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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產培訓解釋與修改許可權的規定

發布時間: 2020-11-25 15:07:34

『壹』 如何修改Linux文件的屬性與許可權

修改Linux文件的屬性與許可權需要以下幾步:

  1. 建立一個目錄,目錄命令為【mkdir】。並用【ls】命令查看目錄相關信息,如圖,test的許可權為rwxr-xr-x。

  2. 文件的許可權與屬性修改完成。

『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司法解釋工作的規定的起草與報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司法解釋工作的規定》起草與報送:

第十六條 司法解釋起草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各審判業務部門負責。
涉及不同審判業務部門職能范圍的綜合性司法解釋,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負責起草或者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起草。

第十七條 起草司法解釋,應當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審判實踐經驗,廣泛徵求意見。
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或者重大疑難問題的司法解釋,經分管院領導審批後報常務副院長或者院長決定,可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第十八條 司法解釋送審稿應當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相關專門委員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相關工作部門徵求意見。

第十九條 司法解釋送審稿在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前,起草部門應當將送審稿及其說明送研究室審核。

司法解釋送審稿及其說明包括:立項計劃、調研情況報告、徵求意見情況、分管副院長對是否送審的審查意見、主要爭議問題和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司法解釋工作的規定》,是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監督法》,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司法解釋工作,不斷提高司法解釋質量和水平的重要舉措。

《關於司法解釋工作的規定》強調,司法解釋權必須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行使。最高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監督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等法律規定,嚴格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行使司法解釋權。最高人民法院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並結合審判工作的實際需要進行解釋,司法解釋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有關立法精神。

《關於司法解釋工作的規定》進一步完善了司法解釋工作程序,促進了司法解釋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根據《關於司法解釋工作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司法解釋的立項、起草、審查、協調、公布、備案等事項實行統一組織、統一協調,並定期對司法解釋進行清理、修改、廢止和編纂。司法解釋立項、審核、協調等工作統一歸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負責。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或者重大疑難問題的司法解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叄』 關於培訓的控制許可權和有效反饋的方法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本規定共有 十一 章,三十五個條款.
包括四個流程圖.
列舉出十二個控制過程用的表格.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一章 總則

本章共有六條.自第一條至第六條.
本章分別從培訓的目的,理念,分類,時間激勵等方面進行規定和說明.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公司的培訓工作得以順利進行,以達到培養和造就一流的管理人才,一流的技術人才,一流的市場人才,從而創辦一流企業的目的,並建立有效的約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培訓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員 業務水平,文化素質及綜合競爭能力,改善員工的知識結構,統一員工的思想和認識.
第三條 員工培訓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提高培訓,項目培訓,計劃外培訓.員工既有接受培訓的權利,也有培訓他人的義務.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四條 管理人員(處級或經理級及以上幹部)每年培訓時間不得低於120小時;員工每年培訓時間不得低於96小時.
第五條 員工的培訓情況將存入個人技術檔案,作為其受聘,轉正,晉升,加薪,年終考核及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不參加培訓或時間不足的員工作為每年下崗比例人員的首選.
第六條 本規定用於所有公司級的培訓過程式控制制.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二章 職責

本章共有5條,第七條―第十一條

本章規定了在培訓的實施過程中,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人力資源經理,培訓組,培訓主管的職責的劃分和許可權的明確.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二章 職責
第七條 培訓主管負責年度計劃的制定,培訓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第八條 培訓組負責協助培訓課程的設置,及公司級培訓項目的
組織和准備,並對各培訓項目的進度和完成情況負責.
第九條 人力資源經理負責對培訓過程式控制制,調整或計劃變更的
審批.
第十條 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查,批准所轄區域內的內部培訓項目.
第十一條 總經理負責審批全集團的送外培訓項目及年度培訓計劃.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三章 程序

本章共 六 條,自第十二條至第十七條.
本章從培訓計劃制定,各種培訓准備和實施的流程做出了詳細的說明.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三章 程序
第十二條 培訓計劃的制定(見圖一).
(一) 以公司高層,各部門經理對公司關鍵問題分析和員工發展計劃為著手點,由培訓主管進行培訓需求調查和分析;
(二) 培訓組制定年度培訓計劃表及相應的預算;
(三) 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培訓計劃,預算;
(四) 培訓主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各類培訓事宜.
第十三條 培訓的形式可根據培訓對象及培訓目的的不同,可分為:新員工入職培訓,提高培訓,項目培訓及計劃外培訓四種.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三章 程序
(圖一) 培訓計劃制定的流程圖
制定年度培訓計劃表及相關應預算
績效考核的結果
培訓需求調查和分析
員工發展計劃
公司關鍵問題分析
歸檔管理,作為開展工作的依據
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各類培訓事宜
批准培訓計劃及預算
員工招聘計劃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三章 程序
第十四條 新員工入職培訓
(一)培訓對象 凡新員工必須接受崗前培訓.
(二)培訓內容及時間安排
_

相寫相關的反饋和調查表格
第七天
崗前三級安全教育 職業病防治
第六天
崗位工作職現和考核標准 基本工作技能(所在崗位)
第五天
研發,生產等流程
第四天
銷售范圍 區域分布
第三天
人事,行政,財務制度
第二天
公司歷史 公司理念 企業文化,精神 員工手冊
第一天
培 訓 內 容
培訓時間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三章 程序
(三)培訓流程
具體流程圖(圖二)
①___ 招聘組以培訓申請單的形式表明培訓需求,遞交培訓組.
②___ 培訓組主管安排培訓准備和組織實施工作.
③ 培訓結束時受訓新員工進行自我總結.
④ 由培訓主管組織培訓效果的評估.
⑤ 培訓主管將評估結果,報人力資源經理,並作出決定,同時向招聘組和培訓組發布處置結果.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三章 程序
(圖二)新員工入職培訓流程圖
招聘組新員工入職培訓需求
培訓申請單
培訓組組織和准備
培訓實施
合格
發上崗證
向經理匯報培訓情況
不合格
處置
培訓效果的評估與考核
向各有關單位公布結果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三章 程序
第十五條 提高培訓
(一)培訓對象 職位晉升或有潛質的員工
(二)培訓內容:
① 農機行業領域取得重大突破性的進展的項目;
② 有針對性的專業技術或專業知識;
③ 新任工作的了解,認識和掌握相關的技術和知識(含職位說明書的內容);
④ 提高工作效率為目的而引進的最新管理或市場理念
⑤ 各項管理基礎管理知識的完善;
⑥ 個人素質能力.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三章 程序
(三)培訓流程:
根據在職員工培訓的目的,要求不同可採取不同的培訓方式(內部培訓或送出培訓),具體流程圖(見圖三).
①_受訓員工先由部門經理推薦,經人力資源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後,才成為正式受訓學員;
②_ 個人持部門推薦信及工作表現單,到培訓組報名;
③_ 培訓主管安排培訓准備和組織實施工作;
④_ 培訓結束時,受訓員工進行自我總結;
⑤_ 如果是送外培訓,需填寫外訓申請單,辦理相應手續;
⑥ 外送培訓的員工在受訓結束後,應進行傳遞性培訓.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三章 程序
(圖三)提高培訓流程
不合格
合格
補習培訓
向各有關單位公布
處置結果
培訓實施
員工參加培訓
總經理認可
員工自我
分管領導
人力資源部認可
外送培訓
內部培訓
推薦員工
培訓組組織和准備
簽訂培訓合同
員工外出申請表
作受訓報告
反饋和計劃
部門負責人
培訓檔案整理
人資部的跟蹤
培訓組確定培訓機構
評估受訓效果
傳遞性培訓
向人力經理匯報
合格
不合格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三章 程序
第十六條 項目培訓
(一)項目培訓:年度培訓計劃中確定的培訓.
(二)培訓流程:項目培訓的具體流程圖(見附圖四).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三章 程序
(圖四)項目培訓流程圖
不合格
合格
補習培訓
向各有關單位公布
處置結果
培訓實施
員工參加培訓
總經理認可
人力資源部認可
外送培訓
內部培訓
推薦員工
培訓組組織和准備
簽訂培訓合同
員工外出申請表
作受訓報告
反饋和計劃
年度培訓
計劃
培訓檔案整理
人資部的跟蹤
培訓組再聯系培訓機構
評估受訓效果
傳遞性培訓
向人力經理匯報
合格
不合格
培訓組
備忘
通知
培訓機構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三章 程序
第十七條 計劃外培訓
(一)計劃外培訓:公司內除新員工入職培訓,提升培訓,項目培訓外的培訓.
(二)培訓流程:計劃外培訓的培訓流程可參考項目培訓執行.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四章 培訓制度

本章共一條,制定了培訓期間的管理採用的制度.

第十八條 參見培訓管理制度章程執行.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五章 培訓費用管理
本章共六條,從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

本章從培訓費用的承擔和各種培訓費用的計算作了詳細的規定.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五章 培訓費用管理
第十九條 提高培訓的費用由其所在部門負擔.
第二十條 入職培訓的費用由用人部門負擔.
第二十一條 除提高和入職培訓以外其它培訓費用一律由個人負擔.
第二十二條 送外培訓費用計算方法:
送外培訓費用=應交培訓費用+來往交通費+在崗培訓費用
①應交培訓費用=(培訓費用+資料費+教師費用)×受訓人數
②在崗培訓費用=學員人數×學習天數×8×學員每小時平均工資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五章 培訓費用管理
第二十三條 內部培訓費用計算方法:
內部培訓費用=在崗培訓費用+教材費用+消耗+管理費用+教師報酬+證書費用
①在崗培訓費用=學員人數×學習天數×8×學員每小時平均工資
②教材費用=課程設計總費用/重復使用次數
③消耗=材料消耗+動力消耗+教具消耗+教具折舊費
④管理費用=維護費用+管理人員工資
⑤教師報酬=教師工資+課程價值費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五章 培訓費用管理
第二十四條 課程價值費有技能培訓價值費和管理培訓價值費兩部分.
技能培訓價值費:10元/天/人.
管理培訓價值費: 初級:30元/天/人 中級:50元/天/人
高級:100元/天/人
項目培訓,計劃外培訓:50元/天/人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六章 培訓合同的簽訂

本章共1條,指明培訓合同簽訂的名稱.
第二十五條 培訓合同的簽訂是指培訓服務合同的簽訂.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七章 培訓的獎勵和處罰
本章共二條,自二十六條至二十七條.
本章規定了培訓的激勵細節,如何進行獎勵和處罰.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七章 培訓的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六條 滿足下列條件的受訓員工可獲得獎勵:
① 培訓期間出勤率達98%以上;
② 受訓期間遵守紀律,認真學習,並能及時完成教師安排的各項作業;
③ 各門受訓課程考試分數在90分以上.
④ 培訓結束後能在生產崗位上運用所學,使其技能提高,並普遍得到承認者.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七章 培訓的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七條 如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將受到處罰:
① 受訓期間出勤低於80%的 ;
② 有2次以上不能按時完成教師布置的各項作業的;
③ 曠工1天的;
④ 遲到,早退2次/月的;
⑤ 考試成績60分以下的.
⑥ 在工作中,不能較以前有所提高,並表現較差者.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八章 培訓的反饋
本章共三條,自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
本章闡明了培訓反饋的目的,方式以及檢查與處理方法.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八章 培訓的反饋
第二十六八條 目的:能有效的處理培訓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九條 方式:在人力資源或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由學員在受訓課程結束的當天,填寫培訓反饋表;
第三十條 檢查與處理:在培訓結後三天內,由人力資源經理和培訓主管,任課老師三人進行評估和分析,決定處理的方法和資源.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九章 培訓效果的跟蹤
本章共一條,規定了受訓員工在工作中應接受對其培訓效果的監督.
第三十一條 考察學習的內容完整性及在訓後工作過程中的應用程度;在學員受訓結束時,要求受訓員工作一個行動計劃表,以備監督其學習的效果.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十章 相關的支持文件
本章共一條,說明在制定本規定時,所參考的內容和法律法規.
第三十二條 相關的支持文件有《國家有關員工有權參加培訓的規定》,《山東常林集團關於培訓的有關規定》,《員工手冊》,《培訓管理制度章程》,《集團職位說明書》.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十一章 所需的記錄用表
本章共一條,第三十三條;確定在執行本規定時,所採用的表格.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在執行的過程中用的表格有《外出學習人員登記表》,《培訓需求計劃表》,《外出培訓需求計劃表》,《個人培訓申請表》,《部門培訓申請表》,《培訓記錄表》,《培訓跟蹤表》,《培訓獎勵通知單》,《培訓處罰通知單》,《培訓證書申請表》.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第十二章 附則
本章共二條,對本制度進行補充說明.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自本下發之日起執行.
培訓過程式控制制的規定
課程結束.

『肆』 linux 修改文件與目錄的許可權

1.#ls -al
#chmod u=wx
users 也就是文件創建者有W,X許可權。
2.默認許可權umask 文件的許可權 777-文件創建時候默認許可權=umask
不過很內奇怪LZ要個577的默認許可權 777-577=0200
所以設置容的話就是 #umask 0200
然後su - stuser
接下來stuser的/home下建立觀察文件許可權
#touch ~/test1 && cd ~
# ls -al
3.chown stuser file1 stuser就是想要賦予擁有許可權的帳戶, file1為任意文件。

『伍』 在職培訓和脫產培訓的優缺點及方法

在職培訓優點:

(1)不耽誤工作時間,在職培訓將培訓和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融培訓於工作之中,使培訓和工作之間產生互動,使員工從工作中獲得培訓,從培訓中獲得更多的工作機會,從而獲得更有價值和實際意義的提升。

(2)節約培訓費用,盡管培訓不被看作成本而是投資,但畢竟它畢竟還是要產生費用。與脫產培訓相比,在職培訓可以節約大量的培訓費用,同樣兩千元的費用,參加短訓班的話也許只夠一個人用,如果兩千元錢買套光碟,則可以培訓更多的人,讓更多的人從中受益。

(3)建立經理與員工之間的溝通渠道,通過在職培訓增加經理和員工接觸的機會,方便彼此的溝通,互相學習,建立彼此的信任基礎和溝通渠道,讓培訓成為經理和員工溝通的方式。

(4)更有針對性,培訓既是提高員工能力的必需,更是解決問題的必需。在工作當中,經理和員工更容易發現問題並做出思考,在在職培訓的觀念指導下,經理指導員工思考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加深員工的印象,使改進更有針對性和時效性。

在職培訓缺點:

(1)缺乏良好的組織,較不規范,不易較快取得效果。

(2)在崗培訓有時會打亂正常工作流程。

在職培訓的方法:

第一,准備。由指導人解釋該項工作的意義以及與其他工作的關系,使接受培訓者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備。

第二,示範。指導人親自示範,邊講授邊操作,指出關鍵的程序、竅門和必須注意的事項。

第三,練習。在指導人的督導下,按照設計好的練習程序,從易到難作實踐練習,其中有難度的地方由指導者多次穿插示範,使受訓人逐步掌握操作全過程。

第四,操作。讓受培訓人完全獨立操作,指導者作定期檢查,並耐心答疑,發現異常時及時予以指導。它比較適合於基層管理及工作人員的培訓。

脫產培訓優點:

(1)用來培訓企業緊缺的人才,或者為企業培訓未來高層次技術人才、管理人才。 

(2)脫產培訓可以讓員工更系統學習,有利於全面素質的提高。

脫產培訓缺點:

(1)費用一般比較高,對工作影響大,並不適用全員培訓。             

(2)脫產培訓要讓員工放下手中的工作,在某些企業中有困難。

(3)組織培訓要花大量時間,這些因素都導致無法大量採用這種方法。

脫產培訓的方法:

一、需求評估,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運用調查與預測的方法,對企業教育培訓的需求實行分析與評估,在此基礎上擬定脫產培訓的教育培訓目標和計劃內容。

二、控制階段,這是脫產培訓工作的主要階段,是實施教育培訓的目標與計劃,並根據目標與計劃,對脫產培訓教育培訓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作出調整,控制整個過程的順利進展。

在脫產培訓的實施和調控階段上,並存著兩方面工作,一是教學工作,二是教務工作。如何做好教學和教務工作,按既定的脫產培訓計劃與目標展開教育培訓,是成敗的關鍵。

三、反饋階段,這是脫產培訓工作的最後階段;這一階段的重點是建立教育培訓效果評估指標及指標體系;對教育培訓的成效進行檢查與評價;把評估結果反饋給有關部門,作為下一輪脫產培訓目標與計劃制定的依據之一,以完善脫產培訓的教育培訓體系和內容。

此階段的工作實際上有兩個重點:一是回答各種培訓計劃是否具有成效;二是回答各種培訓是否達到預期的目標。

(5)脫產培訓解釋與修改許可權的規定擴展閱讀

在職培訓又稱「工作現場培訓」。人力資本投資的重要形式,對已具有一定教育背景並已在工作崗位上從事有酬勞動的各類人員進行的再教育活動。也稱職工教育,是對企業內部具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所進行的提高教育。

我國在職培訓的形式:基本上採用在崗業余培訓和離崗專門培訓兩種方式進行。在崗業余培訓一般採用崗位培訓、各種短期培訓班、系列講座、各類培訓中心以及電大、業大、夜大、函大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形式。離崗專門培訓的具體形式,通常有各類職業中學和職工大學,或委託大專院校、科研機構進行代培等形式。

『陸』 誰知道中央最近頒布的《幹部教育工作培訓條例(試行)》內容

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

2006年3月27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推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培養造就高素質的幹部隊伍,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按照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艱苦奮斗、執政為民的要求,以增強執政意識、提高執政能力為重點,推動學習型政黨、學習型社會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證、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第三條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以人為本,按需施教。按照黨和國家的要求,把握幹部的成長規律和教育培訓需求,分級分類地開展幹部教育培訓,激發幹部學習的內在動力和潛能,增強幹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全員培訓,保證質量。幹部教育培訓面向全體幹部,創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條件,大規模培訓幹部,大幅度提高幹部素質,實現幹部教育培訓的規模和質量、效益的統一。

(三)全面發展,注重能力。堅持幹部隊伍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全面提高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科學文化素質、業務素質和健康素質,將能力培養貫穿於幹部教育培訓的全過程。

(四)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緊密聯系國際形勢的新變化,聯系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進展,聯系幹部的思想和工作實際,引導幹部在改造主觀世界的同時,運用所學理論和知識指導實踐,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五)與時俱進,改革創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創新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式,整合培訓資源,優化培訓隊伍,推進幹部教育培訓的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

第四條本條例適用於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的教育培訓工作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五條全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實行在黨中央領導下,由中央組織部主管,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工作部門分工負責,中央和地方分級管理的體制。

第六條中央組織部履行全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宏觀指導、協調服務、督促檢查、制度規范職能。
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工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本系統的業務培訓。
第七條地方各級黨委領導本地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方針政策,把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部署本地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地方各級黨委組織部主管本地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負責相關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第八條幹部所在單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第九條部門與地方雙重管理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由主管方負責組織;經協商,也可由協管方負責組織。

第三章 教育培訓對象
第十條幹部有接受教育培訓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幹部教育培訓的對象是全體幹部,重點是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幹部及其後備幹部。
第十二條幹部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參加相應的教育培訓:
(一)在職期間的各類崗位培訓;
(二)晉升領導職務的任職培訓;
(三)從事專項工作的專門業務培訓;
(四)新錄(聘)用的初任培訓;
(五)其他培訓。
第十三條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黨政領導幹部每5年應當參加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或者經廳局級以上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累計3個月以上的培訓。提拔擔任領導職務的,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教育培訓要求的,應當在提任後1年內完成培訓。

其他幹部參加脫產教育培訓的時間,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確定,一般每年累計不少於12天。
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可以實行幹部教育培訓學時學分制。
第十四條幹部必須遵守教育培訓的規章制度,完成規定的教育培訓任務。
第十五條幹部在參加組織選派的脫產教育培訓期間,一般應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第四章 內容與方式
第十六條幹部教育培訓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要求,結合崗位職責要求和不同層次、不同類別幹部的特點,以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文化素養和技能訓練等為基本內容,並以政治理論培訓為重點,綜合運用組織調訓與自主選學、脫產培訓與在職自學、境內培訓與境外培訓相結合等方式,促進幹部素質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十七條政治理論培訓重點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政績觀的教育,黨的歷史、黨的優良傳統作風、黨的紀律的教育,國情和形勢的教育,引導幹部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堅持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夯實理論基礎、開闊世界眼光、培養戰略思維、增強黨性修養。

對黨外幹部,應當根據其特點,開展相應的政治理論培訓。
第十八條政策法規培訓重點加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進行黨和國家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外交、國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訓,提高各級幹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能力。

第十九條業務知識培訓重點加強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知識的培訓,提高幹部的實際工作能力。
第二十條文化素養培訓和技能訓練應當按照完善幹部知識結構、提高幹部綜合素質的要求進行。
第二十一條堅持和完善組織調訓制度。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幹部脫產培訓計劃,選調幹部參加脫產培訓。幹部所在單位按照計劃完成調訓任務。被抽調的幹部必須服從組織調訓。

實行幹部調訓計劃申報制度。黨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門抽調下級黨委和政府領導成員參加培訓,必須報同級幹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審批,避免多頭調訓和重復培訓。

第二十二條建立健全乾部在職自學制度。鼓勵幹部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學習培訓。
幹部所在單位應當對幹部在職自學提出要求,並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二十三條推行幹部自主選學。在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幹部可以自主選擇參加教育培訓的機構、內容和時間。
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或者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定期公布供幹部自主選學的教育培訓項目,明確要求,加強管理。
第二十四條加強和改進境外培訓工作。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科學設置境外培訓項目,擇優選派培訓對象,合理確定培訓機構,嚴格培訓過程的管理,注重培訓質量和效益。

第二十五條開展幹部教育培訓應當根據幹部的特點,綜合運用講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擬式、體驗式等教學方法,提高培訓質量。
第二十六條推廣網路培訓、遠程教育、電化教育,提高幹部教育培訓教學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五章 教育培訓機構
第二十七條加強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建設,構建分工明確、優勢互補、布局合理、競爭有序的幹部教育培訓機構體系。充分發揮黨校、行政學院和幹部學院在幹部教育培訓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十八條黨校、行政學院和幹部學院應當突出辦學特色,按照職能分工開展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部門和行業的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本部門和本行業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可以發揮自身優勢,承擔相關的幹部教育培訓任務。
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可以委託符合條件的社會培訓機構和境外培訓機構承擔幹部培訓項目。
各類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加強國內外交流與合作,通過聯合辦學等方式,促進幹部教育培訓資源的優化配置。
第二十九條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必須貫徹黨和國家的幹部教育培訓方針政策,堅持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
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應當根據培訓需求,深化教學改革,創新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式,科學設置培訓班次和學制,完善學科結構和課程設計,提高教學水平。

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應當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製度改革,建立充滿活力、運轉高效的管理機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條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加強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的領導班子建設,改善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的基礎設施和辦學條件。
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重點扶持條件較好、優勢明顯的幹部教育培訓機構,調整、整頓不具備辦學能力和條件的幹部教育培訓機構。
第三十一條建立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准入制度。培訓機構承擔幹部教育培訓任務,必須獲得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的資質認可。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應制定和公布相應的准入標准。

培育和規范幹部教育培訓市場,引導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優化服務,提高質量,逐步形成由幹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指導、公開平等、競爭有序的幹部教育培訓市場機制。

第三十二條實行幹部教育培訓項目管理制度。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可以採取直接委託、招標投標等方式,確定承擔培訓項目的教育培訓機構,加強項目實施的管理,提高培訓績效。

第三十三條加強幹部教育培訓管理者隊伍建設,注重培訓,促進交流,優化結構,提高素質。
第六章 師資、教材、經費
第三十四條按照素質優良、規模適當、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的原則,建設高素質的幹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
第三十五條從事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應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較高的理論政策水平、扎實的專業知識基礎,有一定的實際工作經驗,掌握現代教育培訓理論和方法,具備勝任教學、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六條實行專職教師職務聘任和競爭上崗制度,通過考核、獎懲和教育培訓,加強專職教師隊伍建設。
建立專職教師知識更新機制,保證專職教師每年參加教育培訓的時間累計不少於1個月。逐步建立符合幹部教育培訓特點的師資隊伍考核評價體系。

選聘實踐經驗豐富、理論水平較高的黨政領導幹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國內外專家學者擔任兼職教師,充分發揮兼職教師的作用。
建立全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幹部教育培訓師資庫,實現資源共享。
第三十七條幹部培訓教材建設應當適應不同類別幹部教育培訓的需要,著眼於提高幹部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逐步建立開放的、形式多樣的、具有時代特色的教材體系。

第三十八條堅持幹部培訓教材的開發與利用相結合,做到一綱多本、編審分開。全國幹部培訓教材編審指導委員會負責組織制定幹部培訓教材建設規劃和教材大綱,審定全國幹部培訓教材;有關地方、部門和機構按照教材大綱的要求,可以編寫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幹部培訓教材,並可選用國內外優秀出版物。

第三十九條加強幹部培訓教材的編寫、出版、發行、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第四十條幹部教育培訓經費列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隨著財政收入增長逐步提高,保證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需要。
加強幹部教育培訓經費的管理。
第七章 考核與評估
第四十一條建立幹部教育培訓的考核和激勵機制。將幹部的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幹部考核的內容和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四十二條幹部教育培訓考核的內容包括幹部的學習態度和表現,掌握政治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文化知識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

第四十三條幹部教育培訓考核應當區分不同的教育培訓方式分別實施。組織調訓和幹部自主選學的考核,由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實施;幹部在職自學的考核,由幹部所在單位實施;境外培訓的考核,由主辦單位或者幹部所在單位實施。

幹部教育培訓實行登記管理。各級幹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和幹部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建立和完善幹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載幹部參加教育培訓情況和考核結果。

第四十四條組織(人事)部門在幹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時,應將幹部接受教育培訓情況作為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十五條建立幹部教育培訓機構評估制度。制定科學合理的評估指標體系和規范簡便的評估辦法,加強對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的評估。
第四十六條幹部教育培訓機構評估的內容包括辦學方針、培訓質量、師資隊伍、組織管理、基礎設施、經費保障等。
第四十七條幹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負責對幹部教育培訓機構進行評估,也可委託中介機構進行評估。
第四十八條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應當充分運用評估結果,對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的建設與發展提出指導性意見。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應當根據評估結果,改進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第八章 監督與紀律
第四十九條各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工作部門、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幹部所在單位和幹部本人必須嚴格執行本條例,自覺接受組織監督、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

第五十條幹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會同有關部門對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和貫徹執行本條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止和糾正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並對有關責任人員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五十一條幹部因故未按規定參加教育培訓或者未達到教育培訓要求的,應當及時補訓。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教育培訓的,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組織處理。

幹部在參加教育培訓期間違反有關規定和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幹部弄虛作假獲取學歷或者學位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五十二條幹部所在單位未按規定履行幹部教育培訓職責的,由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並在一定范圍內給予通報批評。

第五十三條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和幹部所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幹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對負有主要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一)採取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的;
(二)以幹部教育培訓名義組織境內外公費旅遊或者進行其他高消費活動的;
(三)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幹部教育培訓費用的;
(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印發學歷或學位證書、資格證書或培訓證書的;
(五)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根據本條例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五十五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幹部教育培訓辦法,由中央軍委根據本條例的原則制定。
第五十六條本條例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七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柒』 脫產學習是什麼意思

脫產學習一般指脫產。

脫產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是tuō chǎn。顧名思義,即脫離生產。簡單的解釋就是脫離工作生產崗位,全日制在校學習的一種學習形式。在我國脫產是成人高等教育的一種學習形式,屬於國民教育系列中組成部分,我國國民教育形式有三種: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

脫產學習就是參加工作後再去校內進行全日制學習的方式,其管理模式與普通高校一樣,學習期間不在原單位工作,不佔用周六和周日的工休時間,對學生有正常的、相對固定的授課教室和管理要求,有穩定的寒暑假期安排。

(7)脫產培訓解釋與修改許可權的規定擴展閱讀:

脫產學習的特徵:

1、性質:在我國脫產是成人高等教育的一種學習形式,屬於國民教育系列中組成部分,我國國民教育形式有三種: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

2、學習形式:脫產學習形式等同於全日制學習形式(只是針對的對象不同而已)。

3、入學形式:脫產學習的學生通過成人高考的方式入學(全日制學習形式的學生通過普通高考的方式入學)。

4、入學時間:2003年之前入學時間與高考入學時間相同,2004年-2007年實施,秋季考試、春季入學。

5、停止招收的時間: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強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辦學秩序管理的通知》教發(2007)23號第六條規定,成人高等教育要積極適應在職人員的需求,繼續堅持以業余學習為主的辦學形式。

從2008年起,普通高等學校停止招收成人脫產班,成人高等學校招收成人脫產班的規模要根據具體行業需求從嚴、合理確定。

『捌』 求勞動法合同法中所有關於員工培訓的司法解釋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玖』 什麼是脫產培訓

你好! 脫產培訓又稱為脫產教育培訓,意思是「離開工作和工作現場,由企業內外的專家和教師,對企業內各類人員進行集中教育培訓」。 脫產培訓分為三大類: 1、分階層脫產培訓 分階層脫產培訓就是對不同階層的職工進行脫產教育培訓,包括對各類管理階層人員的培訓,還包括對新職工的崗前培訓,對女職工的脫產培訓,對骨幹職工的脫產輪訓等等。 分階層脫產培訓的特點是: (1) 強調培訓對象的職務地位、等級和階層;當某位職工即將進入某個階層、擔當某種職務或取得某種更高地位時,必須經歷一次脫產的教育培訓,以便使其更好地擔當新的職務工作,或扮演新的角色。 (2) 強調教育培訓的綜合性,即提高其擔當新職務或扮演新角色時必要的綜合能力。 (3)強調標准化、規范化教育培訓;即按職務工作及擔當職務工作所必備的知識、技能和態度的要求,按事先規定的、且多年來行之有效的標准化教學方法;按規范的教學大綱和教材;按規定的授課時數和日程安排,按部就班地進行集中脫產教育培訓。 (4)具有定期輪訓的特性。在企業中的每一位職工都有各自的職務工作,都處於不同的階層和地位,都有機會晉升到更高的職務工作等級地位。因此,分階層脫產培訓在企業中是定期進行的,或一年一次,或一年二次;對每個職工來說,都有資格和機會參加不同階層內涵的脫產培訓,藉以達到各自職業生涯的高深境界。分階層脫產培訓可以說是一種輪訓,是職工終身教育的具體體現。 2、分專業脫產培訓 所謂分專業脫產培訓是指按不同專業對各類職工進行脫產教育培訓。包括對不同職工進行全面質量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以及專業教育培訓和技術教育培訓等等。 分專業脫產培訓的特點是: (1)強調教育培訓的專業性,即對專業部門、專業人員進行專業知識、技能教育培訓。 (2)強調教育培訓內容的單一性,即單課獨進。由於生產工藝的變化或所擔當的職務工作內涵發生變化,使原有的知識結構或技能結構出現某種失衡;換言之,使某職務某崗位的某些職工的某方面知識或某方面技能顯得有些有不足,需要離開工作崗位,集中參加教育培訓,彌補知識或技能上的不足,以便更好地適應改變了的生產工藝和職務工作,缺什麼補什麼。 (3)強調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層次,以適應各專業、各職務不同層次、不同水平的專業人員的需要。 (4)強調教育培訓的適應性和未來性。 (5)強調教育培訓的靈活性和隨機性,即在企業脫產教育培訓的制度和大綱上,事先確定系統的教材、確定教育培訓的時期以及師資來源;教育培訓的需求和內容,主要不是依據企業內部現實的工作職務和崗位,而是外部的環境;在教育培訓的需求和內容確定上存在著許多不可控和不確定因素;在教育培訓的專業課程設置上強調靈活性及隨機應變。 3、分等級脫產培訓 分等級脫產培訓類似「職工終身教育制」,即在進行公司前進行前期教育;進入公司後進行新職工教育;隨著職務職位等級上升,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從另一個角度說,對每一位處在不同職務或職位等級上的職工來說,都必須經歷相應的「脫產教育培訓」,以便更快地適應所承擔的新職務或新職位。

『拾』 什麼叫全日制脫產學習(需要解釋詳細一點)

全日制與非全日制是我國高等教育中存在的兩種辦學形式。

自1980年我國正式建立學位制度以來,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也隨之發展起來,逐步由我國正規研究生教育的補充部分變為我國研究生教育體系中一個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近年來我國社會、經濟等方面的快速發展,高級人才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大,同時對高級人才的層次要求也在不斷提高,因此研究生教育是培養新時期高層次人才的重要途徑,發展研究生教育是發展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必經之路。然而,我國的研究生教育發展依然較為滯後,其發展規模與社會發展的要求仍不相符合,2000年全國各類高等教育招生規模大約460萬人,其中普通高校招生大約220萬人,而研究生招生人數僅12萬人,所佔比例分別為2.6%和5.4%。阻礙我國研究生教育規模發展的主要原因是什麼呢?長期以來我國的研究生培養模式單一,全日制教育受到教育資源的限制,很難在短時期內有跳躍式的發展,而非全日制則發展緩慢,尚不成氣候,目前我國研究生教育中,非全日制所佔的比例僅為9%(其中有一部分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非全日制)。

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社會所需,潮流所至,大勢所趨的一項重大改革措施。本文就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若干項重大問題進行分析和闡述。

一、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發展現狀和問題我國最初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被稱為"在職人員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學位"(以下稱同等學力),為了確保學位授予質量,早期的同等學力常採用與全日制研究生同堂學習的方式,但是這種單一的培養模式對在職不離崗人員的影響較大,限制了非全日制研究生規模的發展;同時在職人員不容易與全日制學生形成群體意識,也不利於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提高。

1986年開始,國務院學位辦先後頒布了《關於在職人員申請碩士、博士學位的試行辦法》《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在職人員碩士、博士學位暫行規定》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在職人員碩士、博士學位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等一系列文件,開拓了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研究生學位的學位獲得新途徑,同時明確了在職人員申請學位工作的具體實施過程。許多研究生培養單位舉辦了一些旨在為在職人員申請學位課程做准備的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為在職人員提供一個學習研究生層次課程的場所,在教學上採用了在讀不離崗的方式,成為在職人員獲得研究生學位的主要途徑之一。截至1998年底,通過這條途徑獲得研究生學位的有博士573名、碩士21599名。雖然研究生課程進修班並不屬於正規研究生學位教育,但是它的存在為在職人員申請研究生學位解決了所必需的課程教育問題,成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由於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對參加學習者的入學要求寬,時間選擇的自由度大,近幾年來深受學位申請者個人和研究生培養單位的歡迎。然而為了爭取生源,個別單位常常在開班前的宣傳中將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班與獲得碩士學位聯系在一起,在片面追求辦學利潤的狀況下,導致一些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質量失控。盡管自1993年起,國務院學位辦加強對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管理,先後實施的一些考試制度,從個別環節對學位授予質量進行了控制。然而一些質量不合格的學位申請者千方百計地採取一些不正規的手段對付這些質量關口,炮製假材料、考試作弊等現象屢禁不止,導致了研究生課程進修班質量失控的趨勢難以完全遏制,同等學力申請的學位很難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

1991年,針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不同行業背景、不同類型、不同規格的高級專門人才的需要,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先後批准設置了MBA、建築學碩士、法律碩士、教育碩士、工程碩士、臨床醫學碩(博)士、MPA、農業推廣碩士、獸醫碩(博)士等專業學位。專業學位的設置改變了我國學位類型、規格單一的狀況,為在職人員接受正規研究生教育開辟了一條途徑,是我國研究生教育改革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它的產生標志著我國高等專業教育層次的上移,也標志著我國研究生教育開始融入終身教育的理念。但是經過幾年的運作,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有逐步向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靠攏的趨勢,從入學考試、課程設置、教學方式、論文要求到學籍管理等無一不是沿用全日制研究生培養模式的,現在就讀專業學位的在職人員基本上都是脫產學習的,因此專業學位的培養對象雖然是在職人員,但是對他們教學培養依然沒有擺脫全日制的模式。

從15年來的發展歷程中可以看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問題集中表現在規模、質量和運作模式上。規模中包含著辦學規模和專業覆蓋面的問題;質量中有入學質量和教學質量兩個層面的問題;運作模式中包括了教學模式和管理模式兩個方面的問題。

二、我國已經臭備發展非全國制研究生教育的社會環境21世紀是"知識"的世紀,"知識經濟""終身學習""學習型社會"等一系列新名詞已經成為尋常百姓的日常詞彙。知識時代的腳步是飛速的、迅猛的、是不可阻擋的,80年代以來世界每年發表的論文超過500萬篇,科學知識的年增長率達到12.5%,知識老化周期為3~5年,人生一世所需要的80~90%的知識是靠在職學習的。在這種形勢下經濟結構與社會框架產生了極大的變動,知識是第一生產力,人是第一生產要素,科技創新和知識的擴大再生產成為現代企業的生命線,智力資本開發和教育投資成為現代生活的主旋律。

社會的變革要求高等教育進行相應的調整。香港特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長張寶德指出,未來高等教育會出現六大轉變:

1.知識的耐用性將大幅度減少,教育程度再不以學歷為衡量標准,而是以一個"終身學習戶口"概念代替;2.教育再無專利,大學教育的壟斷會徹底崩潰,教育越來越趨向全球化;3.學習可以多點"進入"或多點"退出"。一生之中每個人都會隨自己的需要多次進出教育體系,而不是象現在要有某個一定的讀書年齡段,所受的教育可能以護照形式紀錄,並隨身攜帶進入教育體系;4.學大於教。即由學生決定教師教什麼,尤其是當辦學經費跟學生走的時候,更是市場主宰一切;5.各辦學機構之間的競爭激化。將會出現明星教授和前衛的大學;6.單一學歷越來越少,一切要重新界定。

這六大轉變的核心是終身教育,而非全日制教育是終身教育的第一步。

就我國研究生教育本身來講,也已經具備了發展非全日制教育的基本條件。據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研究生招生處提供的資料,報考2001級研究生的總人數為460225人,其中應屆生20萬人,僅佔43.5%。從報名專業來看,有5個專業的報名人數超過萬人,其中MBA和法律碩士兩項專業學位的報名人數為3.8萬和1.8萬,分別位居第一和第三名。可見在職人員對接受研究生教育的要求是十分迫切的,同時也證明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同社會發展的迅猛態勢與社會市場的強烈要求相比,我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發展是十分緩慢和滯後的。在截至1999年我國培養出的53萬學位研究生中,科學學位約佔90.1%,專業學位的約佔9.1%;其中同等學力僅佔4.2%。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養規模過小不但影響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發展,也阻礙了我國研究生教育的整體發展。為什麼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發展不起來呢?我認為我國的研究生教育的體制和機制上存在著一些重要的問題。

三、我國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急需解決的問題1.明確非全日制教育的定義和內涵非全日制教育的定義是什麼?在我國的《高等教育法》的第十五條中僅規定"高等教育採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沒有對非全日制下一個確定的定義。非全日制與全日制的界定一直是我國高等教育界中懸而未決的問題,或者說是一直似是而非、模糊不清的問題。

在西方先進國家,全日制(Full time)與非全日制(Part time)的界定是以年學分值來劃分的,即年學分值不足12學分的為非全日制。由於我國的高等教育機構對學分制的觀念較為淡薄,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界定與西方國家有所不同,是以學生的社會身份來劃分的。一般人們認為非全日制教育是指對在職人員進行的教育,因此許多人自然而然地將非全日制教育與成人教育之間劃上了等號。這種想法是片面的,誠然非全日制的培養對象基本上是在職人員,但是這將這種表象特徵作為定義依據的話,往往會掩蓋住事物的本質特徵,也會導致人們對概念的誤解和對內涵的扭曲。非全日制教育的本質在於學校與學生之間實行對教育內容和學習時間的雙向選擇,以增大學生學習的自由度,同時也達到了教育擴張的效果。如果片面地認為非全日制教育即成人教育的話,會導致發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時只重視教育對象而忽視了更為本質的東西。

如今我國在職人員的在讀研究生基本上是全脫產學習的,學校方面對他們的教育方式、管理模式和考核標准等都是套用全日制研究生培養的一套制度,因此實質上在校的在職人員接受的是全日制教育。這些現象正是由於我們對非全日制的定義和內涵的理解不夠清晰造成的。概念的不明確導致了我們在教育觀念上產生了偏差,對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改革與發展無從入手。

因此明確非全日制教育的定義和定位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發展的前提條件。

2.正確理解非全日制教育的作用和地位有許多人認為非全日制教育是對那些以前沒有機會或是沒有能力接受高等教育的在職人員進行的文化補習教育或是職業培訓。這種想法在社會上極有市場,嚴重阻礙了非全日制教育,特別是非全日制學歷、學位教育的發展。

這種思想的根源何在?我認為這是傳統的學校教育制度對人們形成的一種封閉的、禁錮的習慣思維。傳統的學校教育制度是一種單向的封閉式教育體系,即從小學、中學,到大學、研究生的單向階段式的系統,中間的每一個環節都不能省略、都不能逾越,中學畢業後自然就應該進入本科階段的學習,本科畢業後進入研究生階段,而不是定向委培的話,高學歷者再一次選擇低一級的學歷專業是不被允許的。例如,研究生畢業者再一次選讀本科專業的行為是很難被人們接受和理解的。在傳統的思想下,普通高校被認為是進行職業前教育的場所,而非全日制教育是屬於職業後繼續教育的范疇。繼續教育又很容易同職業培訓班、職工大學、成人學院等辦學機構聯系起來,因此非全日制教育在社會上的知名度和信譽度都較低。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應該體現出學習型社會的特徵,反映新時代的繼續教育的理念,即多點進入和多次教育。在知識經濟時代里知識的層次結構繁復、內容深邃、更新速度快、與社會的聯系更加緊密,因此多次教育的理念必將成為21世紀的主流,而全日制教育因為在體制和機制上較為死板和僵硬,無法適應多次教育的要求。多次教育的理念能夠通過非全日制教育來得到實現,人們可以在一生中的任何時間多次重返學校進行學習和充電。在高等教育即將實現大眾化的未來,對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將顯得更為迫切。

轉變思想,正確認識和理解非全日制教育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發展的後盾。

3.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在體制上的並軌在我國的現行教育體系中,存在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形式,同時對這兩種形式教育,實行的是雙軌制的管理辦法,從招生、課程、學制、考核,到學生管理、專業設置、院系編成,甚至畢業文憑等都是不相同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間的區別已經不僅僅在於培養的形式上,它們各自有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在整個國民教育體系中各佔一塊,互不侵犯,互不逾越,成為界線分明、相互獨立的兩個教育系統。這是因為我國在發展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起步階段,考慮到在職人員長期脫離學校教育後,知識水平較低,若和應屆生一樣選擇的話,將很難通過嚴格的正確入學考試。因此為了保障在職人員能夠接受高等教育,採取了成人高考的辦法,即在職人員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選擇考試,而另行組織考試,試卷難度與正規高考相比要容易一些。由於人口考試和基礎不同,高校擔心在職人員入學後無法根上普通班的學習為他們單獨設班,同時還為他們設計了一套新的培養方案,於是在課程設置、教學安排、學制等方面與普通班均有不同程度的差異。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我國高等教育的招生、培養以及畢業生數都受到國家嚴格的調控,高校基本上沒有內部淘汰機制,在這種情況下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的教學質量的差距日益明顯,導致了兩種文憑的產生,最後使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體制上的分化。

直接導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體制分化的原因是質量問題,其根源在於計劃經濟下的高校內部缺乏競爭機制,它的具體表現形式就是雙軌制的教育體系。質量問題快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聲譽日下,最終只能對它敬而遠之,對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發展十分不利。

將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並軌,提高非全日制教育的質量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發展的關鍵所在。

4.非全日制教育實行完全學分制從字面上看,非全日制即不是全天接受教育的學習方式。也就是說非全日制教育的日學習量要比全日制少,因此要完成相同量的學習任務,非全日制要比全日制所需的時間要長一些。加上非全日制教育的培養對象,在職人員因工作上的需要,學習時間的不確定性很大,因此開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必須要實行彈性學制,使得在職人員能在一段較為寬松的時期內自由地進行學習。然而現行我國高校的學制比較僵硬,本科四年、研究生三年已經成為高校的金科玉律,很難有所突破,因此許多在職人員只能全脫產學習,實際上接受全日制的教育。

為什麼彈性學制的改革會如此艱難呢?除了高校後勤設施的問題外,沒有實行完全學分制也是個關鍵問題。我國高校的學分制改革的步伐是十分緩慢的,長期以來高校的課程一直以專業課為主,必修課所佔的比重極大,而且課程的年次也是固定不變,因此現行的學分制只不過單純地將原有的課程設定一定的學分值而已,沒有將學生自由選擇課程的內容和學習時間的理念融入進來,因此我國學分制的改革是不徹底的。

沒有完全學分制的支持,彈性學制是很難實現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也無法進一步深化。因此完全學分制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發展的基礎。

5.將非全日制教育納入正規學校教育體系長期以來,人們將校園視作一塊"聖地"和"凈土",把它比作"象牙塔",認為學校應該遠離社會的"喧囂"和世俗的"侵蝕"。雖然我們也經常說教育要面向社會,要服務社會,但是傳統的思想觀念阻撓了我們改革的步伐,總是擔心學校是否會被社會的"不良風氣"腐化,因此一談到學校要開放就欲言又止、舉步維艱。我們的辦學實際上是封閉式的,是脫離社會現實的。在這些保守思想的作崇下,我們人為地將以全日制教育為代表的學校教育與以非全日制為代表的社會教育加以強行區分,高等學校在介入社會教育時,沒在將非全日制教育當作正規學校教育的一部分來看待,而是將其圈起來,設立一個諸如成教學院、網路學院之類的機構,實際上是將非全日制教育置於正規教育的體系之外。

有些學校甚至將非全日制教育看作是一棵"搖錢樹",只顧招生賺錢,不顧教學質量。由於全日制與非全日制是兩個系統,非全日制的質量即使是差了些也不會影響到全日制,在評估和統計的時候非全日制往往不加以考慮,所以某些學校對非全日制這塊根本不加以重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任自流,疏於管理,使得一些不良學風肆意橫行,例如集體考試作弊等,嚴重損害了非全日制教育的社會信譽。因此只有將非全日制教育納入正規學校體系,使得非全日制教育能夠影響,甚至沖擊全日制教育,才會引起校方的足夠重視。

學校的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發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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