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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培訓學校規章制度

發布時間: 2020-12-07 16:28:23

1. 教育培訓機構規范的規章制度是什麼

為規范學校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學校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各崗位的編制及定編

1學校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2學校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校長提出方案,報董事長批准後實施。

3各職能部門對職位的設定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設可不設的堅決不設,真正做到按需設定。

(二)、員工的聘用

1. 各職能部門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2. 學校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3.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學校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

4. 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相互配合實行

5. 試用期的期限為一個月,實習人員應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開始實際操作,在實際操作中進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訓中學習的各方面知識

6. 員工試用期間,由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7. 試用期間的工資,按制定的薪酬標准發放。

8. 員工試用期滿3天前,由用人部門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報校長審批。批准錄用者與學校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

9. 學校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10.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提出辭職報告,辦理辭職手續。

11. 用人部門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准後到辦理辭退手續。

12. 員工與學校簽訂聘(雇)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13.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2個月向學校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批准後辦理辭職手續。

14. 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學校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15. 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學校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16. 學校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核實,對符合聘用的經校領導批准後,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前台辦理辭退手續。未經校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17. 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18. 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學校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終止合同手續。

19. 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學校有權予以開除。

20.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學校以前,必須交還學校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學校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三)、獎勵

1. 本校設立以下獎勵方法:

1) 大會表揚

2) 獎金獎勵

3) 晉升提級

2.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用人部門提名

2) 學校審核

3) 校長批准

(四)、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校長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辦公用品,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學校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搬弄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泄露學校秘密,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1.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2. 職業學校學生規章制度

職業學校管理規章制度參考
一、總則
1、為了進一步促進高職高專院校教學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提高教學管理水平、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保證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特製訂本要點。
2、高職高專院校的根本任務是培養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適應生產、建設、管理和服務第一線需要的,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高等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教學工作是學校經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學管理在學校管理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3、高職高專院校教學管理的基本任務是:研究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的培養規律和教學管理規律,改進教學管理工作,提高教學管理水平;調動教師和學生教與學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建立穩定的教學秩序,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研究並組織實施教學改革和教學基本建設;研究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教學運行機制,形成特色,提高教學質量。
4、高職高專院校教學管理的基本內容一般包括:教學計劃管理,教學運行管理,教學質量管理與評價,教師隊伍管理,實驗室、實訓基地和教材等教學基本建設管理。
5、本要點供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以及舉辦高等職業教育的各類教育機構(不含自學考試)參照實施。
二、教學管理組織系統
6、健全教學工作的領導體制。院(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教學工作。分管教學的副院(校)長協助院(校)長主持教學日常工作。學校有關教學及其管理的指導思想、長遠規劃、重大改革舉措、重要政策措施等,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由院(校)務會議或院(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要建立健全教學工作會議制度和各級領導定期聽課、學習、調研的制度,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
7、建立教學工作委員會。教學工作委員會由直接從事教學工作、有豐富教學經驗的教師和熟悉教學工作、有經驗的教學管理人員組成,在院(校)長領導下,研究和決定學校教學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問題。
8、建立院(校)、系兩級教學管理機構。
(1)學校要充分發揮教學管理部門和學生管理部門在整個教學管理系統中的職能作用,明確其職責范圍,建立協調的工作關系。
教務處是學校教學管理的主要職能部門,應健全機構,配備得力人員,以保證教學工作的穩定、有序運行,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質量。
(2)系級組織是學校教學管理機構的基本單位。系主任全面負責系教學管理工作,系可根據情況設教學秘書或教務員,處理日常教學行政的具體工作。
9、教研室是按專業課程設置的教學基層組織,其主要任務是按教學計劃規定實施教學工作,開展教學研究、科技工作,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和學術水平。是否設置教研室由學校自主確定。不設教研室的,其教學工作可由系或其它組織形式實施。
10、加強教學管理隊伍建設。要根據不同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專兼結合、素質較高、相對穩定的教學管理隊伍。要加強管理人員的業務和管理理論培訓,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國內外教學管理人員的交流、考察活動,適應教學管理科學化、現代化的需要。
三、教學計劃管理
11、教學計劃是人才培養目標、基本規格以及培養過程和方式的總體設計,是學校保證教學質量的基本教學文件,是組織教學過程、安排教學任務、確定教學編制的基本依據。教學計劃要在國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由學校自主制訂。教學計劃既要符合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的培養規格,具有相對穩定性,又要根據經濟、科技、文化和社會發展的新情況,適時進行調整和修訂。為突出教學計劃的針對性,可聘請一些在本專業長期工作的企業人員、學校教師和管理幹部一起組成專業指導委員會,共同制訂,並參與人才培養的全過程。教學計劃一經確定,必須認真組織實施。
12、確定專業培養目標是制訂教學計劃的前提條件。必須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指導思想,依據國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社會用人部門對人才的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確定人才培養目標和學生知識、能力、素質結構。專業目標的確定應努力體現學校和專業特色。
13、制定教學計劃的基本原則: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堅持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突出針對性和應用性;加強實踐能力的培養;貫徹產學結合思想;從實際出發,辦出特色原則。
14、教學計劃的內容一般包括:
(1) 專業的具體培養目標;
(2) 人才培養規格要求和知識、能力、素質結構;
(3) 修業年限;
(4) 課程設置及時間分配;
(5) 教學進程總體安排;
(6)必要的說明。
15、制訂教學計劃的一般程序是:學習理解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廣泛開展社會人才市場需求調查;組織校內和社會用人單位專家論證培養目標,基本規格,知識、能力和素質結構;教務處提出本校制定教學計劃的實施意見和要求。由系主持制訂教學計劃方案。經學校教學工作(學術)委員會審議,主管校長審核簽字後下發執行。
16、教學計劃的實施
(1)教務處編制分學期的教學進程計劃,對各教學環節提出總體協調意見,安排每學期課程及其他教學環節的教學任務、教室和其他教學場所,確定考核方式;
(2)系根據教務處的總體安排,落實任課教師、編制各教學環節的教學實施計劃;
(3)教學計劃確定的課程、教學環節、學時、授課時間、考核方式、任課教師等均不得隨意改動,執行過程中需要調整的,應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執行。
(4)教學計劃的實施是學校教學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完成教學任務、穩定教學秩序、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條件。教務處要充分發揮學校教學管理中樞的職能作用,新學期的課程表應在上一學期結束前確定,經主管院(校)長審批後通知到各相關部門和教師,開學前一周,要檢查教學准備情況。
四、教學運行管理
17、教學運行管理是學校組織實施教學計劃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整個教學運行管理,要抓住兩個重點:一是課堂教學(包括實習、實驗教學)的管理,要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和學生的主體作用,貫徹教學相長的原則;二是以教學管理職能部門為主體的教學行政管理,應制訂教學工作制度的規程,對課堂教學、實驗教學、實習教學、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等教學環節提出要求,並認真組織實施。
18、制定課程教學大綱。教學大綱是落實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最基本的教學文件,學校要重視教學大綱的制訂工作。
制訂教學大綱的基本原則是:
(1)教學大綱要准確地貫徹教學計劃所體現的教育思想和培養目標,各門課程的教學大綱都要服從課程結構與教學計劃的整體要求,相同課程在不同專業的教學計劃中要按各自課程結構的要求有所區別;
(2)隨著各校專業設置的不斷調整以及專業特色的不斷強化,課程開發的任務較重。新開發的課程,原則上要先制訂教學大綱,而後編寫講義或確定教材;
(3)教學大綱要體現改革精神,不能服從於某本教材或某一時期的特定體例;
(4)教學大綱的內容應包括本課程的教育目標、教學內容和基本要求、實踐性教學環節要求、學生學習要求以及必要說明等部分;
(5)教學大綱由系組織有關教師依據上述原則編寫,經系校有關領導認定批准施行。每門課程均應有教學大綱,每位教師在教學過程中都必須嚴格執行教學大綱的要求。
19、課堂教學的組織管理。課堂教學是教學的基本形式,課堂教學的組織與管理是教學管理工作最基本的管理活動。
(1)認真選聘有相應學術水平、有責任心、有教學經驗的教師任課,非師范院校畢業的教師要補好教育基本理論課,教師開設新課程要有嚴格的崗前培訓制度,並要求課前試講;
(2)組織任課教師認真研究和討論教學大綱,組織編寫或選用與大綱相適應的教材或教學參考資料,依據大綱編寫學期授課計劃、教學進程表和教案;
(3)有組織地進行教學方法研究,對積極鑽研並創造新的教學方法,在培養學生良好學風、提高自學能力和創新能力方面作出貢獻的教師,要給予獎勵;
(4)積極推廣計算機輔助教學、多媒體教學技術、虛擬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擴大課堂教學的信息量,提高課堂效率。
20、實踐性教學環節的組織管理。實踐性教學內容要嚴格依據專業教學計劃及教學大綱中對實踐環節的要求進行教學。各院校要特別重視實踐教學內容的改革,增開綜合性、設計性、應用性強的實驗項目,加強現場模擬教學的組織和設計,訓練學生基本技能和應用能力,規范實踐教學考核辦法,保證實踐教學質量。社會實踐的組織和安排,要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在滿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允許學生自行選擇。畢業設計(論文)要盡可能結合實際任務進行,要立足於提高學生的技術應用能力。
21、凡教學計劃規定開設的課程都要對學生進行考核。積極改革考核的內容和方法,著重檢查學生掌握所學課程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情況和實際應用能力。鼓勵採用試題庫或試卷庫命題,實行教、考分離。要制定嚴格的考試制度,嚴肅考場紀律,精心安排考務工作。對考試作弊者,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試卷評閱要認真、公正、客觀。教務處要組織對試卷的復核及抽檢工作。
22、學校應重視對學生課外學習活動的安排與管理,課外作業的份量要適當,安排輔導答疑要適當。安排非教學活動不得佔用教學活動時間。
23、日常教學管理。學校要依據各專業教學計劃制定學期的運行表、課表、考表,保證全校教學秩序穩定。對這三項重要表格文件的執行情況要有管理制度和檢查辦法,執行結果要記錄在案。在實施過程中,要經常了解教學信息,嚴格控制對教學進度及課表變更的審批,及時處理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或事故。
24、學籍管理。學籍管理的基本內容包括對學生的入學資格、在校學習情況及學籍變動、畢業資格的檢查、考核與管理。學校應依據上級有關規定,制訂本校的學籍管理辦法,並建立學籍檔案。
25、學生注冊制度的改革與管理。學生注冊是學籍管理最基本的手段之一,要維護學校注冊制度的嚴肅性,建立嚴格的學期注冊制度。在注冊制度的基礎上,探索學年制、學分制的改革。
26、教學資源管理。要搞好教室、實驗室、實訓基地等教學設施的合理配置與規劃建設,充分加以利用,保證教學需要,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益。注意根據需要與可能,改進教室的功能,建設必要的多功能教室。
27、教學檔案管理。各級教學管理部門都要建立教學檔案,教學檔案的范圍包括:
(1) 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及學校下達的政策性、指導性文件及有關規定;
(2) 教學基本建設的各種規劃和計劃;
(3)自編教材、教學參考資料、實驗指導書、習題集、試題庫(試卷庫)、試卷分析以及各種聲像資料等;
(4)學期教學工作計劃、教學工作進程表、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學期授課計劃、課程教學總結、實習總結等;
(5)課程設計任務書、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優秀畢業設計(論文);
(6)學生學業成績、學籍變動情況、學生座談會記錄整理分析、畢業生質量跟蹤調查、畢業資格審核等材料;
(7)教學改革進展情況、教學研究計劃、總結,典型經驗材料和教學研究刊物;
(8)教師業務檔案、各種獎勵及成果;
(9)教師評教材料、督導組(室)活動材料、教學工作會議紀要等;
(10)其他有必要立檔的教學文件和資料。
教學檔案實行分級管理,編目造冊。建立教學檔案查閱制度,充分發揮教學檔案的作用。教學檔案管理,應充分使用現代化管理手段。
28、要充分發揮系和教研室在教學運行過程的管理職能。教研室應按學期初制訂的「教研室工作計劃」,組織集體備課、公開教學、政治與業務學習和教學研究活動,定期組織檢查和測評教師的教學進程和教學狀況。
系要定期召開教研室主任會議和任課教師會議,及時掌握教學過程狀況,總結和交流教學工作和教學管理工作的經驗,及時研究解決教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9、教務處應協助主管教學的校領導定期和不定期地召開系(部)主任教學工作例會或專題工作研究會,了解、協調和處理教學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五、教學質量管理與教學評估
30、保證和提高教學質量是教學管理的最終目的。必須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和全面的質量觀,堅持嚴格的質量標准。要從影響學校教學質量的內外部各主要因素(教師、學生、管理、政策、體制等)入手,嚴格把好質量關,建立科學合理的教學評估督導體系,形成分析、評價、反饋制度,營造良好的教學環境,達到最佳教學效果。
31.認真抓好教學全過程的管理
(1) 把好招生質量關,做好招生宣傳、招生錄取、新生入學後的復審工作;
(2)抓好教學計劃實施過程的質量管理,要精心設計整體優化的教學計劃,精心組織計劃的實施工作;
(3)把好教學過程各個環節的質量關;
(4)注重教學輔助過程的質量管理;
(5)實行科學化的考試管理,建立科學的考試工作程序和制度,嚴格考試過程管理,進行必要的試題、試卷和成績分析,認真進行考試與課程教學工作總結;
(6)實行畢業生質量的跟蹤調查制度。
32、建立教學質量檢查考核制度,並制訂科學的、可操作的教師教學質量評估指標體系。全校的教學質量檢查,學校可根據情況每學年或每學期進行一次,由教務處組織實施。
33、實行教學工作督導制。選擇一批熱愛教育事業、教育思想先進、有豐富教學經驗、工作認真負責的老教師(包括退休教師)和有專業管理經驗的管理人員組成教學工作督導組織,進行經常性的教學工作督導,及時提供質量信息。
34、建立聽課制度。學校主管教學的領導及教務處長、系主任、主管教學的副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都應定期深入課堂聽課(包括實驗、實習課),全面了解教師教課與學生學習的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教研室應組織教師之間相互聽課。
35、組織開展教學評估工作。教學評估是調控教學工作的重要手段,學校教學評估工作應經常化、制度化。教學工作評估一般包括校、系總體教學工作評估;專業、課程和各項教學基本建設評估;教師教學質量和學生學習質量評估等。開展教學評估工作要與日常教學管理與建設相結合,以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為重點,建立起科學的評估指標體系,堅持「以評促建,重在建設」的原則,不搞形式主義。
36、教學評估工作要和學校內部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相結合。教學評估的結果與教師職務的評聘和報酬掛鉤。對在教學上取得優秀成績者要給予獎勵,對教學責任事故,要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並按章處理事故責任者。
37、建立教學信息的採集和統計制度。對新生入學基本情況、學生學習和考試情況、畢業生質量及就業情況等主要教學信息應定期採集並進行統計分析,以不斷改進學校的教學工作。
六、師資隊伍管理
38、師資隊伍建設是學校最基本的教學建設,建立一支人員精幹、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特色鮮明、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是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形成辦學特色的關鍵。學校要有教師隊伍建設的規劃,層層落實。要注意培養專業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和骨幹教師,重點抓好中青年骨幹教師的培養和提高,並且要發揮老教師的傳、幫、帶作用,不斷培養優秀的青年教師充實到教學第一線。要通過教學實踐、專業實踐(包括科技工作)和業務(包括教育科學知識)進修,大力培養並盡快形成一批既有較高學術水平、教學水平,又有較強實際工作能力的「雙師型」專職教師作為中堅力量,也可從社會上聘用既有豐富實踐工作經驗又有較高學術水平的高級技術與管理人員作為兼職教師。
39、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各校自身的教學工作總量和師生總體比例要求,確定學校的教師編制,制定教師工作量管理辦法。教師工作量完成情況與教學質量的優劣應作為教師聘任、晉職和提級的依據。
40、學校要明確各級教師的教學工作規范和教學崗位職責分工。實行聘任制,建立教學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對教師的政治表現、業務水平和工作成績定期進行考核,一般每年度(學年)考核一次,考核情況載入教師業務檔案。
41、大力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特別要加強師德建設。新教師要進行崗前培訓。有計劃地組織教師參加工程設計和社會實踐,鼓勵從事工程和職業教育的教師取得相應的職業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培養具有「雙師資格」的新型教師。學校應十分重視實驗技術人員和實習指導人員的選配和培訓。
42、學校應制訂各種激勵教師工作積極性的政策和措施,設立教師獎勵基金,重點向教學第一線的教師傾斜。對於工作不負責任,教學態度不認真,不能為人師表,教學效果差的教師,應調離教學崗位。
七、教學基本建設管理
43、專業設置與調整。根據社會的有效需求設置專業,要善於發現和預測新的社會需求,針對職業崗位或崗位群,設置新的專業。注意優化專業結構,保證基本辦學條件,充分發揮學校自身的優勢,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專業。
44、實訓基地建設。建設校內系列實訓基地是培養高等技術應用性人才的必備條件。學校要依據所設專業的實際需要,全面規劃,逐步實施。實訓基地建設要突破只限於感性認識和動作技能訓練的舊模式,建立有利於培養技術應用能力和綜合應用所學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新模式。盡可能與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相一致,形成真實或模擬的職業環境。注意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共享,防止各專業自成體系。地處一個城市的同類學校也可共建實訓基地,還可開展職業培訓的有償服務。
45、重視校外實訓基地建設。按照互惠互利原則,盡可能爭取和專業有關的企事業單位合作,使學生在實際的職業環境中頂崗實習。
46、做好實訓基地的實訓管理。實訓管理包括:技術管理、設備管理、經費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和各項管理制度建設,要努力提高設備利用率和完好率,提高投資效益。
47、教材建設。教材建設和使用要有合理的規劃和完善的制度。基礎理論課教材的選用既要注意教材內容的先進性,又要保持教材的相對穩定性,鼓勵選用通用教材和國家優秀教材,特色課程或專業課程可依據教學大綱組織自編教材或講義。教材的類型包括文字教材、實物教材和聲像視聽教材等,特別要鼓勵教師使用聲像視聽教材。
48、學風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要通過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環境建設,抓好教師嚴謹的治學作風和為人師表以及學生的學習目的、學習態度、學習紀律等方面的學習作風建設,形成良好的學風。結合高職高專院校培養的特點,鼓勵學生學習職業技能及相關知識,並取得相應的職業證書,注意學生的創業精神。要特別重視考風考紀的教育,杜絕考試作弊行為。把學校的德育工作和對學生職業道德的教育相結合,加強學生職業道德的培養。超級秘書網
49、教學管理制度建設。按照教育部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各種制度,制定完備的教學基本文件,在教學管理制度的規范化上下功夫。
八、教學管理與教育理論研究
50、教育教學管理是一門科學。學校的教學管理必須以正確的教育理論為指導,必須以教學管理研究和教育理論研究為基礎。開展教學管理研究與教育理論研究,是所有教學管理人員、教育研究人員和教師的共同任務。學校要把教學管理作為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內容,有計劃、有目的地組織教學管理的一些重點課題進行立項研究。
51、加強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之間教學管理的橫向聯系與交流,合作開展教學管理課題的理論研究和工作研究,共同提高教學管理水平。
九、非全日制及函授、廣播電視教育的教學管理
52、上述要求同樣適用於非全日制及函授、廣播電視教育的教學管理。

3. 職業培訓中心規章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培訓機構的辦學活動,培育和促進我市培訓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培訓機構的管理適用於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培訓機構是指面向社會,為用人單位和個人提供培訓服務的組織。 第三條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培訓服務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按照積極鼓勵、適應需求、公開公平、擴大開放、依法管理的原則,培育引導培訓機構的發展。 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積極推進政府部門所屬培訓機構的改革,逐步健全各類培訓主體平等競爭的市場機制。 第四條市和縣(市)區人事行政部門負責對高端人才執業資格證書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並具體負責推進事業性質培訓機構的改革,整合各類培訓資源。 市和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開展學前教育、學歷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市和縣(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開展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人事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工商等部門建立培訓機構改革發展的協調配合工作機制。財政、價格、公安等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協助做好有關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申辦培訓機構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申辦培訓機構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兩個以上社會組織或個人聯合舉辦培訓機構的,應簽訂聯合辦學協議,明確辦學宗旨以及出資數額、方式和權利義務等。 第六條設立培訓機構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應有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應配備符合任職條件的專職負責人; (三)應配備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師隊伍和管理人員; (四)應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和教學設施; (五)應具有與培訓項目相對應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和教材; (六)應有必要的辦學資金;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培訓機構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反映機構的性質、層次和類型,使用一個規范的名稱,且中外文名稱一致。 第八條申報設立培訓機構的組織或個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向審批機關提供規定的申報材料,並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對新申請設立的培訓機構,審批機關應當組織專家對其教學場地、教學設施設備、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師資狀況等進行論證和實地考察,依法在法定期限內及時辦理培訓機構的設立申請。 第九條培訓機構申請分立、合並或者變更名稱、培訓層次、培訓類別的,應當報審批機關批准。 培訓機構變更舉辦者的,應當由舉辦者提出,報審批機關核准。 培訓機構變更辦學地址或在批準的區域內增設教學點的,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跨區域辦學的,按設置新培訓機構的程序辦理。 第十條培訓機構因故無法開展正常教學活動或者按照章程規定要求停辦的,應當依法進行財產審計和清算,在妥善解決在學學員培訓等相關事宜後,審批機關方可准予其解散或停辦。 第十一條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審批機關核準的章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並按照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的承諾,開展培訓教育活動,保證教學質量。 培訓機構不得擅自減少培訓內容和培訓課時,確需減少的,應當徵得學員的同意,並將減少培訓內容和課時的事由、與學員協商情況記錄在案,以便管理機關檢查。 第十二條培訓機構聘任的專職教師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 培訓機構應當建立教師業務考核檔案,定期對教師進行業務考核。 培訓機構應當與其聘用的教職工簽訂書面合同,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等。培訓機構聘用外籍人員,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學員管理制度,將培訓內容、學習成績、考核鑒定、培訓證書等基本信息記入學員學籍檔案。 第十四條培訓機構對招收的學員,根據其類別、培訓時間、學業成績,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培訓合格證書或者結業證書。 培訓機構應將發放證書的樣式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培訓活動應當按照監督管理與承辦培訓相分離、考試與培訓分開的原則進行。 舉辦職業資格考試的單位和機構不得組織與考試相關的培訓。 第十六條除特殊性質的培訓外,政府財政資助的業務性、技術類等培訓項目實行服務外包,通過競爭選定培訓主體。 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對政府財政資助的培訓項目實施政府價格干預。 第十七條培訓機構應當與受訓單位或學員簽訂培訓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合同的內容包括培訓的目標、內容、時間、師資、證書、收費、退費、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事宜。 培訓合同的標准格式由審批機關統一制定,並免費提供。 第十八條培訓機構發布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內容客觀、真實、准確,載明培訓機構名稱、機構性質、培養目標、培訓內容、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地址、證書發放等有關事項,並在發布前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九條培訓機構實施非學歷教育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其收費的項目和標准由培訓機構制定,並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培訓機構在招生時,應當向社會公示經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收費項目、標准等相關內容。公示後的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未經公示收費的項目不得收費。 各類培訓機構收、退費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完善。 第二十條培訓機構的資產應當與舉辦者的資產相分離,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資產和財務管理制度。 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事業性質培訓機構和國有資產投入的民辦培訓機構的財務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二十一條培訓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教學場所內安全管理責任。 第二十二條人事、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管,在職責范圍內依法開展對培訓機構的專項檢查、督導等工作,並定期組織或委託社會中介組織評估培訓機構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並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三條人事、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管理部門應當為社會提供培訓機構信用信息服務,鼓勵培訓機構參加申報評優活動,並對具有良好信譽、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較高的予以表彰和獎勵。 各主管部門應當將對培訓機構的年檢、督導、評估及星級評定等內容及時在新聞媒體和單位網站予以公布,便於公眾查詢。 第二十四條人事、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等管理部門應當支持並定期組織培訓機構負責人、教師開展崗位培訓及各類教研、進修活動。 第二十五條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服務型教育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獎勵引進和培育本市急需的高端培訓機構、考試機構,獎勵培養高端人才成績顯著的培訓機構和先進個人。 該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辦法由人事、財政、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共同制定,並接受審計等監督。 第二十六條市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建立培訓機構孵化基地,建設綜合性培訓服務大廳,為優質培訓機構提供集中窗口式服務場所。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培訓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瞞報或虛報材料,獲得相關部門的補助或獎勵的,由相關部門追回已發放的補助或獎勵,並取消其獲得相關補助或獎勵的資格。 第二十九條社會組織和個人未經批准擅自舉辦培訓機構的,由所在地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調查處理。對符合設立培訓機構條件的,可以依法補辦審批手續;逾期仍達不到辦學條件的,責令停止辦學,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審批機關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視其情節輕重,責令其改正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性培訓機構,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4.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

培訓機構管理制度指的是廣泛的收集和聽取各方關於企業培訓工作意見和建議的一個過程。針對不同部門不同級別的企業員工,結合企業往年的培訓安排和效果以及企業發展的中短期階段目標,對各個部門的需求進行分門歸類,給制訂年度培訓計劃給予來自各方的意見參考。

培訓需求調查,這個階段理論上是排在需求調查和收集的過程之後的,主要做的工作是在前一階段的工作基礎上,也為把培訓計劃進一步深化和具體提供數據上的依據。

培訓需求診斷,一些企業提出來的一些培訓意向,有些時候是和企業希望解決的問題沒有因果關系或者是存在其他方面的原因,所以對於在一些期望解決一些問題的培訓需求,特別是涉及到一些專業性的培訓計劃的時候,是需要真正進入企業,對真正的問題所在進行診斷和分析的,這樣也才可以做到培訓的有的放矢。



(4)職業培訓學校規章制度擴展閱讀

為實現一定的培訓目標,將培訓三要素(講師、學員、教材)進行合理、有計劃、有系統的安排而形成的一種指導性文件。通常一個完整的培訓體系包括:培訓課程體系、培訓講師管理制度、培訓效果評估和培訓管理體系四部分組成。其中前三項是培訓體系的三大核心工作內容。尤其要和晉升體系、薪酬體系相配合。

培訓體系是動態平衡的體系。包括培訓課程體系和培訓講師調整,及如何激勵學員培訓意願,如何開發和管理培訓供應商,如何把培訓課程的內容轉化為工作流程和規范化的操作文件等等,這些都是培訓管理體系要考慮的,並通過制訂相關制度加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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