1,國際私法也是國際法。
2,國際私法不是國際法而是國內法。
3,國際私法目前主要是國內法,但將繼續增加國際法的成分或因素。
4,國際私法介於國際公法和國內法之間。 國際私法和國內民法的區別 25 國際私法的基本原則 25
第二章
一、國際私法的國內立法史
到了18世紀下半葉以後開始進入「立法的國際私法」階段
在歐洲,受到18世紀荷蘭學派的「國際禮讓說」的重大影響。最早在國際私法中規定沖突規范的是1756年《巴伐利亞法典》,但影響最到的還是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
1804年法國民法典的特點:
1、在屬人法方面,把自「法則區別說」以來一直在歐洲實行的住所地法改為國籍國法。2、在一些條紋中都是通過單邊沖突規范只規定對什麼問題適用法國法。
3、採取分散在有關篇章中規定實體民法規范的同時,附帶規定相關的沖突規范的立法方式。 19世紀末,以單行規范專門規定沖突法的立法方式的代表性的是〈德國民法施行法〉和〈日本法例〉 國際私法的國內立法的的新發展的主要表現 31
二,國際私法的國際立法史
對統一的國際私法應做廣義的理解,它包括對傳統國際私法的統一,也包括對實體民商法的國際統一。
最有成效,最有影響的統一國際私法的國際組織是海牙國際私法會議 統一私法的國際組織首推羅馬的「國際統一私法學會」
三、國際私法學說
1、義大利法則區別說 11世紀 巴托魯斯
2、法國的法則區別說 杜摩蘭 意思自治原則
3、荷蘭的國際禮讓學說 17世紀 胡伯 三原則
4、薩維尼的法律關系本座說 19世紀 被喻為「近代國際私法之父」
5、英國既得權說 18世紀 戴西 6、庫克的「本地法」說 (s)當代國際私法新發展
1,國際私法范圍與內容的闊法和豐富
2,國際私法各個分支學科的形成
3,國際私法趨同化傾向的加強
4,傳統沖突法和其學說的深化
我國國際私法的歷史:在唐朝就已經開始 第三章
1,外國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 52
2,國民待遇原則的概念和意義 53
3,最惠國待遇原則的概念,特點,作用,分類和適用范圍。它與國民待遇原則的差異54 55
4,最惠國待遇的例外事項 56
5,委過人在我國的民事法律地位(外國人在中國依法享有那些權利) 59 第四章
1,沖突規范的概念和特點62
2,沖突規范的結構 63 *
3,沖突規范的類型 63 (主要是靠示例)
4,沖突規范在立法中的作用 67*
5,准據法表述公式有那些?分別解決什麼問題? 68-69
6,連接點的概念和意義 70* 7,連接點的軟化處理 71
8,識別的概念 71 奧格登訴奧格登案 最早由卡恩和巴丁提出
9,識別的依據 75
10,先決問題的構成要件 76 最早由梅西奧和汪格爾提出
11,區際法律沖突的概念和解決方法 80 12,法律選擇的方法的種類 83 第五章
1,反致的概念。重要是記住各種反致的示例 福果案
2,反致 產生的原因 90-91

3,反致制度的發展趨勢 93
4,我國對反致的態度:排除
5,公共秩序的概念和立法方式 99
6,運用公共秩序時注意的問題 答條框
7,法律規避的概念和構成要件 鮑富萊蒙案 8,對法律規避加以禁止的兩類情況 108
9,我國有關法律規避的規定 109
10,外國法的查明的概念和方法 109我國立法對外國法查明的規定 110
11,外國法不能查明時的法律適用 111
12,外國法錯誤適用的兩類情況和我國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
1,國籍的概念及意義 114
2,國籍沖突的解決 115*和我國的相關規定 *
3,住所的積極沖突和產生的原因 119 解決的原則和方法 120
4,121頁第一段12行引號內的規定
5,自然人的行為能力發生法律沖突時,應適用何種准據法的主張 122
6,涉外失蹤和死亡宣告的管轄權 123和法律適用123
7,自然人行為能力的限制和例外 124
8,我國立法對自然人行為那裡的法律適用 124 k
9,對於在內國的外國人的禁治產的宣告的管轄的主張 125 第七章
1,我國確定法人國籍的規定 130
第二段引號內的字和第三段 *
2,法人住所的主張 131
3,對我國法人的認許的解決 133
4,外國法人認許的程序 133
5,我國對外國法人的認許採取:特別認許
第八章
1,法律形式要件准據法的種類 138
2,被代理人與代理人關系的准據法的主張 140
3,關於代理法律適用的海牙公約的規則 145
第二段公約第五條
4,物之所在地法的適用范圍和例外 150*k
第十章
1,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的法律適用的各種主張
2,*巴黎公約的四原則 168
3,伯爾尼公約的三原則 174
4,世界版權公約的特有內容 176
5,*trips協議 182
第十一章
1,*合同准據法的發展階段 188
2,*合同准據法的原則 189 結合中國的有關規定看 3,對特徵履行說的規定的方式 193 4,合同爭議的廣義理解 203 5,適用國際慣例的條件 204

⑶ 自考法律本科有哪些科目

這個,應該因您報考學校而異的~

這里是某學校招生時的考試科目,您可以參考一下:
共計15門課程

毛澤東思想概論
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
英語(二)
法律文書寫作
國際私法
國際經濟法概論
合同法
公司法
勞動法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
知識產權法
婚姻家庭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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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一) 任選三門
稅法
票據法
公證與律師制度
房地產法
保險法
-------------------------------------------------------------------------------
畢業論文

說明:法律、經濟法學、行政法學、律師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本專業不需加考;監所管理專業需加考民事訴訟原理或民事訴訟學一門;其他專業需加考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四門課程。2.40歲以上的考生可免考英語,但需加考三門選考課。

——————

毛澤東思想概論、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中國法制史、律師公證實務、企業法、合同法、勞動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工業產權法、環境保護法、公司法、外語(英、日、俄、法任選一門),另加畢業論文。
非法律專業考生報考法律本科須加考法理學、刑法學、民法學三門課程。

⑷ 國際私法03自考卷和參考答案

全國200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國際私法試題

--------------------------------------------------------------------------------

課程代碼:00249

一、單項選擇題(在每小題的四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一個正確答案,並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填在題乾的括弧內。每小題1分,共30分)

1.在沖突法的國內立法方式上,我國主要採取的作法是( )

A.將沖突規范分散規定在民法典的有關章節中

B.制訂單行沖突法典

C.在民法或其他法典中以專編或專章,比較系統地規定沖突法規范

D.主要以判例和學說為依據

2.現在,印度、土耳其、敘利亞等國,當事人往往因宗教不同而適用不同的婚姻法從而可能產生法律沖突,這種法律沖突被稱為( )

A.區際法律沖突B.時際法律沖突

C.人際法律沖突D.國際法律沖突

3.1978年海牙《代理法律適用公約》適用范圍很廣。在下列各項中,唯一不適用的是( )

A.隱名代理B.商業代理

C.非商業代理D.信託代理

4.外國人在內國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過( )

A.單邊沖突規范直接規定B.雙邊沖突規范間接規定

C.國際慣例規定D.國內立法或國際條約直接加以規定

5.自義大利法則區別說誕生後,最早以當事人的本國法作屬人法的是( )

A.1756年的《巴伐利亞法典》B.1794年的《普魯士法典》

C.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D.1900年的《德國民法典》

6.提倡"規則選擇"或"結果選擇"方法,以取代傳統的"管轄權選擇"方法的學者是( )

A.庫克B.里斯C.艾倫。茨威格D.凱弗斯

7.在1928年召開的哈瓦那第六屆泛美會議上,通過了著名的( )

A.《布斯塔曼特法典》

B.《關於解決本國法與住所地法沖突的公約》

C.《支票統一法公約》

D.《婚姻法律沖突公約》

8.被認為採用了英國學者莫里斯提出的"侵權行為自體法"說的一個最有名的案例為( )

A.鮑富萊蒙案B.福哥案

C.特魯弗特案D.巴蓓科訴傑克遜案

9.假設A國和B國是《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成員國,C國未加入,如果合同當事人未選擇准據法,對下述糾紛中國法院應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的是( )

A.中國公司與A國公司締結的合同B.中國公司與B國公司締結的合同

C.中國公司與C國公司締結的合同D.A國公司與B國公司締結的合同

10.假設中國甲公司在日本承包一發包人為韓國乙公司的橋梁建設工程,工程承包合同當事人未選擇法律,後甲與乙發生爭議,中國法院受理了此案,本案應適用( )

A.中國法B.日本法

C.韓國法D.國際條約

11.在合同法律適用領域,最早採用的靈活的開放性的連結點是( )

A.締約地B.履行地

C.意思自治原則D.最密切聯系原則

12.對《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法律適用的選擇權常在( )

A.保險人B.被保險人

C.受理案件的法院D.合同的雙方當事人

13.在我國,判斷某項遺產是否為涉外無人繼承財產,應該適用( )

A.財產所地在法B.當事人屬人法

C.繼承關系的准據法D.法院地法

14.假設某人具有A國國籍,在C國有若干動產,在B國居住了三年後未立遺囑死亡,在A國和在D國的繼承人發生糾紛而由A國法院受理此案。如果上述四個國家都參加了1988年《死者遺產繼承的准據法公約》,那麼根據該公約,A國法院原則上應適用來判決這起涉外繼承爭議的是( )

A.A國法B.B國法C.C國法D.D國法

15.規定了一種並不為大陸法系所熟悉的"國際證書"制的國際公約是( )

A.《遺囑處分方式法律沖突公約》B.《遺產國際管理公約》

C.《死者遺產繼承的准據法公約》D.《關於婚姻財產制的海牙公約》

16.我國《民法通則》第145條規定,"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涉外合同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這是一條( )

A.無條件的選擇性沖突規范B.有條件的選擇性沖突規范

C.重疊性沖突規范D.單邊沖突規范

17.美國1971年的第二部《沖突法重述》的報告員是( )

A.比爾B.柯里C.斯托雷D.里斯

18.《保護工業產權的巴黎公約》規定,對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和商標的申請人給予優先權,該優先權期限為( )

A.發明和實用新型為12個月,外觀設計和商標為6個月

B.發明和實用新型為6個月,外觀設計和商標為12個月

C.發明和實用新型為12個月,外觀設計和商標為12個月

D.發明和實用新型為6個月,外觀設計和商標為6個月

19.關於《世界版權公約》和《伯爾尼公約》所實行的原則和內容,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前者實行雙國籍國民待遇原則,後者不實行雙國籍國民待遇原則

B.前者實行附條件自動保護原則,後者不實行附條件自動保護原則

C.前者實行版權獨立原則,後者不實行版權獨立原則

D.前者保護作者的精神權利,後者不保護作者的精神權利

20.關於破產財團范圍的法律適用,一般認為應適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當事人屬人法D.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

21.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的意見》,在發生國籍的消極沖突時,用來確定當事人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的連結點是( )

A.一般是其居住地,如未定居,則適用其住所地

B.一般是其住所地,也可適用其居住地

C.最後擁有的國籍

D.住所

22.假設甲是A國人,在B國有慣常居所,乙公司是C國法人,其主營業地在A國,並在D國設分銷商場。甲在D國商場買了乙公司的彩電帶回A國使用,後彩電發生爆炸。如果上述四國均是《產品責任法律適用公約》的成員國,依該公約,該案的准據法應是( )

A.A國法B.B國法C.C國法D.D國法

23.動產與不動產的識別,一般應適用( )

A.法院地法B.物之所在地法

C.當事人約定的法D.當事人的屬人法

24.在國際私法史上,最早提出把特徵履行作為判定合同與何地有最密切聯系的根據的是( )

A.英國學者B.美國學者

C.瑞士學者D.法國學者

25.就最惠國待遇制度而言,目前各國普遍採用的是( )

A.無條件的最惠國待遇

B.有條件的最惠國待遇

C.有條件的最惠國待遇為主,無條件的最惠國待遇為輔

D.無條件的最惠國待遇為主,有條件的最惠國待遇為輔

26.《關於信託的法律適用及其承認公約》規定,涉外信託的准據法,首先適用( )

A.當事人自主選擇的法律B.與信託有最密切聯系國家的法律

C.信託管理地國家的法律D.信託財產所在地國家的法律

27.法國規定不動產的法定繼承依不動產所在地法,德國則規定依死者的本國法,且兩國都認為自己指定的法律也包括沖突法。現如一德國公民死於法國並在法國留有不動產,為此不動產法定繼承發生爭訟,其結果為( )

A.在法國起訴會發生反致

B.在德國起訴會發生反致

C.在兩國任何一國起訴都會發生反致

D.在任何一國起訴都不會發生反致

28.在"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這條沖突規范中,"侵權行為地法"是( )

A.范圍B.指定原因C.准據法D.連接對象

29.仲裁法主要是指( )

A.調整仲裁程序的法律

B.調整仲裁實體問題的法律

C.調整仲裁實體問題和程序問題的法律

D.調整仲裁協議當事人行為能力的法律

30.假設甲因出生而同時取得A國和B國國籍,而又取得C國和D國國籍,並且在D國設有住所。現甲在中國法院涉訟,依我國規定甲的本國法應是( )

A.A國法B.B國法C.C國法D.D國法

二、多項選擇題(在每小題的五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二至五個正確的答案,並將正確答案的序號分別填在題乾的括弧內,多選、少選、錯選均不得分。每小題2分,共10分)

31.依我國《仲裁法》,下列不能提交仲裁的事項是( )

A.婚姻B.收養

C.知識產權的轉讓D.監護

E.繼承

32.國家及其財產的豁免權內容包括( )

A.司法管轄豁免B.訴訟程序豁免

C.職能豁免D.強制執行豁免

E.絕對豁免

33.屬《巴黎公約》規定的工業產權的保護對象的是( )

A.實用新型B.服務標記

C.原產地名稱D.制止不正當競爭

E.商標

34.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主要險別有( )

A.平安險B.水漬險

C.偷竊險D.一切險

E.鉤損險

35.在我國,合同當事人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必須是( )

A.在訂立合同時選擇B.明示選擇

C.選擇實體法D.在法院開庭審理前作出選擇

E.選擇與合同有實質聯系的法律

三、簡答題(每小題6分,共24分)

36.簡述我國在加入1958年《紐約公約》時所作的兩項重要保留。

37.簡述夫妻人身關系法律適用的幾種不同制度。

38.簡述認許外國法人在內國活動時的四種程序。

39.簡述國際私法統一化運動的主要特點。

四、論述題(12分)

40.試述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四編關於涉外民事訴訟中特別地域管轄和協議管轄的有關規定。

五、案例分析題(每小題12分,共24分)

41.案情:

1994年,中國丁公司與美國D公司簽訂一項從後者購貨的合同,後因美方無力履行,徵得丁公司的同意後,將合同賣方的權利、義務轉移由瑞士G公司承擔。G公司於1995年先後數次電傳稱:"貨物已在裝船港備妥待運","裝船日期為1995年3月31日"等,要求以該公司為受益人開出信用證,並最終提取了貨款。丁公司不久見貨到,乃於1996年向中國S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貨款及賠償銀行利息、經營損失及其他費用。S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該案,經審理後,所作出的判決基本上滿足了原告丁公司的請求。瑞士G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S市高級人民法院。其理由主要為雙方簽訂的購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而中國已加入1958年的《紐約公約》,因而原審法院無管轄權。

問:(1)若你作為中國丁公司委託的代理人,你將如何發表代理意見?

(2)若你作為瑞士G公司委託的代理人,你將如何發表代理意見?

42.甲男與乙女均系A國人,並在A國內結婚後,又在B國購置了一批財產和土地。20年甲去世,住所移至B國的乙根據A國法律在B國提起訴訟,要求以死者妻子的身份按夫妻共同財產取得甲在B國的遺產的一半和死者的地產四分之一的用益權。B國法院受理了這個案件。

依B國沖突法規定,如認為本案乃屬夫妻財產關系,則應適用結婚時當事人的住所地法。如認為本案乃夫妻繼承權問題,則對於不動產要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作為結婚時當事人住所地法的A國法和作為不動產所在地的B國法雖承認該乙無論依上述何種認定,均可取得死者遺產的一半,但她對餘下地產的用益權,如依B國法,她不能享有,而依A國法,她可以享有。最後B國法院對其定性為夫妻財產關系,適用為結婚當時的住所地法的A國法,滿足了乙對其餘土地四分之一的用益權的請求。

試問:(1)B國法院在本案中作出識別時是以哪一學說為依據的?有無充分理由?

(2)B國法院在這里能依"准據法說"進行定性嗎?為什麼?

試卷及答案見http://www.pp369.cn/zk/上面可以查
我查了一個多小時才找到的

⑸ 國際私法自考近幾年簡答論述題精選

論述侵權行為法律適用的一般理論

(1) 行為地法說(2)法院地法說(3)最密切聯系說 簡述侵權行為法律適用的一般理論

行為地法說,法院地法說,最密切聯系說。

詳細訪問:網頁鏈接

⑹ 如何能學好自考科目《國際私法》

國際私法中,有相當一部分內容與民法與民訴相重合,可以結合民法與民訴一起學習,還可內以聽聽相關的音頻,自考資料容中會有的,關鍵是把一些理論性強的地方搞明白,如沖突規范,識別,反致等這些內容搞明白了,掌握起來就比較容易了.網上也應該有些好些資料,這就要自己選自己合適的了

⑺ 自考的國際私法好考嗎

好考與不好考是在於自己的,自己下定決心去自考了就要自信點,別人說的都是虛無的,加油你可以的。

⑻ 怎樣才能考過自考國際私法

自考就是靠自己呀~!如果想輕松點,又不怕浪費錢,你可以去自考網裡面查查,看哪個學校有辦又有招國際私法這么課!但是,如果想省點錢,你可以自己去書店買書買卷子自己自學!希望能幫到你哦!

⑼ 自考國際私法重點

自考國際私法重點見上傳文檔,內容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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