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裡執業醫師考培訓代報名
1. 執業醫師現場報名必須本人嗎,可以代報名嗎
2011執業醫師網上報名時間在3月,現場確認時間在4月上旬。考生到報名點(單位)確認需要攜帶的材料:
1、《申報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網上學歷認證證明(電子注冊備案表)
4、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注冊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張(同網上上傳照片同一底版)
6、執業一年 考核證明。
各地規定不一樣,可以看一下當地公告 www.cdwsw.com/md/ 。7月操作考試,9月綜合筆試。
2. 報考執業醫師用不用找代教老師
這要看你有沒有這個能力,如果你覺得考試很吃力你就可以走了,找代駕老師如果覺得沒有壓力完全可以靠自己報考的。
3. 執業醫師資格證考試現場確認可以找人代報名嗎
按規定必須是本人的。而且各個地區現場確認時需要做的事情不同,有的地區需要現場採集照片之類的事情,建議您還是自己去,如果真的有事情,建議咨詢你們當地考試主管部門,咨詢別人代替報名需要什麼資料和流程!
4. 2018醫考沒過,想問問2019年執業醫師代報名什麼時候能報啊有什麼靠譜的代報名機構不
既然你之前沒有考試通過,那麼你可以再次報名去考試的這個沒有什麼限制的!
5. 山東有沒有執業醫師資格證考試的代報名機構
建議還是靠自己
6. 重慶執業醫師代報名機構
重慶做代報名的機構還是比較多的,但還是要擦亮眼睛,要選擇正規有實力,培訓資質較好的公司為好,我是選擇的小懶蟲教育,在西部地區「重慶」設立的唯一一所分校,是一家專做醫考培訓的機構,在18年考過,其中特別感謝田老師課後的耐心鼓勵,讓我在醫考路上少走冤枉路,不然都已經放棄了,個人建議還是要報他們的現場面授班,考前押題絕密培訓,讓你考前備考臨門一腳,把握當年必考題型及必考點,讓你會的全會,蒙的全對。
7. 醫師資格考試條件不足可以代報名嗎
犇考網小魚為你解答:
不符合條件是無法報名的,符合以下條件即可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以下簡稱《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4號)和《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6號)的有關規定。
二、報考人員應按本人試用期所從事的專業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中醫類別專業的畢業生不得報考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
三、具有臨床醫學專業學歷,試用期在醫療機構檢驗科工作的,可以參加臨床類別醫師資格考試。
四、具有醫學營養學專業學歷的,可以根據試用期的工作崗位報考臨床或公共衛生類別的醫師資格考試。
五、已獲得臨床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並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者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葯專業知識或者參加過省級中醫(葯)行政部門批准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並系統學習了中醫葯基礎和中醫臨床主要課程的,可以申請參加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已獲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並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者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葯專業知識或者參加過省級中醫(葯)行政部門批准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並系統學習了中醫葯基礎和中醫臨床主要課程的,可以申請參加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六、根據《醫師法》第四十三條,對《醫師法》第九條第二項報名資格作如下補充規定:
1.在《醫師法》頒布前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專科學歷並已經轉正,但未取得醫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可憑轉正證明和轉正後連續工作兩年以上並考核合格證明申請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2.在《醫師法》頒布前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並已經轉正,取得醫士職務任職資格,但未取得醫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可憑醫士職務任職資格證明和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連續從事醫士業務工作五年以上或醫士從業時間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執業時間累計滿五年的證明申請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七、七年制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的臨床碩士生和八年制畢業生在學習期間有相當於大學本科的一年生產實習和一年以上嚴格的臨床實踐訓練,可在畢業當年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和公共衛生預防醫學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已具有一年以上的臨床實踐訓練或公共衛生實踐的經歷,可在畢業當年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八、對通過醫學自學考試和廣播電視大學獲得醫學專業學歷,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除符合《醫師法》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1998年6月30日以前,報名參加醫學自學考試,其後取得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其學歷可以作為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
2.2003年12月31日前廣播電視大學畢業並取得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其學歷可以作為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
3.具有醫師資格的在職衛生技術人員經自學考試或廣播電視大學畢業取得的醫學專業學歷,可以作為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
九、符合《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經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資格考核合格並推薦或者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工作滿五年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可以申請報考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經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資格考核合格並推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可以申請報考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十、1998年6月26日前已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2000年前參加過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資格考核而不合格者,仍可申請參加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資格考核;2000年以前未申請參加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資格考核的,今後不再受理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資格考核申請。
十一、符合報考執業醫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同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十二、取得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又獲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等專業學校或高等學校其他類別的醫學專業學歷者,可按規定在所跨類別的專業工作崗位上連續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後,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
臨床類別醫師報考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除外。
十三、在鄉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工作,符合《醫師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條件的,可以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考試。
十四、在軍隊企業所屬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應作為地方考生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到駐地附近考點辦公室報名,並參加相應考試。
在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符合報考條件的在編人員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可參照地方報考人員按規定在地方報考。
十五、醫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試用期截止至考試當年8月31日。
十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2.護理、助產、葯學、醫學檢驗、衛生管理系的大中專畢業生;3.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4.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的;5.1998年7月1日以後,非在職衛生技術人員參加醫學自學考試,並取得醫學專業學歷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的;6.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7.2000年1月1日以後,非在職衛生技術人員參加廣播電視大學學習,取得醫學專業學歷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的;8.2004年1月1日以後,非在職衛生技術人員參加廣播電視大學學習取得醫學專業學歷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的。
十七、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其試用機構按《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認定。
十八、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連續兩次(兩年)有效。第三次(年)參加醫師資格考試除需提供原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外,還應提供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培訓機構培訓6個月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十九、縣級以上中醫(葯)主管部門指定的考核機構出具的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資格考核合格證明連續兩次(兩年)有效。
二十、年度實踐技能考核合格,而醫學綜合筆試不合格,其實踐技能考試合格成績不作為以後年度參加醫學綜合筆試的依據。
二十一、盲人醫療按摩人員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作為特殊群體另行制定考試辦法。
二十二、關於取得內地醫學專業學歷的台灣、香港、澳門居民以及取得中國(不含台灣、香港、澳門)醫學專業學歷的外籍人員的報名資格問題另行規定。
二十三、在考生資格審查過程中,各地要互相支持。對於其他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協助確認考生畢業學校和學歷的,要予以積極配合。
8. 有代報名考執業醫師的嗎
不符合條件是無法報名的,符合以下條件即可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以下簡稱《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4號)和《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6號)的有關規定。
二、報考人員應按本人試用期所從事的專業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中醫類別專業的畢業生不得報考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
三、具有臨床醫學專業學歷,試用期在醫療機構檢驗科工作的,可以參加臨床類別醫師資格考試。
四、具有醫學營養學專業學歷的,可以根據試用期的工作崗位報考臨床或公共衛生類別的醫師資格考試。
9. 執業醫師代報名的機構
如果是跟醫院團報的那種,可以不用自己去,把該交的材料准備好就行。 如果是診所衛生院那種小機構,而且當年就兩三個人考試的,需要自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