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全員安全培訓試題
⑴ 全員安全操作規程考試的目的是什麼
讓所有人都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術,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⑵ 麻煩提供下全員安全培訓制度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一、為增強企業職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製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工程項目所有從事建築施工的人員。
三、公司勞資教育部門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企業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每年參加建設部或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學習時間不少於30學時。
2.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於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於20學時。
4.工人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訓練學習時間每人不少於20學時。
5.上述人員的學習成績記錄在安全教育培訓卡上,成績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級、工程項目二級、班組三級安全教育:
1.公司一級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內容為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標准和企業規章制度。
2.工程項目進行第二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工地制度、現場環境、工程特點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學習時間不少於15學時。
3.班組進行第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主要內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事故教訓、本班制度等,學習時間不少於20學時。
4.以上教育培訓考核成績作為錄用先決條件。
六、變換工種的職工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擬到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環境、勞動紀律、技能訓練,經考試合格者方可變換。
七、特種工程(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操工、起重工、打樁和機動車司機、塔吊司機及指揮、人貨兩用電梯和起重司機,司爐工、爆破工及其他從事特殊作業的工人)取得特種作業證的,仍然要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每年一次,時間不少於15學時。
八、根據本制度,每年由勞資(教育)部門列出培訓計劃,進行培訓教材和師資准備,並監督實施。
九、凡是經教育培訓的人員考試不合格者應參加第二次學習(學習時間誤工費和學費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將調離崗位或辭退。
(http://www.51mro.com/Article/gl/fv/sdc/200701/28710.html)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確保企業的安全生產,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和保護他人意識,在員工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員工懂得安全生產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特製定本制度。
1、企業實行「三級」(企業、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培訓。企業的培訓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車間的培訓由各車間的主要負責人組織實施,班組的培訓由各班組長負責組織實施。
2、培訓計劃的制定。根據企業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訓計劃;各車間、班組根據企業的培訓計劃,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
3、培訓的原則。要本著「要精、要管用」的原則,培訓應有針對性和實效性。
4、培訓的內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基本知識、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業培訓以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范和企業的規章制度為主;車間、班組培訓以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崗位職責、工藝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為主;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以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為主;重大危險源的相關人員培訓以危險源的危險因素、現實情況、可能發生的事故、注意事項為主。
5、培訓的形式。學習可採取靈活多樣的培訓形式。如課堂學習、實地參觀、實際演練、安全技能比賽、看錄像、研討交流、現場示範等。
6、培訓的學時要求。(高危行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資格培訓學時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不得少於16學時;其他行業主要負責人培訓不得少於24學時,每年不得少於8學時;新從業人員不得少於24學時,高危行業不得少於48學時)
7、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從業人員和轉崗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從業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後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的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8、建立培訓檔案,實行登記存檔制度。要建立培訓台帳,培訓結束培訓計劃、培訓名單、課程表等有關資料存入培訓檔案。
(http://www.anquanren.com/user1/29406/archives/2007/200792916387.html)
⑶ 滄州市教育系統2011年教職工全員安全知識考試試題
一、填空題
1、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2、學校應當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
3、學校應當遵守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4、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職責。
5、學校應當健全門衛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6、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對學校建築物、構築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
7、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採取防護設施。
8、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9、學校教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並與學生監護人溝通。
10、學校應當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
11、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條件的可以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12、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掌握規章制度,學會指導學生預防(安全救護常識)、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13、處理學生傷害應當遵循(依法 )、客觀公正 、合理適當 的原則,及時 、妥善 地處理。
14、學校的舉辦者應當提供 符合安全標准 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設施和生活設施。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 安全 教育和 自護自救 教育;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採取相應的 管理措施 ,預防和消除 教育教學環境中 存在的 安全 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當 及時 採取措施 救助 受傷害學生。
15、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應當針對學生 年齡 、( 認知能力) 和法律 行為能力 的不同,採取相應的內容和預防措施。學生應當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 、 認知能力 和法律 行為能力,避免和 消除 相應的 危險 。
16、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 監護職責) ,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 安全教育 、 管理 和保護工作。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 監護職責 ,但法律有規定的或者學校 依法接受委託 承擔相應 監護職責 的情形除外。
17、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相關當事人的 行為 與 損害後果 之間的 因果 關系 依法確定。因學校、學生或者其他相關當事人的 過錯 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其行為( 過錯程度的比例) 及其與損害後果之間的 因果關系 承擔相應的責任。
18、學生傷害事故處理程序為: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 及時救助 受傷害學生,並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 監護人 ;有條件的,應當採取( 緊急救援) 等方式救助;情形嚴重的,學校應當及時向 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及 有關部門 報告。
19、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與受傷害學生或者學生家長可以通過( 協商) 方式解決;雙方自願,可以書面請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 調解 。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解時認為學校有 責任 的,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提出相應的 調解方案 。成年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訴訟 。
20、因學校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中的 故意 或者 重大過失 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予以( 賠償) 後,可以向有關責任人追償 。
21、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對學校的 直接負責 的 主管 人員和其他 直接責任 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 行政處分 ;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 刑律 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 刑事責任) 。
22、學校管理混亂,存在重大( 安全隱患) 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 限期整頓 ;對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應當依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 行政處罰 。
23、節假日補課是國家教育部明令禁止的,是一種(非法行為)。
24、社會主義主義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的主要內容包括(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心理素質。
25、參加(繼續教育)是中小學教師的權利和義務。
26、所謂教師德性,是指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修養而形成的一種獲得性的(內在精神品質)。
27、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目的是(增強未成年人法制觀念)。
28、學校對校舍、體育設施、消防設施、各種儀器設備安全狀況,應當(每月)檢查一次。
29、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30、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開除學生。
二簡答題
1、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答: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為人師表。
2、試分析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開除學生的原因。
答:《義務教育法》規定不得開除學生,是由義務教育的性質決定的,目的是為保障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義務教育是強制性教育,是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不能因為學生違反學校管理制度,就剝奪學生受教育的權利。在這一點上,義務教育同非義務教育有所不同。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如果嚴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學校可給予其開除學籍的處分。
⑷ 全員安全生產「大學習、大培訓、大考試」講師成炳國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重要規范性文件講的怎麼樣
這個問題我最有發言權,我們單位上周剛請成炳國講的,生動形象,理論聯系實際,機智詼諧,妙語連珠,值得推薦。
⑸ 滄州市教育系統2012年教職工全員安全知識考試試題
一.
1.體罰、變相體罰、侮辱人格尊嚴2、受教育、開除、3、警示標志4、成年人5、預案、培訓6、父母、其他監護人7、拼裝車、報廢車、個人機動車8、安全教育9、中小學生10、上級部門、規定時間、及時、瞞報、謊報
二
三、1√2×3×4√5√6×7√8×9√10×
四.簡答題
一.
1,將安全銷拉開. 2,將皮管朝向火點. 3,用力壓下把手,選擇上風位置接近火點,將乾粉射入火焰基部. 4,熄滅後並以水冷卻除煙. 二.1.下水時切勿太餓、太飽。飯後一小時才能下水,以免抽筋; 2.下水前試試水溫,若水太冷,就不要下水; 3.若在江、河、湖、海游泳,則必須有伴相陪,不可單獨游泳; 4.下水前觀察游泳處的環境,若有危險警告,則不能在此游泳;
5.不要在地理環境不清楚的峽谷游泳。這些地方的水深淺不一,而且涼,水中可能有傷人的障礙物,很不安全; 6.跳水前一定要確保此處水深至少有3米,並且水下沒有雜草、岩石或其他障礙物。以腳先入水較為安全; 7.在海中游泳,要沿著海岸線平行方向而游,游泳技術不精良或體力不充沛者,不要涉水至深處。在海岸做一標記,留意自己是否被沖出太遠,及時調整方向,確保安全。8.池邊不可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傷。 9.池邊不可任意推人下水,以免撞到他人或撞到池邊受傷。 10.池邊嚴禁跳水,常因水淺,造成頸椎受傷而終生癱瘓。
三.
1撥打"119"火警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警2到消防隊報警.3,大聲呼喊報警4用有線廣播報警. 四.
1)要明確每一項活動的動作要領(2)要加強組織紀律性(3)要加強體育衛生監測(4)要重視體育活動中的保護與幫助(5)要做好准備活動和整理活動(6)要注意運動的環境和條件(7)上體育課的著裝要輕便,身上不要佩戴金屬徽章、別針、小刀或其他尖利物品
五案例分析
六.哪些情況下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承擔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准,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葯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的有關標准、要求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知道教師或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6、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參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7、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9、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其他有關規定的;
10、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的;
11、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學校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2、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