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吊安全培訓
Ⅰ 按照國家規定,行吊安全操作規程有哪些要求
1 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憑操作證操作,嚴禁內無證開車。
2 開機前應認真檢查鋼容絲繩、吊鉤、吊具有無磨損裂紋和損壞現象,傳動聯接部位螺絲是否松動,各部電器元件是否良好,線路連接是否安全可靠,傳動部分潤滑部位是否正常,並進行空運轉,待一切正常後方可使用。
3 工作時應服從指揮,堅持崗位,集中精力操作,嚴禁吊鉤有重物時離開崗位,操作中做到起吊和下落慢,中間快。
4 下降吊鉤或起吊物件時,如遇信號不明,發現下面有人或吊鉤前面有障礙物時應立即發出信號,服從指揮人員信號指揮。
5 吊運重物應高於前進方向所有障礙物2m。
6 操作時發現行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裝置失靈應立即停止操作,切斷電源,匯報主管部門組織檢修,待正常後使用。
7 下班前將吊勾提升到離地面2m-3m處。
8 下班前各操作處於斷開位置,切斷電源,離開駕駛室必須加鎖。
9 行吊工作時,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戴手套、戴護目鏡、穿工服和工鞋。
生產環境不同要求會增加,並不通用
我們製造行吊這類設備
Ⅱ 吊車安全等級是怎麼評定的
起升機構的安全運行周期取決於是否按特定的工作等級正確使用。根據國家標准規定,起重機的起升機構工作等級由載荷譜和日均運行當量時間確定。
Safe and effective operation of the hoist is dependent on correct classification of the hoist』s operation group. According to FEM9.511 and China standard the hoist』s operating group can be determined from load spectrum and average Daily operating time.
1 載荷譜 Load Spectrum
載荷譜可以根據下面表格確定
The load spectrum can be determined from the table below
輕級
偶爾吊滿載
經常吊輕載
固定載荷輕
中級
偶爾吊滿載
經常吊輕載
固定載荷半載
重級
重復吊滿載
經常吊半載
固定載荷重
超重級
幾乎全吊滿載
固定載荷超重
Light
Occasional full load
Usually light load
Small fixed load
Medium
Occasional full load
Usually light load
Average fixed load
Heavy
Repetitive full load
Usually average load
Heavy fixed load
Very Heavy
Usually almost full load
Very heavy fixed load
2 日均當量使用時間 Average daily operating time
日均當量使用時間可以根據實際使用時間按統計方法測算,參考公式如下:
The average daily operating time of the hoist can be calculated from the running time of the hoisting machinery (Hours/day):
參考公式 Formula
H = 平均起升高度 average hoisting height (m)
N = 平均每小時工作循環次數 number of work cycles per hour (cycles/h)
T = 日均工作時間 daily working time (h)
V = 起升速度 hoisting speed (m/min)
3 工作級別確定 Determining the operating group of the hoist
當載荷譜和日均當量使用時間確定後,可以根據下面表中數據查出工作級別:
When the load spectrum and the average daily operating time of the hoist are identified, the hoist』s operating group is obtained from the table below:
載荷譜
Load Spectrum
日平均當量使用時間Average daily operating time
ISO(GB) / FEM
(小時/天 hours per day)
≤0.5
≤1
≤2
≤4
≤8
≤16
輕級 Light
M3
1Bm
M4
1Am
M5
2m
M6
3m
中級 Medium
M3
1Bm
M4
1Am
M5
2m
M6
3m
M7
4m
中級 Heavy
M3
1Bm
M4
1Am
M5
2m
M6
3m
M7
4m
超重級 Very Heavy
M4
1Am
M5
2m
M6
3m
M7
4m
4 安全操作原則 Safe working principles
安全使用起重機、避免對人員和財物的損害的關鍵因素之一是謹慎地按照安全操作規范正確使用起重機。
Carefully following safe working principles is one of the most effective ways of preventing damage to property and injury to personnel.
所有與起重機相關人員,包括操作員、維護人員、車間主任等,應熟悉起重機的操作規程。
The operator, service man and work manager for the hoist should be familiar with the safe working principles for the hoist.
用戶自己的或第三方的經過起重機廠家培訓的維護隊伍是安全使用的保障。
A service team from customer or third party trained by manufacturer for operating the hoist and any maintenance services is needed.
很多事故或損害來自錯誤使用或不當的維護,經培訓的有經驗的維護人員和操作員可以起到有效預防作用。
Misuse of the hoist or improper servicing may result in an accident that cannot be prevented by the safety equipment. Training in operation and servicing the hoist, foresight and care are essential in order to prevent accidents.
Ⅲ 吊車的安全操作規程
吊車又稱起重機。
一、起重機應由經過專門培訓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並經安全環境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的專職司機操作,起重機司機應操作與操作證相對應的起重機械。
二、起重機司機應嚴格按照工地制訂的維護保養計劃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每天班前、班後檢查情況、維護保養情況、工作內容、交接班情況應如實填寫在施工機械運行維護保養記錄中。
三、新安裝、經過大修或改變重要性能的起重機械,在使用前必須按照起重機性能試驗的有關規定進行負荷試驗。試驗合格並辦理相關手續和安全准用證後,方可投入使用。
四、起重機司機班前、班後必須嚴格按照《起重機械安全監察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每日檢查,確認起重機無任何故障和隱患時方可開始工作。
五、起重機司機與起重指揮人員應按各種規定的手勢或信號進行聯絡。作業中,司機應與起重指揮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信號。但在起重作業發生危險時,無論是誰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司機應立即停車。
六、司機在收到指揮人員發出的起吊信號後,必須先鳴信號後動作。起吊重物時應先離地面試吊,當確認重物掛牢、制動性能良好和起重機穩定後在繼續起吊。
七、起吊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禁止吊鉤鋼絲繩在傾斜狀態下去拖動被吊的重物。在吊鉤已掛上但被吊重物尚未提起時,禁止起重機移動位置或作旋轉運動。
八、重物起吊、旋轉時,速度要均勻平穩,以免重物在空中擺動發生危險。在放下重物時,速度不要太快,以防重物突然下落而損壞。吊長、大型重物時應有專人拉溜繩,防止因重物擺動,造成事故。
九、起重機工作時,與起重作業無關人員嚴禁在起重機上逗留。
(3)行吊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安全指南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弔;
2、指揮信號不明確不弔;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不弔;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弔;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弔;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弔;
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弔;
8、被吊物稜角處與捆綁鋼絲間未加襯墊時不弔;
9、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弔;
10、吊車保險裝置不齊全,不可靠不弔等。
起重吊裝
起重吊裝「十不弔」規定:
1.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
2. 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3. 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紮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紮不牢靠不準吊。
4. 多孔板、積灰斗、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磨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不準雙拼吊。
5. 吊砌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使用磚籠,並堆放整齊。木磚、預制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
6. 樓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 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件不準吊。
8. 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小於3米,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9. 六級以上強風區不準吊。
10. 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載荷不準吊。
Ⅳ 行吊使用安全注意事項有哪些
行吊在起重行業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操作也顯得尤為重要:內
1、啟用行吊前要檢查葫容蘆、吊繩、吊鉤、電機剎車等的性能,發現有異常應及時排除,不能強行作業;
2、行吊操作員要注意裝運人員,服從指揮,行吊安裝標准,密切配合;
3、操作員應熟悉行吊各控制方向,並能准確判別出行吊的運行方向;
4、起吊斜度不得超過15o,行吊使用注意事項,吊鉤離葫蘆至少保持1米以上距離。在一般情況下,所吊物品離地面為1米左右,待需要升高才可以升至所需高度;
5、升高以後,吊物下面嚴禁站人。設備在運行時,操作員應集中精神,被吊物品應避免跨越生產設備及機台人員;
6、設備轉換方向時,應待設備停穩後才能進行換向;
7、設備嚴禁高頻率點動或驟行驟停,保持被吊物品平穩運行。
Ⅳ 關於車間行吊(10噸)的問題:請教安全方面的大俠!!!!!
沒有來這樣的要求和規源定。
1、行吊作業規程決定了操作范圍下方不應有人。你說的吊物不經過他們上方就是這個道理;
2、你覺得如果行吊掉下來安全帽有用嗎?
3、行吊本身的安全系數不比工業載人電梯低。只有吊鉤才會傷人;
Ⅵ 建築工地在吊車作業需要注意什麼
吊車的安全施工作抄業應襲該注意的問題有很多,首先就是應該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性,施工人員一定要掛牢安全繩,並且施工人員應該在吊車配套的封閉式安全立網中作業施工,絕對不能將身體懸掛於立網的外部,在人口車輛通過比較密集的場所作業時,應該先懸掛安全網,避免有空中落物,對於行駛當中的車輛或者是路過的人群造成傷害。
另外吊車施工的環境周圍不能有電網電線等危險,而且吊車停靠的地點一定要是堅實平整的路面,比較松軟的土層一定要先進行處理之後才能將吊車開上去,避免吊車在作業的過程中由於地基不穩定引發安全事故,而且吊車是絕對不允許在坡路上施工作業的,因為這樣容易造成吊車傾斜,在吊起重物的時候容易造成翻車或者是車輛傾斜的危險事故。
最後還有一點非常重要,那就是吊車的荷載是有嚴格的要求的,吊車的操作人員一定要謹記。而且應該對於吊車的駕駛員定期的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和體檢,有心臟病、高血壓或者是眩暈症的人群是不允許駕駛操作吊車的。而駕駛員在進行吊車施工作業之前不能飲酒或者是服用葯物,避免在駕駛操作的過程中神經中樞的反應速度下降,不能及時的對於緊急事故作出相應處理。
Ⅶ 行吊管理制度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切實貫徹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的精神,為加強本單位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起重機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起重機械」實指本單位內各類起重機、電動葫蘆、升降機等。
第三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購置有安全技術監督檢驗合格證書的產品。安裝前應到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第四條 安裝、修理起重機械必須由取得許可證書的起重機械安裝、修理單位進行。
第五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先具備下列條件,並向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取得起重機械准用證後方可使用。
具體條件如下:
一、 起重機械經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
二、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後簽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
三、 建立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其內容包括:
1. 司機守則:
2.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3. 起重機械維護、保養、檢查和檢驗制度;
4.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機械作業和維修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制度;
第六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包括:
1. 設備出廠技術文件;
2. 安裝、修理記錄和驗收資料;
3. 使用、維護、保養、檢查和試驗記錄;
4. 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證書;
5. 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
6. 設備的問題及評價。
第七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要經常檢查起重機械的運行和完好狀況,包括年度檢查、每月檢查、每周檢查和每日檢查。(檢查項目附後)
第八條 經檢查發現起重機械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第九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檢驗有效期前一個月向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在用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檢驗。在用起重機械安全定期監督檢驗周期為兩年,升降機安全定期監督檢驗周期為一年。
第十條 起重機械的司機,掛鉤工、指揮工、維修工必須進行專業和技術培訓,並經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領取《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
第十一條 基建項目中起重機械設備必須按三同時要求進行,設備管理部門要嚴格監督采購前設備論證程序執行。
第十二條 起重機械得報廢,需按設備報廢審批許可權辦理注銷手續,並報本單設備科及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凡違反本規定者,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封停設備或限期整改等處理;對造成嚴重後果的,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規定自頒發之日執行,執行過程中的問題由設備科負責解釋。
附:起重機械年檢、月檢、周檢、日檢項目如下:
一、 每年對在用起重機械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其中載荷試驗可以結合吊運相當於額定起重量的重物進行,其按額定速度進行起升、運行、回轉、變幅等機構安全性能檢查。
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全面檢查。
起重機械遇四級以上地震或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露天作業的起重機械經九級以上的風力後,使用前都應做全面檢查。
二、 每月至少檢查下列項目:
1. 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2. 吊鉤、抓鬥等吊具有無損傷;
3. 鋼絲繩、滑輪組、索道、吊鏈等有無損傷;
4. 配電線路、、集電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5. 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
停用一月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也應做上列檢查。
三、 每周應檢查下列檢查:
1. 接觸器、控制器觸頭的接觸情況;
2. 制動器的調整和閘帶的磨損情況;
3. 連軸器上的鍵的聯接及螺釘堅固情況;
4. 鋼絲繩的纏繞情況是否跳槽;
5. 雙制動的起升機構,每個制動器的制動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業前應檢查下列項目:
1. 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及電梯廳門聯鎖開頭,緊急報警裝置,升降機的安全鉤或其它防斷繩裝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軌道的安全狀況;
3. 鋼絲繩的安全狀況。
Ⅷ 吊車工安全培訓的心得體會
吊車司機要按規章制度進行操作:嚴格執行十不弔作業:
Ⅸ 吊車都有哪些安全措施
1、在使用吊車的同時,建議要對車主們做一個不定期的知識和操作培訓,嚴格把關車專主們的技術程度和素質屬培養,並且要持證上崗,保障吊車順利工作。
2、企業要嚴格把關大型機械類的管理制度,不定期派專業人員對吊車及大型車輛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障各大機械類的車輛能夠安全運行。
3、針對吊車的具體工作流程,企業最好派送專業人員結合現場的情況,進行對駕駛員現場指揮與操作,並對技術描述進行嚴格把守。
4、要按施工制度法測要求指示專業人員進行辦理安全施工的作業票,方便現場人員的監督。
5、吊車起吊前,要對吊點進行嚴密的檢查,以此來保障吊點的安全性。
6、工作人員在進行吊車吊掛作業時,要按照技術操作流程來規范施工。
7、吊車司機一定要對起重工具在使用前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與維護,並且由專人負責登記,如果發現問題,及時派送技術人員維修。
8、在進行吊車工作現場內,要把電焊機的接頭接好,不能把線閱讀露出暴光在外邊,防止鋼絲繩接觸線頭後起電而燒傷鋼絲繩,造成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