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培訓機構 » 勞動合同法培訓金

勞動合同法培訓金

發布時間: 2020-12-06 10:59:10

A. 新勞動法中關於培訓費違約金的問題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4、按上述理由辭職,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B. 新勞動合同法培訓費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如果需要員工賠償培訓費用的,要能提供該項培訓費用的相專關證明,屬如培訓機構開具的發票、收費收據等。
但是沒有明文規定,公司員工內訓能不能收費,我的個人理解是簡單的公司制度及機器操作說明等,不能作為賠償的支持理由。
另:如果簽訂了培訓合同的,如果是協議了內訓是要收費的,那你就算是在仲裁庭贏了,在民事庭都會輸的。

C. 勞動法問題——有關於離職後公司扣我培訓金3000塊是否合法

這么做當然不合法。
你沒簽過培訓協議,參加廣交會也是工作安排,公司沒有回任何理由扣你的培訓金。答如果和公司溝通解決不了,你可以立即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公司無故剋扣工資,這種事情很容易處理的,你不用擔心。
補充回答:即使簽了那樣的協議也是無效的。參加廣交會和公司出資讓你參加培訓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並不是公司想怎麼說就能怎麼說的。現在單位已經扣了你的工資,我很確定是單位違法,你可以立刻去投訴或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D. 勞動合同法 培訓費

《勞動合同法》關於培訓費的規定,用人單位給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而且簽訂協議,約定服務期。如果勞動者在約定服務期內辭職,那麼要按規定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培訓費為准。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E. 新勞動法關於培訓費的規定

沒有具體范疇,包含崗前培訓,專項培訓兩方面。

一、勞動合同法對培訓費的規定,在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都不能收取勞動者培訓費;

1、崗前培訓,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得收費,更不得約定違約金和服務期;

2、專項培訓,也叫專業技能培訓,企業應墊付培訓費,但是可以和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如果勞動者在服務期內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勞動者按照雙方的約定支付相應違約金

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因此,用人單位不能單純地認為只要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在雙方勞動關系解除時,就可以向勞動者要回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支付的培訓費用。

(5)勞動合同法培訓金擴展閱讀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培訓費用,首先應當同時符合三個法定條件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培訓前簽訂了培訓協議

2、培訓協議中,依法明確約定了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

其次,應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1、勞動者在培訓期內,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2、勞動者違反培訓協議有關服務期約定,在培訓結束後,不進入或中斷履行服務期,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3、勞動者在服務期內,因嚴重違紀或其他有損用人單位利益的違法行為,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F. 勞動合同法培訓費用是指什麼

一、勞動合同法培訓費用是指什麼?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本人註:不包括一般的入職培訓),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勞動合同培訓費需要賠償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職工培訓問題作為勞動權利義務關系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應在勞動合同中予以約定,明確有關培訓事宜及違約賠償責任;或者企業與職工也可以簽訂專項培訓合同,對某項具體培訓項目的有關問題(包括違約賠償責任)做出具體規定。勞動合同和培訓合同的這些約定,是處理有關培訓爭議的重要依據,但約定規定勞動者違約時應負擔的培訓費用和賠償金的標准,不得違反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因費用問題發生爭議的,按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根據上述規定及其他相關政策法規,對培訓費賠償問題具體應按以下原則處理:
1、如果企業確實對職工出資培訓,並能提供相應的支付憑證,才可以要求職工賠償培訓費用,這是前提條件。
2、一般而言,只有職工單方面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時,企業才可以要求職工賠償培訓費,一般不得要求其賠償已出資的培訓費。除非職工因違紀等重大過錯而被企業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企業則有權要求其賠償有關培訓費用。
3、勞動者在符合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情況下解除勞動關系,企業不得要求其賠償培訓費;除非職工違反規定或約定解除勞動合同,並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培訓費。在試用期內職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培訓費用;在合同期內職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培訓費用。
4、關於具體如何賠償的問題,可按培訓勞動合同執行;未簽訂培訓合同的按勞動合同執行。但培訓合同與勞動合同中對勞動者違約賠償的約定,不得違反有關政策法規的約定,否則無效。因培訓費賠償問題而發生爭議的,可由有關勞動爭議處理機構進行處理。
5、勞動者賠償培訓費的具體支付辦法是:如約定服務期的,則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職工個人一定要清楚,培訓費用是基於公司為了培訓自己已經付出了一定的成本,如果就來自於公司內部讓師傅帶徒弟的這種培訓,根本不能要求自己退還培訓費。而且,公司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要求退還培訓費的,除非職工有重大違約或者因重大過錯被公司開除的。
延伸閱讀:
201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全文有哪些內容
2018最新勞動合同法全文
2018最新勞動合同法

G. 新勞動合同法中關於培訓費的問題

這個問題挺好的,我講講我的看法。

1、首先訓練費用是否可以視為培訓費內,是需要確定容的一個問題。籃球隊員參加訓練甚至比賽,應該可以視為他的工作內容。因此,我認為,什麼屬於培訓,就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確。如果你想把訓練費用作為培訓費用,那麼必須明確有關項目和費用的計算方式。

2、雖然球員呆的時間長企業投入越多,可是企業通過比賽等方式理論上應該也獲得了剩餘價值,所以不能只看投入,還要看產出。

熱點內容
幼師專業怎麼樣 發布:2021-03-16 21:42:13 瀏覽:24
音樂小毛驢故事 發布:2021-03-16 21:40:57 瀏覽:196
昂立中學生教育閘北 發布:2021-03-16 21:40:47 瀏覽:568
建築業一建報考條件 發布:2021-03-16 21:39:53 瀏覽:666
2017年教師資格注冊結果 發布:2021-03-16 21:39:49 瀏覽:642
中國教師資格證查分 發布:2021-03-16 21:39:41 瀏覽:133
踵什麼成語有哪些 發布:2021-03-16 21:38:20 瀏覽:962
東營幼師專業學校 發布:2021-03-16 21:35:26 瀏覽:467
機械電子研究生課程 發布:2021-03-16 21:33:36 瀏覽:875
杭州朝日教育培訓中心怎麼樣 發布:2021-03-16 21:33:28 瀏覽: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