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獎勵方案
❶ 我是做樂器培訓的,有什麼好的辦法可以招到學生 高分獎勵。
1.印製一些體驗券或者代金券發給學生或家長
2、帶領學員在商場路演,增大品牌知名度
3、建立家長微信群,開展微信集贊送禮品活動,提高上門量
❷ 「國培計劃(2012)」培訓中獲得優秀學員證書,根據學校方案履職考核能加分嗎
嘉陵區只有龍蟠初級中學加了的,其餘幾十所學校都沒加分。對此,我也很困惑。到底該不該加分,希國培承辦方出來作個說明,要加,該加多少?
❸ 請問有什麼激勵、獎勵方案,可以激勵人力資源部甚者其他部門,進行精簡、優化人員
以部門為單位核算工資,部門整體的工資是人力部來核算的,怎麼分是部門自己討內論決定容的,要是激勵方案的話,只是將績效或者獎金模塊這么搞就可以。
總感覺激勵部門精簡人員聽起來怪怪的,精簡人員不能是被激勵的吧,方案搞不好就成了排擠,而且人員的事,始終應該是人力資源部門主導的,要根據能力去精簡,部門內部自行精簡容易形成小團體,不利於部門工作推進。
❹ 在企業管理裡面有什麼方法來有效激勵員工
一般情況是薪酬和福利的激勵;
不妨開一個員工座談或調研,了解員工的實際訴求,及時分析、解決員工所盼所求,並給予反饋,有針對性的進行激勵。
❺ 請問績效考核的目的和意義是什麼
目的和意義:
達成目標
績效考核本質上是一種過程管理,而不是僅僅對結果的考核。它是將中長期的目標分解成年度、季度、月度指標,不斷督促員工實現、完成的過程,有效的績效考核能幫助企業達成目標。
挖掘問題
績效考核是一個不斷制訂計劃、執行、檢查、處理的PDCA循環過程,體現在整個績效管理環節,包括績效目標設定、績效要求達成、績效實施修正、績效面談、績效改進、再制定目標的循環,這也是一個不斷的發現問題、改進問題的過程。
分配利益
與利益不掛鉤的考核是沒有意義的,員工的工資一般都會為兩個部分: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分配與員工的績效考核得分息息相關,所以一說起考核,員工的第一反應往往是績效工資的發放。
促進成長
績效考核的最終目的並不是單純地進行利益分配,而是促進企業與員工的共同成長。通過考核發現問題、改進問題,找到差距進行提升,最後達到雙贏。
績效考核的應用重點在薪酬和績效的結合上。
薪酬與績效在人力資源管理中,是兩個密不可分的環節。在設定薪酬時,一般已將薪酬分解為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正是通過績效予以體現,而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也必須要表現在薪酬上,否則績效和薪酬都失去了激勵的作用。
人員激勵
通過績效考核,把員工聘用、職務升降、培訓發展、勞動薪酬相結合,使得企業激勵機製得到充分運用,有利於企業的健康發展;同時對員工本人,也便於建立不斷自我激勵的心理模式。
(5)培訓獎勵方案擴展閱讀
績效考核(performance examine),是企業績效管理中的一個環節,是指考核主體對照工作目標和績效標准,採用科學的考核方式,評定員工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員工的工作職責履行程度和員工的發展情況,並且將評定結果反饋給員工的過程。
常見績效考核方法包括BSC、KPI及360度考核等。績效考核是一項系統工程。
績效考核是績效管理過程中的一種手段。
概念
績效考核指企業在既定的戰略目標下,運用特定的標准和指標,對員工的工作行為及取得的工作業績進行評估,並運用評估的結果對員工將來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業績產生正面引導的過程和方法。
❻ 開一個培訓機構需要什麼手續
開一個培訓機構都要經過教育局的認可,拿到辦學許可證。
1、到培訓機構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並填寫申請表,(要提供開辦者的相關資質,學歷學位證明等)經過審核批准,頒發許可證才能開辦。
2、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營業執照進行法人登記(要提供驗資證明、經營場所狀況等等)。
3、辦理稅務登記。
4、支付注冊資金。
(6)培訓獎勵方案擴展閱讀
辦學許可證申請材料
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❼ 《北京市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培訓實施辦法》的具體規定如何
據北京市財政局官方微信號「北京財政」23日消息,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財政局近日聯合印發《辦法》,進一步加強引導入職從業、健全培訓體系等方面的制度設計,促進人才質量穩步提升。
《辦法》設立應屆畢業生入職獎勵,提出按照本科及以上6萬元、專科(高職)5萬元、中職4萬元的標准,分三年發放入職獎勵,鼓勵引導高素質人才到養老服務行業入職從業。
此外,給予養老護理崗位獎勵津貼。《辦法》稱,結合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分500元至1500元五個標准,直接將津貼發放給養老護理員本人,吸引和留住更多養老護理人才,補齊北京市養老護理員短板。
健全培訓體系方面,《辦法》提到,分類、分級組織開展養老服務人才能力提升培訓,培訓時間不少於40學時,考試合格的按照每人1500元給予培訓機構補貼。
同時,加快推動區級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夯實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基礎。北京市養老護理崗位獎勵津貼9000多人將直接受益;每年培訓不少於1萬名養老護理員、500名機構負責人、500名老年社會工作者。
(7)培訓獎勵方案擴展閱讀:
此前報道
2020年7月13日,北京市民政局牽頭起草了《北京市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培訓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到,養老服務人才是指在北京市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從事養老服務的養老護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養老管理人員,以及家庭照護人員、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機構的評估人員。
上述徵求意見稿第五條表示,國家統招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區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和畢業一年以內的往屆畢業生,進入北京市養老服務機構專職從事養老服務工作的,從入職滿一年後分三年發放一次性入職獎勵,標准為本科及以上6萬元、專科(高職)5萬元、中職4萬元,每年按照補貼標準的30%、30%、40%的比例由區民政局發放。
❽ 教育政策法規
教育法規試題(含答案)
1.依法治校是指學校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規定為依據,完善 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和紀律 ,使學校管理的各個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教育法》規定,國家建立以 財政撥款 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為輔的體制。
3.《義務教育法》規定,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依法保障 適齡兒童、少年 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4.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 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 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5.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規定,營業性歌舞廳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應當設置 未成年人禁止進入 的標志。
6.《刑法》是規范有關 犯罪 和 刑罰 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7.《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規定,學生每天學習時間(包括自習),中學不超過 8 小時,小學不超過 6 小時。
8.實施教育行政處罰的機關,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外,必須是 縣級以上 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
9.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其考試成績作廢, 3 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10.學校對校舍、體育設施、消防設施、各種儀器設備安全狀況,應當 每月 檢查一次。
11.參加繼續教育是中小學教師的 權利和義務
12.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應立足於教育和保護,從小抓起,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及時進行 預防和矯治
13.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 受教育權 ,不得隨意開除學生。
14.《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之間的 財產關系 和 人身關系 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15.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 不停止 執行。
16.《學校體育工作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學校每學年至少舉行一次以 田徑 項目為主的全校性運動會。
17.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 , 懲罰為輔 的原則。
18.《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於 2004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
19.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20.權利是以 法律形式規定 並加以保障的人們所應當或可以享有的一種利益。
二、選擇題(分單項選擇和多向選擇,共30分 )
(一)單項選擇(共10小題,每小題1分,計10分)
1.有關法律規定:"對使用特殊音響警報和紅色回轉警燈的警車,其它車輛應當避讓。"這體現了行政職權的什麼特徵?( C )
A、優益性
B、單方性
C、強制性
D、執行性
2.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規定,對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開審理的年齡是( B )
A、14周歲以下
B、14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
C、16周歲以上不滿17周歲
D、18周歲以下
3.對民辦學校重大問題擁有決策權的是( D )
A、校長
B、教職工代表大會
C、學校工會
D、學校董事會
4.王某擔任某縣高二英語教師期間通過了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學校以王某服務期未滿、學校英語教師不足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職學習。王某欲以剝奪其參加進修權利為由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機構應當是( A )
A、當地縣教育局
B、當地縣人民政府
C、地市教育局
D、省教育廳
5.有的學校在學生手冊中規定:"禁止男女生之間互訪宿舍。"此規定從法學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釋為:"男女生不得無故進入異性宿舍。"這一解釋屬於( A )
A、目的解釋
B、文法解釋
C、歷史解釋
6."學校應當於每年的教師節組織教師宣誓活動。"這是( D )的規定。
A、《教育法》
B、《山東省實施〈教師法〉辦法》
C、《教師法》
D、《青島市實施〈教師法〉若干規定》
7.依據我國相關法律,下列有可能成為行政訴訟被告的是( C )
A、某教育局局長
B、某市市長
C、某市公安局
D、某鄉鎮黨委書記
8.《教育法》規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採取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 B )
A、民事責任
B、刑事責任
C、一般責任
D、行政責任
9.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國務院有權制定和發布( B )
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規
C、教育政府規章
D、教育單行條例
10.某寄宿小學派車接送學生,途中有學生提出要上廁所,司機在路邊停車5分鍾,5分鍾過後,司機沒有清點人數就將車開走。小學生王某從廁所出來發現車已經開走,急忙追趕。在追趕過程中摔倒在地,將門牙跌落三顆。王某的傷害由誰承擔責任?( B )
A、司機負責
B、某寄宿學校負責
C、司機和某寄宿學校共同負責
D、司機和王某共同負責
(二)多項選擇(共10小題,每小題2分,計20分)
1.法律責任的類型有( ABCD )
A、民事法律責任
B、行政法律責任
C、刑事法律責任
D、違憲責任
2.張某作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權利有( ABCD )
A、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
B、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C、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D、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
3.教師可以採用的行政救濟途徑主要有( AD )
A、行政復議
B、民事訴訟
C、仲裁
D、教師申訴
4.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職責是( ABC )
A、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審議學校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B、聽取和反饋教職工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團結教職工支持校長正確行使職權
C、決定有關教職工福利的重要事項,監督校長和學校其他負責人的工作
D、罷免校長
5.學校可以解聘教師的情形有( BCD )
A、不能團結同事,其他教師不願與之共事的
B、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C、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D、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6.下列屬於體罰學生的情形是( BC )
A、讓1-2年級的小學生一個生字抄寫10遍
B、王某上課講話,老師令其抄課文5遍
C、李某等八人上自習課講話,老師令李某等八人到學校運動場跑10圈
D、體育課教師在課堂上為糾正某學生的不規范動作,令其反復練習4次
7.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的特點有( ABCD )
A、權力和自由的廣泛性
B、權利和自由的現實性
C、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性
D、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8.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設定包括( AB )
A、法定監護
B、指定監護
C、委託監護
D、代理監護
9.我國現行的學校教育制度是( ABCD )
A、學前教育
B、初等教育
C、中等教育
D、高等教育
10.學校對高中生可以進行以下何種處分?( ABD )
A、警告
B、記過
C、送勞動教養
D、開除學籍
三、簡答題(共6小題,1-4小題各3分,5-6小題各4分,計20分)
1.法的要素有哪些?
答:(1)法律規則;(2)法律原則;(3)法律概念。
2.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所保護的知識產權有哪幾種?
答: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
3.什麼是行政復議?
答:行政復議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利益,按照法定程序和條件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機關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機關提出申請,受理申請的行政機關依法定程序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復查並作出復議決定的行動。
4.教師與學生之間有哪些法律關系?
答:⑴教育和被教育的關系;⑵管理和被管理的關系;⑶保護和被保護的關系;⑷互相尊重的平等關系。
5.簡要回答學校的法定義務。
答:(1)遵守法律、法規。
(2)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3)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4)以適當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情況提供便利。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並公開收費項目。
(6)依法接受監督。
6.簡要回答教師的法定權利。
答:⑴ 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⑵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⑶ 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⑷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⑸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⑹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案例分析(共2小題,每小題10分,計20分)
1.李某有一女李霞14歲, 系農村某鎮初中二年級學生。李某認為女孩上學無用,還不如早下來賺錢,遂於2003年暑假將李霞送到鄰鎮一個體戶處打工。開學一周後,學校老師、領導、村幹部多次上門家訪,李某拒不說明其去向,有時還惡語相報:"孩子讀不讀書是咱們自家的事,你們不要狗咬耗子--多管閑事。"
請問:⑴該案例中有沒有違法行為?⑵違反了什麼法律規定?⑶違法主體是誰?⑷應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案要點:(1)有違法行為。
(2)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第11條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9條、第28條等規定。
(3)李某及個體戶。
(4)《義務教育法》第15條規定,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況,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的以外,適齡兒童、少年不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對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批評教育,並採取有效措施責令送子女或者被監護人入學。對招用適齡兒童、少年就業的組織或者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停止招用;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罰款、責令停止營業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9條規定,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執照。
2.某校初中班主任吳老師在批改作業時,發現學生高某的作業本中夾了一封寫有XXX收的信件,吳老師順便拆封閱讀了此信。這是高某寫給一位女同學的求愛信,吳老師看了十分生氣,後在班會上宣讀了此信,同時對高某提出了批評。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張字條後離家出走。高某家長找到吳老師理論並要求將高某找回。吳老師解釋說:"我作為教師,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職責,我批評高某是為了教育和愛護他。他是從家中出走的,與我的工作沒有關系。"
請問:⑴吳老師的哪些做法不正確?試述你的判斷所依據的法規及條款。⑵吳老師的解釋是否正確?為什麼?
答案要點:⑴吳老師私自拆閱學生高某信件的行為和在班會上宣讀高某信件的行為是不正確。因為上述行為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0條和第31條的規定。
⑵吳老師的解釋不正確,因為吳老師有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的職責,但教師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須建立在尊重學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礎上。《教師法》規定,教師要"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尊重學生、平等對待學生是教師的最基本的職業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愛護學生而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本案例中吳老師不適當的教育方式對學生高某的離家出走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