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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培訓制度

發布時間: 2020-12-06 03:47:57

⑴ 員工培訓的整個流程是什麼樣的

員工培訓有以下幾個流程:

(1)培訓需求評估。培訓需求評估分為三個層面:組織層面分析、工作狀況層面分析、員工層面分析。

(2)制定與實施培訓計劃。制定培訓計劃包括制定培訓目標、培訓方法、培訓媒體、培訓地點、課程內容簡介、相關案例和各種活動。在完成了培訓計劃的制定後,就可以進行對培訓要解決的問題制定詳細的培訓計劃、設置課程,選擇培訓方式、落實培訓人員及地點。

(3)培訓效果評估與轉化。主要包括對課程設計、培訓方式和培訓效果的評估,以及對受訓者回到工作崗位後工作狀況的定期跟蹤反饋,測定受訓者能否明顯改善自己的工作態度與效率,能否將培訓內容轉化為具體的工作績效;對比受訓者在受訓前後的工作情況,建立受訓員工的素質檔案,為下一步培訓做好准備工作。

拓展資料:

員工培訓是指一定組織為開展業務及培育人才的需要,採用各種方式對員工進行有目的、有計劃的培養和訓練的管理活動,公開課、內訓、等均為常見的員工培訓及企業培訓形式。

員工培訓有員工技能培訓和員工素質培訓。

培訓方法有講授法、視聽技術法、討論法、案例研討法、角色扮演法、自學法、互動小組法、網路培訓法、場景還原法等。

員工培訓按內容來劃分,可以分出兩種:員工技能培訓和員工素質培訓。

1、員工技能培訓:是企業針對崗位的需求,對員工進行的崗位能力培訓。

2、員工素質培訓:是企業對員工素質方面的要求,主要有心理素質、個人工作態度、工作習慣等的素質培訓。

參考資料:網路-員工培訓

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一、索證索票制度:

1、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2、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3、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4、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二、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三、銷售衛生制度:

1、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2、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3、食品銷售應有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4、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四、展示衛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2、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4、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5、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五、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3、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定期培訓制度擴展閱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里的農村食品安全:

一是受消費水平及消費觀念的影響,農村市場假冒偽劣商品現象較為普遍,多數農民屬於低水平消費群體,購買能力有限,所以他們購物時多圖便宜,而且識假辨假能力差,因而為成本低、價格低的假冒偽劣商品提供了市場。

二是經營主體的素質相對較低,他們大多數是農民,文化程度較低,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識和守法經營觀念。個別經營者往往只求經濟利益,不管商品質量,更不會去考慮人們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惡果。

所以,即使是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或是明明知道是劣質食品,為了不讓自己虧本,甚至是有利可圖,經營者也會想盡一切辦法將商品銷售出去。

三是在農村,小賣部、食品商店等零散食品經銷商大量存在,他們經營規模小,廣泛分布在農村的各個角落。這些狀況滿足了農村的消費需求,但不利於監管。

四是農民消費者自我權益保護意識較差。遇到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們不能正確運用法律維權,多是自認倒霉。還有的是礙於同鄉的情面,不主張自己的權益,因而使違法經營長期得以生存。

五是維權成本較高。為幾元錢的食品,費錢投訴很不合算。

⑶ 消防管理的三個制度是指什麼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准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葯。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並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准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准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並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摘錄的,可以參考一下

⑷ 求高手幫忙,關於安全規章制度,操作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公司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崗位檢查、各車間每周一次,班每天一次,並記錄;
2、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在安全檢查中,各級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全程參加,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
查安全管理:主要檢查各級領導和職能人員是否分限負責安全管理,真正落實了五同時;
查事故隱患:主要查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為;
安全生產檢查要堅持邊檢查邊整改,對查出的隱患要下發整改通知單。同時要求整改不能馬上整改的要在承諾期限內完成整改;
生產班組應做好班前、班後和節假日前後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立即解決或及時上報,解決後方可作業。要害崗位要定人,定職責進行每天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下班後要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不得留有事故隱患;
安全管理人員在安全檢查過程中,有權對違章人員進行制止、糾正和處罰,對不服從管理的人員,部門或單位給予必要的處罰。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2.1工傷保險
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按期繳納保險費;
2.2工傷事故控制指標
公司重傷以上事故率控制指標為0;
2.3事故報告
2.3.1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報告主管負責人。負責人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後,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同時要及時向解廠報告,解廠在第一時間內向劉總報告;
2.3.2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門或個人;事故的詳細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處理的方法;事故發生後要採取的防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
2.3.3發生安全事故後不準瞞報、謊報、漏報,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2.4事故調查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2.5設立公布事故報告電話:6521888
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3.1新工人進廠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1.1凡是新進廠的職工(包括短期合同工和臨時工),都必須經過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過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過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作業;
3.1.2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由綜合辦公室和主管安全部門共同實施 ,教育內容包括: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公司概況、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知識;
3.1.3二級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教育應包括: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概況及特點,危險區域、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結合本單位特點進行防火、防暴、防毒、防觸電、防機具傷害等安全防護、應急搶救知識的教育;
3.1.4三級安全教育由班組負責人組織實施,教育內容包括: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標准化作業程序;本崗位工作特點、設備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項;設備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護用品的合理使用。
3.2特種作業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
3.2.1凡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上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無證上崗者按違章處理;
3.3中層管理者、專(兼)職安全員培訓教育;
3.3.1公司每年對中層管理者、安全員進行一次安全管理知識教育培訓;
3.3.2培訓內容包括: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班組安全管理知識等;
3.4班組長培訓教育:
3.4.1公司每年組織一次班組長安全培訓教育;
3.4.2教育內容包括: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班組安全管理知識等。
3.5全員教育:
3.5.1車間每月對工人進行不少於一次的全員安全教育,並認真做好記錄,班組每周堅持一次全員安全教育;
3.6變換工種及復工安全教育;
職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再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班組崗位安全教育;
3.7四新」教育
3.7.1四新教育是採用新工藝 、新技術 、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等,必須進行的安全教育;
3.7.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單位和生產技術部負責;
3.7.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1)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2)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3)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和要求;
(4)『四新』投產、使用後可能導致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其防護方法;
3.7.4、涉及『四新』人員安全教育後,要進行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並報綜合辦;
3.8職業健康教育:
3.8.1職業健康教育分為上崗前健康教育、在崗其間健康教育、離崗健康教育;
3.8.2職業健康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法規;職業衛生、職業健康知識,重點職業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識;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及個人防護知識;
3.8.3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新入廠接觸職業危害作業人員職業健康教育;
3.8.4職業健康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可採取集中培訓、健康知識競賽、發放健康知識小冊子、電視等多種方式進行。
崗位標准化操作制度
4.1制定各部門崗位標准化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4.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行業標准進行作業操作;
4.3安全主管部門要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定期檢查各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否有違規行為;
4.4安全員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違章行為進行監督;
4.5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演練;
4.6實行崗位標准化操作培訓制度,未經安全生產培訓並考核合格的人員不準上崗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5.1范圍
適用於對公司所有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廠內機動車輛、壓力管道、起重機械等的安全管理;
5.2職責
5.2.1綜合辦公室負責特種設備的登記、定期檢查等全過程管理工作;
5.2.2各使用單位負責特種設備的負責保養及日常檢查;
5.3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
5.3.1特種設備的采購
5.3.1.1特種設備采購前應確定供方具備該特種設備製造資質,並查驗其相關證明材料;
5.3.1.2特種設備采購執行《采購控製程序》及相關制度;
5.3.1.3所購特種設備,應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等文件;
5.3.2特種設備的安裝及維修
5.3.2.1生產技術部負責組織設備的安裝、改造及維修;
5.3.2.2特種設備的安裝與維修必須由依法取得資質的單位進行,並上報綜合辦公室備案;
5.3.2.3承接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特種設備管理部門;
5.3.2.4特種設備安裝、維修完工後,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後30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
5.3.3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綜合辦公室負責檔案的管理
5.3.4特種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及安全檢查;
5.3.4.1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綜合辦負責到安全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志附著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5.3.4.2特種設備管理人員要取得資質資格
5.3.4.3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3.4.4生產技術部要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定期組織一次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5.3.5特種設備檢驗
5.3.5.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等定期進行檢修、送檢,並作好記錄;
5.3.5.2生產技術部要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提出檢測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5.3.6特種設備的報廢
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經過廠長批准後才能報廢,並辦理注銷手續;
5.3.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單位、個人的責任。
特種作業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6.1特種作業人員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前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體條件、崗位需求的審核,同時將資料備案,由主抓安全負責人負責組織人員的培訓、考試;
6.2特種作業人員在培訓取得作業資格證前必須進行體檢,體檢合格(沒有職業禁忌證者)方可參加作業資格培訓;
6.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重違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業資格;
6.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持證上崗作業;
6.5加強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教育和管理。主抓安全負責人要會同綜合辦公室認真抓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和體檢工作。復審合格者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
6.6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不得塗改、轉借、,資格證書丟失應報上級領導;
6.7特種作業人員連續六個月不從事本工種作業,作業資格證書作廢,需重新培訓取得特殊工種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6.8特種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凡內部調換工作單位時,需到綜合辦公室備案;
6.9凡是安排無證或無效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的單位主管負責人,以違章指揮論處,造成重大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並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
7.1承包工程項目的單位
7.1.1凡是在公司內承包各種工程項目、技改項目、協作項目的單位必須具有相關安全資質證明;
7.1.2承包合同必須明確約定雙方的安全責任及安全措施,並將合同約定的安全責任及具體安全措施復印件報綜合辦;
7.2進入生產區域內的作業人員、見習人員
7.2.1進入生產區域內的臨時作業人員、見習人員必須經過公司、車間、安全教育後,方能上崗作業;
7.2.2進入生產區域內的臨時作業人員、見習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合理佩戴勞動防護用品,服從所在單位的安全管理;
7.3參觀人員及其他外來人員
7.3.1進入生產區域內參觀人員及其他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由接待單位負責;
7.3.2進入生產區域內參觀人員和其他外來人員必須服從公司安全管理。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1消防安全管理由保衛科負責,綜合辦公室協助;
8.2消防安全教育
8.2.1保衛科要充分利用有效方式,加大宣傳教育,各單位每2個月組織不少於1次的防火教育培訓,班組要堅持經常性防火教育;
8.2.2保衛科對從事操作、保管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和特殊工種人員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每年組織一次消防知識考核;
8.2.3對新工人和變換工種的人員,進行三級消防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8.2.4對臨時工、民工、臨時進廠人員由接待、使用單位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8.2.5各級領導和防火負責人要及時傳達貫徹落實上級的消防安全文件。
8.3防火檢查及火險隱患整改
8.3.1保衛科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巡查、節假日必查;其他單位要組織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公司每季度組織綜合大檢查,要求有記錄,並上報綜合辦備案;
8.3.2各單位對發現的火險隱患要及時上報保衛科或綜合辦公室6521888,主管單位負責人要積極組織力量進行整改,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要制定出可靠的防範措施;
8.3.3對上級部門提出的火險隱患,要及時整改,逐級匯報,並將整改意見記錄存檔。
8.4嚴禁煙火及動火規定
8.4.1禁止在廠區內隨意動用明火和游動吸煙、亂扔煙頭;
8.4.2禁止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吸煙、動用明火和亂拉電線;
8.4.3在禁火區內動用明火作業,動火單位要填寫《動火申請表》,經保衛科、安全部門檢查,上報廠長,審批同意後,方可動火;動火前要指定專人負責並採取可靠防火措施,徹底消除周圍易燃物和可燃物。動火完畢後及時報告批准部門、領導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正常工作;
8.5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
8.5.1消防器材是滅火專用工具,不得隨意動用(發生火災時除外);
8.5.2配發到各單位的消防器材由各單位負責管理,責任到人,要做到勤檢查,勤清潔、定位放置、定期更換;
8.5.3消防器材要放到明顯、易取、易發生火警的地方,防止消防器材處堆放其他物品;
8.5.4對正常使用後的消防器材要及時向保衛科報告,並予更換,擅自挪用、損壞、丟失、破壞消防設施、器材者,要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並賠償損失;
8.5.5確保公司消防通道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8.6消防組織及滅火疏散預案演練
8.6.1按照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公司設立消防組織機構,成立義務消防組織,制定方案,每年舉辦一次實戰演練;
8.6.2保衛科對公司消防重點部位建立消防檔案,詳細記錄公司及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對消防安全進行管理;
8.6.3公司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責任人員給予處分(包括經濟處罰)或其他處理。
10.1危險化學品的分類
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物品和腐蝕品等;
10.2職責
10.2.1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須經廠長批准;
10.2.2庫管人員負責危險化學品的保管、發放安全;
10.2.3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危險化學品日常安全管理;
10.3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及運輸
10.3.1必須從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危險化學品;
10.3.2所采購的危險化學品必須附有安全標簽,並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10.3.3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必須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格和防止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措施;
10.3.4危險化學品的裝卸現場,必須有管理人員負責指揮;
10.3.5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安全運輸規定;
10.4危險化學品的保管
10.4.1危險化學品入庫前必須核對包裝物上的安全標簽,安全標簽若脫落或損壞,經檢查確認後應補貼;
10.4.2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專用倉庫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要求,並設置明顯標志;
10.4.3危險化學品的管理,由專人負責;
10.4.4危險化學品必須按其性質分區、分類儲存,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品應分區隔離存放;
10.4.5物品要分類擺放整齊,要有標識,庫區要留出適當的間距和通道,便於倉庫作業及檢查;
10.4.6容器要密閉、完整無損,如發現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10.5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10.5.1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應有安全標簽,操作人員應認真閱讀安全技術說明書。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0.5.2使用有毒害、腐蝕性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必須通風良好,操作人員要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嚴禁操作者直接接觸;
10.5.3使用劇毒化學品的單位應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並採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誤用,若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等情況必須向保衛科報告,保衛科在向廠長匯報;
10.5.4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應有明顯的標簽,危險化學品使用完畢,應妥善處理容器,不準挪作他用或盛裝其他物品。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1.1定期開展衛生檢查,對職工宿舍、食堂和水源要重點保護和檢查,杜絕火災、食物中毒等事件的發生。
11.2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工作,採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11.3採取有效防護措施,減少人員與塵毒物料的接觸。
11.4認真開展職業健康教育活動,認真學習貫徹《職業病防治法》,不斷增強工人職業病防治技能。
11.5各單位要對接觸職業危害作業人員按《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准》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實用防護用品,對應使用而不使用防護用品,安全主管部門可以給予處罰。
11.6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職業病的統計報告工作。負責統計報告的人員不得虛報、漏報、拒報、遲報有關數據;
11.7職業病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和檢查。
11.8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時,應告知用人單位及員工本人,安排進行診斷。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疑似職業病病人,予以調離原崗位,另行安排工作。
11.9綜合辦負責組織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維護保養情況的監督檢查。
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12.1獎勵:
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其功績大小,分別給予表揚或獎勵。
1、對於安全技術規程執行得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有顯著成績的單位、班組和個人。
2、由於認真檢查,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參與搶險救災,避免重大火災、爆炸、人身傷亡、裝置停產、主要設備損壞以及有其它顯著成績者。
3、為保證安全生產,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有關部門審查,確有很大價值,列為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後,經實踐考核有效者。
4、對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塵毒和噪音危害,預防職業病發生,對環境保護貢獻較大的技術改進項目的主要成員。
5、在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擴大,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
6、舉報事故經認屬實者。
7、在安全專項活動及安全宣傳教育中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
12.2處罰:
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部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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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培訓工作計劃怎麼寫

培訓需求調查是制定培訓計劃的基礎,一般來說,培訓需求分為企業發展要求和員工發展要求。首先,為企業發展而開展的培訓工作需要充分了解企業下一步的發展目標,作為HR應主動和領導、各部門的負責人溝通,暢通一切可以獲得消息的渠道。而針對員工發展要求的培訓,則需HR客觀評價員工現有能力,了解員工需求,建設公司人才梯隊。如果員工有自發學習意願,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HR也要盡可能滿足。

關鍵問題分析:

在了解公司及員工的需求之後,HR需要總結公司目前的狀況和目標之間的差距,分析這一差距是否能夠通過培訓得到解決。HR可以通過制定培訓需求分析表,定時更新,增強培訓針對性。

培訓目標設定:

年度培訓目標的設定,應是站在公司的角度,用全局性思維向領導說明培訓具體要做哪些工作,需要投入的資源和效果預計。具體而言,培訓可以提高員工角色意識,通過培訓更好的融入企業,這一點主要是針對新員工或轉崗員工。培訓還可以幫助員工掌握新技能,提高員工知識水平,有利於員工的成長。另外培訓也是一個良好的動員會,鼓舞員工士氣,形成良性的工作動機,改善工作績效。

培訓課程設定:

如果說培訓目標設定是綱領,那課程設定就是細則,需要HR從員工的角度出發,將培訓時間、時長、講師、主題、參與員工做一個詳細的排期和說明。根據各部門提出的發展要求,具體確定部門培訓課程類別和性質。根據不同層級的員工的工作內容,做出更有針對性的課程安排。

講師的選擇是培訓課程設定的重要一環,很多情況下HR選擇企業內部高管,他們熟悉公司情況,時間靈活,也更能調動員工參與培訓的積極性。但是也建議HR定時邀請外部專家來公司進行培訓,這可以給公司帶來新的管理經驗。

⑹ 學校食堂管理制度

食堂是學生生活一個公共場所,應保證良好的清潔環境,為進一步提高與完善衛生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一、在食品操作過程,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嚴把「病從口入」關,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去做,保證就餐者的身體健康。
二、將食堂的工作場所進行嚴格劃分,分別由將衛生分擔區域落實到人,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每人將自己的衛生分擔區域認真清掃整潔。
三、食堂衛生要天天保持干凈整潔,做到窗明地凈,無油漬,窗檯無灰塵。保證紗窗完整無破損,發現破損時及時上報修理。暖氣片(管)及各種上下水管道無灰塵。垃圾桶要及時清理,不得長時間存放。
四、每周六、日進行衛生大掃除,周一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區域,根據情節進行處罰。
個人衛生:
(一)必須具備有區級以上衛生部門的健康證。
(二)工作時必須著工作服、戴工作帽(巾),並要保持衣裝整潔干凈。
(三)必須有良好的個人衛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四)在工作期間不允許佩戴特別的飾品,女員工不應畫濃妝,塗染指甲;男員工不留長頭發、長胡須。
(五)不得穿褲頭、背心、拖鞋上班。
中港金邦(北京)國際文化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港金邦)是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屬的全資子公司,下設2院2中心4公司,即安全文化研究院、安全風險研究院、教育培訓中心、文化傳媒中心、華東文化產業發展公司、南部產業發展公司、北部產業發展公司、西部產業發展公司,以及綜合管理部、戰略規劃部、生產經營部、科技開發部、國際合作部、效能監察部。中港金邦以「金川模式」以及「雙重+應急」模式的研究創新與推廣傳播為平台,以「引領城市安全發展,助推企業實現零傷害之夢」為目標,著力打造安全文化品牌,以品牌文化領航安全發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

安全文化咨詢服務
安全文化教育培訓與託管服務
安全文化研究與產品開發
安全技術推廣與服務
安全生產標准化創建與咨詢服務
安全評價與環境影響評價咨詢服務
安全文化建設示範企業創建與咨詢服務
安全管理標准化示範班組創建咨詢服務

⑺ 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延長一般是延長多長時間

延長時間copy最長不超過一年,最短不能少於半年。延長預備期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作出決議,填入《入黨志願書》,報上級黨委。延長預備期期滿後,由黨支部根據其是否具備黨員條件作出轉為正式黨員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決議並報上級黨委審批。

入黨申請人在黨課培訓、學習、考核、入黨申請書審核通過後,才能正式進入預備期,這個階段的黨員稱為預備黨員。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一般從支部大會通過他成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預備黨員能不能在入黨後履行黨員義務,服從黨的決議,遵守黨的紀律,這需要一定時間的考察,這是設置預備黨員的主要原因。

⑻ 員工晉升制度怎樣制定

員工晉升制度
一、目的
為了提升員工個人素質和能力,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並在公司內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規范公司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流程,特製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權責
1、綜合部負責制定公司的員工晉升制度。
2、相關部門經理負責對晉升員工的考核。
3、副總經理、總經理負責對員工晉升的最終審核。
四、內容及程序
(一)員工晉升原則
1、公司員工晉升,必須符合公司的發展需要。
2、公司內部出現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公司內部員工。
3、公司內部員工晉升,有利於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作到量才適用,有利於增強員工的凝聚力和歸屬感,減少員工流動率。
4、管理層的晉升必須建立在考核結果的基礎上,遵循有利於提高其綜合素質的原則,著重培養管理人員的綜合管理能力。
(二)內容
公司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員工的崗位或職位進行必要的調整,在公司職位空缺的情況下,員工也可以根據本人的意願申請公司部門之間的調動。
1、 員工晉升可分為員工部門內晉升和員工部門之間的晉升:
(1)員工部門內晉升
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經理根據部門實際情況,經考核後,具體安排,並報綜合部存檔。
(2)公司員工部門之間的晉升
是指職員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考核後擬調入部門須填寫《員工晉升(轉正)表》,由所涉及部門的主管批准並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批准後,交由綜合部存檔。
2、員工晉升分為三種類型
(1)職位晉升、薪資晉升
(2)職位晉升、薪資不變
(3)職位不變、薪資晉升
3、員工晉升的形式分為定期或不定期
(1)定期:公司每年根據公司的營業情況,有年底進行統一晉升員工。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隨時予以晉升。
(3)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進行晉升。
(三)員工晉升依據
(1)公司普通員工,在原工作崗位上工作半年時間(不含試用期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評定工作表現優秀。
(2)公司部門經理級員工,在原崗位上工作時間一年(不含試用期工作時間)經總經理評定工作優秀。
(3)因公司需要,經總經理特批的其他情形的晉升。
(四)員工晉升許可權
(1)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由董事長核定。
(2)部門經理或主管,由總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提議並呈董事長核定。
(3)普通員工的晉升分別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提議,呈總經理核定,並通知綜合部。
(五)員工崗位晉升後,相關部門必須做好新到員工的部門培訓工作,如有必要,相關部門可以指定人員專人帶領或引導。
(六)員工晉升後,一個月內為試用期,期薪資在試用期內員工薪資暫不做調整。
(七)試用期後的薪資將根據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和參照公司的薪資標准執行,對試用期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將恢復其原來的崗位,薪資保持不變。
(八)公司員工遲到早退二十次、曠工一次以上及其他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次年不能晉升職位和薪資。
五、公司各級員工接到晉升通知後,應在指定時間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六、本制度的解釋權在綜合部,綜合部有權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對本制度進行修改。
七、本制度經部門經理討論,董事會審批後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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