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職業培訓學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條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第十一條 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
第十二條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5、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籌設民辦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准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
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第十五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 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本法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三)、(四)、(五)項規定的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其中申請正式設立民辦高等學校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1)申報職業培訓學院擴展閱讀:
以下是關於進一步規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新設立民辦學校許可、登記管理工作
1、2017年9月1日起,凡新設立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要註明營利性或非營利性辦學形式並進行許可登記。
2、新開辦的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工商部門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按照《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九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
3、非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規定的,根據《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七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的,分別到民政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
4、現有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未做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選擇前,應按照非營利性民辦非企業單位要求進行辦學和管理,不得再提取或變相提取合理回報。
5、重新換證和新登記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都應在章程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之規定,增加黨組織建設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
㈡ 想申辦一家職業技術學校,需要哪些資質找什麼部門申報
目前現在的體制辦學校只能在教育局辦理,已經不能再勞動局辦回理了。原來都可以答辦理公司性質的培訓學校!從2017年開始就不能了!現在的所有培訓類的學校 必須在教育局辦理!有審核的機關和部門!你先把營業執照拿到手,辦理學校需要有相應數量的師資和教師資格證,還有就是學校的規模和設施都要到位才行!
㈢ 辦技術培訓技術學校需要什麼條件
1、擁有自主產權或租賃合同(非三方租賃)超過十年的場地,場地面回積不小於25畝,建築面積答不低於15000平方米;
2、根據申辦學校的性質配備不低於30人的師資隊伍和200萬的教學設備,且教師隊伍不低於75%的教師持有教師職業資格證書;
3、具備政府部門開具的消防檢查驗收合格證書和環境保護排污許可證書;
4、制定完整的學校管理制度(包括教學管理、安全管理、員工管理等等);
5、有完整的組織架構(明確法人、責任人和管理人員);
6、明確開設專業和招生范圍;
7、年度招生不得低於200人;
㈣ 怎麼申請國家職業培訓中心認證資格
沒有工作經歷的,進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培訓達到標准學時數就可以取得。
有工作經歷的,在當地人力資源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站或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都可以報名。
報名時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填職業資格認證報名表;
2、提供文憑復印件;
3、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4、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表;
5、貼證照4張。
6、技能工作經歷證明。
提交後審查合格,就會通知去考試。
一般報名時,接班人會尋問你,條件合格才會發表給你填報名表和通知你准備相關材料。
國家職業資格的申報條件
適用對象:從事或准備從事職業的人員
申報條件:指申請參加本職業各等級水平鑒定的人員必須具備的學歷、培訓經歷、工作經歷、證書等有關條件。各職業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年限,一般不低於以下要求(國家有特殊規定的執行國家規定):
(1)國家職業資格五級/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①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准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②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2)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准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②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③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④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含民辦)本職業(專業)畢(結)業證書。
(3)國家職業資格三級/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准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②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③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④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4)國家職業資格二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准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②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2年。③取得技師學院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技師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5)國家職業資格一級/高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①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准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②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㈤ 怎麼注冊培訓學校
需要到教育局辦復理《社會力量辦學許可制證》。
考慮稅收優惠,辦理上述證件後,到民政局辦理《民辦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辦培訓機構的話,需要很多證:
辦學許可證是到勞動局(以前是到教育局的)工商局不管。現在審批確實不容易,不是不批,就是要求多。學校規模一定限制(理論教室多大、實習教室多大);注冊資金多少萬、流動資金多少萬;會計、出納、任課老師、實習老師、管理老師等都要有,而且任課老師要專科以上學歷,有經驗的等等。到當地勞動局社會培訓股去咨詢。
㈥ 建立職業技術培訓學校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所需的手續
建立職業技術培訓學校的具體手續如下:
1、申辦人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勞動保障局窗口領取或從即墨勞動保障網選擇下載審批表及申請報告、章程(文本)、規范辦學承諾書(樣本)、培訓協議(樣本);
2、申辦人向政務大廳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開辦書面申請書;
(2)《社會培訓機構審批表》(一式三份);
(3)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組織:企業法人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社會組織提供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擬任校長或主要行政負責人以及擬聘的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復印件,擬任校長、董事(理事)會成員及管理人員從事職業教育工作的證明文件;
(5)教學及實習場地證明(屬自有場地的應出具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租賃場地的應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契約或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6)經有資質的驗資機構出具的辦學資產及准備作為注冊資金的自有資金驗資證明;
(7)具有法人資格且注冊資金不少於50萬元法人單位的書面擔保證明及擔保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復本原件與復印件、擔保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9)擬辦培訓機構的章程、發展規劃、學校各項管理制度;
(10)擬開辦專業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擬使用的教材;(11)擬開辦專業的設施、設備明細表
具備條件
要有一定的辦學硬體和軟體:辦學場地(教室、辦公室、住宿、食堂等)、教學設施(儀器、儀表、實操工具、實操設備等)師資力量。軟體如:辦學章程、辦學規劃、教學大綱、規章制度等。有了這些就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辦學許可了。
勞動門接到報告後,會到你處審核,如果滿意很快就會批准。批文下達後,得到民政部門辦個登記,一般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是微利不上繳稅收的。
以下是關於進一步規范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
新設立民辦學校許可、登記管理工作
1、2017年9月1日起,凡新設立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要註明營利性或非營利性辦學形式並進行許可登記。
2、新開辦的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工商部門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按照《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九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
3、非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規定製定學校章程,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規定的,根據《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第七條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辦法》第十三條之規定的,分別到民政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登記。
4、現有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在未做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選擇前,應按照非營利性民辦非企業單位要求進行辦學和管理,不得再提取或變相提取合理回報。
5、重新換證和新登記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都應在章程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九條之規定,增加黨組織建設的。
參考資料來源:石嘴山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關於規范民辦職業培訓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
參考資料來源:懷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規范營利性民辦技工院校和營利性民辦
㈦ 開辦培訓學校類需要哪些手續證件
申辦職業培訓機構手續辦理 (辦理部門:職業培訓處)
一、申辦條件: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或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設立職業培訓機構。
設立職業培訓機構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
(一)有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包括辦學章程與發展規劃、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財務及衛生安全管理、設備管理等多項制度。
(二)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訓練活動相適應的教師、管理人員:
1、應配備專職校長,校長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2、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有2年以上職業教育培訓工作經歷;
3、應配備從事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的相關人員;
4、財務管理人員應具有財務人員資格證書;
5、專職教師一般不少於教師總數的1/4,每個培訓專業(工種)至少配備2名以上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理論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均應具備規定的教師資格。
(三)有與所申請從事的職業訓練活動相適應的場所、設施、設備:
1、基本辦學規模應不低於200人;
2、有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租用的場所租賃期不少於3年;有辦公用房;理論課集中的教學場所應達到300平方米以上;有滿足實習教學需要的實習操作場所,符合環保、勞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及相關工種的安全規程。
招收住宿學生的,其食宿場所應符合環保、安全、消防、衛生等有關規定;
3、具有滿足教學和技能訓練需要的教學、實習、實驗設施和設備,有充足的實習工位。
(四)有穩定可靠的經費來源。固定資產應達2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已經無需驗資)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職業訓練發展規劃。
二、辦理程序
辦理程序包括申請籌辦、正式申報、審核辦理等程序。
(一)申請籌辦
申請籌辦時,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籌辦報告,內容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證明資產來源、資金數額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報告書。
審批機關依據全市職業培訓資源的布局,對申辦培訓項目進行評估,做出是否同意籌設的決定。
辦結時限:30日
(二)正式申報。
正式申報時,舉辦者應向審批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1、籌辦批准書和籌辦情況報告;
2、《某某市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表》;
3、擬設培訓機構的章程;
4、擬任培訓機構管理人員、教師、財會人員名單和資格證明文件;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培訓機構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房產證或三年期的場地租約;
6、擬舉辦培訓項目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
7、辦學場所符合消防、衛生要求的證明文件;
8、以國有資產參與舉辦民辦培訓機構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規定,聘請具有評估資格的中介機構依法進行評估,確定出資額的報告。
(三)審核辦理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依據職業培訓機構設立條件和設立標准進行審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審核完畢後,以書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批復。批准設立的,頒發《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辦學許可證》。
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7)申報職業培訓學院擴展閱讀:
培訓機構,以學歷教育或成人繼續教育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機構需要有場地的要求及師資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認證並且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資格方可營業,其培訓課程價格需要核算並報教育部門批准,增加課程或改變收費需要向教育部門申請並獲得批准後才可改變。
培訓形式
1.技能培訓:教育培訓是勞工部門培養和考取上崗資格證為目的,所以登記機關是勞動部門,而且需要以不盈利或者少盈利為目的,主要是提供勞動部門的認證考試培訓,師資需要認證,收費需要認證。
2.商業培訓:區別於以上的教育形式是因為,商業培訓的登記機關是工商局,在設置課題和訂立價格等方面比以上兩種形式簡單,但不可提供教育部門相關的學歷教育也不可以提供勞動部門的上崗認證教育培訓。
3.課外輔導培訓:課外輔導是以中小學文化課輔導為主的培訓。
㈧ 如何寫申辦職業培訓機構的範文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申辦報告
(格 式)
河省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根據《 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申請人或申請組織名稱)擬申請設立以職業技能培訓為主的民辦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辦學宗旨:
二、培養目標:
三、辦學規模:
四、舉辦者概況:
1、擬辦學校名稱:北京市***區***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2、擬定辦學地址、郵編、聯系電話:
3、擬定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4、擬聘任校長: 身份證號碼:
5、舉辦者: ******人或******單位名稱
6、主管部門:(無上級主管部門的不填)
五、辦學形式:全日制、半日制、業余
六、擬辦職業(工種)及培訓層次:職業(工種)按照國家職業標准名稱填寫,層次按照國家職業資格五、四、三、二、一填寫
七、招生對象:
八、現有辦學條件:針對擬開設的職業(工種)、培訓層次、辦學規模等情況,就已具備的辦學軟、硬體條件進行總體描述
九、內部管理體制:主要指學校成立董事會、理事會或者其他形式決策機構的組織構架,職權分配
十、辦學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突出學校實行獨立財務會計制度,開設銀行帳戶並實行獨立核算
申請單位(人):
年 月 日
㈨ 職業培訓機構在哪裡申請辦理
勞動者需要參加補貼培訓的,本人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就近區縣就業促進中心職業介紹部門填寫《上海市職業培訓信息卡申領表》,經身份確認後,領取《職業培訓信息卡》。
參加本市政府補貼培訓項目流程:
第一步:申領培訓信息卡
首先,憑自己的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就近區縣公共職介部門申領「上海市職業培訓信息卡」.註:在《上海市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暫行辦法》實施前原已申領的上海市職業培訓賬戶卡可繼續使用。
第二步:按需選擇培訓項目
辦好培訓信息卡後,應持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在區縣公共職介部門指導下自主選擇培訓項目,需帶的材料視個人身份不同有所區別,具體如下:
1、在職從業人員持培訓信息卡,及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
2、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餘勞動力(以下簡稱「三類人員」)持培訓信息卡、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及《勞動手冊》(或就業失業登記證);
3、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持培訓信息卡、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學生證,及學籍證明或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加蓋院校或二級學院公章)。
註:勞動者的身份狀態確定以申請培訓項目時勞動力資源管理系統認定的為准,有效期為3個月,逾期未參加培訓的,需重新確認身份狀態。
第三步:參加培訓
進行到這里,就可以自行選擇自己信賴的培訓機構參加培訓啦。
具體要走以下流程:選擇培訓機構——辦理報名手續——簽訂補貼培訓協議——繳納培訓費——參加技能培訓。
註:關於繳納培訓費,「三類人員」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中級及以下或專項職業能力培訓項目的,向培訓機構支付的培訓費為規定補貼標準的50%,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向培訓機構支付的培訓費為規定補貼標準的25%;在職從業人員、高等院校畢業學年學生,參加高級及以上項目的「三類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參加補貼培訓,向培訓機構支付的培訓費,應根據培訓機構經物價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布的收費標准和《補貼培訓協議》約定的收費方式執行。
第四步:參加技能鑒定
鑒定合格後,可在規定時間內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到培訓機構領取「數碼影像技術」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註:鑒定不合格且有補考意願的,在鑒定結束的2個月後向原培訓機構申請補考。
第五步:補貼經費的核撥
按照規定,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後3個月內,補貼經費會按照規定的補貼標准和補貼比例核撥至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內。
㈩ 注冊職業培訓學校要怎麼做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審批程序
一、主要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號
二、適用范圍
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
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設置標准按《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置標准》 (勞社發[2004]10號)執行。
三、基本程序
(一)舉辦者提出籌設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申請,同時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及學校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二)審批機關受理籌設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申請。
同意籌設的,發給籌設批准書。不同意籌設的,應當說明理由。
籌設期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舉辦者應當重新申報。
(三)舉辦者根據籌設批准書按《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置標准》進行籌設。
(四)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籌設完畢申請正式設立,同時,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機構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五)審批機關受理正式設立申請,依據《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置標准》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送達申請人。
審批機關對批准正式設立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發給辦學許可證。
審批機關對不批准正式設立的,應當說明理由。
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應及時到當地民政局進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四、承辦時間
(一)審批機關自受理籌設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二)審批機關自受理正式設立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