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
根據《安全生產法》規定之: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學校應當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B. 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有哪些
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學習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掌握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提高全體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政策水平,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在施工生產中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為主、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安全生產的政策,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杜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行為,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
2、創造安全知識教育。全體職工都必須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培訓,使職工掌握必備的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安全知識教育的內容:本企業的生產狀況、施工生產工藝、施工方法、施工作業的危險區域、危險部位、各種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及各種安全技術規范。
3、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就是要結合本專業、本工種和本崗位的特點,熟練掌握操作規程、安全防護等基本知識,掌握安全生產所必須的基本操作技能。對於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要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崗位證書後,持證上崗。
4、另外還要充分利用己發生或未遂安全事故,對職工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分析事故原因,探討預防對策;還可利用本單位職工在施工中出現的違章作業或施工生產中的不良行為,及時進行教育,使職工頭腦中經常綳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在施工生產中時時刻刻注意安全生產,預防事故的發生。
拓展資料
1、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重要性
對職工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是讓職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規,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增強職工安全意識的主要途徑,是保證安全生產,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礎。
大量事實證明,任何安全事故都是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造成的,而物的不安全狀態也往往是由於人的因素造成的。由此可見,避免安全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的關鍵是人。人的行為規范了,不出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人的安全意識增強了,可以隨時發現並糾正物的不安全狀態,清除安全事故隱患,預防事故的發生。
因此,必須教育培訓等手段,加強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管理及操作水平,增強自我防護能力,這樣才能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
2、組織對各項安全預案演練培訓
為切實保護廣大職工在工作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大限度地降低生產事故給單位和職工所造成的損失,各單位要積極制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職工進行演練。
結合單位實際,每年都及時制訂修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針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消防演習。培訓,既普及了消防安全知識,又提升了職工的消防意識,增強了職工抵禦事故突發的能力,為有效地預防和遏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產生了積極作用。
C.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第三條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
還應該結合其他情況才能確認
D. 生產經營單位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有什麼規定
生產經營單位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考核不得收費。
第二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E. 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是多少
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學時。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第十四條廠(礦)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三)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四)有關事故案例等。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廠(礦)級安全培訓除包括上述內容外,應當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範措施等內容。
(5)負責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准;
(二)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三)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四)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五)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六)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F. 在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方面,生產經營單位承擔什麼樣的義務
根據安全生產法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學校應當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
第三條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
……
總之:不進行培訓就是違法,一旦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跑不了。
G. 生產經營單位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
《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學校應當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H. 企業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應當做到哪些
《安全生產法》規定之: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接收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學生實習的,應當對實習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學校應當協助生產經營單位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I. 生產經營單位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再培訓時間是多少學時
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九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2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9)負責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擴展閱讀: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相關要求:
1、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2、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3、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堅持以考促學、以講促學,確保全體從業人員熟練掌握崗位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完善和落實師傅帶徒弟制度。
J. 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是多少
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是多少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專規定》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屬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4學時。
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72學時,每年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